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學校課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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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梓官區梓官國民小學110學年度學校課程計畫
依據
一、97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100學年度實施)
(一)97年5月23日台國(二)字第0970082874B號令修正總綱、閩南語以外之各學習領域、重大議題。
(二)98年7月15日台國(二)字第0980112647C號令修正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閩南語)。
(三)100年4月26日臺國(二)字第1000068059B號令修正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及重大議題。
(四)101年5月15日臺國(二)字第1010074428C號令修正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重大議題(性別平等教育、環境教育、資訊教育、人權教育、生涯發展教育、海洋教育)。
(五)104年10月15日高市府環綜字第10405694300號令「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實施低碳教育。
(六)104年1月14日公布「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融入職業認識與探索內容。
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108學年度逐年實施)
(一) 107年10月3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114788號有關108學年度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相關注意事項。
目的:
(一)發展學校本位課程,達成學校教育目標。
(二)引導教師發揮專業自主精神,協助學生有效的學習。
(三)落實以學生為主體,培養學生主動學習新知能和生涯發展所需具備的關鍵能力。
實施對象:本校國小一至六年級普通班學生
實施期程:自110年8月30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
課程規劃與內涵:
學校基本資料:班級數(類型-含特殊教育班級)、學生數等基本資料。
學校背景分析:以立基於課程發展所需之重要證據性資料為主,亦可以SWOT等相關工具呈現。
學校課程願景:勾勒學校課程發展方向且呼應課程綱要,以課程地圖、學生圖像或校本素養內涵及校本(訂)課程計畫說明。
學校課程架構:學生學習節數一覽表與法律規定教育議題實施規劃。
學校課程實施與評鑑規劃:課程實施說明、課程評鑑計畫與省思、公開授課實施計畫。
課程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暨運作方式
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結果暨會議紀錄
全校一週作息時間表
全校各年級學生學習節數一覽表
各年級教科書選用版本一覽表
一至六年級課程計畫撰寫內容:各學習領域課程進度總表、各學習領域課程計畫、彈性學習課程(節數)分配表、彈性學習課程(節數)課程計畫、協同教學計畫等
特殊教育、藝才班、體育班課程計畫相關內容另依主政科室公函辦理檢核
附則:本課程計畫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110年6月23日審查通過(詳如會議紀錄),並
經校長核示後陳報教育局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