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1
,离现在 1
年 264
天,建議確認內容是否仍然適用。1
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閩南語/閩東語
沉浸式教學計畫
壹、 計畫緣起
基於推動本土語文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重要政策,為使國
民中小學本土教育之課程與教學,除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階段實施本
土語文課程外,亦能於其他領域部定課程或彈性學習課程中實施,除
循序發展課程與教材、建置學習資源、舉辦推廣活動、強化師資培育
機制、鼓勵民俗技藝、推展本土藝文表演外,透過多元方式提升學生
學習本土語文的動機及品質,讓語言教學落實於充滿樂趣的學習活動
中,並以沉浸式的方式增強學習的效果。
為讓語言的運用能自然融入生活的情境,提升學生學習閩南語或
閩東語興趣,活化閩南語或閩東語課程,爰規劃以閩南語或閩東語作
為教學語言,進行課程領域教學,營造有效學習情境,特訂定本計畫。
貳、 計畫目標
一、
營造國民中小學學生接觸與使用閩南語或閩東語的學習環境。
二、
精進教師閩南語或閩東語沉浸式教學能力,建構閩南語或閩東
語沉浸式教學模式。
參、 計畫期程
113學年度(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
肆、 實施方式
一、 課程部分:
(一) 依循國民教育階段課程模式,以閩南語或閩東語作為教學語
言,另尊重教師參與意願,採漸進式進行教學及溝通,該課
程至少百分之五十以上教學語言使用閩南語或閩東語,不採
強制而以鼓勵的方式進行。鼓勵學生使用閩南語或閩東語語
彙及詞句表達,讓學生藉由學習情境的營造習慣使用閩南語
或閩東語。
2
(二) 學校可延伸本土語文課程,於其他領域(英語文除外)課程或
彈性學習課程中與本土教育相關之課程內容,以閩南語或閩
東語為教學語言進行教學,並鼓勵學生使用閩南語或閩東語
文。
(三) 學校可於彈性學習課程,以班群方式規劃閩南語或閩東語文
相關社團活動,以依據學生語文級別需求,提供不同沉浸方
式及多元之本土語文課程內容,深化學生之語言學習。
(四) 以彈性學習課程方式實施者,鼓勵教師就地取材,自編閩南
語或閩東語沉浸式教學教材,並實際於教學活動實施。
(五) 依課程性質,結合當地文化資源,與文化團體及業師協同教
學,藉以豐富多元的課程活動。
二、師資部分:
(一)
由有意願參與教師運用雙語(國語、閩南語或閩東語)擔任教
學,須參與計畫中相關師資培訓及工作坊等專業課程進修活
動。
(二)
學校可依課程性質邀請地方文化團體或1名業師進行協同教
學,運用課程教學、當地文化資源,結合豐富多元的課程活
動。
(三)
為增強教師閩南語或閩東語語言能力,學校可利用教師專業
支持費用,規劃語言增能研習或補助教師參加語言提升課程
費用,並安排校內或校外社群,共同討論課程進行方式,提
供教師支持鷹架。
三、輔導部分:
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結合沉浸式教學專家學者、實務工
作者組成工作小組,安排培訓及工作坊等相關課程,另輔以現
場協助解決教師在教學上所遇到的問題,並提出具體策略及後
續執行建議。
四、成果分享部分:
(一) 平日成果分享:學校定期紀錄教學活動情形(如附件2、附
件3)。
(二) 期末成果報告:學校繳交成果報告至各直轄市、縣(市)政
府(如附件2至附件4),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彙整後於依
3
核結期限函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伍、計畫申請
一、申請條件:
以學校為申請單位,參與計畫班級或班群之教師需有熱忱從事
閩南語或閩東語教學並具備閩南語或閩東語良好溝通能力;教
師應參與師資培訓、工作坊及輔導等相關事項。
二、申請方式:
(一) 每學年度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鼓勵或推薦轄內有意願且
條件符合之國民中小學提報申請。
1. 已參與112學年度計畫並於113學年度續申請之學校(以
