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前鎮區瑞祥國民小學111學年度學校課程評鑑計畫
111年06月22日課程發展委員會決議通過
一、依據
(一)教育部103年11月28日公布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9月6日函頒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實施課程評鑑參考原則」。
(三)108年2月1日高市教中字第10830774900號號函頒「高雄市國民中小學實施課程評鑑注意事項」。
二、目的
(一)發展並改進領域課程及彈性學習課程,以確保課程與教學之成效與品質。
(二)檢討學年或學期課程計畫涵蓋內容與範圍之適切性。
(三)改進課程計畫,提昇學習成效,達成學校願景與教育目標。
三、組織與成員
(一)組織:以課程發展委員會為主,下設學校課程總體架構、領域學習課程及彈性學習課程等三組,協助各項課程評鑑事務。
(二)成員:請參考組織分工圖表
1.校長為召集人,教務主任為執行祕書暨課程發展委員會委員或學習領域課程
小組成員。
2.各學年教學團隊教師、領域教師、個別教師做自我評鑑、協同評鑑。
3.學校得視實際需求及學校經費情形,另聘外部委員或邀請鄰近學校教師或輔
導團員參與評鑑工作。
五、範圍及內容:
(一)範圍:
學校課程總體架構、領域學習課程及彈性學習課程,應包括課程設計、課程實施及課程效果等層面。
(二)內容:
1.課程設計:課程計畫與教材及學習資源。
2.課程實施:課程實施準備措施及課程實施情形。
3.課程效果:學生多元學習成效。(學生多元學習成效應運用多元方法進 行評量,並得結合學校平時及定期學生學習評量結果資料為之。)
六、資料蒐集方式:
採多元方式實施,以文件分析、內容分析、訪談、檢核表、問卷調查、觀察、會議對話與討論及多元化學習成就評量等方式進行。
七、實施期程:
課程總體架構及各學習領域課程以一學年為評鑑循環週期,各彈性學習課程則分別以各該課程之學習期程為評鑑週期,配合各課程之設計、實施準備、實施過程和效果評估等課程發展進程進行評鑑,實施期程規劃如下:
(一)學校課程總體架構:
1.課程設計階段: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
2.課程準備與實施階段: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
3.課程效果階段:每年9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二)領域學習課程及彈性學習課程:
1.課程設計階段:每年5月1日至6月15日。
2.課程準備與實施階段: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
3.課程效果階段:每年9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八、工具與指標:
(一)課程評鑑之規劃:包含學校課程評鑑計畫及預計使用之表件工具
(二)課程評鑑之結果:含「課程總體架構」(附件二-1)及「領域課程」(附件二-2)與「彈性學習課程」(附件二-3)之評鑑結果。
(三)教科書評選紀錄表
九、評鑑結果的建議與運用:
(一)修正學校課程計畫。
(二)修正學校課程總體架構、學習領域課程和彈性學習課程的規劃與實施。
(三)檢討學校課程實施條件及設施,並加以改善。
(四)修正教科書的選用制度,以利各年級選用合適的教科用書。
(五)修正校訂課程與教學活動設計、自編教材與教學實施。
(六)改進班級的教學與評量工作,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七)安排補救教學或學習輔導。
(八)增進教師及家長對課程品質之理解及重視。
(九)回饋於教師教學調整及專業成長規劃。
(十)激勵教師進行課程及教學創新。
十、經費來源:本計畫由本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十一、獎懲方式:
辦理學校課程評鑑工作之有功人員,或經評鑑成績優異之教師,得由校長推薦報請教育局依獎懲補充規定予以敘獎之鼓勵。
十二、附則:本課程評鑑計畫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實施之。
附件二-1
學校課程總體架構評鑑表
層面 | 評鑑 重點 | 評鑑指標 | 建議檢核方式 | 評估結果(勾選) | |||
