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科技大學師資培育中心114學年度幼兒園師資類科教育學程甄選簡章

格式
doc
大小
245 KB
頁數
20
上傳者
xxx
收藏 ⬇️ 下載檔案
提示: 文件格式为 Word(doc / docx),轉換可能會出現排版或格式的些許差異,請以實際檔案為準。
此檔案建立於 2025-01-08,离现在 1 年 271 天,建議確認內容是否仍然適用。

明新科技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114學年度幼兒園師資類科教育學程甄選簡章




明新學校財團法人

明新科技大學師資培育中心114學年度

幼兒園師資類科教育學程

甄選簡章






主辦單位:明新科技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地址:30401新竹縣新豐鄉新興路1號

電話:(03)5593142 轉分機6956

網址:http://tedu.must.edu.tw/

目錄


重要日程表………………………………………………..............

1

甄試簡章…………………………………………………..............

2

考生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9

附表一考生報名資料封面……………………………………..

11

附表二報名表……………………………………………..........

12

附表三准考證…………………………………………..............

13

附表四委託書………………………………………..................

14

附表五成績複查申請表……………………………………......

15



附錄一專業審查資料《教育學程修習計畫》說明……………..

16

114學年度幼兒園師資類科教育學程甄選

重要日程表

日期

內容

114年2月20日(週四)起

簡章公告

114年4月8日(週二)起

至114年4月19日(週六)止

現場報名及繳交專業審查資料

地點: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

114年5月6日(週二)起

至114年5月10日(週六)止

領取准考證

地點: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

114年4月21日(週一) 08:00起

至114年5月11日(週日) 23:30止

面試影片上傳

114年5月18日(週日) 8:30-12:00

筆試

114年5月22日(週四)起

至114年5月24日(週六)止

至師培中心領取成績單

114年5月29日(週四) 9:00-12:00

成績複查(6月2日公告複查結果)

114年6月3日(週二)(暫定)

(確定錄取公告日期依教育部公文到達時間而定)

錄取結果公告

114年7月28日(週一)

寄發報到通知單及註冊繳費通知單

114年8月13日(週三)

完成通訊報到與註冊

明新科技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114學年度幼兒園師資類科教育學程甄選簡章

  1. 錄取名額

  1. 預計招收一班共四十九名(但實際錄取名額須依據教育部114學年度核定結果)。

  2. 外加原住民生三名,其說明如下:原住民考生按一般錄取標準降低百分之二十五,其名額採外加方式,每班最多三人。原住民考生之考試原始成績已達一般錄取標準者,不佔上開外加名額(依《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第8條第2款辦理)。


  1. 報名資格

本校在校生始可報名參加本學程甄選,各學制學生參加甄選資格如下:(請自行確認是否符合報名資格,經報名領取准考證後概不退費)

  1. 研究生:經指導教授及系所主任同意者,其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含)以上(四捨五入)、操行平均八十分(含)以上(四捨五入),且在學期間未受記小過以上處分者(功過相抵者需提出證明)。

  2. 大學部學生(含進修部):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其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七十五分(含)以上(四捨五入)或班排前60%(如前一學期為大學部三年級之教保實習課程,則採計前一學期成績)、操行平均八十分(含)以上(四捨五入),且在學期間未受記小過以上處分者(功過相抵者需提出證明)。

  3. 轉學生:轉學生須就讀本校一學期後方得申請修習本學程,其學業、操行成績等條件須符合第二條第(一)(二)項規定。

※備註:

  1. 依《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第8條規定:設有師資培育中心之大學,得甄選大學二年級以上及碩、博士班在校生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114學年度仍具有學籍之在校生始能報考,113學年度第2學期已符合畢業資格者須填寫學籍資格切結,見附表二)。

  2. 修讀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期間必須保留本校學籍。

  3. 功過相抵之原則與方式須依照「明新學校財團法人明新科技大學學生中止留校察看暨銷過辦法」和「明新學校財團法人明新科技大學學生操行成績評定辦法」等規定。


  1. 報名程序

    1. 報名方式與日期:

