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國小師資類科評量報考資格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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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年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學科知能評
Q&A
(適用於 114 年之評量)
有關「報考資格」
Q1
、哪些人可以報名參加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學科知能評量?
A1
一、報考資格分為下列六類:
(一)第一類:已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者,且為公私立國民小學編制內專任教師。
(二)第二類:為符合學科知能相關培育條件之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公費生。
(三)第三類:已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
(四)第四類:
1、已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且完成教育實習,
但尚未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者(舊制)。
2、已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且通過國民小學師
資類科教師資格考試,但尚未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者(新制)。
(五)第五類:
1尚未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之教育實習學生
(舊制)。
2、已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者(新制)。
(六)第六類:刻正修習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在學師資生學士後教育學分
班之在學生。
二、錄取順序相關規定:
(一)第一類僅得報考限定考場(請參閱簡章第 8頁*號標誌考場)
(二)各報考資格類別錄取順序:
1、第一類與第二類之錄取順位位階相同,皆為最優先錄取。其餘依第三類至第六
類之順位序錄取參加評量,即第三類如有餘額,方錄取第四類,以此類推至第
六類。
2、同一報考資格錄取順位位階依完成網路報名時間先後順序錄取參加評量。
(三)各考場錄取參加評量人數依該梯次評量場地可容納之評量人數而定。
三、報名限制規定:
(一)本評量未收取報名費,為利本評量資源達最大效益,並使真正需求者得以參加評
量,自 110
年度起【領域】為單位,考生已完成報名之【領域】未到考者,
梯次不得報考該【領域】。前述考生,若有正當原因得依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學科知
能評量因故缺考作業規定(請參閱簡章附錄 3), 於評量結束後 7天內檢附證明文
以掛號具名方式郵寄至本中心試務行政組提出申請得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例如黃小明報名 114年度第一梯次自然領域未到考則第二梯次無法報考自然
2
域,須
115
年度第一梯次次方可報名該領域若因故缺考符合國民小學師資類
科學科知能評量因故缺考作業規定,經申請審核通過者,不在此限。)
(二)為服務更多有參與本評量需求之報考人,自 110 年度起已取得各領域精熟級證書
自成績公布日起二年內不得再報考該領域若為報考資格第二類之為符合學科
知能相關培育條件之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公費生可不受此限制。
(三)前兩項規定不溯及既往。
有關「報名」
Q2
114
年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學科知能評量之報名流程為何?
A2
1 報考人須至本中心網站成為正式會員。
2 如已為本中心會員,請直接登入報名。
3 請依序選擇報考資格類別,並擇定考場,依網頁各欄位分別填入個人相關資料。
4 上傳個人照片電子檔及報名相關文件。
Q3、報考人是否能跨區重覆參加評量?
A3:報考人於各梯次可依需求擇一場次參加評量,
不得
跨區重覆參加評量,不同梯次之報考
不在此限。
Q4
、報考人是否能現場報名?
A4:報考人僅限於各梯次網路報名期間至本中心網站報名,不接受於評量現場或至本中心報
名。
Q5
、應考人可否一年參加
1
次以上評量?
A5:可以(視當年度辦理梯次而定)
Q6
、學校名稱已改名或合併者,應如何填寫?
A6:畢業學校、系所名稱請確實
依照證書所載資訊正確填寫
Q7、網路報名於完成網路報名程序後可否申請更改?應如何申請?
A7
報考人完成填寫後系統將提醒報考人確認報名表內容一旦點選確認不得修改
務必審慎填寫報名表內容如有操作上之疑問請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 9
12 時,下午 130 分至 5時)撥打專線服務電話 04-2218-3651 洽詢試務行政組,否
則影響權益,由報考人自行負責且不得有異議。
Q8
、報考人若於網路報名時無法連結至報名系統,應如何處理?
A8請報考人以 Chrome 瀏覽器開啟本中心網頁若無法連結可能此時報名系統網路壅塞
報考人稍後再試如有操作上之疑問請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 12 時,
下午 130 分至 5時)撥打專線服務電話 04-2218-3651 洽詢試務行政組。
Q9
、應考人網路查詢評量資訊之截止時間為何?
A9
1、第一梯次各場次評量資訊查詢時間均自 114 02 19 (星期三)上午 10 時起,至
03 23 (星期日)下午 3時止。
第二梯次各場次評量資訊查詢時間均自 114 10 22 (星期三)上午 10 時起,至
11 23 (星期日)下午 3時止。
3
2
、評量試場位置於評量前三日公布於本中心網站。
例:黃小明報名參加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114 03 01 日之評量,其評量試場位置
公布時間為 114 02 26 日上午 10 點。李小美報名參加國立臺灣大學 114
03 08 日之評量其評量試場位置公布時間則為 114 03 05 日上午 10 點。
Q10
、已完成網路登錄報名手續之報考人如何確認網路登錄報名成功?可從何處查詢?
A10:報考人完成網路登錄報名程序後,登入報名系統後點選【報名進度查詢】,可了解報名
進度。
Q11
、應考人若無法查詢評量資訊,如何處理?
