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二號社會住宅申請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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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成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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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路二號社會住宅受理申請常見問答
壹、中路二號社會住宅申請篇
Q1:受理申請期間我人在國外,錯過申請期間該怎麼辦?
A:中路二號社會住宅申請時間為 108 220 日起至 108 3
5日止,請申請人務必於該時段內提出申請。
如無法親送申請書可透過線上申請或請代理人協助臨櫃申請
(代理人請另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申請應備文件,請
詳閱「中路二號社會住宅申請須知)
Q2住宅發展處位於龜山我人住在桃園但因行動不便不方便去
龜山領申請書填寫,請問還可以去哪裡拿?
A:申請資料自 108 130 日起,將放置於龜山住宅發展處辦公
室、桃園市政府 1樓便民服務中心、桃園市各區公所。
如申請人住在桃園可就近至桃園市政府便民服務中心或桃園區
公所領取申請資料。
Q3:請問中路二號社會住宅可採郵寄申請嗎?
A中路二號社會住宅「不提供郵寄申請開放受理申請方式如下
1.線上申請桃園市社會住宅申租管理系統統開放時間為108
220 日上午 8點至 108 35日下午 5(網址:
http://housing.tycg.gov.tw/HouseRent/portal/default)
2.臨櫃申請桃園市政府 2樓川堂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108
220 日起至 108 35日,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 8
點至下午 5點,中午不休息)
Q4:家庭成員的定義為何?
A:依本府 108 111 日公告「中路二號社會住宅申請須知」規
定,家庭成員定義為:「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戶
籍內直系親屬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之戶籍外配偶
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之胎兒但申請人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
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之
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包含該戶籍內之兄弟姊妹。」,簡言之:
1. 申請人同一戶籍內的直系血親(如:配偶、父母、子女、孫、
阿公、阿嬤等),含申請人本人,均為家庭成員
2. 申請人與配偶不同戶籍,配偶仍視為家庭成員。
3. 申請人與配偶不同戶,且配偶的戶籍有申請人或配偶
直系血親,均視為家庭成員。
4. 申請人與配偶同戶籍且配偶懷有雙胞胎則申請人配偶及
其雙胞胎兒,均視為家庭成員。
5. 申請人與兄弟姊妹同戶籍因兄弟姊妹為旁系血故不視為
家庭成員。但倘申請人父母雙亡,其兄弟姊妹均未滿 20 歲,
則兄弟姊妹可視為家庭成員。
Q5小茜的戶口名簿上僅和媽媽兩人同一戶媽媽為政策戶身分
小茜為一般戶身分,該如何申請(即家庭成員分別有一般戶及
策戶資格能否重複提出申請)
A家庭成員(含申請人)僅能以單一身分申請因此小茜可選擇由
媽媽作為申請人申請政策戶二房型或由小茜自行申請一般戶二
房型。
Q6小武的戶籍在高雄已於桃園工作多年如以就業身分申請
戶口名簿還要附高雄的嗎?
A:要。
申請人若以就學就業於桃園之名義提出申請住宅發展處仍視
申請人所附之全戶之家庭成員資料作為後續審查。
Q7:本人已設籍桃 20 年,最近與父母同址分戶後,是否能視為桃
園設籍滿一年?
A住宅發展處於審查時將視戶口名簿之詳細記事欄確認申請人設
籍情況申請人如於分戶前已設籍桃園滿一年則可視為於桃園
設籍一年。
Q8:戶口是「寄居」是否可申請?
A申請人寄居於他人戶籍經住宅發展處檢視戶口名簿之詳細記事
欄已設籍桃園滿一年則可提出申請倘申請人為已婚應另檢
附配偶及其家庭成員之戶籍謄本。
Q9中路二號社會住宅預定 9月入住如果於申請期間內未設籍桃園
滿一年,能否於截止後至入住前補件?
A:不可以
Q10:小茜與父母不同戶籍(即非同戶直系親屬),但申報所得稅時有
將父母列入撫養,小茜的爸媽是否計入家庭成員?
A:父母如與小茜不同戶籍,則申請時不計入家庭成員計算。
Q11小武與父母原在同一戶籍但於申請 3人分別同址分戶
是否可申請中路二號社會住宅三房型?
A:不可以
倘於申請前 3人同址分戶,則小武僅能申請中路二號社會住
宅一房型;小武的父母因互為配偶,即使同址分戶後,僅能
人提出申請,僅得選擇中路二號社會住宅一或二房型。
配偶即使同址分戶或為不同戶籍仍視為對方的家庭成員
Q12「家庭成員於北北基桃竹竹無自有住宅」,與「家庭成員不動產
價值低於新臺幣 540 萬元」,兩項規定是否衝突?
A:不衝突
中路二號社會住宅限申請人含家庭成員於基隆市、臺北市、新
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均不得有自有住宅但於上開 6
縣市外有自有住宅,且總價值低於新臺幣 540 萬元,仍視為符
合規定。
範例 1小茜家庭成員於基隆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
竹縣、新竹市有自有住宅不合格。
範例 2小武家庭成員於全臺僅於桃園有土地總價值為新臺幣
100 合格。
範例 3小楙家庭成員於全臺皆有土地總價值為新臺幣 550
不合格。
範例 4小棠家庭成員於高雄有自有住宅且總價值低於 540
合格。
Q13:小茜與父母為同一戶籍且於桃園滿一年,但父親於中壢有合
自有住宅,這樣小茜可以申請嗎?