符 合 | 待 改進 | 文字描述 | |||||
A. 課程 設計 | 1. 教育 效益 | A-1-1學校課程願景,能掌握課綱之基本理念、目標及學校之教育理想。 | A E | ||||
A-1-2各領域及彈性學習課程之學習節數規劃,能適合學生學習需要,獲致高學習效益。 | A E | ||||||
2. 內容 結構 | A-2-1學校課程總體架構,能內含12年國教課綱及教育局規定之必備項目(如背景分析、課程願景、各年級各領域及彈性學習節數課程分配表、法律規定教育議題實施規劃、學生畢業考或會考後至畢業前課程規劃、課程實施與評鑑說明以及各種必要附件)。 | A E | |||||
A-2-2各年級各領域(部定課程)及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教學節數和總節數規劃符合12年國教課綱規定。 | A E | ||||||
A-2-3適切規劃法律規定教育議題之實施方式。 | A E | ||||||
3. 邏輯 關連 | A-3-1學校課程願景、發展特色和各類彈性學習課程主軸,能呼應學校內外各重要背景因素之分析結果。 | A E | |||||
4. 發展 過程 | A-4-1學校背景因素之分析,能立基於課程發展所需之重要證據性資料。 | A E | |||||
A-4-2學校課程規劃過程,具專業參與性並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 | A E | ||||||
C. 課程 效果 | 23. 教育 成效 | C-23-1學生於各領域及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的學習結果表現,符合預期教育成效,展現適性教育特質。 | A E | ||||
評鑑總結 建議事項 | |||||||
評鑑 委員 | (由學校課發會委員或外聘評鑑委員簽名) |
檢核方式說明:【A】檢閱相關資料(例如:課程計畫、課發會記錄…)【B】檢視學校設施【C】觀察教學活動【D】瞭解學生學習情形【E】與學校有關人員訪談(例如:教師、家長、學生…)。
填寫說明:本表建議校內可由課發會委員於相關會議中討論後共同填寫。
附件二-2領域課程評鑑表
層面 | 評鑑重點 | 評 鑑 指 標 | 建議檢核方式 | 評估結果(勾選) | ||
符 合 | 待改進 | 文字描述 | ||||
A 課程設計 | 5. 素養導向 | A-5-1各領域課程的教學單元/主題和教學重點之規劃,能完整納入課綱列示之本教育階段學習重點,兼具學習內容和學習表現兩軸度之學習,以有效促進核心素養之達成。 | A E | |||
A-5-2各領域課程內的單元/主題之教學設計,適合學生的能力、興趣和動機,提供學生練習、體驗、思考、探究和整合的充分機會,學習經驗的安排具情境脈絡化、意義化及適性化特徵。 | A C D E | |||||
6. 內容結構 | A-6-1各領域課程均含課綱及教育局規定之必備項目(如各年級課程目標、領域核心素養、教學單元/主題名稱、各單元/主題教學重點、教學進度、評量方式及配合教學單元/主題內容擬融入之相應合適的議題內容摘要)。 | A E | ||||
A-6-2同一學習階段各領域課程內,各教學單元/主題彼此間符合順序性、繼續性和統整性之課程組織原則。 | A E | |||||
7. 邏輯關連 | A-7-1領域課程的核心素養、教學單元/主題、教學重點、教學時間與進度以及評量方式等項目內容,彼此具相呼應的邏輯關連。 | A E | ||||
A-7-2領域課程若規劃跨領域統整課程單元/主題,應確實具主題內容彼此密切關連的統整精神。採協同教學之單元,其參與授課之教師及擬採計教學節數能列明。 | A E | |||||
8. 發展過程 | A-8-1課程規劃與設計過程,能蒐集、參考及評估本領域課程設計所需的重要資料,如領域課綱、學校課程願景、可能之教材與教學資源、學生先備經驗或成就與發展狀態、課程與教學設計參考文獻等。 | A E | ||||
A-8-2課程規劃與設計過程,具專業參與性,並經由領域教學研究會、學年會議或相關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共同討論,並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 | A E | |||||
B. 課程實施 | 13. 師資專業 | B-13-1校內師資人力及專長足以有效實施各領域及彈性學習節數課程,尤其新設領域,例如:科技、新住民語文之師資已妥適安排。 | A E | |||
