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頁
學科能力測驗與指定科目考試國文作文分項
學科能力測驗與指定科目考試國文作文分項學科能力測驗與指定科目考試國文作文分項
學科能力測驗與指定科目考試國文作文分項式
式式
式評分指標
評分指標評分指標
評分指標
學科能力測驗與指定科目考試國文考科作文評分方式,自民國 87 年開始,即採取「三等九級」的
「等第評量」;「三等」為 A、B、C三等;「九級」為:A+、A、A-,B+、B、B-,C+、C、C-。
除了「三等九級」的給分方式之外,若缺考、未作答、完全文不對題或作答內容完全照抄試題者,則
給予零分。民國 99 年由紙面閱卷改採螢幕閱卷模式後,調整成績評給方式,閱卷委員可在「三等九
級」的基礎上,進一步視作文題旨發揮、資料掌握、結構安排、字句運用等,依題分多寡微調給分;
但訂定評分原則還是以三等作為主要區分依據。
國文考科作文在每次考後、正式閱卷之前,皆會召開評分標準訂定會議、樣卷確認會議,視作答
要求與考生實際作答情形,參照「三等九級」評分原則,擬訂評分標準,並透過試閱會議,取得評分
共識。此外,本中心皆會透過記者會、選才電子報、試題研討會等管道,公開該次考試之作文評分原
則,以便高中師生有所了解,並利於日後應試準備。
茲將國文作文分項
國文作文分項國文作文分項
國文作文分項式
式式
式評分指標
評分指標評分指標
評分指標表列如下:

第二頁
國文作文分項
國文作文分項國文作文分項
國文作文分項式
式式
式評分指標
評分指標評分指標
評分指標
等級
項目
A等
(A+.A.A-)
B等
(B+.B.B-)
C等
(C+.C.C-)
題
旨
發
揮
(40%)
一、 能掌握題幹要求,緊
扣題旨發揮
二、 內容充實,思路清晰
三、 感發得宜,想像豐富
四、 情感真摯,表達適
當,體悟深刻
五、 論述周延,富有創意
一、 尚能掌握題幹要求,依照
題旨發揮
二、 內容平實,思路尚稱清晰
三、 感發尚稱得宜,想像平淡
四、 情感表達尚稱適當,體悟
稍欠深刻
五、 論述尚稱周延,略有創意
一、 未能掌握題幹要求,題旨
不明或偏離題旨
二、 內容浮泛,思路不清
三、 感發未能得宜,想像不足
四、 情感表達不當,體悟膚淺
或全無體悟
五、 論述不周延,缺乏創意
資
料
掌
握
(20%)
一、 能融會貫通題幹資料
二、 能深刻回應引導內容
三、 能善用成語及典故
四、 舉證詳實貼切
五、 材料運用恰當
一、 僅側重部分題幹資料
二、 僅大致回應引導內容
三、 尚能運用成語及典故
四、 舉證平淡疏略
五、 材料運用尚稱恰當
一、 誤解題幹資料
二、 大部分抄襲引導內容
三、 錯誤運用成語及典故
四、 舉證鬆散模糊
五、 材料運用不當
結
構
安
排
(20%)
一、 結構嚴謹
二、 前後通貫
三、 脈絡清楚
四、 條理分明
五、 照應緊密
一、 結構大致完整
二、 前後尚能通貫
三、 脈絡大致清楚
四、 條理尚稱分明
五、 略有照應
一、 結構鬆散
二、 前後矛盾
三、 脈絡不清
四、 條理紛雜
五、 全無照應
字
句
運
用
(20%)
一、 字句妥切,邏輯清晰
二、 用詞精確,造句工穩
三、 描寫細膩,論述精彩
四、 文筆流暢,修辭優美
五、 標點符號使用正確
一、 字句尚稱適當,邏輯尚稱
清晰
二、 用詞通順,造句平淡
三、 描寫平淡,論述平實
四、 文筆平順,修辭尚可
五、 標點符號使用大致正確
一、 字句欠當,邏輯不通
二、 用詞粗率,造句冗贅
三、 描寫粗陋,論述空洞
四、 文筆蕪蔓,修辭粗俗
五、 標點符號使用多有錯誤
備註:缺考、未作答、完全文不對題或作答內容完全照抄試題者,評給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