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113學年度學生學習能力施測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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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 113學年度建置國民中小學教育長期資料庫
學生基本學習能力施測說明
日期114 520
地點花蓮市明恥國小階梯教室
2
花蓮縣 113學年度建置國民中小學教育長期資料庫
學生基本學習能力施測說明目次
壹、 施測日期-----------------------------------4
貳、 施測對象-----------------------------------4
參、 施測科目-----------------------------------4
肆、 施測流程(國小)-----------------------------4
伍、 施測流程(國中) ----------------------------5
陸、 試務工作(試務中心學校) --------------------5
柒、 試務工作(施測學校) ------------------------6-7
捌、 試務工作(試務監察人員)---------------------7
玖、 試務工作(監考人員)-------------------------8
拾、 注意事項(答案卡)---------------------------9
拾壹、注意事項(身心障礙學生另闢試場說明)---------9
拾貳、注意事項(答案卡畫記依答案卡上畫記說明)-----10
拾參、注意事項(聽力測驗語音電子)---------------10
拾肆、注意事項(試題本倘因數量、印刷、裝訂問題)---10
拾伍、注意事項(施測結束後續處理)-----------------10
拾陸、附件一(各校試卷領取地點)-------------------11
附件二(試務中心學校之試卷領取簽收單-範本)—12
3
附件三(本年度答案卡樣式)-------------------13
附件四(國中軟體報讀說明)-------------------14
附件五(缺考學生名單)-----------------------15
附件六(試務監察人員巡場紀錄表)-------------16
附件七(試務監察人員分配表)-----------------17
附件八-1(試卷完整彌封樣式)-----------------18
附件八-2(答案卡封袋-正面) -----------------19
附件八-3(國小一、二年級答案卷封-正面)----20
附件八-4(答案卡()封袋彌封簽名-範例)------21
附件八-5(另闢試場試卷袋-正面)--------------22
附件九-1(國小學力檢核彌封單)---------------23-24
附件九-2(國中學力檢核彌封單)---------------25
附件九-3(彌封示意)-----------------------26
附件十(監考人員作業流程)-------------------27
附件十一(卷送回時間表)-------------------28
附件十二(生成績查看操作程序)-------------29-30
附件十三(師權限設定)---------------------31
附件十四(力檢核施測流程圖)---------------32
附件十五(問答)---------------------------33-35
4
壹、依據 113學年度建置國民中小學教育長期資料庫工作計畫辦理。
貳、施測日期:114 529 日(星期四),國小測驗時間為上午 830 12
00;國中為上午 815 1200
參、免試對象:集中式特教班免試,其餘各類特教班級學生一律參加測驗(智能
障礙學生免計分)
