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立東華大學 111 學年度
教師專業知能檢定與授證簡章
「教師專業知能檢定與授證簡章」係因應「師資培育法」對師資培育學生所造成的衝擊,期使
同學於激烈競爭的就業市場上,因持有本校所頒發之證照,而能符合教師任用之現實需要。各
分項項目如下:
壹:項目、主旨、報名資格、檢定時間、試場、辦理人數基準及報名費。
項目
主旨
報名資格
檢定時間
試場
辦理人
數基準
報名費
板書
為鼓勵學生發展
板書能力,特依
據本校準教師專
業知能檢定與授
證辦法,訂定本
分項辦法。
凡本校學生、
畢業校友、社
區人士,均可
報名申請檢定
與授證。
112 年 5 月 5 日
(星期五)
13:30~15:00
時間分配視報名
人數於檢定前一
日公布於師資培
育中心網頁。
花師教育學院
A305
板書教室
達 30 名
始舉辦
每人 400 元
說故事
為鼓勵學生發展
說故事能力,特
依據本校準教師
專業知能檢定與
授證辦法,訂定
本分項辦法。
凡本校學生、
畢業校友、社
區人士,均可
報名申請檢定
與授證。
112 年 5 月 2 日
(星期二)
13:00~17:00
時間分配視報名
人數於檢定前一
日公布於師資培
育中心網頁。
花師教育學院
A305 教室
達 30 名
始舉辦
每人 400 元
本土語言
(閩南
語、客家
語、原住
民語)檢
定
為加強學生對本
土文化之認識,
提升本土語文教
學之能力,依據
本校準教師專業
知能檢定及授證
辦法,訂定本分
項辦法。
凡本校學生、
畢業校友、社
區人士均可報
名申請檢定及
授證。
112 年 5 月 22 日
(星期一)
13:00~17:00
時間分配視報名
人數於檢定前一
工作日公布於師
資培育中心網
頁。
花師教育學院
A305 教室
達 20 人
以上始
舉辦
每人 400 元
(依學生意
願調查結
果,本學期
只進行檢定
閩南語檢
定,報名費
以此為準)
2
項目
主旨
報名資格
檢定時間
試場
辦理人
數基準
報名費
運動專業
知能審核
認定
為鼓勵學生發展
運動專業知能,
特依據本校準教
師專業知能檢定
與授證辦法訂定
本分項辦法。
凡本校學生、
畢業校友,取
得 C 級以上
(田徑、游
泳、排球、籃
球、舞蹈、體
適能及各類運
動項目)之教
練證照或裁判
證照者,均可
申請授證。
證照繳交時間:
112 年 5 月 1 日
(星期一)
至
112 年 5 月 12 日
(星期五)
9:00 至 17:00
花師教育學
院體育與運
動科學系
C328
不限
每人 100 元
課程設計
專業知能
檢定
為鼓勵學生發展
課程設計的能
力,故辦理本項
專業知能檢定及
授證。
凡本校學生、
畢業校友、社
區人士均可報
名申請檢定及
授證。
筆試:
112 年 4 月 22 日
(星期六)
10:00~12:00
實作:
112 年 4 月 29 日
(星期六)
10:00~12:00
花師教育學
院
註:考前將
公告於師培
中心網頁
達 10 名
始舉辦
每人 400 元
個別智力
測驗
(WISC-V)
實施專業
知能
為加強學生發展
測驗實施測作知
能,提升測驗評
量正確使用與操
作能力,依本校
準教師專業知能
檢定與授證辦
法,訂定本分項
辦法。
凡本校學生、
畢業校友、各
級學校教師均
可報名申請檢
證及授證。
筆試:
112 年 4 月 26 日
(星期三)
12:30~14:30
實作:
112 年 5 月 1-5 日
(星期一~五 )
筆試:
花師教育學
院 D213 教室
實作:
花師教育學
院 D228 教室
達 20 人
以上始
舉辦
每人 400 元
幼兒圖畫
書說故事
為鼓勵學生發展
圖畫書說故事能
力,依據本系課
程規劃,訂定教
師專業知能檢定
與授證辦法。
凡本校學生、
畢業校友、社
區人士,均可
報名申請檢定
與授證。
112 年
5
月
13
日
(星期六)
09:00~12:00
時間分配視報名
人數於檢定前一
日公布於師資培
育中心網頁。
於幼教系辦
公室辦理報
到(試場於當
日公告
達 20 人
以上始
舉辦,
人數原
則以 30
名為限
(大四優
先)
每人 400 元
3
項目
主旨
報名資格
檢定時間
試場
辦理人
數基準
報名費
兒歌彈唱
(初、
中、高
級)
為鼓勵學生發展
兒歌彈唱能力,
特依據本校準教
師專業知能檢定
與授證辦法,訂定
本分項辦法。
凡本校學生、
畢業校友、社
區人士,均可
報名申請檢定
與授證。
112 年 4 月 19 日
(星期三)