下簡稱續辦學校):請提供經費概算表、師資及班級資
料表。
2. 新申辦學校:應提供完整計畫申請書(格式如附件1)。
(二) 申請計畫(如附件1)及縣市彙整表(如附件8),經各直轄市、
縣(市)政府初審後,於
113年4月15日(星期一)
前(以郵戳為
憑,免備文)彙整轄屬學校申請資料以掛號寄至國立臺南大
學本土語文中心「閩南語/閩東語沉浸式教學推動計畫」專
案小組收(70049臺南市中西區慶中街206巷6弄10號);續
辦學校之初審,僅須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查經費概算表,
並檢視計畫完整性及相關表單是否缺漏。
(三) 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彙整轄屬學校計畫電子檔
並上傳至
「113學年度閩南語閩東語沉浸式教學計畫書」雲端資料夾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lUlCAtKHlm8CgF89NloaDSagqYzo
並以「○○市(縣)○○國中(小)閩南語/
閩東語計畫申請書」作為檔名(申辦作業時程如附件7),俟
審查後擇優核定。
陸、補助項目及基準
一、補助項目:
(一) 教師專業支持費用:為支持閩南語或閩東語沉浸式教學之
教師,將提供教師專業支持費用,以利其有充足時間備課,
及進行語言提升、結合文化課程或教學專業增能,相關費用
4
包含:
補助項目
補助內容
注意事項
1 教材教具費
配合本計畫自編或購買之教材教具(含圖書、材料、
情境布置、學生獎勵品等) 並與計畫直接有關者為
限。應詳列其名稱、數量、單價及總價於計畫申請
書中,單價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本項經費
以整體經費10%為限。
以整體經費
10%為限
2
物品費
執行本計畫所必須購買之設備,以經常門為限,單
價不超過1萬元。本項經費以整體經費10%為限,申
請本項目經費須於說明欄說明購置品項、數量、用
途及與本計畫相關性。
以整體經費
10%為限
3
輔導費
可邀請沉浸式教學所需業師或本土語言教學專長人
士進行課程輔導,每人每日1,000元至2,500元(不可
替代教學),上限4萬元。
(請於計畫呈現專長人士經
歷,以沉浸式教學及本土語言教學專長人士優先)
。
(本計畫委辦團隊入校輔導由委辦計畫經費支應,無
須由學校額外支付輔導費)
上限4萬元
4
鐘點費
社群講師講座鐘點費:
為考量學校閩南語/閩東語沉浸式課程發展與教師增
能需求,邀請專家學者入校協助教師提升教學專業
知能,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外聘國內專家學者每
人/節上限2,000元;內聘講師每人/節上限1,000元
為支給上限。
排代鐘點費:
1. 公假排代費:參與本計畫且實際任教之教師減時
授課代課鐘點費,參與師資培訓、工作坊、社群
及輔導等相關會議公假排代之代課鐘點費。
2. 實際參與沉浸式課程教學教師減時授課鐘點費:
學校得依實際參與計畫之程度,核予實際任教之
教師因備課、研發教案、自編教材等需求之減時
授課鐘點費,或實際安排本計畫教師社群、輔導
支持計畫之行政人員,每人每週減課不超過4節
課。
代課及減時授
課鐘點費依據
「公立中小學
兼任及代課教
師鐘點費支給
基準表支給」
協同教學教師鐘點費:
1. 結合社區資源邀請業師到校者,其授課鐘點費,
每班每週以1節課為原則。
2. 與校內正式教師協同教學者,依「國民中學及國
民小學實施跨領域或跨科目協同教學參考原則」
辦理,倘逾授課節數,每班每週以1節課為原則
予以補助。
5
國內旅費 1.凡本計畫實際任教之教師參與師資培訓、工作坊
5
補助項目
補助內容
注意事項
及輔導等計畫相關活動之交通費。
2.邀請專家學者入校,協助教師提升教學專業知能
之交通費,倘地處偏遠者得以支應住宿費。
3.需依據「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
業要點」及「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編
列,並依計畫執行所需覈實支應。
(本計畫委辦團隊入校所需費用由委辦計畫經費支
應,無須由學校額外支付旅費)
6
膳費
辦理輔導會議或校內專業知能研習等活動,午、晚
