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十五:如國民年金開辦前已重度身心障礙,並已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
助,於國保開辦後會不會就沒了? 
答:如被保險人於參加本保險前已重度身心障礙,若改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同時符合身 
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及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請領條件時,僅得擇一請領。 
例 1:王小明目前持有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並領取身心障礙生活補助 9,485 元/月(113
年 1 月起),國民年金開辦後如符合第 35 條規定可請領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
惟因其現行領取之生活補助較多,可選擇繼續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另王
小明係為極重度身心障礙者,其國民年金保險之保險費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負
擔。 
例 2:張阿三目前領有重度身心障礙證明,並領取身心障礙生活補助 9,485 元/月(113
年 1 月起),國民年金開辦後,如符合請領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者,得擇一請 
領。如改請領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者,於 65 歲時得按保險年資擇優改領老年
年金給付。 
問十六:農保與國保在身心障礙給付方面之差別為何? 
答:現行農保被保險人若於未滿 65 歲前有重度身心障礙情事,致無從事農作能力,於 
請領身心障礙給付後應退農保,且  65  歲後亦不得再請領老農津貼。相較之下,國
民年金被保險人於加保前或加保後,若致重度身心障礙且經評估無工作能力時,可
請領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每人每月 5,437 元(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或依投保年資 
計算其身心障礙年金給付,且於年滿 65 歲時,亦可擇優改請領老年年金給付。因
此,國保對於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之被保險人,確能提供較農保為優之保障。 
問十七:如何請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 
答:只要去勞保局或各地辦事處索取或至勞保局網站(www.bli.gov.tw)下載身心障礙 
(基本保證)年金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工作能力綜合評量表,攜帶工作能力綜
合評量表至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評估工作能力,醫院會於評估後 5 日內幫你把工
作能力綜合評量表寄給勞保局,您只要自行填妥身心障礙年金申請書並黏貼存簿封
面及身心障礙證明影本後,直接寄給勞保局,就完成申請了,勞工保險局審核通
過後,會按月轉帳核發身心障礙年金給付或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每月  5,437 
元(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 
問十八:評估有無工作能力是否到任何醫療機構均可受理? 
答:不是,評估有無工作能力必須要到衛生福利部指定辦理身心障礙鑑定之醫療機構, 
始得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