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12學年度
高雄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輔導員甄選簡章
依據:
前瞻基礎建設—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2030雙語政策計畫(110至113年)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教學實施要點」。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84149號函。
甄選內容及規定:
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任職說明:
(一)職稱:教育部國教署高雄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輔導員。
(二)任用期間:自112年9月19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本職務試用期為2個月,經試用合格後正式任用。
(三)該經費視教育部國教署補助與否,若教育部國教署賡續辦理相關計畫並核定相關人力、經費,經評定表現優異則續聘,若無補助任用期滿無條件解職,不得異議。
薪資說明:
(一)月薪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與核定數按月支領,約新臺幣33,769元起(含勞保、健保、勞退及補充保費等)。
(二)年終獎金:按工作月數按比例計算。
差勤管理:比照學校教職員工辦理。
工作地點:高雄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本市鳳山區曹公國小)。
參、報名資格:
國內外大學學士學位(含以上)者。
英語文檢定B1以上程度優先錄取(請參閱附件英檢表)。
具文書及資訊軟體應用能力,熟悉公文撰寫尤佳。
英語溝通協調能力強,具備以英語(含口語溝通與書信)進行業務聯繫經驗者尤佳。
具備學校單位或公部門教學或行政經驗,或曾協助辦理英語活動相關經歷者佳。
熟悉引進部分工時外籍英語教學助理計畫(ELTA計畫)。
性別不拘,年齡未滿65歲之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肆、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應繳驗下列文件正本,如有短缺不予受理:
(一)報名表(如附件一)乙份,報名表與准考證請貼最近三個月內之二吋脫帽半身照片各1張。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退伍令或免兵役證明影本(男性)。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簡歷自傳表(如附件二)。
(五)切結書 (如附件三)。
(六)委託書(如附件四)。
(七)通過相當於CEFR英語能力檢定參考指標B1級以上證明文件(如附件五)。
二、採親自送件或委託送件,報名表及相關附件請至高雄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網站 https://english.tgp.kh.edu.tw/下載。
伍、報名日期及繳費:112年9月15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中午12時止,送繳報名表件審查並繳交報名費(新臺幣500元整)後完成報名,逾時不予受理。如因送件逾期、資格不符或補交表件未於報名當天下午3時前補齊全者,一律不予受理。
陸、報名地點:高雄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高雄市鳳山區曹公路6號)。
工作項目:
建立聯繫:協助建立ELTA教學助理與學校聯繫管道。
安排交通:安排ELTA教學助理到學校或規劃到校交通方式。
每月發放ELTA中外籍教學助理鐘點費及交通費。
協助ELTA中外籍教學顧問相關行政庶務。
協助處理國教署外籍英語教學人員相關計畫業務如引進之外籍英語教師、外籍英語教學助理(含全時及部分工時)及相關業務。
推動英語相關政策,執行英語教學資源中心交辦任務。
捌、甄選程序:
一、甄選日期:112年9月16日(星期六)上午8時00分起。
二、甄試地點:高雄市鳳山區曹公國小。本案將於甄選日前一天公告考場及流程表於本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首頁。
三、甄選方式:
(一)專業能力測驗:佔總成績50%
時間及地點:112年9月16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9時30分,於本校電腦教室進行筆試及電腦實作測驗。
測驗形式&比重
筆試:題型為選擇題,請攜帶藍/黑色原子筆作答,佔專業能力測驗50%。
電腦實作:Microsoft Office實作,佔專業能力測驗50%。
測驗內容:
專業知能筆試: 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TFETP(Taiwan Foreign English Teacher Program)相關計畫與協助公立國民中小學引進部分工時外籍英語教學助理計畫 English Language Teaching Assistant Program。
Microsoft Office電腦實作:應考人僅限使用試場提供之應用程式及硬體進行實作。應考人不得使用其他行動載具或3C用品等。測驗內容請參閱
https://support.microsoft.com/zh-tw/word
https://support.microsoft.com/zh-tw/excel