餐每餐膳費100元,全天性活動一日膳費最高上限
240元(不含早餐)。
7
閩南語/閩
東語語言提
升課程
1.教師參加校外語言增能課程並通過閩南語認證中
高級以上者,得核實補助教師參與課程費用。
2.學校得聘請具閩東語專長師資到校開設教師語言
增能課程。
(二) 學生多元學習費用:學校得依參與本計畫之學生語言能力
需求,研擬具體多元學習措施,於課程中以多元方式建立學
生提升本土語言能力情境,強化其學習動機,亦可搭配線上
平臺使用,上課場地以在校內為原則,惟須依其意願自由參
加。
補助項目
補助內容
注意事項
1
教師鐘點費
為建立學生提升本土語言能力情境,原則上可於
課餘時間(包含課後、寒暑期)實施,每班每節450
元為支給上限。
2
教學材料費
每班每節800元(含教學所需之材料、耗材、教材
或教具、學生獎勵品等)。
3
活動費
辦理閩南語/閩東語成果發表或相關多元學習活動
所需費用。
4
保險費
辦理學生參訪或戶外活動等所需保險費用。
5
租車費
依課程需要安排學生戶外參訪所需費用,核實支
應。
上限4萬元
(三) 其他費用:支應計畫整體執行而未列於「教師專業支持費
用」及「學生多元學習費用」之補助項目。
補助項目
補助內容
注意事項
1
印刷費
配合本計畫之各項資料影印費用,核實支應(文件
印刷以實用為主,避免豪華精美)。
2
雜支
凡前項費用未列之辦公事務費用屬之。如文具用
整體經費5%為
6
補助項目
補助內容
注意事項
品、紙張、資訊耗材、資料夾、郵資等屬之。
限
3
全民健保補
充保費
因本計畫衍生之費用(例如輔導費、講座鐘點費、
授課鐘點費、教師鐘點費),加總*2.11%,依相
關規定編列。
二、每校經費基準:
本署依學校參與班級規模審核,每校核定經費
上限如下:
單位:新臺幣/萬元
辦理樣態
教師專業
支持費
學生能力
奠基費
其他費用
核定
上限
於1/2以上年級實施
,且實
施總班級數達13班以上
40
35
5
80
實施總班級數達13班以上
30
27
3
60
實施總班級數7至12班
20
18
2
40
實施總班級數6班以下
10
9
1
20
三、補助原則:
(一)
本計畫補助經費以業務費(經常門)為主,不補助人事費、稿
費、獎金(獎助學金),若講師已支領鐘點費或出席費者,代
課費應自理;相關經費項目及支用應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
教育署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
採部分補助為原則,並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
辦法第九條之規定,按各地方政府財力級次給予不同補助比
率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相關規定辦理;國立國中小全額
補助。
(三)
所需經費由本計畫編列之預算支應,必要時可依學校行政流
程,由其他業務經費項目勻支。
柒、經費請撥及核銷:
一、經費之請撥、支用、核銷結報請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相
關規定辦理。
二、受補助單位檢附成果報告(如附件2至附件4),各直轄市、縣(市)
政 府 彙 整 後 應 於 次 年 9 月 30 日 前 , 將 成 果 彙 整 後 上 傳 雲 端
7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EMPqHBTidgEolC
tsiYuJiEQS6Npzbn14?usp=drive_link
),並依教育部國民及學
前教育署相關規定辦理經費核結事宜。
三、本補助經費應專款專用,會計項目應明確清楚,並確實依核定
內容執行,倘有未執行項目應辦理餘款繳回。
捌、補助成效考核
一、請各校配合參與成果發表、經驗分享及提供資料等相關活動,
以進行成效評估。
二、為瞭解本計畫實施情形,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必要時得以
視訊方式、電話訪談或至現場進行瞭解。
玖、注意事項: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得依預算編列情形、地方政府財政狀
況,以及因應天然災害或其他特殊需要予以調整補助額度,惟
最高以補助百分之九十為限。