      1. 報名日期:114年4月8日(週二)至114年4月19日(週六)止。

週一至週五09:00~19:00,週六09:00~16:00,至本校立緒樓2F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報名(可寫委託書委託代辦,見附表四)。

      1. 一律採現場報名收件。繳交資料前,請先上網填寫「線上」表單。

      2. 准考證發放:114年5月6日(週二)至114年5月10日(週六)止(可寫委託書委託代辦,見附表四)。

        1. 日間領取時間與地點:114年5月6日(週二)至114年5月10日(週六)

09:00~16:00,本校立緒樓2F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

        1. 夜間領取時間與地點:114年5月8日(週四)18:30~20:30,本校立緒樓2F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

    1. 報名應繳表格文件:請將以下資料用A4紙列印,依序整理後,以長尾夾夾於資料左上方。

  1. 考生報名資料封面(附表一)。

  2. 報名表(附表二)。請自行黏貼最近六個月內二吋正面脫帽照片一張(實貼)。

  3. 報名費新台幣壹仟元整。低收入戶應檢附鄉鎮市公所低收入戶證明影本,報名費減半。

繳費方式:可選擇「ATM 轉帳」或「臨櫃繳費」兩種方式。繳費完成後請將交易明細黏貼於報名表中,未繳費或逾期繳費者,一律視同資格不符,取消參加考試資格,考生不得異議。

  1. ATM繳費:臺灣中小企業銀行新竹分行(銀行代碼050)

帳號:320-12-03288-8

  1. 臨櫃繳費: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各分行或其他銀行和郵局匯款、轉帳或劃撥擇一方式。

銀行名稱: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

分行:新竹分行(分行代碼3202)

帳戶名稱:明新學校財團法人明新科技大學

帳號:320-12-03288-8


  1. 歷年成績單正本。請至本校校門口臺灣中小企業銀行ATM旁的歷年成績單列印機台申請。

  2. 准考證(附表三),請自行填寫並黏貼最近六個月內二吋正面脫帽照片一張(實貼)。

  3. 原住民學生應繳證件: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須記載「原住民」身分戳記。有關原住民資格之說明如下:

        1. 原非原住民族籍之養子女,不得以本項身分報名。生父母為原住民之養子女,應另繳其生父母之戶籍謄本或除籍謄本,以確認其原住民身分(原住民身分須繳交證明)。

        2. 戶籍謄本記事欄應全部謄錄,如未與其生父母同居一戶,或生父母已死亡者,應加繳其生父母戶籍謄本或除籍謄本一份,並且必須蓋有「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戳記。

        3. 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族籍證明不予承認。

  1. 專業審查資料:

        1. 教育學程修習計畫(請參考附錄一說明)。

        2. 歷年在校成績(必備)。

        3. 專業證照:進入大學就讀後始考取之專業證照影本。

        4. 英文能力證照:進入大學就讀後始考取之英文能力證照影本。

        5. 社會服務參與紀錄。


  1. 甄選方式

採三部分甄選:筆試、面試及專業資料審查。


  1. 筆試日期及地點

    1. 日期及地點:114年5月18日(週日)上午8:30至12:00於本校「明光樓」(暫定)舉行。

    2. 考場座次於筆試當天上午8:10於考場公布。

    3. 如遇颱風等天然災害,如依新竹縣政府停止上課公告,而無法如期舉行考試,將於師資培育中心網頁另行公告舉行日期。

    4. 如遇任何疫情相關規定事項,請密切注意師資培育中心網頁公告。


  1. 面試

    1. 面試方式

      1. 面試採「拍攝面試影片」上傳方式,114年4月21日(週一)上午8:00起即可上傳,請考生務必於114年5月11日(週日) 23:30前完成面試影片上傳。

      2. 影片上傳步驟說明和上傳網址,請於114年4月21日(週一)上午08:00起至師資培育中心網頁最新消息查看。

    2. 面試影片內容項目(依以下規定項目順序拍攝成一支6分鐘的影片):

項次

項目

呈現方式

時間

說明

一

自我介紹

本人口述

1分30秒

除基本介紹外,必答題為:

    1. 你選擇就讀幼保系的真正原因?

    2. 你覺得自己有哪些特質適合成為幼兒園教師?(舉例說明)

    3. 請談談你曾經有哪些和幼兒互動的經驗?

