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5
,离现在 10
年 20
天,建議確認內容是否仍然適用。◎鑑定原則與鑑定基準:
本法所稱多重障礙,指具兩種以上不具連帶關係且非源於同一原因造成之障礙而影響學習者。多
重障礙之鑑定,應參照各類障礙之鑑定原則、基準。
※ 不具連帶關係:所以由於學習障礙所引起的情緒障礙不是多障喔!
※ 非源於同一因素:所以說,如果有一天,有個智障者因為中耳炎而導致聽覺障礙,這算多重障
礙喔!因為中耳炎和智能不足是沒有關係的。
※ 重障與多障的釐清:就學術上障礙種類的分類而言,多重障礙未必是重度障礙,但重度障礙則
大多是多重障礙,但兩者均需要相當程度性的支持系統與協助以幫助其就學、就醫、就養、就業。
不過,若就障礙內容與程度而言,多重障礙不一定會是重度障礙;但重度及極重度障礙者通常多為
多重障礙者,並且有些多重障礙者並不一定具有智能障礙。
◎ 多障的學習特徵:
1. 社會性行為:多重障礙學生多數缺乏適當與他人互動的能力,如合作、社交禮
儀等在公共場合中的行為是相當需要的,然而多重障礙學生的表現,往往不
易 被一般不了解障礙者約正常人所接受。
2.溝通技巧:許多以智障生為主的多重障礙學生以及自閉症為主的多障兒童和成
人都無法用口語溝通,有時會因無法用語言表達基本需求,因此會發展出不適
當的行為,警如哭泣、攻擊行為與發脾氣等。
3.自理能力:多數的多重障礙學生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與技能,像儀容整潔、飲食、
穿著、如廁等技能,多重障礙學生學習都需要花一段很長的時間,或在學習上
亦有可能會發生困難。
4.行動能力:大多數的多重障礙學生都缺乏身體違移動的能力和理解記憶的能
力。尤其對於伴隨有肢體幛障礙的多重障礙者而言,行動會有所限制。
5.生理發展:多重障礙的孩童由於腦部或脊髓受傷,常會有不自主的反射動作與
姿勢異常;有時更因新陳代謝荷爾蒙分泌異常,有些有發展遲緩、持續性惡化
或老化的現象;有些則因障礙或損傷伴隨有癲癇、呼吸問題、耳朵感染、皮膚
潰爛、氣喘、過敏等現象;有些則有視覺、聽覺或兩者以上的感官障礙或損傷
等等。
6.學科學習與認知能力:雖然有些多重障礙並沒有損傷及影響其智能的情形,而
可以和常人學習聽、說、讀、寫、算等基本學業技能。但多數的多重陣礙學生
在基本學科,如閱讀、算術、寫字、寫作方面的學習能力是相當有限的,也因
此影響其日常生活技能的發展。
7.職業技能:目前雖有許多研究文獻指出,多重障礙學生的職業技能還不足以進
入就業市場,但這並不表示多重障礙學生完全不具有接受職業技能,很可能是
由於多重障礙學生上未曾接受有效的職業訓練與就業安置之故。
8.其它特徵:多重障礙者,通常會伴隨著其他障礙、而且當障礙程度越嚴重,伴
隨著其他種的障礙也就愈多,可能性也愈大。不過有些多重障礙的兒童會有自
我刺激的行為,譬如身體或頭部的前後搖晃、彈手指、磨牙、旋轉物品、玩弄
或咬手指等等。或者有自傷的行為,如用自己的身體或頭部撞擊堅硬的物體或
牆壁、打、擰、抓、搔、挖、咬自己或戳眼晴或受傷的傷口等等。
「侵權舉報」
提交相關資料,我們將儘快核實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