二、拍攝學生的照片或影片應取得肖像權使用同意書並留存(如附件
5)。
三、計畫執行所提供相關教案應填具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如附件
6)。
四、本計畫不得與其他同性質補助款重複請領,如查獲則撤銷補助,
並追繳其已領之補助款項。
五、各校因本計畫產出之教案、學習單、教材版權為教育部國民及
學前教育署所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得於符合教育目的
之範圍內,無償重製、使用及推廣依本計畫補助所產出之參考
教材。
六、本計畫執行結束後,參與人員可從優獎勵。
8
附件1
○○市(縣)○○區(鄉)○○○國民中(小)學
(全銜)
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閩南語/閩東語沉浸式教學計畫
※請先勾選申請本計畫之學校類別:
申請語別:□閩南語 □閩東語
□續辦學校(已申請並執行112學年度閩南語沉浸式教學計畫,僅需直
接提供八、經費申請表及九、師資及班級資料表即可)。
□新申辦學校(請提供以下完整計畫申請書)。
一、目的
二、現況分析
三、資源條件
四、實施期程
一學年,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五、實施方式
六、課程進度表
(提供範例參考,建議各校依照課程需求設計格式)
實施時間
/週次
結合領域
教材內容/
學習主題
策略方法 學習表現
備註/
說明
9
七、預期效益
八、經費申請表
(※申請項目應於計畫之實施方式呈現編列之需求及合理性,並請檢附相關明細)
經費概算表
項次
類別
項目
單位 數量
單價
小計
備註
1
教 師 專
業 支 持
費用
教材教具費
例:
組
例:
3
例:
1500
例:
4500
例:
多功能展示架1500*3=4500
2
物品費
例:
式
例:
1
例:
20000
例:
20000
例:
教學擴音機3000*2台=6000
錄音麥克風2000*2組=4000
2T 硬碟2000*2台=4000
檔案櫃3000*2=6000
3
輔導費
…
…
…
…
例:
邀 請 校 外 業 師 或 專 長 人 士
2000*5次/日=10000
4
社群講師講
座鐘點費
…
…
…
…
例:
邀請校內講師
1000*10次=10000
公假排代費
每節以336(國小)/378(國中)
為上限編列
減時授課鐘
點費
協同教學教
師鐘點費
5
國內旅費
6
膳費
小計
請留意各類別、項目上限
1
學 生 多
元 學 習
費用
教師鐘點費
每節以450元為上限編列
2
教學材料費
例:
份
例:
80
例:
250
例:
20000
例:
配合領域學習或教學所需材
料包250*80(份)=20000
3
活動費
…
…
…
…
例:
辦理成果發表展演之道具、
10
經費概算表
項次
類別
項目
單位 數量
單價
小計
備註
場地布置等費用(可再詳列項
目及說明)
4
保險費
計畫中若有規劃戶外教學或
參訪活動,請務必增加相關
經費支應
5
租車費
小計
請留意各類別、項目上限
1
其他
費用
印刷費
2
雜支
3
全民健保補
充保費
小計
請留意各類別、項目上限
合計
承辦人 主計 校長
■學校申請本項補助經費時已瞭解以下事項: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得無償重
製、使用及推廣依本計畫補助所產出之參考教材。
11
九、師資及班級資料表
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閩南語/閩東語沉浸式教學計畫教學師資及班級資料
學校全銜: ○○市(縣)○○區(鄉)○○○國民中(小)學
校長: 聯絡電話:
承辦人: 聯絡電話(含分機):
全校班級數: 參加年級數: 全校學生數:
參加班級數: 參加學生數:
該年級總
班級數
參加班級
學習領域
參與教師姓名
已知道須配合專案團隊
參與培訓、諮詢輔導等
相關事項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12
附件2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閩南語/閩東語沉浸式教學計畫課程歷程紀錄表
學校(全銜): ○○市(縣)○○區(鄉)○○○國民中(小)學
