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字音字形:
1. 比賽時間 10 分鐘。題目 200 字(國語字音 100 字、國語字形 100 字),競賽員限
用藍、黑色原子筆或鋼筆書寫,不可使用修正液(帶),塗改不計分。
2.字音以教育部公布之「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為準。字形以教育部所公布「常用標
準國字字體」之字形為準。
(三) 國語朗讀
1.以語體文為題材,競賽員上台前 6分鐘抽題,領到試卷後即入預備席。
2.可在試卷上加註標點,除字辭典外,不得參閱其他書籍。
3.叫號後超過一分鐘未上台以棄權論。
(四) 說故事:
1.故事自選,比賽時間為 3~4 分鐘,競賽員一發音即開始計時,超過 4分鐘或不足
3分鐘時,每半分鐘扣平均分數 1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3分鐘一到按第
一次鈴提醒競賽員,四分鐘一到按第二次鈴後,無論故事是否說完請立即下台。
2.競賽員上台,請報上台編號及故事名稱。
3.比賽開始,叫號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4.不可使用任何道具與裝扮。
(五) 寫字:
比賽時間 40 分鐘,書寫 12 格大字,書寫內容現場公布。自行攜帶傳統毛筆、墨
汁及墊布應試。
(六) 閩南語朗讀比賽:
1. 以語體文為題材,競賽員上台前 6分鐘抽題,領到試卷後即入預備席。
2. 可在試卷上加註標點,除字辭典外,不得參閱其他書籍。
3. 比賽開始,叫號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七) 作文:
1.各組題目均當場公佈,中年級選手可攜帶字辭典應試。
2.請使用藍或黑色原子筆應試,可使用修正帶。
3.應使用標準字體,並使用標點符號。
4.競賽時間為 80 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