二

教育理念

本人口述

2分鐘

請觀看「人生不只是要快樂」TED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D8f0h4_WwQ

  1. 請敘述一個(或更多)自身受教育經驗的故事(從幼兒園到大學皆可),說明這段經驗對自己未來將成為一位老師的影響。

  2. 說一說對於目前的你而言,人生的意義是甚麼?

三

幼教實務

本人口述

2分30秒

請不要拿著繪本,想像自己面對著一群幼兒,對他們說故事《我變成一隻噴火龍了》(上誼文化出版社),因為時間有限,所以你可以精簡或改編故事內容,故事結束後並提出一個和此故事相關的開放性問題,模擬和幼兒討論互動約30秒。

(參考資料: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Laf5h0xtPM&t=8s)


(三) 面試影片規格說明:

1. 拍攝影片必須符合下列事項:

  1. 影片請清晰呈現考生臉部正面及手部,請勿戴著口罩。

  2. 面試影片總長度最長以7分鐘為限,拍攝時不可中斷亦不可剪接,並依序包含前述3個面試項目。

  3. 影片解析度至少480p以上,影片存取格式為MP4或AVI檔,考生須於送件前自行確認影片能正常播放。影片中口述聲音及影像務必清晰,避免畫面劇烈晃動。

2. 面試影片之內容僅供審查之用,對外絕對保密。

(四)影片上傳規定及期限:

  1. 影片檔名格式為:目前班級(學制,班級)+姓名,例如:進四幼一甲王小明

  2. 影片請於114年5月11日(週日)23:30前上傳至指定網址(請於114年4月21日(週一)上午08:00起至師資培育中心網頁最新消息查看),逾時上傳,扣總成績10分。


  1. 注意事項

    1. 請按照報名資格及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

    2. 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若有不實或資格不符者,考生應自行負責。

    3. 完成報名後,考生所繳費用恕不退費,表格文件恕不退還(含因天然災害、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更動考試日期之情事)。


  1. 成績核算方式

  1. 筆試:佔30%。包含幼兒教育專業科目(幼兒教保概論、幼兒發展與輔導、幼兒觀察及幼兒課程設計等)、語文能力測驗(國語文、英文)。

  2. 面試:佔40%。所有考生參與面試。面試內容包括:自我介紹、幼兒教育理念與幼教實務能力。

  3. 專業資料審查:佔30%。包含「自傳與自我規劃」、「歷年在校成績」、「專業證照」、「英文證照」及「社會服務參與」等資料。

  4. 甄選總成績計算=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專業資料審查×30%。

  5. 筆試成績之配分標準如下:

  1. 「幼兒教育專業科目」單選題佔60%、申論題佔40%

  2. 「語文能力測驗」國語文60%、英文40%。

  1. 面試內容與評分項目重點說明:

    1. 面試影片評分項目:

內容

評分項目

評分重點說明

自我介紹

(1分30秒)

自我表達

有想法;表達清晰、有條理

禮儀舉止

服裝禮儀適度;從容不迫、有自信

學習潛力

學習目標明確;具生涯規劃能力;能自我管理

幼兒教育理念問題

(2分鐘)

動機與態度

具自我覺察力;具社會情懷

自我省思與評論

1.能完整以故事方式描述自己的受教育經驗,並說明此段經驗對自己的影響。

2.能清楚說明自我探索人生意義的歷程和內涵。

幼教實務

能力

(2分30秒)

語言表達

敘述流暢、清晰;能融入情感、自然運用表情及肢體語言

提問回應

能適當提問問題,且能自然地模擬與幼兒的互動。

  1. 面試影片有下列情事者,不利評分進行,將斟酌扣分:

  1. 面試影片拍攝時中斷或剪接。

  2. 影片中口述聲音不清晰、或影片畫面解析度不足、發生模糊、晃動等狀況,使評分委員無法辨識其內容者。

  3. 面試影片無法正常播放。

  4. 面試影片長度超過7分鐘。


  1. 成績單領取

甄選總成績單領取時間與地點(可以委託書委託代領)