活動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社群運作情形
(150字為原則)
(請說明社群參與人員、運作頻率及概述各次研討主題)
課程內容概述
(150字為原則)
(請說明全學期課程設計概要、使用語言比例、學生回饋)
省思與回饋
(150字為原則)
活動照片
照片說明:
照片說明:
填表人:
姓名
服務單位/職稱
電話(含分機)
註:俾利瞭解實施狀況,本表可依各校執行內容新增欄位,並於每學期末之前
(如:7/31、1/31)上傳至 CIRN 網頁→閩南語/閩東語沉浸式教學→檔案上傳區。
13
附件3
本土語文沉浸式教學模組案例參考格式
領域/科目
設計者
實施年級
總節數
共_______節,_____分鐘
單元名稱
語文
設計依據
學習
重點
(必含
本土
語文)
學習表現
⚫
列出相關的學習表現,且
能具體表現在學習目標
上。
⚫
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需能
明確地連結。
核心
素養
(必含
本土
語文)
⚫
先條列總綱核心素養的面向與
項目。
⚫
再條列領綱核心素養的具體內
涵。
⚫
僅列舉與本單元學習具高度相
關性的核心素養。
學習內容
⚫
列出相關的學習內容,且
能具體表現在學習目標上
⚫
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需能
明確地連結。
議題
融入
議題/學習主題
⚫
以總綱十九項議題為主,考量議題核心精神與本單元學習重點的連
結,視需要列出擬融入的議題名稱與學習主題。
實質內涵
⚫
列出與前列呼應的議題實質內涵。
⚫
雖非必要項目,但在撰寫案例時仍鼓勵儘可能融入相關議題,惟仍請
掌握「適切」原則,避免牽強。
與其他領域/科目的連結
⚫
視需要列出。
教學語言
⚫
( )%。
教材來源
⚫
列出本單元教學設計所依據的教科書或其他教材的版本、冊次及頁碼
等。
⚫
其他參考資源請視性質列於「參考資料」或「附錄」
。
學習目標
⚫
以淺顯易懂文字條列本單元學習目標。
⚫
結合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呼應核心素養。
⚫
敘寫時建議參考「學習表現及學習內容雙向細目表」的架構。
⚫
請檢核是否包含本土語文的學習目標。
學習活動設計
學習引導內容及實施方式(含時間分配)
學習評量
備註
⚫
摘要說明學習活動內容及引導重點,請考量
如何使學習活動及其引導方式更有助於促進
核心素養(三面九項)的養成與素養導向教
⚫
搭配學習流程,簡要說明各項學
習活動的評量方式及內容,提出
⚫
教學提
醒事項
14
學(如:整合知識情意技能、結合生活情境
與實踐、強化對學習策略與學習過程的省思
等)的落實。
⚫
學習活動請考量如何適切將本土語文沉浸於
引起動機、發展活動、總結活動、評量活
動、延伸活動等,並以簡要的教學流程呈
現。
⚫
請著重如何將學習內容轉化為學生的學習任
務,以及如何以本土語文引導學生進行探
究、實作與省思。
可採行的方法、重要過程、規準
或指標等。
⚫
評量時機、方式及內容應能有效
連結學習目標、學習重點及學習
活動,並促進本土語文與核心素
養內涵的落實。
⚫
評量工具,如學習單、檢核表或
同儕互評表等之完整內容,請列
於「附錄」
。
教學設備/資源:
⚫
若有教學時需使用的器材、設備或其他資源時,請列出。
⚫
情境媒材(例如:海報)、教學媒材(例如:圖卡)、語意媒材(例如:語意圖、肢體語言)、學習媒
材(例如:學習教具)
參考資料:
⚫
若有參考資料請列出。可參考一般論文「參考文獻」之格式撰寫。
附錄:
⚫
視需要列出學生學習或評量所使用的各項媒材,如:教學簡報、講義、學習單、檢核表或同
儕互評表等。
⚫
視需要列出教師教學所需的補充資料。
四、教學成果與省思
⚫
可包括學習歷程案例的紀錄與分析、學生學習成果與問題的分析、教師教學心
得、觀課者心得、學習者心得等。
⚫
視需要列出。
15
附件4
○○市(縣)○○區(鄉)○○○國民中(小)學
(全銜)
○學年度閩南語/閩東語沉浸式教學計畫成果報告
一、課程執行方式
實施年
級/班級
實施領域
/彈性學
習課程
課程使用閩南語/閩東語情形
會於課程中鼓
勵學生使用閩
南語
/
閩東語
課室用語
學科/課程知識
每節
每月1
節以上
每學期1
節以上
每節
每月1
節以上
每學期1
節以上
二、成果檢核
(一)各項書面/電子成果
