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教大附小九十六學年度第二學期藝術人文領域
四年級學生基本課程評量項目及評量規準對照表
【聽覺藝術】四年級〈康軒版〉 設計者: 陳映蓉、鄭吟苓
評量項目 | 評量規準 | 評量方式 |
能配合視譜和節奏唱奏樂曲 | 1、能分辨等音樂記號及各種力度記號。 | 觀察 |
2、能正確唱出及吹奏出五線譜上之樂曲。 | 演唱演奏 | |
能運用各種媒材創作,表達想像力 | 1、能運用各種音樂元素表達音樂創作。 | 觀察 |
2、能運用節奏樂器創作各種不同節奏。 | 觀察 | |
相互欣賞同儕間的作品,並能描述其美感特質 | 1、能說明自己的音樂創作之特色。 | 觀察 |
學習單 | ||
2、能欣賞同學的音樂創作並加以描述。 | 觀察 | |
互評 | ||
能透過藝術賞析活動,體驗藝術之美 | 1、能專心欣賞音樂影片並加以描述自己的感受。 | 觀察 |
學習單 |
【視覺藝術】四年級〈康軒版〉 設計者: 鄭亦欣、王昌琳
評量項目 | 評量規準 | 評量方式 |
嘗試各種媒材、技法、 形式,表現豐富的想像力和創作力 | 1-2-1-1能透過各種視覺藝術媒材、技法與形式體驗不同創作要素的效果。 | 教師觀察 作品 同儕互評 |
1-2-1-2能運用各種視覺藝術媒材、技法與形式進行創作。 | ||
1-2-2-1嘗試以視覺藝術創作形式,表達想像與創作 | ||
1-2-3-1能用自己的視覺藝術符號記錄所獲得的知識與技法 | ||
1-2-4-1能運用視覺創作要素創作,呈現個人感受與想法 | ||
參觀欣賞週遭環境及同儕作品,並能描述其特色 | 2-2-6-1能欣賞自然物、人造物與視覺藝術品的美 | 教師觀察 學習單 口頭報告 |
2-2-7-1能相欣賞同儕間視覺藝術作品,並能描述個人感受及對他人創作的見解 | ||
2-2-9-1能蒐集有關生活周遭鄉土文物或傳統藝術、生活藝術等藝文資料 |
【表演藝術】四年級〈自編〉 設計者: 廖順約
評量項目 | 評量規準 | 評量方式 |
嘗試表演藝術創作形式,從事戲劇展演活動 |
| 觀察紀錄 |
2、能夠利用身體所發出的聲音與同學共同完成一段簡單的合奏。 | 觀察紀錄 | |
3、能運用音樂和紙箱造型表現一個故事片段。 | 展演 | |
體驗表演藝術活動的旋律、姿態、表情動作的美感。 | 1、能利用合奏創斷簡單的舞蹈動作 | 觀察紀錄 |
自評 | ||
2、能運用聲音的表現和音樂的運用,錄製一個簡單的廣播劇。 | 觀察紀錄 | |
演出 | ||
3、能創造情境、表現音樂的肢體和色彩。 | 作品 | |
透過欣賞各類型的藝術展演活動,轉化個人情感,建立開放的觀念態度。 | 1、能說明自己創作的作品,並欣賞同學創作的作品。。 | 觀察紀錄 |
自評 | ||
2、能欣賞同學的廣播劇的表演 | 觀察紀錄 | |
自評/ 互評 | ||
3、能夠快樂地和同學參與遊戲。。 | 觀察紀錄 | |
自評/互評 | ||
能透過藝術賞析活動,體驗藝術之美 | 1、能專心欣賞戲劇影片。 | 觀察紀錄 |
紙筆 | ||
2、能參與公開之戲劇展演活動。 | 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