肆、施測科目:~八年級國語文,~八年級數學,~八年級英語文,五~八年
級閱讀素養(不計分)
伍、施測流程:
一、國小一-六年級(每科考試時間 40 分鐘)
時間 科目 備註
08300835
考試說明
請監考老師向同學說明試卷應答資訊
08350915
國語文
1-6 年級施測
09150925
09250930
考試說明
請監考老師向同學說明試卷應答資訊
09301010
3-6 年級施測
10101020
10201025
考試說明
請監考老師向同學說明試卷應答資訊
10251105
閱讀素養
5-6 年級施測
11051115
11151120
考試說明
請監考老師向同學說明試卷應答資訊
11201200
英語文-力、閱
5-6 年級施測
先聽力(只播放一次),後閱讀
5
二、國中七-九年級(國英數考試 45 分鐘、閱讀素養考試 40 分鐘)
時間 科目 備註
08:1508:20
考試說明
請監考老師向同學說明試卷應答資訊
08:2009:00
閱讀素養
7-8 年級施測
09:0009:10
休息
09:1009:15
考試說明
請監考老師向同學說明試卷應答資訊
09:1510:00
數學
7-8 年級施測
10:0010:10
休息
10:1010:15
考試說明
請監考老師向同學說明試卷應答資訊
10:1511:00
國語文
7-8 年級施測
11:0011:10
11:1011:15
考試說明
請監考老師向同學說明試卷應答資訊
11:1512:00
英語文-力、閱
7-8 年級施測
先聽力(只播放一次),後閱讀
陸、試務工作:
一、試務中心學校
() 中心學校:新城國小、明義國小、宜昌國小、壽豐國小、玉里國
自強國中、鳳林國小、光復國小等 8所。
() 工作內容
1、試務中心學校負責之區域學校名單詳如(附件一)
2、負責區域內學校之試卷箱及彌封箱點收、存放、轉發。
3、施測前一天(528 日)
(1)上午 800-1200,各區學校試卷箱由專車送達各中心學校,請中
心學校教務主任簽主任不在請由學校同仁代收不得事先拆封
(2)下午 1330-1530請中心學校協助各校領取試卷並簽收(附件二)
4、施測當天(529 日)
(1)區域內學校自行於 1400 前將試卷彌封箱運回所屬試務中心學校。
(2)試務中心學校點收完區域內學校試卷彌封箱後,於 1400~1600
間等待專車將試卷彌封箱運回教育處。
6
二、施測學校
() 520 至施測說明會(明恥國小)領取答案卡,如答案卡有漏印等問
題,請於 522 日下班前向課程教學科反應(答案卡格式參見附件三)
() 施測前一天(528 日)下午 1330-1500 至所屬試務中心學校領取
試卷(附件一),當場清點試卷箱數並簽收(參見附件二)
() 請學生準備 2B 鉛筆及橡皮擦
() 國小
1 請學校依照施測科目順序及時間,安排學校鐘聲上下課
2 施測完畢,一、二年級國試卷彌封袋請單獨裝箱或裝袋,不與其他
年級答案卡合箱。
3 五、六年級 英語測驗包含閱讀與聽力測驗 施測之題本合為同一份,
分數合併計算,考前請準備 CD 播放設備,並於事前確認功能正常。
4
國小人工報讀(身心障礙學生另闢試場服務)請申請報讀服務學校注意
相關事項
(1)報讀科目為:國文、英文閱讀、數學、閱讀素養,由各校自行安排
協助報讀人力。英文聽力測驗不進行報讀
5 國小軟體報讀(身心障礙學生另闢試場服務)試辦國小 56年級(29
校,詳附件四)為軟體報讀,請申請報讀服務學校注意相關事項
(1) 施測當日準備電腦教室電腦耳機提供需要報讀服務之學生逕
行以電腦軟體(NVDA)聆聽報讀服務。
(2) 請監考老師詳閱「學力檢核特殊教育學生報讀工作說明」(附件四)
(3) 報讀科目為國文、英文閱數學、閱養。英文聽力測驗不
進行報讀
() 國中:
1 請學校依照施測科目順序及時間,安排學校鐘聲上下課
2 七、八年級 英語測驗包含閱讀與聽力測驗 ,施測之題本合為同一份,
分數合併計算,考前請準備 CD 播放設備,並於事前確認功能正常。
3
國中軟體報讀(身心障礙學生另闢試場服務)請申請報讀服務學校注意
相關事項:
(1) 施測當日準備電腦教室電腦耳機提供需要報讀服務之學生逕