□定期傳送教學或活動情形(課程歷程記錄表)至指定網頁分享(每
學期1次)。
□請整理1份15分鐘成果影片。
□分享課程教案至少1份(以完整的一單元為原則,參考格式如附
件3)。
□相關檔案請燒錄光碟或隨身碟函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並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相關規定辦理經費核結事宜。
(二)學生回饋概述
概述學生參與沉浸式課程該學科學力情形,及學生使用語言興趣
及頻率等質化與量化回饋
三、檢討與建議(優點及缺點等)
16
附件5
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本人(甲方)__________ (被拍攝者/未成年人之
法定代理人)同意並授權拍攝者(乙方)_________
__ (學校全銜)拍攝、修飾、使用、公開展示本人之肖像,
使用於閩南語/閩東語沉浸式教學計畫上。本人同意上述著作
(內容上述授權之肖像、名字、聲音等),乙方就該攝影著作享
有完整之著作權。
立同意書人
甲方: 乙方:
身分證字號: 電話:
電話: 地址:
住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17
附件6
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立書人 同意(作品/教案名稱)___ _
____配合國立臺南大學承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
民中小學閩南語/閩東語沉浸式教學計畫」,保證均使用自製
或經授權完整之圖片、文字等各類著作,謹此授權教育部國民
及學前教育署可供典藏、推廣、借閱、發布、發行、重製、公
開展示播放及有關其他所有著作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
此致
國民中小學閩南語/閩東語沉浸式教學推動計畫
立授權書人(簽名或蓋章):
身分證件字號:
通信地址:
連絡電話:
電子信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18
附件7
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閩南語/閩東語沉浸式教學計畫
申辦作業時程
工作項目
作業時程
閩南語/閩東語沉浸式教學計
畫申辦說明會
時
間:113年3月6日(星期三)下午2時
※「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閩南語/閩東語沉浸式
教學計畫」申辦說明將以線上方式辦理
【會議連結】https://meet.google.com/tep-doiz-ifr
欲申辦之學校繳交計畫書至
教育主管機關
由各縣市政府考量申辦件數,自行訂定初審及收件時間
各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初審
完畢後,寄至國立臺南大學本
土語文中心「閩南語/閩東語
沉浸式教學推動計畫」
專案小組
113年4月15日(星期一)前
【以郵戳為憑】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複審
113年5月9日(星期四)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預定公告獲補助學校名單
113年6月30日(星期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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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閩南語/閩東語沉浸式教學計畫
縣市彙整表
縣市 序號
校名
全校
班級數
實施
年級數
實施
班級數
參加
學生數
參與比率
(實施班級數/全校班級數)
經費申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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