B-13-2校內行政主管和教師已參加主管機關及學校辦理的新課程專業研習或成長活動。 | A E | |||||
B-13-3教師積極參與各領域教學研究會、學年會議和專業學習社群之專業研討、共同備課、觀課和議課活動,熟知任教課程之課綱、課程計畫和教材內容。 | A E | |||||
14. 家長溝通 | B-14-1學校課程計畫已獲教育局同意備查,並運用書面或網路等多元管道向學生與家長說明。 | A E | ||||
15. 教材資源 | B-15-1各領域及彈性學習課程所需審定本教科書或教材,已依規定程序選用,自編教材及相關教學資源能呼應課程目標並依規定審查。 | A B E | ||||
B-15-2各領域及彈性學習課程之實施場地與設備,已規劃妥善。 | A B | |||||
16. 學習促進 | B-16-1規劃必要之課程實施成果展演、競賽、活動、能力檢測、學習護照等等措施,以促進課程實施及學習成效。 | A E | ||||
17. 教學實施 | B-17-1教師依課程計畫之規劃進行教學,教學策略和學習活動安排,能促成本教育階段領域核心素養、精熟學習重點及達成彈性學習課程之目標。 | A C E | ||||
B-17-2教師能視課程內容、學習重點、學生特質和資源條件,採用相應合適之多元教學策略(學習策略),並重視教學過程之適性化。 | A C E | |||||
18. 評量回饋 | B-18-1教師於教學過程之評量或定期學習成就評量的內容與方法,能掌握12年國教課綱及課程計畫規劃之核心素養、學習內容與學習表現,並根據評量結果進行學習輔導或教學調整。 | A C D E | ||||
B-18-2各領域教學研究會、學年會議或各教師專業學習社群,能就各課程之教學實施情形,進行專業對話與討論,適時改進課程與教學計畫並再實施課程。 | A E | |||||
C. 課程效果 | 19. 素養達成 | C-19-1各學習階段/年級學生於各領域的學習結果表現,能達成各該領域課綱訂定之本教育階段核心素養,並精熟各學習重點。 | A D E | |||
C-19-2各領域課綱核心素養及學習重點以外的其他非意圖性學習結果,具教育的積極正向價值。 | A D E | |||||
20. 持續進展 | C-20-1學生在各領域之學習結果表現,於各年級和學習階段具有持續進展的現象。 | A D E | ||||
評鑑總結 建議事項 | ||||||
評鑑 委員 | (由由學校課發會委員或授課教師或外聘評鑑委員簽名) |
檢核方式說明:【A】檢閱相關資料(例如:課程計畫、課發會記錄…)【B】檢視學校設施【C】觀察教學活動【D】瞭解學生學習情形【E】與學校有關人員訪談(例如:教師、家長、學生…)。
填寫說明:本表建議校內可由各學習領域教師於相關會議中討論後共同填寫。
附件二-3彈性學習課程評鑑表
層面 | 評鑑重點 | 評 鑑 指 標 | 建議檢核方式 | 評估結果(勾選) | ||
符 合 | 待改進 | 文字描述 | ||||
A. 課程設計 | 9. 學習效益 | A-9-1各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之單元或主題內容,符合學生的學習需要及身心發展層次,對其持續學習與發展具重要性。 | A D E | |||
A-9-2各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之教材、內容與活動,重視提供學生練習、體驗、思考、探究、發表和整合的充分機會,學習經驗的安排具情境脈絡化、意義化和適性化特徵,確能達成課程目標。 | A C D E | |||||
10. 內容結構 | A-10-1各年級各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計畫之內含項目,符合教育局規定,如年級課程目標、教學單元/主題名稱、單元/主題內容摘要、教學進度、擬融入議題內容摘要、自編或選用之教材或學習資源和評量方式。 | A D E | ||||
A-10-2各年級規劃之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內容,符合12年國教課綱規定之四大類別課程(統整性主題/專題/議題探究、社團活動與技藝課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其他類課程)及學習節數規範。 | A D E | |||||
A-10-3各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之組成單元或主題,彼此間符合課程組織的順序性、繼續性和統整性原則。 | A D E | |||||
