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同高中國中部 114 學年度第 1學期語文競賽(國語項目)實施辦法
一、目 的:提高學生國語文興趣,以期蔚為風氣,而收宏揚文化之績效。
二、依 據:本校國中國文科教學研究會議、臺北市中等學校學生組語文競賽實施計畫。
三、競賽方式:
(一)國七、國八混合競賽。
(二)各班代表:
1. 國七、八各班每項以 1人參加為原則,若超過 1人,則須得國文老師推薦後始得報名參賽,每班每項最多不可超過 2人(若有學生曾
獲市級以上獎項,則可增額報名,不在此限)。體育班鼓勵參加,如班級學生無各項專長可免報名。
2. 寫字組參加人數不限,唯參賽者必須稍具書法基礎,如班級學生無此專長可免報名。
(三) 參賽同學需全程參與比賽,不得提早離席。
四、競賽內容:
五、報名時間:10 月20 日(一)中午 12:30 前將報名表送交教務處洪小姐。
六、抽籤時間:演說、朗讀組於 10 月30 日(四)中午 12:30 由教務處電腦亂數抽籤,並於學校網頁公布出場序號。
七、獎勵辦法: 1.擇優錄取數名並於集會時頒發獎狀乙紙,第一名記嘉獎 2次,第二至三名記嘉獎 1次,佳作不敘獎。
2.第一名、第二名同學具有校內儲訓選手資格。第一名必須代表學校參加下學年度臺北市語文競賽。
名次公佈後,第一名應決定是否出賽,如不出賽則由第二名遞補。
3. 參與各項競賽的學生,國文老師可酌加其平常考查成績。如於參賽時無故缺席,或有違競賽之態度言行,評審委員得移請學校
議處。
八、前一學年度獲得增額推薦資格者(市賽 1-6 名或全國特優),仍需參加校內初賽。
九、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十、如有疑問,請洽教務處教務組(分機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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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大同高中 114學年度第 1學期語文競賽(國語類)報名表
114 年10 月20 日(一)中午 12:30 前交給教務處教學組洪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