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競賽員聞呼號聲即應離座前往工作人員席抽題,並簽名確認所抽題號,抽完題後繞行至
分配之預備席就座,不可交談;若有狀況,應舉手由工作人員上前協助。
(三) 抽題後由競賽員將大會發給之圖稿、自備之筆、立可帶、裝水容器攜至預備席,進行 30
分鐘之準備。其他自備之參考資料,均不得攜帶至預備席,違者扣均一標準分數 1 分。
競賽員可在圖稿作註記,上臺時可攜帶圖稿進行演說。
(四) 在預備席桌上皆備有由大會提供的馬表作練習。競賽員於預備席之座位固定不變,新預
備者至預備席空位就座。
(五) 預備席練習用馬表,使用前請記得按歸零鍵,清除前一使用者之時間。
(六) 競賽員登臺前請將個人物品放於原預備席上,且不得攜帶道具,下臺後再依動線指示,
前往取回個人物品。
(七) 競賽員聞呼號聲即準備上臺,先將大會提供練習用馬表放在預備席桌上。演說內容與所
抽圖稿呈現不符者,不予計分。
(八) 競賽員上臺時須先報告所抽題目編號,俟評判翻閱到該編號圖稿後,即由競賽員就所抽
圖稿進行演說。競賽員開口演說即開始計時,如超過 1分鐘未開始,以棄權論;停止演
說即停止計時。
(九) 演說時間由馬表控制,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 2分;高中學生組 3分一到,按 1次鈴
聲(短音);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 3分鐘;高中學生組 4分鐘一到,按 2次鈴聲(1 短音
1長音),競賽員宜儘速結束演說,在臺上等待評判提問。
(十) 詢答時間為 2分鐘(含評判提問時間),採一問一答,題數視競賽員回答情況而定。時間
由馬表控制,1分30 秒時,按 1次鈴聲(短音);時間一到,按 2次鈴聲(1 短音 1長音),
競賽員宜儘速結束回到座位。
(十一) 演說時間如有不足或超過,每半分鐘由計時人員記錄扣均一標準分數 1分,不足半分
鐘者,仍以半分鐘計算;惟誤差在 3秒之內者,考量按鈴操作,不予扣分。
(十二) 競賽員中場休息時間得至化粧室或留在競賽場地,惟請務必保持肅靜,聽從工作人員
之指揮,不得干擾其他競賽員準備或競賽之進行,亦不得與評判委員互動。
十一、 讀者劇場
(一)競賽隊伍報到後進入預備教室或比賽場地(依實際賽場規劃為主,請依秩序冊規劃辦理),由
工作人員進行競賽注意事項說明,之後即可進行預備。
(二)競賽隊伍徒手拿自行備妥之文本,禁止攜帶其他文具、道具(如假髮、頭巾、帽子、彩帶、響
板、放置文本之物品等)入場。若有狀況,應舉手由工作人員上前協助。下臺後再依動線指示,
前往預備席取回個人物品。攜帶文具、道具或文稿本以外之物品上臺或使用舞臺背景與配樂,
扣均一標準分數1分。
(三)聞呼號聲即準備上臺。競賽隊伍開口說話即開始計時,如超過1分鐘未開始,以棄權論;停止
說話即停止計時。
(四)比賽時間由馬表控制,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3至4分鐘;高中學生組4至5分鐘。下限時間
一到,按1次鈴聲(短音);上限時間一到,按2次鈴聲(1短音1長音),競賽隊伍宜儘速結束表
述,等待評判提問。
(五)競賽隊伍表述完畢,由評判委員以該組語言別向競賽員依序提問,採一問一答方式進行。評
判針對每一位競賽員提問後,由競賽員在45秒內進行回答。每一位競賽員開口後25秒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