11. 邏輯關連 | A-11-1各年級各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之規劃主題,能呼應學校課程願景及發展特色。 | A E | ||||
A-11-2各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之教學單元或主題內容、課程目標、教學時間與進度和評量方式等,彼此間具相互呼應的邏輯合理性。 | A E | |||||
12. 發展過程 | A-12-1各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規劃與設計過程中,能蒐集且參考及評估各彈性課程規劃所需的重要資料,例如相關主題的政策文件與研究文獻、學校課程願景、可能之教材與教學資源、學生先備經驗或成就與發展狀態、課程與教學設計參考文獻等。 | A C D E | ||||
A-12-2各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規劃與設計過程,具專業參與性,經由彈性學習課程規劃小組或相關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共同討論,並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特殊需求類課程,並經特殊教育相關法定程序通過。 | A E | |||||
B. 課程實施 | 13. 師資專業 | B-13-1校內師資人力及專長足以有效實施各領域及彈性學習節數課程,尤其新設領域,例如:科技、新住民語文之師資已妥適安排。 | A E | |||
B-13-2校內行政主管和教師已參加主管機關及學校辦理的新課程專業研習或成長活動。 | A E | |||||
B-13-3教師積極參與各領域教學研究會、學年會議和專業學習社群之專業研討、共同備課、觀課和議課活動,熟知任教課程之課綱、課程計畫和教材內容。 | A E | |||||
14. 家長溝通 | B-14-1學校課程計畫已獲教育局同意備查,並運用書面或網路等多元管道向學生與家長說明。 | A E | ||||
15. 教材資源 | B-15-1各領域及彈性學習課程所需審定本教科書或教材,已依規定程序選用,自編教材及相關教學資源能呼應課程目標並依規定審查。 | A B E | ||||
B-15-2各領域及彈性學習課程之實施場地與設備,已規劃妥善。 | A B | |||||
16. 學習促進 | B-16-1規劃必要之課程實施成果展演、競賽、活動、能力檢測、學習護照等等措施,以促進課程實施及學習成效。 | A E | ||||
17. 教學實施 | B-17-1教師依課程計畫之規劃進行教學,教學策略和學習活動安排,能促成本教育階段領域核心素養、精熟學習重點及達成彈性學習課程之目標。 | A C E | ||||
B-17-2教師能視課程內容、學習重點、學生特質和資源條件,採用相應合適之多元教學策略(學習策略),並重視教學過程之適性化。 | A C E | |||||
18. 評量回饋 | B-18-1教師於教學過程之評量或定期學習成就評量的內容與方法,能掌握12年國教課綱及課程計畫規劃之核心素養、學習內容與學習表現,並根據評量結果進行學習輔導或教學調整。 | A C D E | ||||
B-18-2各領域教學研究會、學年會議或各教師專業學習社群,能就各課程之教學實施情形,進行專業對話與討論,適時改進課程與教學計畫並再實施課程。 | A E | |||||
C. 課程效果 | 21. 目標達成 | C-21-1學生於各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之學習結果表現,能符合課程設計之預期課程目標。 | A E | |||
C-21-2學生於各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之非意圖性學習結果,具教育的積極正向價值。 | A E | |||||
22. 持續進展 | C-22-1學生於各類彈性學習課程(校訂課程)之學習成就表現,具持續進展的現象。 | A E | ||||
評鑑總結 建議事項 | ||||||
評鑑 委員 | (由學校課發會委員或授課教師或外聘評鑑委員簽名) |
檢核方式說明:【A】檢閱相關資料(例如:課程計畫、課發會記錄…)【B】檢視學校設施【C】觀察教學活動【D】瞭解學生學習情形【E】與學校有關人員訪談(例如:教師、家長、學生…)。
填寫說明:本表建議校內可由各彈性學習課程授課教師於相關會議中討論後共同填寫