  1. 日間領取時間與地點:114年5月22日(週四)至114年5月24日(週六)

09:00~12:00;14:00~16:00,本校立緒樓2F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

  1. 夜間領取時間與地點:114年5月22日(週四)18:30~20:30,本校立緒樓2F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

  1. 成績複查

  1. 考生申請成績複查以一次為限。考生請填妥複查申請表(附表五)及複查費用每科50元,親自至本校立緒樓二樓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辦理。

  2. 申請複查僅就某項成績或漏閱提出複查,不得要求重新閱卷、調卷或影印試卷,亦不得要求複查閱卷標準或要求試題解答。

  3. 申請複查時間請於114年5月29日(週四)09:00~12:00辦理。「幼兒園師資類科教育學程甄選委員會」接獲申請後,於6月2日(週一)由師資培育中心通知複查結果。


九、錄取方式與公告

  1. 依據甄選總成績之高低排定錄取優先順序,考生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有名額亦不予錄取;考生成績達最低錄取標準之人數未達招生名額時,得不足額錄取。經本校「幼兒園師資類科教育學程甄選委員會」確認無誤後,於師資培育中心網頁公告之。

  2. 錄取最後一名如有2人以上總成績分數相同,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

  1. 面試成績。

  2. 筆試成績。

  3. 資料審查成績。

  4. 「專業科目」申論成績。

  5. 「專業科目」單選成績。

  6. 「國語文」成績。

  7. 「英文」成績。

  1. 錄取結果寄發與公告

  1. 日期:

確定錄取公告日期依教育部公文到達時間而定,暫定114年6月3日(週二)於師資培育中心網頁公告。

  1. 公告方式與地點:

  1. 本校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公布欄。

  2. 本校師資培育中心網頁。

*備註:為顧慮網路安全,錄取公告以本校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公布欄所公布之

紙本為準。


十、報到註冊方式與日期

  1. 採現場辦理,應由本人親自辦理,若本人不克前來,可依簡章公告之「委託書」(附表四)委託他人代為辦理。

  2. 正取生須於114年8月13日(週三)依規定完成通訊報到及註冊繳費。逾期未完成者,視同自願放棄,其所餘之缺額由公告之備取生錄取名單依序遞補至額滿為止,不得以未看到錄取公告為由,要求補救措施。


十一、通訊方式

  1. 明新科技大學網址:http://www.must.edu.tw

  2. 明新科技大學師資培育中心網址:http://tedu.must.edu.tw/

  3. 地址:30401新竹縣新豐鄉新興路1號,明新科技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4. 洽詢電話:03-559-3142 分機6956 汪舒韻小姐


十二、筆試試場規則

  1. 考生須於規定之考試時間,攜帶准考證、學生證或有照片之有效證件入場,遲到逾十五分鐘者不准入場,考試開始四十分鐘後方得交卷出場,在四十分鐘內強行出場者,取消其考試資格。

  2. 考生應按編定座號入座,將准考證、學生證或有照片之有效證件置於考桌左上角以便查驗,開始作答前應先檢查答案卷(卡)、准考證、座位等三項考生之號碼是否相同,如有不同,應立刻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

  3. 考生在考試進行中如發現試題印刷不清時,得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

  4. 考生在考試進行中,有交談、偷看、抄襲、夾帶、頂替等舞弊情事或擾亂試場秩序之行為者,取消其考試資格,並另依校規處分。

  5. 考生不得將試題或答案卷(卡)攜出試場,違者取消其考試資格。

  6. 選擇題使用電腦閱卷,答案卡使用2B鉛筆作答,否則不予計分。申論題限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作答,不得以鉛筆作答,否則不予計分。

  7. 考生除考試必須之文具,不得攜帶其他任何妨害考試公平性之物品(如:手機、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眼鏡類、智慧型手錶類、智慧型手環類)、耳機、隨身聽等)入場,考生若因上述物品(不論是否攜入場內)產生干擾試場秩序之行為者,違者得扣減該科成績十分,至零分為限。

  8. 考生不得在答案卷(卡)上書寫與答案無關之任何符號及文字,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9. 考生不得污損答案卷(卡)上之准考證號碼,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10. 各科答案均須寫在答案卷(卡)之作答區內,寫在試題或其他地方不予計分。

