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鼓山區中山國小113學年度校內語文競賽實施計畫
一、競賽宗旨:
(一)為加強語文教育,提升本校學生之語文程度,透過相互觀摩與競賽活動,提供學生分享、欣賞與學習語文之機會,並培養上台發表的自信,進而引發孩子之學習及研究興趣,以期蔚為風氣。
(二)提升學生之英語能力,培養世界觀與全球視野,擴展知識領域,增進人際互動關係,俾使與國際接軌。
(三)選拔本校具有語文特殊才能之學生,給予加強培養,俾代表本校參加本市語文競賽,為校爭光。
(四)配合「教育局113年度各校須配合辦理及列入課程項目」。
二、參加對象:
四年級學生-作文、寫字、國語字音字形、國語朗讀、國語演講、閩南語朗讀、英語朗讀。
五年級學生-作文、寫字、國語字音字形、國語朗讀、國語演講、閩南語朗讀、英語朗讀、英語說故事。
六年級學生-英語說故事、英語朗讀。
每班級依可參賽項目自由參加,唯每項每班至多限二名學生參賽,每生至多限參加二項。
三、報名截止日期:113年11月21日(星期四)16:00
請導師於線上填寫報名表單,在期限內皆可直接修改參賽名單,報名截止後即不可修改。
四、競賽項目:
比賽項目 | 競賽內容 | 參加人數 | 電腦抽籤 日期/地點 | 比賽時間 | 比賽地點 |
作文 | 題目現場公布 | 每班1~2人 | 不需抽籤 | 113年12月10日(二) 13:30~15:00 | 3樓大會議室 |
國語 字音字形 | 國字、注音 各100字 | 每班1~2人 | 不需抽籤 | 113年12月26日(四) 13:40~13:50 | 3樓大會議室 |
閩南語 朗讀 | 題目11月公布 | 每班1~2人 | 113年12月3日(二) 14:00電腦抽籤 | 113年12月12日(四) 13:30~ | 3樓大會議室 |
國語朗讀 | 題目不公布 現場抽題 | 每班1~2人 | 113年12月3日(二) 14:00電腦抽籤 | 113年12月17日(二) 13:30~ | 3樓大 會議室 |
寫字 | 題目現場公布 | 每班1~2人 | 不需抽籤 | 113年12月26日(四) 14:20~15:10 | 3樓大會議室 |
英語朗讀 | 題目11月公布 | 每班1~2人 | 113年12月3日(二) 14:00電腦抽籤 | 113年12月16日(一) 13:30~ | 3樓大會議室 |
國語演說 | 題目11月公布 | 每班1~2人 | 113年12月3日(二) 14:00電腦抽籤 | 113年12月24日(二) 13:30~ | 3樓大會議室 |
英語說故事 | 比賽題材之故事不限範圍,可選用中外童話、繪本故事書、童書或自創故事,唯需全程使用英文。 | 每班1~2人 | 113年12月3日(二) 14:00電腦抽籤 | 113年12月27日(五) 13:30~ | 3樓大會議室 |
五、辦理方式:
(一) 作文比賽
1.比賽日期為12月10日(星期二)13:30~15:00,地點為3樓大會議室,
競賽用稿紙當場發給。比賽題目現場公布,限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書寫。
2.文言、語體不加限制,但不得用詩歌韻文寫作;應使用標準字體,並詳加
標點符號,競賽時間90分鐘。
3.評判標準:
(1)內容與結構:50%。
(2)邏輯與修辭:40%。
(3)字體與標點:10%。
(二)國語字音字形比賽
1.比賽日期為12月26日(星期四)13:40~13:50,比賽地點為3樓大會議室,
請参賽者於13:30集合完畢。
2.比賽內容:國語字音、字形各100字,共200字,限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
書寫。
3.字音以教育部88年3月31日公布之「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為準;字形以
教育部所公布之「常用國字標準字體」之字形為準。
4.評判標準:
(1)一律書寫標準字體,每字0.5分,塗改一律不計分。
(2)時間限制10分鐘,時間一到,立即停止書寫。
(3)分數相同者,以正確美觀予以評定名次。
(三)閩南語朗讀比賽
1. 教務處統一於12月3日(星期二)14:00在教務處進行比賽序號電腦抽籤。
2.比賽日期為12月12日(星期四)13:30~16:00,於3樓大會議室進行比賽。
3.事先公布朗讀篇目,競賽員登臺前6分鐘就已公布之篇目親手抽定1篇參賽。
4.閩南語語音以教育部公布之「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為準。
5.比賽時聞呼號後,立即上台朗讀,如唱名三次未應者,以棄權論。
6.評判標準:
(1)語音(發音、聲調):45%
(2)聲情(語調、語氣):45%
(3)臺風(儀容、態度、表情):10%
(4)時間:每人限3分鐘,
時間一到請即下台。
(四)國語朗讀比賽
1.教務處統一於12月3日(星期二)14:00在教務處進行比賽序號電腦抽籤。