高雄市前鎮區瑞祥國民小學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表
領域年級
面向 | 評 選 指 標 | 出版公司 | ||||||||
一、 教材內容 | 1.符合課程總綱核心素養、領綱素養、學習重點(學習表現及學習內容)。 | |||||||||
2.教材設計情境脈絡化、意義化,以學生學習經驗為中心編寫。 | ||||||||||
3.文字敘述簡潔易懂,圖表的編排、使用適切。 | ||||||||||
4.內容富變化,能引起學生學習興趣及促進多元思維。 | ||||||||||
5.內容選材能顧及重大議題的多元性。 | ||||||||||
6.內容份量適當,符合課程設計需要。 | ||||||||||
7.教材內容的編寫符合新知識的發現與社會的變遷。 | ||||||||||
二、 教學與 評量設計 | 8.提供教師多樣的教學活動設計。 | |||||||||
9.教學設計有系統具邏輯關聯,符合教學重點、教學期程。 | ||||||||||
10.活動設計能引起學生學習的動機與興趣。 | ||||||||||
11.活動設計能帶動學習遷移,有效促成素養的達成。 | ||||||||||
12.評量方式多元化,評量面向兼顧認知、情意與技能。 | ||||||||||
13.習作內容能配合課本之教學活動,份量、難易度適中。 | ||||||||||
三、 物理屬性 | 14.版面設計均衡對稱、調和美觀。 | |||||||||
15.圖片活潑化、生活化,符合教學目標。 | ||||||||||
16.印刷品質與紙質良好,不反光。 | ||||||||||
17.裝訂堅固安全,妥善耐用。 | ||||||||||
四、 配合事項 | 18.教師手冊提供教學相關的參考資訊,編排清楚、索引容易。 | |||||||||
19.出版公司具備修訂的能力與責任。 | ||||||||||
20.出版公司有課程與教學的網站,提供對話的管道。 | ||||||||||
總分 | 滿分為100分 | |||||||||
排序 | ||||||||||
優缺點 文字敘述 | ||||||||||
備註: 1.各校應基於學生學習之需要,教學效果之提升、教學目標之達成,本著公平、公開、公正之原則,辦理教科圖書選用有關事宜,詳細規定請參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選用注意事項」及「高雄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注意事項」。 2.請將課本、習作及教學指引一併評選以求客觀公正。 3.每項請依(極佳5、佳4、尚可3、差2、極差1)給分,最後統計總分。 | ||||||||||
領域 | 冊次 | 學年度第 學期 ____年級第____冊 | 評選者 簽名 | 年 月 日 |
高雄市前鎮區瑞祥國民小學111學年度學校課程評鑑計畫(九貫)
111年6月22日課程發展委員會決議通過
一、依據
(一)教育部92.1.15台國字第092006026號「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二)97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100學年度實施)
二、目的:為發展並改進學校課程,以確保課程與教學之成效與品質,協助教師專業成長,
作為行政單位修正改進的依據。
三、課程評鑑組織:
(一)由課發會委員或學習領域課程小組成員評鑑。
(二)由各學年教學團及個別任課教師評鑑。
四、評鑑範圍
(一)課程與教學評鑑:學校課程規劃與實施、學校本位課程發展規劃與實施。
(二)學習評鑑:對學生實施各學習領域定期評量。
五、評鑑方式
(一)課程與教學評鑑:兼重形成性與總結性評鑑,以檢核表方式實施,學校課程規劃與實施
評鑑、學校本位課程發展規劃與實施評鑑,每學期實施一次。
(二)學習評鑑:由各任課教師依「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學生成績評量要點」對學生實施。
六、評鑑實施期程:每學年度自第一學期開學日至第二學期課程結束止。
七、評鑑結果的利用
(一)改進學校活動、學校本位課程、學年班級活動課程的規劃與實施。
(二)改進主題教學活動的規劃與實施。
(三)改進全學年度的課程計畫。
(四)改進班級的教學與評量,提昇學生學習成效。
八、經費:自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九、獎勵:辦理學校課程評鑑工作之有功人員,或經評鑑成績優異之教師,得由校長推薦報請