A:不可以
依本府 108 111 日公告「中路二號社會住宅申請須知」
家庭成員於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
竹市均不得有自有住宅。
Q14:接上題,小茜為了工作考量,搬到龜山租房子,並將戶籍遷
龜山。在戶內只有房東、小茜共 2人的前提下,這樣小茜可以
申請嗎?
A:可以。
小茜的房東不算家庭成員,故戶內家庭成員僅小茜 1人,故可
提出申請。
Q15:小棠與父母於屏東同一戶籍,小棠是以於桃園就業之名義提
申請,但父親有 1筆自有住宅在屏東,這樣小棠可以申請嗎?
A:小棠因與父親同一戶籍,倘父親的自有住宅(不動)價值大於
等於 540 萬元,則小棠不符合資格
Q16:房型申請後是否能換?
A:申請人於申請時,限以單一申請資格及房型資格提出申請,
政策戶二房型、一般戶三房型,且自送件起至續約終止前,不
可更換。
Q17:財稅資料該去哪邊申請?
A申請人於申請時應檢附 108 111 日起申請之家庭成員全
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及「106 年度家庭成員
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上開資料可向國稅
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等稅捐稽徵單位申請。
Q18:財稅資料僅附申請人的就可以嗎?
A:不行。
申請人於申請應檢附自 108 111 日起申請之「家庭成
員全戶(含申請人)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106 年度
家庭成員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Q19:已申請 107 年度租金補貼或其他縣市社會住宅,是否能申請中
路二號社會住宅?
A:可以,但基於住宅資源不重複享有之原則,請於申請書上切結
同意於租期起始日放棄原已取得之承租資格及相關補助。
範例 1:小茜 107 年度租金補貼核定戶,同時又申請上中路
二號社會住宅,並與住宅發展處簽訂租期為 108 10
1日起至 111 930 日止之租約經小茜於申請
書上切結放棄租金補貼後,住宅發展處將於 108 10
1日起停止租金補貼。
範例 2小武為林口社會住宅房客因長期於桃園工作以就
業身分申請中路二號社會住宅獲選,並與住宅發展處
簽訂租期為 108 10 1日起至 111 930 日止
之租約故自 108 10 1日起小武僅能從林口社
會住宅及中路二號社會住宅兩者擇不得同時承租
請於確定獲得中路二號社會住宅承租身分後再取
消現有租約,避免兩邊都落空。
Q20:服務性入住計畫若無獲選,是否可以申請一般戶
A:申請人若申請服務性入住計畫,請務必同時檢送中路二號社
住宅申請資料,避免因申請資料不全而退件。倘服務性入住計
畫未獲選,將直接轉為一般戶抽籤
Q21:遞補名單有效期限多長,之後還有空戶如何申請
A:中路二號社會住宅之申請人遞補名冊之有效期間至 109 3
31 日止,屆滿後遞補名冊失效,且遞補承租申請人亦喪失承租
權。申請人遞補名冊於有效期間內遞補完畢或於失效後仍有餘
屋者,由本處採統一受理方式作業,並依遞補承租當年度標
重新審查資格。
貳、中路二號社會住宅入住篇
Q1:抽中或入住後想提前解約,是否須繳交違約金?
A申請人(承租人)於抽中或入住後因個人因素考量不承租請務必
以書面方式通知住宅發展處以保障其他遞補申請人之權益
宅發展處不另收違約金。
惟中路二號申請須知已載明:「承租人倘於簽約後至租期開始前
或租期未滿一年提前終止租賃契約公證費用由承租人全額負擔
住宅發展處得自保證金逕予扣除。
Q2以低收資格申請政策戶若三年租期內不符資格是否會被趕出
去?
A住宅發展處是以承租人於申請期間內所附之證明資料進行審查
不因 3年租期內之證明資料失效或不符資格而取消承租資格
續約時,將依續約當年度之資格規定重新審查。
Q3:入住 3+3(含續租)年期滿,是否不能再繼續申請承租
A中路二號社會住宅租期以 3年為一期承租人於租賃期限屆滿時
仍符合承租資格,得申請續約一合計租期最長不得超過 6
年。
惟符合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政策戶),或其他特殊情形經桃園
市政府專案核准租期得酌予延長故以一般戶而言含續租共
6年後,須重新申請中路二號社會住宅
Q4我與太太申請上中路二號社會住宅二房型且瞭解房型經選定後
不得更改,但因 2年內有生育計畫,假設我 2年內確定有小孩,
且鄰近的中路其它社會住宅也竣工了可以免申請換到其他社會
住宅承租嗎?
A:不行。
中路二號社會住宅不允許申請(承租人)更改承租資格及房型
承租人如有換房型或換至其他社會住宅之需求請依該社會住宅
之受理申請公告規定重新提出申請
Q5:入住除租金還有哪些費用?
A入住中路二號社會住宅除租金(管理費)外,承租人應視實際承
租、使用情況繳交水、電、瓦斯、第四臺、網路等費用
Q6:大小公水電費如何計算?
A大公電費由住宅發展處編列預算支應小公電費由各承租戶分攤
繳納。
Q7:入住後租金繳交方式?
A承租人可至「桃園市社會住宅營運管理系產製社會住宅租金
繳費單後至便利超商或金融機構繳(臺灣銀行免收手續費)
另有關水瓦斯第四臺網路等費用請承租人依個人所
收到的帳單逕自繳費。
Q8:中路二號社會住宅 1樓公托中心是否會同時啟用?
A中路二號設有公托中心未來將由本府社會局委託廠商經營
以社會局公告招生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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