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華大學110學年度小教教育學程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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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 110 學年度
學生修習國民小學教育學程甄選簡章
109.12.10.110 學年度第 1學期第 1次甄選會議修正通過
一、簡章之索取:
本校學生申請修習教育學程請自行至本校網站首頁或師資培育中心網站下載簡章及
表格。請詳細閱讀甄選簡章相關規定。
本校網站網址 http://www.ndhu.edu.tw/bin/home.php
師培中心網址 https://littletree.ndhu.edu.tw/files/13-1084-146936.php
二、申請資格:
本校非國小師資培育學系大學部一年級以上或研究所碩、博士班學生,前述申請
資格如下:
(一)本校大學部一年級以上學生:甄選當學年度第 1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居該班排名
前百分之七十者。
(二)研究所碩、博士班學生:甄選當學年度第 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 75 分(含)以
上者。
(三)歷年學期操行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且在申請截止前未受記過處分者。
三、 繳交資料:
(一)填寫申請表一份。
(二)繳交書面審查資料及教育學程修習計畫。
(三)繳交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註明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及班級排名)
(四)繳交職業診斷結果。
(請上網至UCAN大專校院就業職能平台http://ucan.moe.edu.tw/→帳號申請
→使用者登入職業興趣探索填寫問券列印職業診斷結果。)
四、 甄選報名費用:每人 400 元。
五、 申請程序:
(一)上網填妥國民小學學程甄選網路申請。
該路徑為:東華大學在校學生在校學生課務資訊國小教育學程線上報名
系統(http://web.ndhu.edu.tw/StudentEducationTH/
(二)填妥書面申請表及書面審查資料(含教育學程修習計劃等資料)
(三)經系所主管同意核章。
(四)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歷年成績單(註明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及班級排名)。
(五)並請檢附學務處未受記過處分證明單(請參考甄選申請表之下載路徑)
(六)符合申請資格者至出納組繳交報名費既經完成申請手續概不退費。
(七)於申請期間至師資培育中心國小學程組(花師教育學院 D326 辦公室)繳交申請
資料,逾時恕不受理。
(八)初審合格者參加考試。
(九)甄選委員會複審。
(十)公告錄取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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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報到並獲得修讀教育學程資格。
*請自行斟酌是否符合申請資格,既經完成申請手續概不退費。
六、 甄選程序:
(一)初審:
1.師資培育中心審查歷年學業成績與歷年學期操行成績。
2.檢附學務處未受記過處分證明。
3.檢附出納組繳費收據。
4.完成線上報名程序。
5.初審通過後始能參加考試。
(二)考試:
1.參加考試者必須攜帶學生證,以利查驗。
2.考試科目為
1)學生性向測驗(繳交職業診斷結果即可,不再另行筆試)
2教育常識測驗與範圍題型為申論題1每題10分及選擇15每題2
分,不倒扣,共計40分。
A. 含近三年國民小學師資類科教師資格考試考古題(以教育部公告網站
https://tqa.ntue.edu.tw/TEA03.aspx之歷屆試題內容為主)。B. 全國及
本校之師資培育相關法規。
C.常識性之教育訊息、議題及時事(時事包含花東地區區域性之教育環境現
)
3)國小數學素養題與範圍:2題應用題,範圍:當學年度六年級上、下冊
數學教科書(康軒、翰林、南一)。共計10分。
(三)複審:
1.考試成績。
2.書面審查資料。
1)學生性向測驗。
2教育學程修習計畫(含學習動機與目的生涯規劃列舉過去曾參與之
課輔、志工社服經驗及社會公益之經歷及證明文件影本)。
(四)計分方式: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佔 30%,考試成績佔 50%,書面審查資料 20%。
2.成績須達最低錄取標準始能錄取。
(五 )申請成績複查
1申請方式及日期:110 513 (四)上午 900 起至下午 430
至師培中心提出申請。
2應考人申請複查科目均調閱原始作答答案紙並依各科各題分別比對電腦
資料庫內容及非選答案成績與成績通知單所載是否相符。
3、申請成績複查以一次為限,並不得要求重新閱卷。
七、 預定招收名額:依成績高低暫錄取 80 名(原住民外加名額 6名,並需依教育部最後
核定 110 學年度名額為主),備取 30 名。未達錄取標準得不錄取。
八、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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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日期:110 222 日(一)8:00 起(網路開放登記申請學程)至 3
29 日(一)17:00 止。(截止登記申請學程、網路系統關閉)
