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赴大陸地區者,請改填「教職員工赴大陸地區申請表」
南投縣立水里國民中學員工出國請示單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 |||||||||||
服 務 單 位 | 職 稱 | 姓 名 | (簽章) | ||||||||
預定出國日期 | 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共 天 | ||||||||||
擬往國家或地區 | |||||||||||
使用假別 | 休假 | 補假 | |||||||||
婚假 | 其他連續假 | ||||||||||
寒(暑)假 | |||||||||||
出國原因 | 旅遊 | 學術交流 | |||||||||
探親 | 其他 | ||||||||||
考察 | |||||||||||
相關單位及人員簽章 | 其他會簽單位 (教師請會教務處) | 首 長 批 示 | |||||||||
職務代理人 | |||||||||||
單位主管 | |||||||||||
人事主管 |
注意事項:
一、公務人員申請出國觀光如未具或已無休假,不得以事假登記辦理。
二、公務人員赴大陸地區(含旅遊)應依「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辦理,並改填「職員赴大陸地區申請表」簽核。
三、各員出國,請確實申報(省公報84年春字21期)核准並掌握出國、回國時間以免逾期受罰。
四、教師申請出國觀光,應以利用寒暑假期間辦理為原則(省公報73年秋字第25期)。教師於學期中為維護學生
學習權益,不得以調補課之方式加請事病假出國。
五、得利用各項補休併同休假、婚假或其他放假日申請出國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