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112 學年度物理能力競賽實施要點
壹、目的:為激發本校學生研究物理問題之興趣,提高學生思考能力,並儲備物
理競賽之人才。
貳、參加對象:本校全體學生。
參、競賽方式:
一、本競賽分初賽與複賽兩階段進行;考試皆不得使用電子計算器,試場備
有計算用紙供考生使用。
二、初賽考試由全體報名同學參加,範圍為高中物理之「力學」與「熱學」
兩大領域,採用選擇題筆試,請自備 2B 鉛筆作答。依初賽結果擇優錄
取實際成績前約 60 名(不分年級),參加複賽考試。
三、複賽考試範圍為高中物理全部(近代物理除外),題目型態為計算題。
複選結果依複賽成績擇優錄取約 12 名參加培訓。
四、培訓期間進行三次筆試及乙次實驗操作考,培訓結束時依複賽考試成績
(20%)及培訓成績(80%),選出 7位正取、5位備取,代表本校參加
臺北市物理能力競賽(名額依北市賽辦法為準)。如遇正取選手無法參賽
時,由備取依序遞補。
肆、競賽時間、地點:
一、初賽時間:9月7日(四)14:00~16:00;
初賽地點:於考試 24 小時以前公佈於建中首頁(學藝競賽內)。
二、複賽時間:9月12 日(二)13:00~16:00;
複賽地點:於考試 24 小時以前公佈於建中首頁(學藝競賽內)。
伍、報名方式:
同學自由報名參加,請各班同學於 8月29 日(星期二)下午 13:00 時以前,
至學校首頁上網進行報名(學藝競賽內),逾期不受理。。
陸、命題與評審:
由本校物理科教學研究會主席,聘請本校物理教師組成命題及評審委員。
柒、獎勵:
初選結果取三年級約 25-35 名、二年級約 15-25 名、一年級約 5-10 名擇優頒
發獎狀乙張。進入複選同學一律給獎,不受上述名額限制。
捌、本要點經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