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光仁國小113學年度多語文學藝競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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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私立光仁國民小學 113 學年度多語文學藝競賽實施計畫
110.09.23
110.12.27
112.10.25
113.08.06
壹、依據:臺北市國民小學多語文學藝競賽總實施計畫辦理。
貳、目的:
一、鼓勵學生親近語文的興趣及好奇心,培養學生聽、說基本能力。
二、推展母語教學,增進學生母語能力,激發學生熱愛鄉土情操。
三、鼓勵學生學習多語文的特徵,培養學生聽、說基本能力,並依學生的能力安排合適
之多語文學藝比賽。
參、報名方式:
一、請四、五年級導師推薦學生,並在公布時間內回傳報名表至教務處教學組。
參賽學生盡量不重複報名每生最多 3 班級人數不足 35 每項至多推派 3
班級人數 36 人以上每項則至多 4 若超過人數,請導師先舉行班級初選再予
以報名。
肆、競賽項目:國語演說、國語朗讀、作文、字音字形、寫字(毛筆書法)、閩南語朗讀、客
家語朗讀英語演說閩南語歌唱客家語歌住民語歌唱劇場。
伍、報名日期:
一、上學期 113.9.20(五)前請四、五年級導師和任教該年段英語老師將初賽參加名單
寄給教學組。
二、下學期 114.3.5(三)前:請四、五年級導師和任教該年段的美勞老師提出毛筆書法
複賽名單;請四、五年級音樂老師和音樂導師提出本土語
歌唱名單。
陸、競賽時間地點:
一、初賽:11 月中旬開始舉行,時間與地點將另行通知。
二、複賽:複賽將於下學期舉行,時間與地點將另行通知。
柒、競賽內容及規定:
一、 初賽:
(一)國語演說:每人限 3 分鐘,採即席演講方式,講題另行公告,在競賽前 30 分鐘抽
題。
(二)國語朗讀每人限 2 分鐘,課外篇章會另行公告在競賽前 8 分鐘進行抽題。
攜帶一字多音審定本及字典。
(三)作文比賽時間 60 分鐘當場公布題目不得用詩歌韻文寫作應詳加標點符號
一律使用原子筆或鋼筆(限藍色或黑色)書寫可攜帶一字多音審定本及字
典。
(四)字音字形比賽時間 10 分鐘字詞共 100 個字字音、字形各 50 字)寫試卷
一律使用原子筆或鋼筆(限藍色或黑色),並以教育部公布之國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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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體及一字多音審定表為準。塗改即不計分。
(五)寫字(毛筆書法):不辦初賽,於下學期複賽時比賽,時間另行公告。
(六)本土語言朗讀:每人限 2 分鐘,篇章另外公告。
(七)英語演說:時間 1 分鐘,講題請自行準備,需背稿
(八)本土語言歌唱:不辦初賽,於下學期複賽時比賽,時間另行公告。
(九)讀者劇場:請英語教師從校內學生進行個別評選
二、複賽:
(一)國語演說:每人限 4-5 分鐘,採即席演講方式,在競賽前 30 分鐘抽題。
(二)國語朗讀每人限 4 分鐘在競賽前 8 分鐘抽題攜帶一字多音審定本及字典
(三)作文比賽時間 60 分鐘當場公布題目不得用詩歌韻文寫作應詳加標點符號,
一律使用原子筆或鋼筆(限藍色或黑色)書寫可攜帶一字多音審定本及字
典。
(四)字音字形比賽時間為 10 分鐘字詞共 100 個字(字音字形各 50 字)填寫試卷
一律使用原子筆或鋼筆(限藍色或黑色),並以教育部公布之國字標準
字體及一字多音審定表為準。塗改即不計分。
(五)寫字(毛筆書法):比賽時間 50 分鐘,當場公布書寫內容,發給宣紙;一律使用傳
統毛筆(挑選毛筆之參考:中楷兼毫筆),不得使用自來水筆。
(六)本土語言朗讀:每人限 4 分鐘,篇章另行公告。
(七)英語演說:時間 3-4 分鐘,講題請自行準備。
(八)本土語言歌唱:時間依選定歌曲而訂。
(九)讀者劇場:請英語教師從校內學生進行個別評選。
捌、評分標準:
國語演說
1.語音:40%(發音、語調、語氣)。
2.內容:50%(見解思想、結構、詞彙)。
3.臺風:10% (儀容、態度、表情)
4.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總平均分數 1 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國語/本土
語言朗讀
1.語音(發音、聲調):45%。
2.聲情(語調、語氣、語情):45%。
3.臺風(儀容、態度、表情):10%。
作文 1.內容與結構 50%。
2.邏輯與修辭 40%。
3.書法與標點 10%。
字音字形 一律書寫標準字體,每字 1 分;塗改一律不計分;如分數相同時,以正確美觀
者勝出。
寫字
1.筆法:50%。
2.結構與章法:50%。
3.正確與速度: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平均分數 3 分,未及寫完者,每少寫 1
扣平均分數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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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成績評定及獎勵:
一、聘請校內具該項專長及有指導學生參賽經驗的教師擔任評審。
二、閩南語朗讀複賽第一名同學擬培訓參加閩南語情境演說比賽。
三、本土語歌唱複賽前三名同學中,擬培訓參加原住民歌唱比賽。
四、初賽成績最優者前 10 名頒發榮譽卡(若該項報名人數未達 15 人,則成績前 50%者頒
發榮譽卡);凡進入複賽同學皆頒發榮譽卡乙張。
初賽各項目前 5 名者參加複賽各項初賽及複賽之前 3 請校長頒發榮譽卡以資鼓
勵。(但錄取名次人數會依當年度報名人數做增減)
五、複賽各項比賽之第一名將由指導老師集訓,若代表選手集訓時間出席三分之ㄧ將以
棄權論,並依序遞補。
六、代表選手出席率、表現及學習態度等行為不佳、自行棄賽或因故無法參加比賽,指
導老師得依序遞補選手參加臺北市多語文學藝競賽。
七、依照教育局多語文競賽實施辦法,集訓選手只能選擇單一項目訓練,若確認代表學
校參加臺北市多語文競賽名單後代表選手不得因參加其他競賽而影響比賽出席
以代表臺北市多語文競賽為優先若無法配合將喪失代表資格指導老師得依序遞
補選手參加臺北市多語文學藝競賽。
拾、其他:
一、各班導師提醒四、五年級選手務必準時參加,逾時不候,不另通知。
二、各項目選手出場序號,依照名單排列,五年級先出場、四年級後出場。
三、字音字形、寫字與作文選手,若參賽時間重疊,則依:字音字形作文寫字
的順序參加比賽。(來不及當日參賽,則於次日中午到教務處補完成)
四、各項比賽,被邀請擔任評審的老師,請撥空準時參加。
五、作文將請四、五年級評審老師年段互評,以示公正,特此致謝!
拾壹、本計畫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教務主任 校長
英語演說
1.語音(聲、韻、調、語調):45%。
2.內容(思想、結構、詞彙):45%。
3.儀態(儀容、態度、表情):10%。
4.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總平均分數 1 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本土語言
歌唱
1.技巧及風格:60%。
2.音色:20%。
3.儀態及伴奏:20%。
讀者劇場 由英語教師對校內學生進行個別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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