A11凡已完成網路報名且經審查合於報考資格之應考人請於各場次評量資訊查詢期間登
入本中心網站點選【評量資訊查詢】即可查詢應考資訊若無法查詢評量資訊應考人
請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 12 時,下午 130 分至 5時)撥打專線服
務電話 04-2218-3651 洽詢試務行政組。
有關「評量」
Q12
、評量內容為何?
A12
本評量包含「國語領域」「數學領域」「社會領域」及「自然領域」四領域,報考人可
自由選擇所欲參與之領域本評量各領域其涵蓋學科及評量主題請至本中心網站點選
【評量說明】之各領域評量架構參閱。
Q13
、評量後是否會公布試題及參考答案?
A13
不公布評量試題及答案
Q14
、評量時應攜帶之證明文件?
A14
1、評量時請攜帶
國民身分證有效護照我國居留證或可持具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全
民健康保險卡、駕駛執照正本。
2
本評量為線上測驗應考人不需攜帶文具試務單位依評量領域性質提供計算紙及原
子筆。
Q15、評量時間為多久?
A15:各領域的評量時間為 50 分鐘(未含說明及入場時間)
Q16
、常見違反試場規則
A16
違規處置
常見違規事件
不得應試
未能提供身分證明文件者。
取消應考
資格 應考人如當日所帶之身分證明文件所載資訊與報名時所繳證件資料不符,
致無法核對時,將取消應考資格。
扣減該領
50
1
、有關個人之醫療如助聽器,未於規定時間提出申請。
2、如因身體不適服藥有飲水需求,應考人須於應試當日(入場前)至試
務中心提出申請。
4
3
、評量進行間行動電話計時器及其他電子設備不得發出任何聲響(含振
動聲),違者將扣減其該領域成績 50 分,並得視違規情節加重扣分或
不予計分。
4、應考人不得破壞試場的配置(例如撕開或未經監試委員同意即自行帶
走座位貼條密碼貼條自行調整電腦螢幕亮度自行離開測驗系統全
螢幕未經監試委員同意先行輸入測驗系統帳號與密碼等)違者將
扣減其該領域成績 50 分,並得視違規情節加重扣分或不予計分。
扣減該領
100 攜帶非應試用品。
該領域不
予計分
1
、應考人試後將計算紙攜出試場。
2、身分證明文件上之相片與本人相貌不同而致辨識困難者且應考人無法
證明為本人。
3、請人代考等舞弊情形者將勒令退出試場代考者及請人代考者其所
有領域作答不予計分並另行通知所屬學校師資培育中心或所屬學校教
評會及其直屬行政機關。
4、除本中心所提供數學領域自然領域之計算紙外應考人不得於他處書
寫任何文字、符號。
有關「成績」
Q17
、如何取得成績單?
A17:應考人可於成績查詢日登入教師專業能力測驗中心網站https://tl-assessment.edu.tw/
點選【成績查詢】自行查詢並列印成績單。
第一梯次評量:114 04 10 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起。
第二梯次評量:114 12 12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起。
Q18
、如何申請成績複查?
A18
1、時間:
第一梯次:114 04 10 (星期四)中午 12 時起,至 04 16 (星期三)止。
第二梯次:114 12 12 (星期五)中午 12 時起,至 12 18 (星期四)止。
2、方式:登入教師專業能力測驗中心網站(https://tl-assessment.edu.tw/
,點選【成績複
查】提出申請,每梯次以一次為限逾期不受理。
3、結果回覆:於申請複查截止日後 7日內。本中心試務行政組收到複查成績之申請後統
一彙整查覆之,應考人可於網站查詢複查結果。
有關「學科知能評量證明書」
Q19
、如何申請「學科知能評量證明書」?
A19
1、主動寄發評量結果表現為「精熟」級者本中心將於開放成績查詢後 10 個工作日起
主動以掛號方式寄發學科知能評量證明書(應考人報名時應確實填寫收件地址本中
心主動寄發證明書,以一次為限。經退件之證明書,視同遺失,應考人須依程序向本
中心申請補發。)
2、申請補發:評量證明書遺失或損毀時,可登入本中心網站,點選【成績查詢】下載補
5
發申請表(附表
5
)及
A4
大小之回郵信封(請貼妥【掛號】郵資,書寫有效收件地
址),以具名方式郵寄至本中心試務行政組(403454 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教師專
業能力測驗中心)提出申請。評量證明書限該次評量開放成績查詢日起三年內申請補
發,逾期不受理(以郵戳為憑)。本中心將於收到申請後 10 個工作日後將評量證明書
寄出。補發 1~2 張證明書須檢附回郵新臺幣 44 元,補發 3~4 張者須檢附回郵新臺幣
60 元。
Q20
「學科知能評量證明書」之可申請補發年限
?
A20「學科知能評量證明書」之可申請補發為
成績查詢日起三年內。
Q21
、學科知能評量結果之用途為何?
A21
1、學分抵免證明:依各師資培育大學之規定辦理抵免採認。
2、畢業門檻:依各師資培育大學之規定。
3、加註專長自然領域之精熟級證明書為國民小學教師證書加註自然領域專長之必備文
件。
4
縣市教師甄選國語數學社會以及自然領域成績之採計依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
縣市政府及各校教師甄選簡章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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