行以電腦軟體(NVDA)聆聽報讀服務。
(2) 請監考老師詳閱「學力檢核特殊教育學生報讀工作說明」(附件四)
(3) 報讀科目為國文、英文閱數學、閱讀素英文聽力測驗不
7
進行報讀
() 各校於施測當日(5 29 )上午施測完畢即刻點收答案卡裝入彌封箱,
14:00 前送達所屬試務中心學校,以利當日專車將試卷送回教育處。
() 各校監考人員由學校自行安排,務必以非原班導師該班該科任課教
師監考為限,並自製監考表(含另闢試場),提供試務監察人員確認。
() 申請身心障礙學生應考服務之學校,請於教育處核定名單後,另安排獨
立試場及監考人員,該生施測後之答案卡(卷)在試場即彌封不須送
回原班級彌封
() 各校內試務中心將各班各科之缺考名單彙整至 缺考學生名單(附件)
() 各校內試務中心請將以下資料、物品裝入彌封箱,送回所屬試務中心學
1 臂章
2 答案卡
3 缺考學生名單(附件五)
4 試務監察人員巡場紀錄(附件六)
5 國小一、二年級國語試卷(另裝一箱)
(十一) 請假學生由各校於 7天內(6 5日前完成)日統一補考(集中考試
使用備用答案卡補考 分數不列入統計平均,但另做分析),於 65
日前將補考答案卡送達教育處課程教學科。
三、試務監察人員
() 520 日施測說明會領回 試務監察人員「臂章」、答案卡
() 試務監察採交換監察方式辦理,由各校教務主任至鄰近學校擔任監察
員(參見附件七:試務監察人員分配表)
() 請於 529 日早上配戴試務監察人員「臂章」並於第一科考試說明開
始前 30 分鐘到達指定學校會同學校開封試卷箱務必使試務順利進
開封作業由 學校負責試務人員 他校指定試務監察人 共同開封。開
封前請先檢視彌封是否完整參見附件:完整彌封樣式)若有已開封
跡,請 試務監察人員 立即通知教育處課程教學科並記錄於附件六
() 各科備份試卷袋為分科封裝能於測驗該科時開啟(各班試卷袋已多備
1份試卷),尚未測驗科目之備份試卷袋不得提早開啟。
() 協助試場試務工作進行巡察試場紀錄及回報試場各種事項(附件六
試務監察人員巡場紀錄表)
1 請校長或學校代表陪同進行巡堂,並依據監考表確認各班監考人員
8
(務必以非原班導師及非該班該科任課教師監考為限)
2 試場突發狀況及監考人員違反監場事務之情形應詳予紀錄並回報。
() 會同校方清點、彌封答案卡、國小一二年級國語試卷
() 答案卡缺考學生名單、試務監察人員巡場紀錄表及臂章全數裝入箱彌
封,國小一二年級國語試卷另裝一箱由原開封之二位人員於彌封紙上
簽名蓋章(附件九-3),試務監察人員方得離開受測學校
四、監考人員
() 監考老師於試說明時間始依序發答案卡及試卷、核對名單並宣讀
題本封面「測驗說明」事項。
() 非經學校正式請假手續者,不得缺考;考試遲到者一律參與考試;未達
當節施測結束時間不得繳卷,以免影響他人。倘學生於播放聽力測驗後
才抵達考場,則請另安排考場供該生聽力考試。
() 黑板請寫上:考試科目、考試時間、應到人數、實到人數、缺考人數。
() 考試開始,請學生翻閱題本瀏覽頁次順序,確認裝訂順序正常,再開始
作答。
() 英語文考科,請先進行聽力測驗,於開始施測時播放一次,並請提醒學
生「只播放一次」
() 監考人員本應公正公平之權責,嚴禁監考人員有報讀試卷及提示解答用
語與動作,以確保施測結果之有效性。
() -八年級如有缺席學生
1 缺考學生請於 7天內擇日統一補考(使用備用答案卡補考)65
前將補考答案卡()送達教育處課程科。
2 監考人員請務必用 2B 鉛筆在答案卡上記「缺考」並繳回。若未畫
記「缺考」,則該答案卡將被讀為 0
3 答案卡信封袋背面寫上缺考學生姓名座號二年級請於試卷彌
袋上註明缺考學生座號(含另闢試場學生)
(十二) 國小一、二年級國語試卷,務必以 座號排序 收回。
(十三) 考試完畢請會同教務處人員清點無誤後將該班答案卡()置入答案
()封袋彌封(信封封口已貼有雙面膠),並於騎縫處簽名。彌封袋背
面寫上缺考學生姓名並請加註缺考原因以利統計作業(請見附件八
-4倘無答案卡彌封袋請將答案卡置入原試卷袋中並依前述作業進
行彌封、簽名及註記缺考學生。