2.比賽日期為12月17日(星期二)13:30~16:00,於3樓大會議室進行比賽。
3.不事先公布朗讀篇目,競賽員登臺前6分鐘抽題參賽。
4.國語語音以教育部88年公布之「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為準。
5.比賽時聞呼號後,立即上台朗讀,如唱名三次未應者,以棄權論。
6.評判標準:
(1)語音(發音及聲調):45%。
(2)聲情(語調、語氣):45%。
(3)臺風(儀容、態度、表情):10%。
(4)時間:每人限3分鐘,
時間一到請即下台。
(五)寫字比賽
1.比賽日期為12月26日(星期四)14:20~15:10,地點為3樓大會議室。
2.競賽用有格宣紙當場發給。比賽題目現場公布,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楷書,不得使用其他筆類如自來水筆等。
3.書寫內容一律以教育部公布之標準字體為準,可參閱http://goo.gl/CfDU,限時50分鐘。
4.字體大小:7公分見方,用6尺宣紙4開「90公分45公分」書寫。
5.評判標準:
(1)筆法:50%。
(2)結構與章法:50%。
(3)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均一標準分數3分,未及寫完者,每少寫1字扣均一
標準分數2分。
(六)英語朗讀比賽
1.教務處統一於12月3日(星期二)14:00在教務處進行比賽序號電腦抽籤。
2.比賽日期為12月16日(星期一)13:30~16:00,於3F大會議室進行比賽。
3.事先公布英文朗讀篇目,在競賽員登臺前6分鐘就已公布篇目親手抽定1篇
參賽。
4.比賽時聞呼號後請即上台朗讀,如唱名三次未應者,以棄權論。
5.評判標準:
(1)發音(聲、韻、語調、流暢):50%
(2)聲調及流暢度:40%
(3)儀態(儀容、態度、表情):10%
(4)時間每人3分鐘,時間一到請即下台。
(七)
國語演說比賽
1.教務處統一於12月3日(星期二)14:00在教務處進行比賽序號電腦抽籤。
2.比賽日期為12月24日(星期二)13:30~15:00,於3樓大會議室進行比
賽。
3.事先公布演講題目,在競賽員登臺前30分鐘就已公布篇目親自抽定1篇
參賽。
4.比賽時聞呼號後請即上台演說,如唱名三次未應者,以棄權論。
5.評判標準:
(1)語音(發音、語調、語氣):40%。
(2)內容(見解、結構、詞彙):50%。
(3)臺風(儀容、態度、表情):10%。
(4)時間:每人限4~5分鐘,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均一標準分數一
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八)英語說故事比賽
1.教務處統一於12月3日(星期二)14:00在教務處進行比賽序號電腦抽籤。
2.比賽日期為12月27日(星期五)13:30~16:00,於3樓大會議室進行比
賽。
3.題目:比賽題材之故事不限定範圍,可選用中外童話、繪本故事書、童書或自創故事,唯需全程使用英文。
4.時間:(以參賽者出聲時即開始計時)
(1)每人以3分鐘述說1則故事,2分30秒時按鈴一短聲,3分鐘時按鈴一長聲。
(2)時間在2分30秒至3分30秒之間不扣分;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30秒者扣總成績1分,未足30秒以30秒計算,以此類推。
5.服裝、道具不拘(均不列入評分),以學生自行操作、擺設為宜,老師及家長等不得上台協助。
6.評分標準:
(1)語音與語言能力(發音、語調、用詞遣字、流暢度等)30%
(2)故事表達能力(故事結構與張力、敘述能力、動作表情等):40%
(3)創意與內容主題(內容、趣味、創新形式、主題、意象及其他)30%
(4)時間部份由主辦單位統一計時。
7.比賽當天依抽籤順序進行比賽,當場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放棄。
8.參賽對象限五、六年級學生。
六、報名方式:
請導師線上填寫報名表,於11月21日(四)16:00前送出,
交由教務處教學組彙整。
https://forms.gle/vik838K1gTTaeKAz5
七、獎勵:
1.個人獎項--各項比賽取前五名頒發獎狀及榮譽貼紙。
(依序為20、15、10、8、5枚)
各項比賽取名次佳者進行培訓,培訓期間表現優秀者代表學校參加114學年度全市國語文競賽。
八、由校內初賽擇優數名進行第一階段高雄巿語文競賽之巿賽選手培訓,依培訓表現選取一至二名代表學校參加高雄巿語文競賽,表現相同者由較高年級優先代表參賽。
九、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中華民國113 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