12:30~16:30
時間分配視報名
人數於檢定前一
日公布於師資培
育中心網頁。
花師教育
學院 D207
幼兒音樂
教室
(曲目已
在本中心
網站)
達 20 名
始舉辦
每人 400 元
幼兒園教
具製作
為輔助幼教師在
教學上有更多元
與具體的內容呈
現,以教具的設
計與製作作為教
學上的協助工
具,藉以提升幼
兒的理解、學習
能力,並增進學
生的學習動機以
及探索的樂趣,
依據本系課程規
劃,訂定教師專
業知能檢定與授
證辦法。
凡本校學生、
畢業校友、各
級學校教師均
可報名申請檢
證及授證。
112 年 5 月
18
日
(星期
四
)
10:20~17:00
時間分配視報名
人數於檢定前一
日公布於師資培
育中心網頁。
花師教育
學院 D207
幼兒音樂
教室
達 20 人
以上始
舉辦
每人 400 元
貳:報名手續
(一)報名表繳交時間:112 年 3 月 1 日(星期三)至 3 月 31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 12 時,
下午 14 時至 17 時。
(二)填寫紙本報名表,師培系請以班級為單位統一報名,填寫「班級統一報名表」
;其他本校
學生、畢業校友、社區人士請填寫「個人報名表」
。報名表請至本校網頁/最新消息或師資
培育中心網頁/最新消息下載
(三)填寫線上報名表,線上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WVbMsfrXZdvzV2aKA
(四)繳交檢定項目之報名費。請先至「國立東華大學線上繳費系統」登錄繳費資料,系統將
產生「線上付款通知單」
,憑通知單選擇線上 ATM 轉帳、郵局、超商等方式繳費(不開放
信用卡繳費)。
*繳費系統網址:
http://web.ndhu.edu.tw/ga/onlinepay/pay.aspx
*收費單位:師培中心;收費項目:111 教師專業知能檢定(自選欲檢定項目)
(五)將紙本報名表繳交至師培中心小特幼學程組。
(六)線上報名表及繳費兩者均須於報名時間內完成並繳交才算報名成功,考試名單及相關資
訊另行公告並 Email 通知,請務必確認紙本及線上報名表單的個人資訊無誤。
4
(七)報名繳費後,除報名人數未達舉辦基準外,恕不辦理退費。
(八)考試當天須繳驗學生證,與學生證所載之姓名、系級不符者,均不得報名,社區人士請
攜帶身分證。
參:授證程序
檢定小組根據授證標準鑑核後,列舉授證名單,簽請師資培育中心主任核定,將於師
培中心網頁公告通過檢定者名單,通過檢定者請依公告期程至本校師培中心國小、幼教與特教
學程組領證。
肆:檢定內容、評分標準、授證標準
項目
檢定內容
評分標準
授證標準
板書
一、範圍:以國小國語課本使用之部
頒常用字為範圍;字體以部頒標
準楷書字形為依據,試題當場公
布。
二、規格:援用「師範校院板書基本
能力抽測」之小黑板為規格,現
場計時書寫,十分鐘寫四十個
字。
(一)項目與配分比例:
1.布局:佔 40%(由上而下、由右
至左直行書寫,行列整齊、布
白均勻)
2.字體結構:佔 30%
A.大小適當,每字之界格約十
公分見方。
B.緊密端正。
C.美觀有力。
3.點畫:佔 30% (筆形符合國字點
畫的基本特徵,點畫足堪為小
學生之優良示範。)
(二)扣分:
1.字體:標準字體為準,每錯一
字扣 2 分。
2.速度:十分鐘內寫完 40 個字,
少寫一個字扣 3 分。
評分達八十分
(含)以上者為合
格,其字體、
筆形須正確,
足堪為小學生
之優良示範。
若有誤導之
虞,雖有書法
上的特異美
感,仍為不通
過。
說故事
(一) 暫定與國小十二冊「國語」有關
或旁涉之中國傳奇故事、文學典
故、民間鄉土傳奇、生活小故事
及對人生有積極正面之啟發者為
主,以鼓勵學生向傳統文獻、鄉
土資源中汲取靈感,並與生活教
學結合。受檢者請自行準備國小
十二冊「國語」低、中、高年級各
一課課文,由檢定小組任意抽測
其中一 課 ,以測定其講述與教
依照師院學生說故事基本能力抽
測評量表之項目,予以分項計
分。其配分比例如下:
一、得分:
1、語言能力(30%):
國語語音正確、語調自然、
語詞淺顯、音量適中。
2、故事內容(50%):
能適合教學單元、內容生動、
意義明白、層次分明、富有創
評分達八十分
以上者為合
格。
5
學內容配合之程度。
(二) 請勿直接背誦課文,而應自行將
課文改編成口語化
、具「說故事語氣」、可適度增添
情節的逐字稿,並先行演練及估
算時間。
(三) 講述對象及時間限制:國小低年
級、中年級或高年級學童,講述