(十四) 各年級答案卡()施測後應隨即送回教務處,不得藉故(拷貝、檢查
答案…)延遲遞交。
9
(十五) 監考人員作業流程如(附件十)。
柒、注意事項
一、答案卡
() 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力檢核「答案卡」樣本(附件三)
() 答案卡之備用卡:
1.每班每科皆備有 2張。
2.備用答案卡無分年級與科目皆可共通使用切勿自行影印使用,以
響讀卡。(31班國語科備用卡也可使用於 62班數學科作)
3.請監考老師提醒學生於備用卡資料欄填註班級座號姓名若使用不
同科目之備用答案卡,請一併修正科目名稱
() 轉學生之答案卡問題,請於施測當日處理如下
1.轉出學生:請監考老師在答案卡()彌封袋上缺考欄位註明學生名字及
原因(轉學),並於該生答案卡中畫記「缺考」
2.轉入學生:請該生備用答案卡作答,並於答案卡上填註班級、座號、
姓名。倘備用卡科目與施測科目不同,請一併修正科目名稱。
二、身心障礙學生另闢試場說明
() 各校領取答案卡,請教務處將另闢試場之答案卡先行抽出,以供各該
考生使用。
() 身心障礙學生應考服務名單請參處務公告。請各校自行核對名單及安
排試場監考教師並於529 日施測當日提供各校試務監察人員檢
() 另闢試場試卷袋說明:
1 另闢試場試卷袋(附件-5)上會標示「年級」「科目」「試場編號」
及「人數」,袋內含試卷、答案卡封袋、聽力測驗 CD。內含「試卷」
(一般、放大或點字試卷)「聽力測驗 CD(國小英文、國中英文)
國中及試辦國小 56年級報讀試場另附報讀 CD(於當節考試說明
時間於處務公告提供檔案下載,開放模式:限學校)
2 另闢試場試卷袋內容物是依據學校提報「身心障礙學生應考服務申
請表」所編列試場編號之學生年級與申請服務類別提供試卷試卷袋
上不會註明學生姓名以維護學生個請學校自備各試場編號對應之
學生名單及申請服務類別,以供監考老師進行分卷並發放答案卡。
3 考試完畢後,另闢試場監考人員請將學生答案卡置入「答案卡封袋」
並彌封簽名,再交至教務清點,毋須再交回原班。(倘無答案卡封
袋,請將答案卡置入原試卷袋中,並依前述作業進行彌封、簽名。)
4 另闢試場編號為「原班」考場原則上不準備另闢試場試卷袋但申
10
請放大試卷者如申「原班」作答因試卷與其他學生不同放大試
卷仍以另闢試場試卷袋另外分裝。
三、答案卡畫記依答案卡上畫記說明
()答案卡劃記,請提醒學生不可隨意塗鴉,尤其 QR code 有汙損,將不
為機器所接受。
()二年級國語測驗直接在試題本作答請提醒學生於括號中作答學生
如須在題目上畫重點,請保持試題本清潔,勿影響閱卷人員辨識答案。
四、聽力測驗語音電子檔:英語施測開始後,教育處將以處務公告提供聽力測
驗語音電子檔,以供無法播放 CD 之學校下載使用。
試題本倘因數量印刷裝訂問題影響學生作答(無法以備用題本解決者)
請學校立即回報試務中心,並將印刷、裝訂有問題之數量及問題情形
記載於「試務監察人員巡場紀錄表試題本樣本與答案卡與一同裝箱
回教育處。
六、施測結束後續處理
() 試務人員整理答案卡封袋,會同試務監察人員裝箱彌封簽章:
1 國小一二年級試卷袋請依科目、班級次序排列單獨裝箱
2 缺考學生名單試務監察人員巡場紀錄臂章置於答案卡最上層
並以 彌封單 (附件九)封箱 彌封單請自行填寫,並視封箱內容
決定是否裁切使用
3 答案卡及小一二國語文卷,請529 日下午 1400 前送達試
務中心學校。
4 專車抵達各試務中心學校收回答案卡及試卷之時間請參附件十一。
() 測驗 CD 3-8 年級題目卷請 6/9後再歸還學生
() 成績複查
1 線上複查預定於 611 日至 616 請學校至校務行政系統「能
力檢核」模組檢閱學生各科成績正確性並於該模組檢閱後點選「提
交」 (學生作答有問題請於提交前點選「申請複查」),相關操作參見
附件十二(開放複查期間才會出現相關頁面及按鍵;屆時將刊登處務公
)
2 低年級手寫卷親自複查預定於 616 (上班日)10:00~16:00 於教
育處課程教學科。
捌、各校教務(導)主任務必將試務工作分配及注意事項轉知所有相關人員。
玖、529 日(星期四)施測流程詳如附件十三。
