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設定許可申請檢查表(第一階段)

格式
doc
大小
112 KB
頁數
7
上傳者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收藏 ⬇️ 下載檔案
提示: 文件格式为 Word(doc / docx),轉換可能會出現排版或格式的些許差異,請以實際檔案為準。
此檔案建立於 2012-06-05,离现在 13 141 天,建議確認內容是否仍然適用。

發起人 等申請證券商設置許可案件檢查表

填表人注意事項:

一、本檢查表應以A4紙張橫式製作,申請證券商設置許可(第一階段)適用。

二、發起人申請設置證券商,應填妥本檢查表「申請人填報部份」,連同其他書件一併向本會提出申請。

三、發起人應據實填報,如有虛偽不實、疏漏或隱匿之情事者,本會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申請人

申請日期

證券商名稱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處所


經紀商承銷商


集中市場經紀□櫃檯買賣經紀□承銷

業務種類


營業項目

集中市場自營□櫃檯買賣自營


自營商


融資融券□股務代理□其他

實收資本額

新台幣 元

外資金額

及比率

0元(0 %)


代表人:

填表人:


發起人 等申請證券商設置許可案件檢查表


申請人填報

本會審查意見




正常

異常

備註


()

1.章程載明所營事業項目與申請營業項目:□相符□不符





2.章程所訂股份總額 股,每股金額10元。





3.董事:人(任期年);監察人:人(任期年)





()

1.持股比率最高者:(認股金額:元,比率:%)




2.外國人持股情形:




3.有無擔任其他證券商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無□有,計




4.有無登記為其他證券商業務人員:□無□有,計




()

存入款項新台幣 萬元( 銀行信託部 字 號函證明)




()

集中交易市場電腦連線設備:主機部,終端機 部。

(證券交易所 字第號函)




()

櫃檯買賣電腦連線設備:主機部,終端機部。

日承諾書)




()

業務人員人數





代表人:

填表人:


發起人 等申請證券商設置許可案件檢查表


項目

申請人填報

本會審查意見



()

1.經營理念及業務目標:





2.業務拓展方法:





3.服務客戶作法:





()

1.部門名稱及職責:





2.內部控制制度設計:




︵共

()

1.各部門預定配置人員:


頁第


2.人員招募方式:



3.薪給標準及福利措施:


頁︶


代表人:

填表人:


發起人 等申請證券商設置許可案件檢查表


項目

申請人填報

本會審查意見




()

1.營業場所:□自有

租用(租期:年,押金元,月租金元)。



(1)總面積:平方公尺( )

(2)營業廳面積:集中交易營業廳平方公尺,櫃檯買賣營業廳平方公尺。



2.電腦設備:電腦主機 部,集中市場交易終端機 部,櫃檯買賣終端機 部,

交易資訊設備 套。



3.電訊設備:證券行情揭示設備 套,輔助行情揭示設備 套,閉路監視設備 部。

4.其他設備:電話線,證券投資資料設備 套。








()




1.營業保證金萬元

2.交割結算基金萬元

3.營業設備、保證金及其他資產萬元

4.營業週轉金萬元


︵共四頁


年度

營業收入

營業支出

非營業利益

本期損益

附註



























代表人:

填表人:


聲 明 書


一、本發起人等申請設置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 貴會提出申請書並檢齊相關附件。

二、本申請事項及相關附件絕無虛偽或隱諾之情事。

三、全體發起人同意推派 為本申請案之代表人,全權負責本申請案之有關事宜。

四、貴會於審查過程中,如有需發起人等補充資料或說明者,除 貴會認為必要時,以公函通知外,全體發起人同意以下列方式進行通知。

電話(電話號碼: 聯絡人: )

一律用公函

五、其他聲明事項:

特 此 聲 明

此 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全體發起人: (簽章)

代 表 人: (簽章)

代表人地址: (簽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設置證券商發起人名冊


證券商名稱


營業處所


電話號碼


發起人姓名或名稱

身分證(護照)號碼或公司統一編號

出生或設立

年 月 日

國 籍

住所或公司所在地

簡歷(法人免填)

所認股數

認股比率

簽 章


















































































註:請附身分證(護照)或公司登記證明影印本。




聲 明 書


本人為 發起人,茲聲明本人絕無證券商設置標準第四條規定所列各款情事之一,且未擔任其他證券商之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如有虛偽,願受法律制裁。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聲明人: (簽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版權說明: 檔案資源由用戶上傳,僅供學習交流使用,尊重著作權。 若您認為內容涉及侵權,請點擊「侵權舉報」提交相關資料,我們將儘快核實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