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競賽員所抽圖稿皆不相同。
(二)抽題後,競賽員將圖稿攜至預備席,進行 30 分鐘之預備。為方便競賽員預備之需,
競賽員可自備筆、立可帶在圖稿做註記,惟不得私自攜帶資料入場,但可攜帶裝
水容器入場。
(三)競賽員可自行決定是否攜帶圖稿上臺。上臺後,請向評判報告所抽題目編號。當
評判翻閱到該頁後,競賽員即可開始進行演說。由競賽員就所抽圖稿進行演說。
競賽員開口演說即開始計時,如超過 1分鐘未開始,以棄權論;停止演說即停止
計時。
(四)競賽員登臺前請將個人物品放於原預備席上,且不得攜帶道具,下臺後再依動線
指示,前往取回個人物品,攜帶道具上臺扣均一標準分數 1分。
(五)演說內容與所抽圖稿呈現不符者,競賽成績以零分計算。
(六)演說時間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 2分鐘;高中學生組 3分鐘一到,按1次鈴聲(短
音);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 3分鐘;高中學生組 4分鐘一到,按 2次鈴聲(1 短
音1長音)。
(七)競賽員演說完畢,由評判委員以該組語言別向競賽員提問,一問一答。評判提問
對話時間為 2分鐘(包含評判提問時間在內)。提問題數將視競賽員回答情況而定。
1分30 秒時,按 1次鈴聲(短音);時間一到,按 2次鈴聲(1 短音 1長音)。
(八)競賽員於詢答完畢後,將手上圖稿交回給工作人員,然後返回觀眾席入座。
三、朗讀競賽員注意事項:
(一)分區初賽國小學生組國語朗讀、閩南語朗讀於朗讀前 6分鐘抽題;全縣複賽:各
語言之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中學生組及國語教師組、社會組篇目,均於
每位競賽員登臺前 8 分鐘,當場親手抽定。;領到題卷後即應進入預備席準備,
靜候呼號,不得與其他人員交談。
(二)競賽員抽到題卷後,競賽員抽到題卷後,國語競賽員國小、國中及高中學生組除
字典、辭典及教育部頒「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國語競賽員教師組、社會組除教
育部頒「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閩南語、客家語朗讀競賽員除「臺灣閩南語羅馬
字拼音方案」、「客家語拼音方案」,其他書籍及自備之朗讀題卷資料,均不得攜至
預備席。
(三)競賽員可在所抽到之題卷上加註記號;登臺朗讀時應使用大會分發之朗讀題卷,
不可使用自備之朗讀題卷,違者競賽成績以零分計算。
(四)競賽員聞呼號聲即準備上臺,開口朗讀即開始計時,如超過 1 分鐘未開始,以棄
權論。
(五)競賽時間分區初賽國小學生組國語朗讀、閩南語朗讀為 3分鐘;複賽各組每人均
為4分鐘,時間一到按 1次鈴聲(短音),應立即下臺,並將文稿交回工作人員席。
四、作文競賽注意事項:
(一)各組競賽員應於競賽前 10 分鐘入場,聽候監場人員宣布競賽應注意事項,在聽到
監場員發「開始」口令時,始得開始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