11
附件一
花蓮縣 113學年國民中小學基本學習能力檢核各校試卷領取地點
試務中心學校
(試卷收發)
學校名稱(國中小)
新城國小
(1+11)
秀林國中 和平國小 佳民國小
秀林國小 富世國小 崇德國小 和平國小
景美國小 三棧國小 北埔國小 康樂國小
明義國小
1+22
明禮國小 明廉國小 明恥國小 中正國小
中原國小 信義國小 復興國小 中華國小
忠孝國小 北濱國小 鑄強國小 國福國小
新社國小 海星國小 華大附小 水源國小
豐濱國小 港口國小 豐濱國中
嘉里國小 水璉國小 靜浦國小
宜昌國小
1+10
吉安國小 北昌國小 稻香國小 光華國小
南華國小 化仁國小 太昌國小 宜昌國中
化仁國中
波斯頓學校
壽豐國小
1+12 校)
平和國小 豐山國小 豐裡國小 壽豐國中
文蘭國小 溪口國小 月眉國小 平和國中
銅門國小 銅蘭國小 志學國小 西寶國小
自強國中
1+8 新城國中 美崙國中* 花崗國中 國風國中
吉安國中 海星中學 慈濟中學 慈濟小學
鳳林國小
1+11
鳳林國中 萬榮國中 見晴國小 北林國小
大榮國小 鳳仁國小 西林國小 萬榮國小
長橋國小 林榮國小 明利國小
光復國小
1+16
太巴塱國小 大進國小 西富國小 大興國小
瑞穗國小 瑞北國小 瑞美國小 馬遠國小
舞鶴國小 富源國小 奇美國小 鶴岡國小
紅葉國小 光復國中 富源國中 瑞穗國中
玉里國中
1+34
中城國小 源城國小 樂合國小 春日國小
觀音國小 高寮國小 松浦國小 長良國小
德武國小 三民國小 大禹國小 明里國小
富里國小 東竹國小 東里國小 萬寧國小
吳江國小 學田國小 永豐國小 太平國小
卓溪國小 崙山國小 立山國小 卓楓國小
卓清國小 卓樂國小 古風國小 春日國小
富里國中 玉東國中 三民國中 玉里國小
富北國中 東里國中
備註
1.試務中心學校專車 5/28 日中午前將試卷送達各試務中心學校、專車 5/29
日於 1400-1600 間將試卷自各試務中心學校運回教育處。
2.註記*學校5/28 試卷由專車送達*學校。
3.餘各請於 5/28 13 30 分至 15 30 分至所屬中心學校領取試卷,
並於 5/39 14 00 分前將試卷彌封箱送回所屬試務中心學校。
12
附件
花蓮縣 113 學年度建置國民中小學教育長期資料
()
試務中心
學校名稱
(學生數較少之學校可能混科裝箱,只需填總數)
13
附件
-年級 國語文、英語文、數學科、閱讀素養 答案卡
113
14
附件(國中及試辦國小五六年級適用) (試辦國小共 29 校,如
名單)
花蓮縣 113學年學力檢核特殊教育學生報讀工作說
一、硬體設施說明:
請於學校電腦教室實施並提供每位接受報讀的學生電腦 1台及
耳機 1副。
二、試前準備工作:
1.學校於施測電腦下載、安裝 NVDA 軟體,並測試語音報讀無誤
(http://www.tdtb.org/information_7_view.aspx?sid=20130618142138)
2. 每節考試處務公告複製該節考科之試題於電腦進行軟體
報讀(該節試題於考試說明時間放置於處務公告開放模式:限學
)(英文聽力測驗不提供軟體報讀,不需使用個別電腦及耳
機,請由同一試場之監考老師向需報讀之學生統一播放 CD 語音
檔案進行,並請提醒學生只播放一)
3.統一將紙本試卷及答案卡正面朝上放置於滑鼠下方。
4.黑板上方寫下該節施測科目及時間。
三、試前指導工作:
1.應考學生如有操作電腦之困難監考老師可進行示範操作並適
時提醒學生考試結束時間以確保學生可以於施測時間內完成語
音試題點選。
四、試辦國小名單
豐濱國小 瑞穗國小 中正國小 水源國小 春日國小
林榮國小 瑞北國小 明義國小 銅門國小 玉里國小
長橋國小 富里國小 北濱國小 秀林國小 樂合國小
鳳林國小 東華附小 鑄強國小 崇德國小 中城國小
水璉國小 中原國小 卓清國小 太巴塱國小 松浦國小
明利國小 慈大附中
(國小部) 崙山國小 大禹國小
15
附件 (學校自行列印)
113學年度花蓮縣建置國民中小學教育長期資料庫-學力檢
缺考學生名單
學校名稱: (國中、國小)
缺考科目 缺考原因
公假 事假 病假 轉出