教育局依獎懲條例予以敘獎之鼓勵。
十、本計畫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高雄市前鎮區瑞祥國民小學111學年度課程評鑑檢核表
學習領域:_____________ 任教年級 :_____________ 任課教師:______________
評鑑向度 | 評 鑑 內 容 | 符合 | 部分 符合 | 未 符合 | 不 適用 | 文字描述 |
一、課程設計 | 1.課程目標符合學校願景與教育目標 | |||||
2.課程目標符合學習領域課程能力指標 | ||||||
3.課程目標符合九年一貫課程之十大基本能力 | ||||||
4.符合學校本位課程的發展 | ||||||
5.課程設計融入重大議題 | ||||||
6.課程設計符合領域學習節數 | ||||||
7.課程設計符合彈性節數規定 | ||||||
8.學校重要行事活動融入課程設計 | ||||||
9.課程設計難易符合現階段學生程度 | ||||||
10.課程設計具有橫向連貫 | ||||||
11.課程設計具有縱向銜接 | ||||||
12.課程設計能配合相關教學資源 | ||||||
13.課表與教學時間安排妥當 | ||||||
二、課程實施成效 | 1.能依照課程計畫實施課程 | |||||
2.能掌握課程目標與教學進度 | ||||||
3.課程內容能引起學生興趣 | ||||||
4.教材方便取得且易實施 | ||||||
5.能掌握、整合相關教學資源 | ||||||
6.能有效利用教學媒體資源輔助教學 | ||||||
7.能有效連結學生學習新舊經驗 | ||||||
8.課程實施能注意學生個別差異 | ||||||
9.教學情境佈置符合課程設計 | ||||||
10.教學進度符合課程規劃 | ||||||
11.能兼顧形成性評量與總結性評量 | ||||||
12.能採用多元化學習評量方式 | ||||||
13.能因應學生個別差異進行評量 | ||||||
14.能因應學生個別差異施行補救教學 | ||||||
備註 | 綜合意見與具體建議:若有「不符合」與「部分符合」項目,請加以文字說明 |
高雄市瑞祥國民小學111學年度學校本位課程【喜閱瑞祥】課程評鑑表
填表日期 | 年 | 月 | 日 | 填 表 班 級 | 年 班 | ||||||||
課程名稱 | |||||||||||||
實施方式 | □ 口述講解 □ 影片播放 □ 實境參觀 □ 遊戲競賽 □ 寫學習單 □ 分組報告 | ||||||||||||
項 目 | 評鑑指標 | 實 施 效 益 評 估 | 文字說明 | ||||||||||
優 | 良 | 尚可 | 待修正 | ||||||||||
內容設 計 | 1 | 符合本校學校願景及教育目標 | |||||||||||
2 | 符合學校本位課程課程架構與綱要 | ||||||||||||
3 | 依校本課程能力指標發展設計,涵括認知、技能與情意 | ||||||||||||
4 | 注重學生學習興趣,並有助培養學生十大基本能力 | ||||||||||||
5 | 活動規劃明確、順暢 | ||||||||||||
6 | 符合縱向課程內容之銜接 | ||||||||||||
7 | 可以統整或運用多種領域知識與技能 | ||||||||||||
8 | 能讓老師運用多種教學方法或策略進行教學 | ||||||||||||
9 | 評量彈性多元,能檢核校本課程能力指標,回應教學目標 | ||||||||||||
10 | 能運用多方面的教學資源,設計適合的學習情境 | ||||||||||||
實施歷 程 | 11 | 提供與教材相關之專業進修研習 | |||||||||||
12 | 軟體(教材)與硬體(環境設備)資源之配合 | ||||||||||||
13 | 人力配合與資源的應用 | ||||||||||||
14 | 行政支援與服務 | ||||||||||||
15 | 流程的順暢性 | ||||||||||||
16 | 活動節數的適切性 | ||||||||||||
17 | 親師生互動之機會 | ||||||||||||
18 | 營造學習的氣氛 | ||||||||||||
19 | 學生對此課程的學習成效 | ||||||||||||
20 | 提昇教師自我之專業成長 | ||||||||||||
21 | 學生對此課程的學習興趣 | ||||||||||||
建 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