  11. 未帶准考證入場應試,經監試人員核對確係考生本人無誤者,准予應試,至當節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前,准考證仍未送達者,扣減各該科成績十分,至零分為限。

  12. 考生於考試結束鈴聲響閉時,應即刻停止作答,靜候監試人員收取答案卷(卡)及試題,違者扣減該科成績二分,其後仍繼續作答經勸止不理者,除收回答案卷(卡)及試題外,再扣減該科成績三分,至零分為限。

  13. 考生如有本規則未列之其他舞弊或不當意圖之行為者,得由監試人員予以登記,提請本校「幼兒園師資類科教育學程甄選委員會」處理。


十三、權利義務

    1. 修習者一律自費,並依本校規定之學分費標準收費(113學年度每學分費為新臺幣1,285元)。若學分費調整,則按調整後之標準收費。

    2. 修畢各學系及研究所應修學分,並取得各學制之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考試通過後,得以參加半年的全職教育實習。

    3. 報考教師資格檢定考試需具學士以上學位之中華民國國民、外國學生、僑生及港澳學生修畢師資培育之大學規定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中華民國國民依師資培育法第10條第1項規定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者,得依證明書或證明所載之師資類科別,報名參加本考試。


十四、修課須知

(一)自108學年度起入學之師資培育中心幼教學程學生,須修習幼兒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至少五十二學分(包括教保專業知能課程學分至少三十二學分)(依教育部107年11月16日發布之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辦理)。

(二)為強化教師實務教學能力,強調師資生於幼兒園實務現場學習,銜接教育專業課程,增加實地學習(54小時),列為教育學程修畢門檻,實施方式依本校「師資培育中心師資生實地學習要點」規定辦理。

(三)幼教學程開設於週六,兩年(四個學期)至少需要修習20學分。

(四)學生如果因發生擋修或重補修的情形,則無法於兩年(四個學期)內連續修畢所有學分。


十五、其他特殊狀況或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幼兒園師資類科教育學程甄選委員會」決議辦理。


考生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明新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基於辦理招生相關之報名、試務、審查、榜示、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統計研究分析、錄取後之學生資料管理及相關或必要工作之目的所需,蒐集最的必要個人資料,且不會處理多餘的個人資料。而蒐集、處理或運用您的個人資料時,皆以尊重您的權益為基礎,並以誠實信用之方式及以下原則為之。為了保障您的權益及幫助您瞭解本校如何蒐集及使用您個人資訊,請務必詳細的閱讀本聲明書之各項內容(若您未滿20 歲,以下內容請併向您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告知):

一、機構名稱:明新科技大學

二、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基於辦理本校入學考試相關之試務(134:「個人資料保護法」所訂之「特定目的項目」,以下相同)、提供考試(書面資料審查)成績、招生、分發、證明使用之資(通)訊服務(135),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136)、教育研究及統計研究分析(157)、學(員)生資料管理(158)學術研究(159)及完成其他本校入學考試必要工作或經考生同意之目的。

三、個人資料之蒐集方式:

  1. 本校向您直接蒐集的個人資料,如透過考生(或委託之代理人)親送、郵遞或網路報名而取得考生個人資料。

  2. 本校透過學校單位(如大專院校與高中職)間接取得您的個人資料。

四、個人資料之類別:本校所蒐集之考生個人資料為識別個人者(C001:「個人資料保護法」所訂之「個人資料類別」,以下相同。)、識別財務者(C002)、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C003)、個人描述(C011)、移民情形(C033)之居留證、職業(C038)、執照或其他許可(C039)、學校紀錄(C051)、資格或技術(C052)、職務專長(C054)、著作(C056)、學生(員)、應考紀錄(C057)、現行之受僱情形(C061)、雇用經過(C062)、離職經過(C063)、工作經驗(C064)、受訓紀錄(C072)等個人資料類別,內容包括姓名、國民身分證(含居留證)或護照號碼、生日、相片、性別、教育資料、緊急聯絡人、住址、電子郵遞地址、聯絡資訊、轉帳帳戶、學歷資格、專業技術、工作職稱、工作描述、受雇期間、以前之工作、服務紀錄、服役紀錄、低收入戶證明及中低收入戶證明等。