時間以五分鐘為度。
意。
3、儀態表情(20%):
端莊大方、儀態自然、親切和
藹。
二、扣分:
時間不足四分鐘或超過五 分鐘
者,每增減十秒扣總分二分,由
統計人員記錄演講時間,並執行
扣分。
注意事項:不准自備任何課文、
視聽媒體或教具。
項目
檢定內容
評分標準
授證標準
本土語言
-(閩南
語、原住
民語、客
語)檢定
(一)閩南語詞彙拼音或拼音
寫出漢字
(二)閩南語詞彙與華語對照
(三)閩南語基本常識
採筆試測驗,拼音和用字以教育部
公告之「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
案」正式版與「臺灣閩南語常用詞
辭典」為原則,時間共 90 分鐘,請
用黑色或藍色原子筆作答。
一、選擇題(40%)
,每格 2 分,共
20 題。
二、填充題(40%)
,每格 2 分,共
20 題。
三、問答題(20%),每題 10 分,
共 2 題。
筆試達七十分
以上為及格。
運動專業
知能審核
認定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所屬各協會
核發之 C 級以上教練證照或 C 級以
上裁判證照,均可申請授證。
一、得分:
(一)B 級證照 90 分
(二)C 級證照 75 分
評分達七十五
分以上者為合
格。
課程設計
專業知能
檢定
(一)、筆試
1.採用筆試的方式,含選擇、解釋
名詞及簡答題。
依難易度由檢定小組訂定通過標
準。
筆試通過標準
者,始得參加
課程設計實作
檢定。
(二)實作
1.
現場將給予預設題目,採用實
作設計檢定,學生在電腦教室
使用電腦進行實作設計。
2. 學生可以利用網絡搜尋核心素
養及學習重點(學習內容與學
習表現)資料,但是禁止與他
1、 課程架構與組織:25%
2、 教學設計的週延性:25%
3、 教學設計的可行性與適切
性:25%
四、
整體設計的有效性(達成目
標):25%
實作設計檢定
八十分(含)以
上者為合格。
6
項目
檢定內容
評分標準
授證標準
人進行任何形式的線上互動。
3. 課程設計書包含下列內容:單
元名稱(領域或跨領域)、學
習重點(學習內容與學習表
現)、學習目標、教材內容大
綱、課程架構表或圖(需呈現
所含的教學單元主題及其組織
關聯方式)、整體課程實施所
需時間及各單元時間分配。
4. 每一單元的教學設計書包含下
列內容:單元教學目標、主要
教學方法或策略、教學活動設
計簡案、所需教學資源或教學
設備、教學評量方式。
個別智力
測驗
(WISC-
V)實施
專業知能
檢定
一、筆試:
1.採紙筆測驗,題型涵蓋選擇題
及問答題。
2.筆試範圍:測驗基本原理、
WISC-V理論與操作暨計分解
釋。
二、實作:
1.範圍:WISC-V各分測驗的操
作。
2.考試方式:由主試教師抽選任
三個分測驗,依照標準化操
作方式實施測驗。
一、筆試:滿分 100 分,以 60 分為
通過標準。筆試通過始得參加
實作測驗。
二、實作:滿分 100 分,其配分比
例如下:
1.測驗準備與紀錄 10%
2.每個分測驗各佔 30%,每操作
錯誤一次扣 5 分。
實作評分達七
十分以上為合
格。
幼兒圖畫
書說故事
一、
指定說故事之圖畫書 12
冊。
二、
應試前 30 分鐘,抽籤選
定圖畫書。並請依抽籤結果,
拿取主辦單位準備之圖畫書,
設計適合 4 至 6 歲共 15 名幼兒
之圖畫書說故事演示活動。
三、
由考生現場實作,檢測委
員個別現場評分,演示時間以
5 分鐘為度。(時間不足 4 分
鐘或超過 6 分鐘者,每增減 10
秒扣總分 2 分。)
四、
檢定演示的主要項目
(一)項目與配分比例:
1.故事鋪陳完整且互動合宜
(50%)
2.口語清晰且聲音表達多元
(20%)
3.臉部表情及肢體表現靈活
(30%)
評分達七十分
以
上者為合格。
7
項目
檢定內容
評分標準
授證標準
(ㄧ)故事鋪陳完整且互動合宜
1. 故事有合宜的開始。
2. 營造合宜的氣氛/場景。
3. 熟悉故事情節內容且說演流
暢。
4. 使用合宜的策略引發幼兒與
文本的互動。
5. 故事有合宜的結束與回顧。
(二)口語清晰且聲音表達多元
1. 音量合宜、咬字清晰、速度
適切。
2. 聲音能適切變化。
(三)臉部表情及肢體表現靈活
1. 拿書姿勢及角度適切。
2. 合 宜 的 臉 部 表 情 及 眼 神 接
觸。
3. 靈活的肢體動作。
五、
注意事項:考生不得自備
任何视聽媒體或道具。
兒歌彈唱
(初、
中、高
級)
(一)各級指定曲如下:
初級:
1.點仔膠 2.歡樂舞曲 3.問候歌 4.
