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 年度新北市青年租金補貼問與答(111.9.12)
新北市政府為鼓勵青年留在新北市打拚和定居,透過
租金補貼的方式減輕租屋負擔。
111 年度受理期間為 111 年11 月1日(二)9時至 11
月30 日(三)17 時截止。
採線上申請或紙本郵寄:
(一)線上申請:https://nths.ntpc.gov.tw/FC 上傳應
檢附文件。【線上申請網址請以 Chrome 瀏覽器開啟】
(二)紙本郵寄: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熱門服務/各類
申請/青年租金補貼下載申請書
(網址:https://is.gd/ac2XAP)。
填寫申請書後併同相關資料以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政府
城鄉發展局住宅發展科 1樓。(申請書件以掛號郵件寄
達者,其申請提出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其郵戳日期
無法辨認者,推定郵寄時間為收件日前 3日。)
本次公告辦理 1,270 名(單身 900 名、新婚 100 名、育
(孕)有未成年子女 1或2人220 名、育(孕)有未成年
子女 3人以上 50 名)。
(一)18 歲以上,未滿 40 歲之單身或新婚或育(孕)有未
成年子女者。
(二)現於本市設籍或就學或就業。
(三)家庭成員於本市及臺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均無
自有住宅。
(四)家庭年收入需低於 132 萬元,且每人每月平均收
入須低於 5萬5,300 元。
(五)申請人與出租人或租賃房屋之所有權人不得為直
系親屬關係。
(六)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不得為政府興辦之社會住宅、
合宜住宅或包租代管承租者,亦不得同時請領政
府其他住宅租金補貼(如:整合住宅租金補貼)。
家庭成員指申請租金補貼者(以下簡稱申請人)及下
列成員:
1.申請人屬單身者,其戶籍內直系親屬。
2.申請人屬新婚者,其配偶。
3.申請人育(孕)有未成年子女(胎兒)者,其配偶及未
成年子女(胎兒)。
何謂單身?
何謂新婚?
何謂育(孕)有未成年子女(胎兒)?
何謂銀髮房東?
何謂青銀共居?
(一)單身:指未婚、離婚或喪偶且未育有子女者。
(二)新婚:指於申請本補貼日前 2年內結婚者。
(三)育(孕)有未成年子女(胎兒):指有下列情形之一
者:1.申請人為未成年子女(胎兒)之生父或生母,且
為該子女之法定代理人。
2.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胎兒。
(四)銀髮房東:指年滿 60 歲以上,戶籍設於本市境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