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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施測完畢,一、二年級國語手寫試卷彌封袋請單獨裝箱或裝袋,不與其
他年級答案卡合箱。
3、 英語測驗包含閱讀與聽力測驗,施測之題本合為同一份,分數合併計
算,考前請準備 CD 播放設備,並於事前確認功能正常。
4、 國小人工報讀(身心障礙學生另闢試場服務),請申請報讀服務學校注意
相關事項:
報讀科目為:國文、英文閱讀、數學、閱讀素養,由各校自行安排協助
報讀人力。英文聽力測驗不進行報讀。
(五) 國中:
1、 請學校依照施測科目順序及時間,安排學校鐘聲上下課。
2、 英語測驗包含閱讀與聽力測驗,施測之題本合為同一份,分數合併計
算,考前請準備 CD 播放設備,並於事前確認功能正常。
3、 國中軟體報讀(身心障礙學生另闢試場服務),請申請報讀服務學校注意
相關事項:
(1) 施測當日準備電腦教室、電腦、耳機,提供需要報讀服務之學生逕
行以電腦軟體聆聽報讀服務。
(2) 請監考老師詳閱「學力檢核特殊教育學生報讀工作說明」(附件四)
(3) 報讀科目為:國文、英文閱讀、數學、閱讀素養。英文聽力測驗不
進行報讀。
(六) 各校於施測當日(9 月14 日)上午施測完畢即刻點收答案卡裝入彌封箱,
於14:00 前送達所屬試務中心學校,以利當日專車將試卷送回教育處。
(七) 各校監考人員由學校自行安排,務必以非原班導師及非該班該科任課教
師監考為限,並自製監考表(含另闢試場),提供試務監察人員確認。
(八) 申請身心障礙學生應考服務之學校,請於教育處核定名單後,另安排獨
立試場及監考人員,該生施測後之答案卡(卷)在試場即彌封,不須送
回原班級彌封。 (名單參處務公告編號【74842】)
(九) 各校試務中心將各班各科之缺考名單彙整至缺考學生名單(附件五)。
(十) 各校試務中心請將以下資料、物品裝入彌封箱,送回所屬試務中心學校:
1、 國小:
(1)三-五年級答案卡(即受測對象為 110 學年度四-六年級)彌封箱:
A.臂章
B.答案卡
C.缺考學生名單(附件五)
D.試務監察人員巡場紀錄表(附件六)
(2)一、二年級國語手寫試卷請單獨彌封(即受測對象為 110 學年度二-三年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