(二)初審通過名單公告:將於 110 412 日(一)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或師資
培育中心網站。
(三)考試時間:110 423 日(五)1430~1550,考試地點另行於師資培育
中心網站公告。
(四)錄取公告:預定為 110 514 日(五)公告。
(五)報到:110 517 ()521 (),上班時間,持學生證至師資培
育中心國小、幼教與特教學程組(花師教育學院 D326 辦公室)報到。
九、課程說明:
有關課程規劃及選修之相關規定,請參照教育學程課程規劃表之公告為準。實際開課
狀況每學期略有增減,請以學校公告之課程為準。
(一)修習最低畢業學分數
教育學程教育專業課程 48 學分(專門課程 10 學分,教育專業課程 38 學分)
(二)必修科目及學分
1.專門課程需修習至少 10 學分,語文領域(國語文)及數學領域之基本學科為必修。
2.教育專業課程分為教育基礎課程、教育方法課程及教育實踐課程,應修畢至少38
學分。
3.教育礎課須修至少13學分:其中特殊教育導論、教育哲學、教育心理學、
教育社會學四門為必修;教育概論、發展心理學、教育行政、教育議題專題4科中
至少再選修2門。
4.教育方法課程須修畢至少12學分:其中教學原理、課程發展與設計、班級經營、
學習評量、輔導原理與實務、生涯規劃與職業教育訓練為必修。
5.教育實踐課程應修畢至少13學分:國民小學國語教材教法、國民小學數學教材教
法及國民小學教學實習為必修,國民小學英語教材教法國民小學自然科學教材
教法、國民小學社會教材教法、國民小學藝術教材教法、國民小學健康與體育教
材教法、國民小學綜合活動教材教法、國民小學跨領域教材教法7科中至少再選修
2門。
6.修習各領法前應先修領域應之專門課程。例:應先修習國音及
說話,才得修習國民小學國語教材教法。
十、遞補補充說明:未取得師資生資格之國小師資培育學系學生,符合申請資格,唯需依
據教育部 102 124 日函示辦理國小師資培育學系各學年度師資生核定名額不宜
跨學年度甄選與遞補且宜於 1年內完成甄選並按備取名單遞補完成。
十一、課程相關補充說明:未取得師資生資格之國小師資培育學系學生,經甄選成為國小
學程專班學生後,應在專班修習國小專業課程及依據本中心最新抵免辦法辦理抵免,
並繳交每學分 1,140 元學分費。
十二、相關辦法(部分法規若有異動,請以最新公告之規定為主)
(一)國立東華大學學生修讀國小教育學程甄選委員會設置、甄選要點。
(二)國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學程修習辦法。
(三)109 年國立東華大學國民小學師資類科職前教育課程科目及學分表。
(四)109 年國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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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 110 學年度修習國小教育學程甄選申請表
序號(由師資培育中心填寫)
姓名
學號
系所
班別
聯絡
電話
E-mail
是否具原住民籍身分
□是(請檢附證明文件) □否
申請人謹依「本校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學程修習辦法」「本校學生修讀教育學程甄選審委員
會設置、甄選要點」及相關規定,參加本校國民小學教育學程甄選。
申請人簽章: 申請日期:110
系所主管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出納組
無需蓋章但請附本日前未受記過[]以上的
處分之證明單請至本校網頁在校學
生生活資訊獎懲紀錄操行成績暨銷過申請
系統列印證明單。
無需蓋章但請附繳費
收據
師資培育中心(國民小學學程組)
師資培育中心主任
備註
一、 申請日期:110 222 日(一)至 329 日(一), 8:00~12:0013:00~17:00
二、 申請資格:本校非國小師資培育學系大學部一年級以上或研究所碩、博士班學生,且
符合修讀教育學程申請資格者。
三、 申請表經系所主管同意核章後,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歷年成績單(註明前一學期學業
成績平均及班級排名)並列印無記過證明。
四、 性向測驗需上網至 UCAN 大專校院就業職能平台填寫並繳交職業診斷結果。
五、 符合申請資格者,請至出納組繳交費用,報名費每人 400 元(含報名費、閱卷費)
請自行斟酌是否符合申請資格,既經完成申請手續概不退費
、於申請期間至師資培育中心國小幼教與特教學程組(花師教育學院 D326 辦公室)
交申請資料(初審),逾期不受理。
初審通過名單公告將於 110 412 日(一)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或師資培育中心
網站。
考試時間110 423 (五)1430~1550考試地點另於師培中心首頁公告。
預定招收名額依成績高低暫錄取 80 (原住民外加名額 6並需依教育部最後核
110 學年度名額為主),備取 30 名。未達錄取標準得不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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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 110 學年度學生修習國教育學程甄選
教育學程修習計劃
序號(由師資培育中心填寫)
姓名:
學號:
系所:
備註:
1.字體大小為 12 號字,以電腦繕打。
2.「教育學程修習計劃」(含學習動機與目的生涯規劃列舉過去曾參與之課輔志工社
服經驗及社會公益之經歷及證明文件影本)
3.本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於申請時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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