春神來了 5.搖籃曲
中級:
6.捉泥鰍 7.媽媽的眼睛
8.紫竹調 9.小乖乖 10.太湖船
高級:
11.甜美的家庭 12.茉莉花
13.平安夜 14.哆啦 A 夢
15.蝸牛與黃鸝鳥
(二)以上歌曲可自編簡易伴奏,
或依教學指引所附之伴奏譜彈奏。
(三)考生可依據自己的程度報考
適合的級數,亦可跳級報考。
(1) 方法:
1. 由評審自考生報考的級數(初、
中、高級)指定曲中任意抽取三
首歌曲,測驗參與檢定者自彈自
唱之能力。
2. 考生可看譜彈唱
3. 考生可自行移調
4. 需依反覆記號反覆
(2) 評分標準:
1. 前奏及尾奏流暢
2. 音準正確
3. 和弦正確
4. 旋律正確
5. 節奏正確
6. 速度適當
7. 詮釋
(3) 樂器:
1.
考場樂器為 YAMAHA 電子琴
2.
考生可攜帶自己的樂器應試,
惟試場不提供搬運服務,考生
需自行處理。
評分達八十分
以上者為合
格。
8
項目
檢定內容
評分標準
授證標準
幼兒園教
具製作
採用作品實作設計檢定,內容上包
括三項:
(一)實體教具:
設計製作完成的,任何用於幼兒課
程上使用的實體教具。
(二) 教具設計計劃書:
書面方式呈現,內容包括八個部
分:
1.
教具名稱
2.
設計目的
3.
設計構想
4.
設計草稿圖
5.
製作步驟(附上圖片說明,需
含本人於照片上)
6.
所需材料
7.
實際完成作品照片(不同角度)
8.
操作使用說明
(三)教具說明與操作示範
於檢定當天攜帶所製作教具,現場
進行教具內容說明及教具操作示
範。
(一)項目與配分比例:
1.目標明確性(30%)
2.使用性、耐用性(20%)
3.創新獨特性(30%)
4.質感與美觀性(20%)
評分達七十分
以上者為合
格。
9
國立東華大學教師專業知能檢定
板書評分表
評
分
項
目
布局
40%
字體結構
30%
點畫
30%
扣分
總分
評
分
標
準
1.由上而下、
由右至左
書直行書
寫(與小學
國語課本
相同)。。
3.行列整齊。
4.布白均勻。
1.大小適當,
每字之界
格約十公
分見方。
2.緊密端正。
3.美觀有力。
1.筆形符合國
字點畫的
基本特
徵,點畫
足堪為小
學生之優
良示範。
1.字體:標準
字體為
準。每錯一
字扣 2 分。
2.速度:十分
鐘內寫完
40 個字,少
寫一字扣 3
分。
八十分(含)以
上始為合格。
檢定委員簽名:
10
國立東華大學教師專業知能檢定
說故事評分表
評 分
項 目
語 言 能 力
30%
故 事 內 容
50%
儀 態 表 情
20%
扣 分
評 分
標 準
1. 國語語音正
確。
2. 語調自然。
3. 語詞淺顯。
4. 音量適中。
1. 能適合教學單
元。
2. 內容生動。
3. 意義明白。
4. 層次分明。
5. 富有創意。
1. 端莊大方。
2. 儀態自然。
3. 親切和藹。
時間不足四分鐘或
超過五分鐘者,每
增減十秒扣總分二
分,由統計人員記
錄演講時間,並執
行扣分。
分
數
八 十 分 以 上 始 為 合 格
檢定委員簽名:
11
國立東華大學教師專業知能檢定
本 土 語 言 評 分 表
測驗
方式
評分項目
測驗內容
授證標準
筆
選擇題(40%),每
格 2 分,共 20 題。
1.詞彙及語法測驗
2.閩南語常識
總分達 70 分以上為及格。
試
填充題(40%),每
格 2 分,共 20 題。
3.字音(寫出拼音)
4.字形(寫出閩南語漢字)
5.閩南語詞彙與華語對譯
問答題(20%),每
題 10 分,共 2 題。
檢定委員簽名:
12
國立東華大學教師專業知能檢定
