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教學智財注意事項
(一)教師錄製線上教學影片,上傳至網路空間供學生觀看,應如何使用以避
免侵害他人著作權?
回覆:教師將他人著作上傳到網路上供人下載或轉寄給學生,即屬著作權法上
之「重製」、「公開傳輸」等利用行為,應取得著作權人之同意或授權。為尊重
他人著作,並保障他人及教師之著作權,建議參考以下作法:
1. 課前聲明:上課前對同學聲明尊重著作權文字,如:「本課程內容受著作權
法保護,如有超越修習本課程自我學習以外之使用,應先依規定取得授權,
不得自行側錄或以其他方式重製、公開傳輸、散布,以免觸法。」
2. 自製教材:為避免違反著作權法規定,甚至享有著作權之保障,建議教師吸
收、理解他人著作所表達之觀念後,再轉化以自己的方式表達出來。
3. 合理使用:若將他人著作當作自己論述的引證或不同意見的方式呈現,建議
以符合學術「引用」的規則標明出處,並應注意引用之比例不得逾越合理必
要範圍。
4. 提供網址:可提供合法網路資料鏈結網址。
5. 書籍內容:可以教學目的公開口述已公開發表之教科書內容。惟應避免直接
展示他人書籍內容 (包括圖片、文字等),若有利用書籍中之圖片或圖表之
必要,可指出所在書籍與頁碼,請學生自行購買正版書籍對照參看。
6. 新聞內容:可使用新聞中單純傳達事實的語文著作 (口述或文字),融入自
己的教材或講解中。新聞中的圖表、影片、評論,應取得授權或於合理必要
範圍內引用。
7. 如有可能取得著作權人之同意或授權,應事先取得。
8. 出版社提供的教學資源光碟、或教學資源網站的內容 (如圖表、照片、動
畫、投影片、教學 手冊、習題解答或試題答案等),通常僅授權教師於備
課、課堂授課時利用,教師若將這些數位檔案另行上傳到校園網路平台、雲
端硬碟等網路空間,供學生瀏覽、下載利用或將這些檔案錄製於開放式課程
中,即屬重製及公開傳輸的利用行為,應取得著作權人同意或授權,如採合
理使用方式引用,須於合理必要範圍內且須標明出處。
(二)學生將線上課程側錄以供複習之用,並分享給同學觀看,可以嗎?
回覆:側錄教師之教學影片,屬重製行為,單純自行留存觀看尚屬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