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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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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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向管轄法院起訴乙,請求判決命被告乙將 P油畫返還予原告甲,其主
張乙從甲取得 P油畫所有權無法律上原因,依不當得利規定請求乙返還。
甲因於第一審遭以無理由判決駁回,提起第二審上訴。甲、乙於第二審
合意停止訴訟程序後,經過半年未續行訴訟,而就雙方權利爭執也一直
未能達成協議。甲於合意停止後七個月,又向乙的住所地 C地方法院起
訴乙,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P油畫所有權。對於甲的此次起訴,C法院應
如何裁判?(25 分)
二、甲起訴乙請求清償借款新臺幣(以下同)500 萬元(A債權),乙主張該
筆借款已經清償;就清償事實,甲否認,乙未能充分證明。甲於第一審
獲全部勝訴判決,乙提起第二審上訴。於第二審程序中,上訴人乙除補
充已清償系爭借款的事實及證據外,並主張自己對甲有一筆剛到期的
800 萬元貨款債權(B債權),聲明預備抵銷,並對甲提起反訴,請求給
付抵銷剩餘的貨款 300 萬元。乙所提的反訴是否合法?(25 分)
三、甲、乙因為細故起了爭執,二人互毆,甲因而受有輕傷。甲忿而向司法
警察官提出告訴。檢察官偵查完畢後,向法院提起公訴。於審判中,乙
方知情況不妙,遂向甲表示道歉。甲向法院表示願意撤回告訴。數日後,
甲因自己撤回告訴,懊悔不已,又具狀委任律師為代理人向法院提起傷
害罪之自訴。法院應如何裁判?(25 分)
四、警方為調查甲涉犯販毒罪情形,於依法取得法院核發令狀後,使用M化
車對甲租用之住宅進行調查蒐證,惟未取得販毒罪之罪證資料。如於使
用M化車過程中,發現甲另涉犯擄人勒贖罪之證據資料,並於實施期間
屆滿後第三十五日補行陳報法院,則此項涉犯擄人勒贖罪之證據,嗣後
於該擄人勒贖案審判中有無證據能力?(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