運動專業知能審核認定評分表
評分項目
田徑、游泳、排球、籃球之教練證照或裁判證照
分數
七 十 五 分 以 上 始 為 合 格
檢定委員簽名:
13
國立東華大學教師專業知能檢定
課程設計專業知能檢定評分表
評
分
項
目
課程架構與組織
25%
教學設計的
週延性
25%
教學設計的適
切性與可行性
25%
整體設計的
有效性
25%
總分
評
分
標
準
1.細部課程目標適
切。
2.教材內容大綱適
切、周延。
3.課程架構表或圖
清晰。
4.課程架構內各單
元之間的相互聯
結與統整性佳。
5.各單元時間分配
恰當。
1.教學活動設計
簡潔、清
晰。
2.教學活動設計
周延、完
整。
3.教學資源或教
學設備考慮
周延。
1.單元教學目標
適切。
2.教學方法或策
略適切、可
行。
3.教學評量方式
適切、可行。
1.整體課程設計
能達成課程
目標。
2.各單元教學設
計能達成教
學目標。
八十分以上
始為合格。
檢定委員簽名:
14
國立東華大學教師專業知能檢定
個別智力測驗
(WISC-
V)
實施專業知能檢定評分表
測驗
方式
評分項目
測驗內容
授證
標準
筆試
選擇題(70%)、問答
題(30%)
1.測驗基本原理、WISC-V 理論與操作暨計分解
釋。
2.滿分 100 分,以 60 分為通過標準。
3.筆試通過始得參加實作測驗。
實作
評分
達七
十分
以上
為合
格
實作
測驗準備與紀錄
(10%)
WISC-V 各分測驗的操作:由主試教師抽選任三
個分測驗,依照標準化操作方式實施測驗。
每個分測驗各佔 30
%,每操作錯誤一
次扣 5 分。
(共 90%)
檢定委員簽名:
15
國立東華大學教師專業知能檢定
兒歌彈唱評分表
樂曲 1:
項目
極優(7)
很好(6)
好(5)
普通(4)
尚可(3)
不佳(2)
極差(1)
前/間奏/尾奏
(Intro/Bridge/Ending)
音準(Intonation)
和弦(Chord)
旋律(Melody)
節奏(Rhythm)
速度(Tempo)
詮釋(Interpretation)
樂曲 2:
項目
極優(7)
很好(6)
好(5)
普通(4)
尚可(3)
不佳(2)
極差(1)
前/間奏/尾奏
(Intro/Bridge/Ending)
音準(Intonation)
和弦(Chord)
旋律(Melody)
節奏(Rhythm)
速度(Tempo)
詮釋(Interpretation)
樂曲 3:
項目
極優(7)
很好(6)
好(5)
普通(4)
尚可(3)
不佳(2)
極差(1)
前/間奏/尾奏
(Intro/Bridge/Ending)
音準(Intonation)
和弦(Chord)
旋律(Melody)
節奏(Rhythm)
速度(Tempo)
詮釋(Interpretation)
分數小計
A
B
C
D
E
F
G
原始分數(A +B+C+D+E+F+G) x 100 / 147 = 標準分數 (低於 80 分為不通過)
評審簽名:
分
16
國立東華大學教師專業知能檢定
幼兒美勞實務評分表
評分項目
目標明確性
35%
創新獨特性
35%
質感與美觀性
30%
分數
80 分以上始為合格。
檢定委員簽名:
17
國立東華大學教師專業知能檢定
幼兒教具製作評分表
評分項目
目標明確性
30%
使用性耐用性
20%
創新獨特性
30%
質感與美觀性
20%
分數
70 分以上始為合格。
檢定委員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