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大學105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26學分班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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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臺南大學

105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26學分班」

招生簡章


一、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041215日臺教師()字第1040168343號函核定以及「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要點」辦理。

班數及科別:

(一)班數:一班50名。

(二)科別: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領域專長專門課程

三、招生對象(報考資格)

(一)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二)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含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四、招生及報名方式:

(一)招生程序:符合報名資格者,並需檢附相關文件資料,始符合報名程序。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將相關資料於10556日(星期五)前

(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70005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 國立臺南大學教務處進修推廣組 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26學分班」收。

所需各項表件如下:(報名表請以正楷簽章,資料依序裝訂,報名資料一經收件後,概不受理補件)。

1報名費200匯票乙紙(匯票抬頭:國立臺南大學)。

2報名表(如附件一)

3合格國民小學教師證書影本一份(如附件二)。

4在職證明書或聘書影本。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一份

6欲申請抵免者,請填寫「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審查認定申請表」(附件三

,請於報名時檢附)。

7B5限時回郵信封一個(信封上填妥姓名、地址並貼足12元限時郵資,寄發

審核結果通知用)

上述所繳交之各項證件,經查明有偽造情事者,撤銷資格。


五、錄取順序:

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含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若報名人數如逾招生名額時,符合報名資格者,依照報名收件順序錄取

六、公告名單:暫定105527日(星期五)在本校網頁『校園消息』公告錄取

名單,後續書面通知繳費。

七、開班日期:10574日至106630日。

八、上課地點:國立臺南大學府城校區教室(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

九、修業年限:依課程規劃,1年為原則。

、課程規劃:11門課程,共計26學分(如附件四)。

十一、上課時間(課程表如附件五):

(一)學期中:假日(週六)白天。

(二)寒、暑假:平常日(週一 ~ 週五)白天。

十二、收費及退費標準:

(一)錄取者,以紙本郵寄繳費單,每學分費為新台幣2,000,正取生未於規定期

限內完成繳費,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二)依據教育部頒布「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1、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

費用之九成。

2、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

各項費用之半數。

3、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4、辦理退費,須填妥退費申請單(請於本校教務處進修推廣組首頁進入下載),

並檢附原收據存摺影本辦理,逾時不候。

十三、每一門課程缺曠未達上課時數三分之一(如2學分課程計36小時,缺曠課未達12小時),並經考評成績及格者,由本校核發學分證明書。

十四、抵免辦法:

(一)請於報名時檢附『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審查認定申請表』,以『一次』辦理為

原則。

(二)應檢具原修讀科目學分之成績表(正本)、學分證明書(影本),課程名稱不同

時,請檢附『課程大綱』,以便審核。

十五、附則

(一)本簡章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簡章報名表及其他表單,請逕至本校教務處進修推廣索取或於網站下載

使用(本校推廣教育資訊網)http://webs6.nutn.edu.tw/sce/

十六、成績及格者,可登入教師研習時數。

十七、辦理單位:本校教務處進修推廣組(06)2133111246-2492139993

(傳真)06-2133809

國立臺南大學105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26學分班」

附件一

名表

日期: 年 月 日 編號:

(自行貼照片)

姓名:

性別:

身分證字號:

生日: / /

E-mail

通訊地址:□□□-□□

電話:(O)

(H)

行動電話:

學歷

大學(院)()

現職

學校

縣 國小

目前 職稱

國小合格在職英語專任教師 □國小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國小合格在職代理代課教師 □國小儲備教師 □ 其他

服務年資

服務單位

職稱

服務年資







報考人

(簽章)

注意事項:請檢同下列文件,掛號『郵寄』報名

1.報名費200匯票乙紙(匯票抬頭:國立臺南大學)。

2.報名表(附件一)

3.合格國民小學教師證書影本一份(附件二)。

4.在職證明書或聘書影本。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一份

6.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審查認定申請表(如附件三,請於報名時繳交)。

7.限時回郵信封一個(信封上填妥姓名、地址並貼足12元限時郵資。寄發審

核結果通知用)

甄選意見

通過

未通過,原因

甄選小組

(簽章)


國民小學教

附件二

師證影本








教師證影本粘貼處

(影印本務必清晰)

附件三


臺南大學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

審查認定申請表

紅色雙線框內資料,皆為必填,請詳實填寫。

請詳閱附註之注意事項後,以電腦繕製(簽章及學系審核欄除外)。

就讀

系所

105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26學分班」

班別

學號


姓名


聯絡

方式

住家:

手機:

E-mail:

申請

事由

本人已持國民小學教師證書,證書編號,擬申請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專門課程認定。

申請人:  (簽名)

課程修習時間

學年度起修習國民小學教育學程

教育專業課程修習起迄時間(非實習時間):民國    月至民國    月。

認定系所審核結果

依教育部核定專業課程文號:101425日臺中()字第1010074077號函核定課程,申請國小教師加註英語專長專門課程之認定,總學分數為26學分,其中必備學分至少18學分;選備學分至少8學分,經審查其結果如下:

必備學分: 學分;選備學分: 學分。

系承辦人簽章:         系所主任簽章:           年  月  

學分認定欄請同學自行填寫,並檢附成績單正本及申請專門科目各科之教學大網,由師資培育中心統一收件辦理

教育部核定課程科目及學分欄

(核定科目,請依課程依序填寫)

學分認定欄

(由學生依成績單確實填寫)

審核欄

(由審核人員填寫)

系所認定簽章

不採認原因

課程類型

科目名稱【相似科目名稱】

學分數

學年度

學期

已修習科目名稱

學分數

成績

必備

科目

英語發音教學【發音教學】

4






擬認定學分


英語聽說教學【聽說教學】

3






擬認定學分


英語讀寫教學【讀寫教學】

3






擬認定學分


兒童外語習得【語言習得】

2






擬認定學分


英文兒童文學【英語兒童與青少年文學】

2






擬認定學分


國民小學英語評量【英語教學評量】

2






擬認定學分


國民小學英語教學觀摩與試教英語教學實習

2






擬認定學分


選備

科目

右列3科至少選1

英語故事教學【英語故事教學】

2






擬認定學分


兒童英語戲劇英語戲劇表演藝術

2






擬認定學分


英語歌謠與韻文【英語兒歌與韻文教學

2






擬認定學分


右列3科至少選1

多媒體輔助英語教學【多媒體輔助英語教學】

2






擬認定學分


英語教學活動設計【英語教學活動設計

2






擬認定學分


國小英語教學專題國小英語教學專題

2






擬認定學分


選備

科目

英語正音與口語訓練【英語發音練習

2






擬認定學分


語言學概論【語言學概論

2






擬認定學分



課程規劃

附件四

(一)必備課程(18學分)

類別

部定科目名稱

科目名稱

修別

學分數

必備

科目

1

英語發音教學

發音教學

必修

4

2

英語聽說教學

聽說教學

必修

3

3

英語讀寫教學

讀寫教學

必修

3

4

兒童外語習得

語言習得

必修

2

5

英文兒童文學

英語兒童青少年文學

必修

2

6

國民小學英語評量

英語教學評量

必修

2

7

國民小學英語教學觀摩與試教

英語教學實習

必修

2

小計18學分

(二)選備課程(8學分)

類別

部定科目名稱

科目名稱

修別

學分數

選備

科目

1

英語故事教學

英語故事教學

選修

2

2

英語教學活動設計

英語教學活動設計

選修

2

3

英語正音與口語訓練

英語發音練習

選修

2

4

語言學概論

語言學概論

選修

2

小計8學分

說明

1.本表應修必備科目18學分,選備科目8學分,共計至少26學分。

2.100學年度起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師資生,欲取得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

教師證之學分修讀,除了本表規定必選備學分數至少26學分外,並應取得有關國小

「教育專業課程」的「兒童英語」(2)及「國小英語教材教法」(2)二科目之至少4

學分,亦即取得國小英語科教師證之學分修讀應合計至少30學分;惟英語相關系所

課程已包括此課程內涵者,得免修。

3.修習完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專門課程者,應取得符合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

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簡稱CEFB2級以上英語相關考試檢定及格證書,

才可辦理國民小學教師證加註之申請。

課程表(總共26學分)

附件五

階段開課(105學年暑假):1057-8

科目名稱

學分數

修別

上課時間

發音教學

4

原則上

星期一~星期五800~1800

語言習得

2

英語兒童與青少年文學

2

英語發音練習

2

語言學概論

2

階段開課(105學年第一學期):1059-1061

科目名稱

學分數

修別

上課時間

聽說教學

3

原則上

星期六800~1700

英語教學評量

2

英語教學活動設計

2

階段開課(105學年第二學期):1062-1066

科目名稱

學分數

修別

上課時間

讀寫教學

3

原則上

星期六800~1700

英語教學實習

2

英語故事教學

2

各期別起迄日期依課程實際安排為主,如遇國定假日,則視狀況排課,本校保留

課程時間與師資調整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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