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崇明國中段考及成績處理細則
1120828 校務會議通過
一、學生學習領域之成績評量計算方式如下:
(一)各學習領域定期評量成績(一段、二段、三段):定期評量與平時評量分別占學期總成績之百分之五十。
(二)學習領域之學期總平均成績(一上、二上…):依學習領域學期成績平均計算之。
二、定期考查(段考)請假與補考流程:
(1)崇明國中之學生應以段考為優先,學期初已將所有段考時間設定,請各位家長及同學不應隨意請假,若需請假請依請
假規定處理。
(2)公假、事假、喪假者:須事先遞出假單完成請假手續,應考期間於黑板註明,任課老師務必於試卷袋上註記缺考。
病假、臨時事假者:請先向導師請假,銷假返校後至教務處補考。應考期間於黑板註明,任課老師務必於試卷袋上註
記缺考。
(3)請假者於銷假返校後第一日第一節課,直接至教務處報到並參加補考。未能依程序進行者,不予受理補考事宜,視同
無故缺席考試,以零分計算。段考補考期限及成績疑義須於段考結束後二周內(10 個工作天)完成,可提出相關證明者
(公假、醫生證明)不在此限,若有國籍問題需出國……等其他特殊因素,請於學期初事先告知教務處辦理。第三次段
考成績若有疑義需要更正,因影響到學期總成績補考成績處理,務必於發下成績單五個工作天內完成更正。
(4)補考時間應給予完整應考時間,並於兩個上午或一全日完成,若學生提早完成,得提早交卷。
(5)應考當節若不舒服須至保健室休息者,請立即向監考老師提出病假停止考試,勿領取試卷,方能後續申請補考;若已
領取試卷應答,視為已作答,該節無法再給予補考。
(6)學生段考讀卡若有疑義,由讀卡作答明細表判斷讀卡問題,不再重複讀卡。
三、平時成績處理流程
(1)平時測驗補登或修正期限須於段考結束後二周內(10 個工作天)完成,請同學務必於成績單發放後,仔細審閱。第三次
段考平時成績若有疑義,因影響到學期總成績處理,務必於發下成績單五個工作天內完成更正。
(2)任課老師依照各領域平時成績評分標準評分,若沒有出席導致任課教師無法評分,該項目得零分計算。除特殊原因(在
家自學等)教務處已通知外,麻煩任課老師不要繳交空白成績。
(3)請假或未完成請假長時間未到校者,於段考後兩周內亦未主動與任課老師聯繫完成平常成績,不得再補交平時成績,
可提出相關證明者(公假、醫生證明)不在此限。
四、學期總成績補考規定
學校於每學期結束後一個月內,針對學生學期成績未達丙等之學習領域,辦理補考國文、英文、數學、自然、社會五學科
四領域補考,並書面通知學生於指定期日參加之。除有不可抗力因素外,逾期未參加者,視同放棄補考之機會。健體、藝文、
綜合、科技領域於發下補考通知單起一週內自行找任課老師補考
前項補考範圍,應以該學期教學內容為原則,補考及格者視同該領域三次日常及定期評量成績及格,得修正其成績為六十
分,補考不及格者,該次成績不予採記,該科仍採其補考前之原始成績。
五、學生畢業標準
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 11 條之規定:國民中小學學生修業期滿,符合下列二規定者,為成績及格,
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其一未達畢業標準者,發給修業證明書:
一、學習期間扣除學校核可之公、喪、病假,上課總出席率至少達三分之二以上,且經獎懲抵銷後,未滿三大過。
二、八大學習領域有四大學習領域以上,其各學習領域之畢業總平均成績,均達丙等以上。
成績處理備註說明
(1)於段考兩週後請任課老師完成段考缺考及平時考缺考成績補登。無法無限期補登成績。
(2)學生突發性、臨時性問題,成績部分得由學生成績評量審查委員會開會,緊急應變,彈性處理。
---------------------------------------------請撕下繳回給導師-----------------------------------------------
112 學年度崇明國中段考及成績處理細則 崇明國中教務處
以上資料,請家長、同學務必詳閱,請家長務必留心學生學習狀況及成績,
麻煩導師確認每位家長都有簽名,並將回條繳交至教務處留存三年
班級: 座號: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