五、個人資料處理及利用:

  1.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除法令或中央事業主管單位另有規定辦理考試個人資料保存期限外,以上開蒐集目的完成所需之期間為限。

  2.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台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或經您同意或授權處理、利用之地區。

  3.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涵蓋本校各單位。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本校進行試務、錄取、報到、查驗、註冊、入學生管理等作業,考生(或家長、監護人)之聯絡,基於試務公信的必要揭露(榜示)與學術研究及其他有助上開「個人資料保護法」所訂之「特定目的項目」。

六、除法令另有規定或主管機關另有要求外,考生如提出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請求刪除個人資料之請求,經評估會妨礙本校執行職務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或導致本校違背法令或主管機關之要求時,本校得繼續蒐集、處理、利用或保留個人資料。

七、考生應確認提供之個人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需變更者,考生應立即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本校辦理更正。

八、考生如未提供真實且正確完整之個人資料,導致無法進行報名、緊急事件無法聯繫、成績無法送達等,將影響考生之權益,請特別注意。

九、本校得依法令或遵照主管機關、司法機關依法所為之要求,提供個人資料及相關資料。


附表一考生報名資料封面

明新科技大學114學年度

幼兒園師資類科教育學程甄選

考生報名資料封面

(請將此檢核表置於報名資料首頁,然後依序排列以下資料)

姓名


聯絡電話


考

生

所

繳

交

資

料

請

自

行

打

ˇ

  1. □上網填寫「線上」表單。表單:https://forms.gle/JQudU6G7nuthZkco8

  2. □幼兒園師資類科教育學程甄選報名表(附表二),請自行黏貼最近六個月內二吋正面脫帽照片一張照片(實貼)。

  3. □報名費1,000元繳費證明(如為低收入戶減半,請附證明):請寫上姓名並黏貼於報名表(附表二)。

  4. □歷年成績單正本(研究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含)以上(四捨五入)、操行平均八十分(含)以上(四捨五入);大學部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七十五分(含)以上(四捨五入)或班排前60%(如前一學期為大學部三年級之教保實習課程,則採計前一學期成績)、操行平均八十分(含)以上(四捨五入))。

  5. □幼兒園師資類科教育學程甄選考試准考證(附表三),請自行黏貼最近六個月內二吋正面脫帽照片一張照片(實貼)。

  6. □如為原住民,則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上需記載「原住民」身分戳記。

  7. □專業審查資料(請自行填寫文件名稱):

      1. □自傳與自我規劃

      2. □歷年在校成績

      3. □專業證照

      4. □英文能力證照

      5. □其他(請說明):

以上資料均須依本校114學年度幼兒園師資類科教育學程甄選簡章之規定,於114年4月8日(週二)至114年4月19日(週六)備齊所有資料後,親自前往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報名。可以委託代辦,但必須填寫委託書。

附表二報名表

明新科技大學114學年度

幼兒園師資類科教育學程甄選報名表

學生身份

類別

□日間大學部

□進修部(□四技□二技)

□研究所

□一般生

□原住民

姓  名


性 別

□男  □女

請貼最近六個月內二吋半身之正面脫帽照片乙張


(請實貼)

出生年月日

年月 日

身份證字號


系  別


學 號


目前年級


目前班級


學籍切結


□本人113學年度第二學期仍在學,具有學籍。

□本人確定於114學年度仍為具有本校學籍之在校生。

如不符合上述兩項資格,則願接受取消錄取資格,絕無異議。(說明:學生如果已於113學年度修完四技學分,則必須使畢業門檻為未完成狀態,且不得領取畢業證書。)

考生簽名確認:

連絡電話


通訊地址


特殊需求

說明

(若考生有生理障礙等特殊需求請在此說明,師資培育中心將再主動與您連絡以了解考場需提供之服務)



報名費:正本繳費證明黏貼處(ATM交易明細、銀行臨櫃繳費證明等)


        