其他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表格如有不足,請自行增加。
本表格請置於「答案卡」彌封箱內最上層,一併繳回至試務中心
倘無學生缺考,亦請填「無」,與答案卡一併繳交。
缺考學生請於 7日內擇日統一考,65日前將補考答案卡()送達教育
處課程科。
學校試務負責人: 校長:
16
附件六 (學校自行列印)
113學年度花蓮縣建置國民中小學教育長期資料庫-學力檢
試務監察人員巡場紀錄表
施測學校________________ 試務監察人員(簽名)_____________
學校試
務特殊
情形
1.□學校試卷箱()彌封不完整或有開封痕跡。
2.□學校未製作監考表提供試務監察人員巡堂。
3.□監考教師出現班導師、該班該科任課老師。
4.□其他狀況:
巡場特殊狀況紀錄 (試場監考狀況正常者免填)
年級
班別 監考
教師 節次 監場特殊情形說明
1 2 3 4
備註:
1. 試務監察人員請於施測當日早上配戴「試務監察人員臂章」,於第一科
施測說明開始前 30 分鐘到達指定學校,會同學校負責開封人員共同開
啟試卷箱。
2. 開封前請先檢視彌封是否完整。
3. 各科備份試卷袋為分科封裝,只能於測驗該科時開啟。
4. 請校長或學校代表陪同進行巡堂並依據監考表確認各班監考人員 (
另闢試場),由試務監察人員確認各班監考人員非原班導師、非該班該
科任課教師。
5. 試場特殊狀況及監考人員違反監場試務之情形應詳予紀錄並回報。
6. 請試務監察人員會同校方清點彌封答案卡及國小一二年級國語試卷。
7. 本表請與「試務監察人員臂章」「缺考紀錄表」置於彌封箱內最上層,
併同答案卡及一二年級國語試卷彌封裝箱送回教育處物品皆裝箱彌封
完成後,試務監察人員方得離開學校。
17
附件
113學年度花蓮縣建置國民中小學教育長期資料庫-學力檢
試務監察人員分配表
秀林國中 海星中學 新城國中 秀林國中
自強國中 花崗國中 宜昌國中 吉安國中
美崙國中 國風國中 慈大附中
化仁國中
鳳林國中
萬榮國中 平和國中
壽豐國中
瑞穗國中 富源國中 光復國中 瑞穗國中
玉里國中
玉東國中 東里國中
富里國中
三民國中
富北國中 西寶國小
富世國小
和平國小
秀林國小 崇德國小
和平國小
景美國小
三棧國小 新城國小
佳民國小
鑄強國小 慈大附小 忠孝國小
明廉國小
明禮國小
中正國小 明義國小
中原國小
信義國小
水源國小 北濱國小
國福國小
海星小學 華大附小 復興國小 中華國小
吉安國小 化仁國小 波斯頓學校 吉安國小
南華國小
宜昌國小
光華國小
太昌國小 北昌國小
稻香國小
北埔國小
嘉里國小 康樂國小
明恥國小
壽豐國小
豐山國小 溪口國小
志學國小
平和國小 月眉國小 豐裡國小 平和國小
文蘭國小 銅蘭國小 銅門國小 文蘭國小
鳳仁國小
長橋國小 大榮國小
北林國小
鳳林國小 林榮國小 見晴國小
萬榮國小
西林國小
明利國小 富源國小 大興國小
大進國小
西富國小 光復國小 太巴塱國小
瑞北國小
舞鶴國小 瑞穗國小
馬遠國小
鶴岡國小
奇美國小 紅葉國小 瑞美國小
新社國小 水璉國小 豐濱國中 豐濱國小
靜浦國小
港口國小 大禹國小
觀音國小
玉里國小
松浦國小 中城國小
三民國小
樂合國小
春日國小 源城國小
長良國小
德武國小
高寮國小 東竹國小
明里國小
吳江國小 東里國小 萬寧國小
吳江國小
學田國小 富里國小 永豐國小 學田國小
卓清國小
卓樂國小 古風國小
卓楓國小
卓溪國小
太平國小 立山國小
崙山國小
18
附件-1
試卷完整彌封 樣式
113 學年
19
附件-2
答案卡封袋(正面)
若試場缺少答案卡封袋,請監考老師將答案卡置入原試卷袋
進行彌封、簽名,並於封面註記應考人數、實考人數、缺考
學生姓名及缺考原因。
1
13 學年度
20
附件-3
國小一、二年級答案卷封袋(正面)
若試場缺少答案卷封袋,請監考老師將答案卡置入原試卷袋
進行彌封、簽名,並於封面註記應考人數、實考人數、缺考
學生姓名及缺考原因。
1
13 學年度
21
附件八-4
答案卡()封袋彌封簽名 範例
22
附件八-5
另闢試場試卷袋(正面)
23
