大 ※本表適用於103學年度起師資生
師資生基本資料表 | |||||||||||||
系所別 | 學號 | 姓名 | |||||||||||
教育學程級別 | 級 | 擬任教科目 | |||||||||||
業界實習紀錄總表(由師資生填寫,需檢附歷次個別紀錄表) | 審核欄(師資中心) | ||||||||||||
序號 | 日期 | 學習項目 (參訪學習、體驗、實作、見實、實習、其他) | 業界實習單位 | 服務時數 | 核定時數 | 審核人 | |||||||
合計時數(以小時計) | |||||||||||||
師資培育中心總評欄 | |||||||||||||
申請總審核日期 | 審核結果 | □通過□不通過,尚差___小時。 | |||||||||||
承辦人員 核章 | 單位主管 核章 |
※師資生應於參與「半年全時教育實習」前完成業界實習時數之總審核,並附上歷次「業界實習個別紀錄表」正本,實地學習總時數須達18小時。審核通過者,本中心將於半年教育實習完成後,於「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上明列『業界實習時數已達18小時』,以符合教育部規定。
※本表適用於103學年度起之師資生
大葉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師資生業界實習個別紀錄表
系所: 姓名: 任教科目:
以下欄位為申請學生填寫 | |||||||||||
業界實習單位 | 服務單位/地點 | ||||||||||
時間 | 年月日點分~ 年月日點分 | 服務時數小計 | (小時計) | ||||||||
學習項目 | □見習□試教□實習□補救教學(課業輔導) □服務學習□其他 | ||||||||||
實習活動內容簡述及心得 (至少200字) 【本欄不敷使用時,請自行擴充】 | |||||||||||
以下欄位為實地學習業界實習單位/師培中心指導教授填寫 | |||||||||||
實地學習回饋 | 項目 | 學生表現評比 | |||||||||
◎學生進行業界實習前,準備充足程度 | 5 | 4 | 3 | 2 | 1 | ||||||
◎學生口語表達及與部門互動能力 | 5 | 4 | 3 | 2 | 1 | ||||||
◎學生參與學習之積極程度 | 5 | 4 | 3 | 2 | 1 | ||||||
◎其他建議: | |||||||||||
部門主管/ 指導教授 簽章欄 | 部門主管 聯絡方式 (電話/E-mail) | 本次核算業界實習時數小計 | 小時 | ||||||||
說明一:依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4條規定:凡本校於103學年度起開始修習中等教育學程之師資生,於修習教育學程期間內,高級中等學校職業群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包括時數至少18小時之業界實習。 說明二:審核身份為部門主管者,請協助提供連絡資訊,以利必要時瞭解狀況。 說明三:請審核教師確實評估學生業界實習之實際時數,並核算業界實習時數於上述表格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