報名者簽名:            民國114年月日


指 導教授或系所主任簽名(研究生適用):     民國114年月日

附表三准考證

明新科技大學

114學年度幼兒園師資類科教育學程甄選

准考證

准考證號碼

※

身分證字號











請貼最近六個月內二吋半身之正面脫帽照片乙張,本表相片須與報名表同式

考生姓名


性別

□男□女

出生年月日

民國年  月  日

筆試日期:114年5月18日(週日)上午08:30至12:00

筆試地點:OO樓(請見師培中心網頁公告)

筆試節次時間:預備鈴08:35至08:40

第一節08:40至10:00幼兒教育專業科目

預備鈴10:15至10:20

第二節10:20至11:40語文能力測驗

※附註:除准考證號碼外,報考人均須親自填寫工整,若有塗改處加蓋私章。



注意事項:

  1. 考場座次當天上午08:10於考場公布。

  2. 考試15分鐘後,不得入場(即第一節08:55後、第二節10:35後);考試時間過半後始得離場(即第一節09:20後、第二節11:00後)。

  3. 考生應按編定座號入座,將准考證、學生證或有照片之有效證件置於考桌左上角以便查驗,開始作答前應先檢查答案卷、准考證、座位等三項考生之號碼是否相同,如有不同,應立刻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

  4. 選擇題使用電腦閱卷,電腦卡使用2B鉛筆作答,否則不予計分。申論題限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作答,不得以鉛筆作答,否則不予計分。

  5. 考生除考試必須之文具,不得攜帶其他任何妨害考試公平性之物品(如:手機、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眼鏡類、智慧型手錶類、智慧型手環類)、耳機、隨身聽等)入場,考生若因上述原因產生干擾試場秩序之行為者,違者得扣減該科成績十分,至零分為限。

  6. 其餘考試規定請參閱試場規則。

  7. 如遇任何疫情相關規定事項,請密切注意師資培育中心網頁公告。

附表四委託書


明新科技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114學年度幼兒園師資類科教育學程 委託書


本人(委託人姓名)因故不克親自辦理114學年度幼兒園師資類科教育學程 □現場報名 □領取准考證 □領取成績單

(自行勾選,一項任務使用一張委託書),特委託(受委託人姓名)代為辦理,相關責任與新生報到須知由本人自行負責,特立此委託書為憑。

委託人(簽章):

聯絡電話:



受委託人(簽章):

聯絡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委託代辦規定:

  1. 【委託人】須備齊繳交資料包含本委託書、有照片之有效證件正本和影本(正本報到現場查驗後歸還予受委託人)。

  2. 【受委託人】須攜帶有照片之有效證件正本。

附表五成績複查申請表

明新科技大學114學年度

幼兒園師資類科教育學程甄選

成績複查申請表



學生姓名


身份證字號











准考證號碼


聯絡電話


學生身分

類別

□日間大學部

□進修部(□四技□二技)

□研究所

□一般生

□原住民

申

請

複

查

項目

筆試分數


複查結果及處理

(此欄由辦理單位填寫)




申請者簽名:          民國114年  月  日


*【注意事項】:

  1. 考生對成績如有疑慮,請親自詳填本表,連同准考證、成績單影本、複查費,於規定期限,親自至本校立緒樓二樓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辦理,複查以一次為限。

  2. 成績複查費:每科新台幣50元。

成績複查:於114年5月29日(週四)09:00~12:00辦理,逾期或未依上述規定者,概不受理。

  1. 申請複查僅就某項成績或漏閱、漏登錄提出複查,考生不得要求重新閱卷、調卷或影印試卷,不得要求複查閱卷標準或要求試題解答,亦不得要求複查面試標準或要求面試解答。


附錄一專業審查資料《教育學程修習計畫》說明


《自傳與自我規劃》

◎計畫需包含班別、姓名及以下內容:

  1. 自傳(家庭、個性、成長及學習歷程等)

  2. 自我規劃(就讀學程動機、專業生涯規劃及自我管理能力等)



◎計畫格式規定:標楷體12字體、單行間距、總字數不得少於1000字








版權說明: 檔案資源由用戶上傳,僅供學習交流使用,尊重著作權。 若您認為內容涉及侵權,請點擊「侵權舉報」提交相關資料,我們將儘快核實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