附件 -1 (學校自行列印)
花蓮縣 113 學年度建置國民中小學教育長期資料庫
學力檢核彌封單
學校: 國小
答案卡
國語 年級
袋數
(含另闢試場)
數學 年級
袋數
(含另闢試場)
英語 年級
袋數
(含另闢試場)
閱讀
素養
年級
袋數
(含另闢試場)
24
花蓮縣 113 學年度建置國民中小學教育長期資料庫
學力檢核彌封單
學校: 國小
答案卷
國語 年級
袋數(含另闢試場)
25
附件 -2 (學校自行列印)
花蓮縣 113 學年度建置國民中小學教育長期資料庫
學力檢核彌封單
學校: 國中
答案卡
國文 年級 -
袋數
(含另闢試場)
數學 年級 -
袋數
(含另闢試場)
英文 年級 -
袋數
(含另闢試場)
閱讀
素養
年級 -
袋數
(含另闢試場)
26
附件 -3
彌封示意圖
教務
主任黃大明
教學
組長
陳小慧
教務
主任黃大
教務
主任黃大
教務
主任黃大
教學
組長陳小
教學
組長陳小
教學
組長陳小
27
附件
花蓮縣 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基本學習能力檢核
監考人員作業流程
1.
考試說明時間開始依序發答案卡及試卷並核對名單
2. 宣讀題本封面「測驗說明」事項。
3. 黑板寫上:考試目、時間應到人數實到人數缺考人數。
4. 考試遲到者一律參與考試。
5. 學生不得提早繳卷,以免影響他人
1.
考試開始請學生
翻閱題本
確認裝訂順序正常再開始作答(
聽力測驗)
英語文聽力測驗於開始施測時播放並請提醒學生「只播放一
」。
倘學生於播放聽力測驗後才抵達考場,則請另安排考場供
該生聽力考試。
考試期間行間走動注意學生作答狀並注意學生是否於答案
()上塗畫多餘的圖案。
核對應考名單缺考者請監考人員於答案卡信封袋寫上該生姓名
座號及缺考原因
(含另闢試場學生)
(一、二年級請註明缺考學
生於國語試卷彌封)
考試完畢:
1.一、二年級國語試卷,務必確實點收人數並
依座號排序
收回
2.
答案卡封袋確認寫上缺考學生姓名(包含另闢試場學生),並
註缺考原因,
以利教務處統計作業。
3.監考人員將答案卡(答案卷)清點無誤後彌封並於騎縫處簽
名,逕送回教務處
28
附件十一
花蓮縣 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基本學習能力檢核試卷送回時間表
一、 全縣各校將三~九年級答案卡、一~二年級國語試卷在施測結束後彙整收
齊裝入信封袋彌封簽章,【一~二年級國語試卷袋請另裝箱或裝袋彌封,
勿與其他年級裝入同箱或同袋彌封並於 530 (星期四)當天下午 14
00 前送回各所屬試務中心學校(原試卷領取地點)
二、 教育處將請專車分別到 8所試務中心學校新城國小自強國中宜昌國
明義國小里國光復國小鳳林國小壽豐國小收回彌封箱
三、 529 日當天下午專車到達 8所試務中心學校參考時間如下(依當日實際
情形為主)
北車:
220230 新城國小 教務主任 03-8611006103
300310 自強國中 教務主 03-8579338301
330340 宜昌國小 教務主 03-8520209201
400410 明義國小 教務主 03-8324270#802
430 送回教育處
(一)一~二年級試題本、三~八年級答案卡送交教育處 3樓課發中心。
(二)點收:連安青輔導員/ 謝瑋鎧科員 8462860564581
南車:
220230 玉里國中 教務主 03-888205412
330340 光復國小 教務主 03-8701029222
400410 鳳林國小 教務主 03-8762031112
440450 壽豐國小 教導主 03-8651024#302
530 送回教育處
(一)一~二年級試題本、三~年級答案卡送交教育處 3樓課發中心。
(二)點收:連安青輔導員/ 謝瑋鎧科員 8462860564581
29
附件十二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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