(二)面(口)試:佔總成績50%。
(1)每位考生10分鐘(請準備1分鐘英文自我介紹)。
(2)為個別中英文口試。
(3)面(口)試時間自 112年9月16日(星期六)上午9時45分起始至所有考生完成面 (口)試。
(三)英語能力專長加分:
通過相當於CEFR語言能力參考指標B1級以上英檢者(需取得英語聽、說、讀、寫檢定證明)。
(1) 通過B1級英檢者,總成績加1分。
(2) 通過B2級英檢者,總成績加2分。
(3) 通過C1級英檢者,總成績加3分。
四、計分方式:專業能力測驗佔50%、面(口)試佔50%,二項成績加總即為總成績,取得英語能力專長證明者,採總成績額外加分(總成績上限為100分)。
五、錄取方式:
以總成績轉序位法排序,由序位總和低至高依序排名,依序錄取。
總成績同分時,以英檢證明及英檢程度高者優先錄取。
依序錄取1名,另錄取若干名為備取。
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試用期滿經考核不予通過者,即停止聘用,所遺職務由備取依序遞補,遞補期限至113年07月31日。
甄選放榜:正取與備取榜單於112年9月18日(星期一)下午5時之前公告於高雄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網站https://english.tgp.kh.edu.tw/,不再另行通知。
玖、錄取人員請於112年9月19日(星期二)上午9時報到,並攜帶學經歷相關證件正本至本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完成報到手續,逾期視同放棄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拾、附則
防範新冠肺炎,應考人請遵守中央疾病管制局及本市相關防疫措施。
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並公告於本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網站https://english.tgp.kh.edu.tw/。
本案專任助理於進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中心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職。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且任職期間應配合中心實際需要作職務調整。
報名截止日或甄試日或錄取報到日,如遇天然災害並經高雄市政府通報停止辦公或上課,則時程均順延一工作日,不再另行通知。
本案備取人員有效期限至113年7月1日。
應徵者報名相關資料一律不予寄送返還。
本案進用人員屬適用勞基法之非編制人員,合約到期聘約即失效,另無法勝任工作 者,應即解約,不得異議。
經錄取報到後一週內,請繳交六個月內申請之【良民證】(又稱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未依期限繳交良民證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本案所聘人員係屬專案助理不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俸給法、考績法,退休法,撫卹法、保險法、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辦法,死亡撫慰金等法規之規定,另於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後,契約所僱用之年資不予採計提俸給,亦不得併計為退休年資。
聘約期間提前離職,應辦理文件、財物、業務及相關事項移交,並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預先告知。
聯絡電話:(07)7104916分機823,洽本中心陳老師。
備註: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規辦理。
附件一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
112學年度英語教學資源中心輔導員
報 名 表
一、基本資料(由報考人自行填寫) 編號:
姓名 | 性別 | 出生 | 年 月 日 | 請貼最近3個月內 2吋正面半身脫帽 彩色照片1張 | ||||||||||
身分證字 號 | 最高 | |||||||||||||
通訊處 地址 | ||||||||||||||
聯絡 電話 |
| 行動電話 | ||||||||||||
經 歷 | 曾服務單位 | 職稱 | 起迄年月 | 工作簡要說明 | 離職原因 | |||||||||
以下欄位由主辦單位填寫(應徵者勿填) | ||||||||||||||
證件 審查 | 注意事項:
□ 1.新式身分證(正反面) □5.委託書(附件四) □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通過相當於CEFR英語能力檢定參考指標B1級以 □ 3.簡歷自傳(附件二) 上證明文件。 □ 4.切結書(附件三) | |||||||||||||
資格 審查 | □合格 □不合格 | 審查人員:____________ | ||||||||||||
報名費 | □已繳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 112學年度高雄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 輔導員甄選 准 考 證
| 考 試 日 程 表 | 項目 | 日期 | 時間 | ||||||
報到 | 112年 9月16日 星期六 | 8:00 ∫ 8:20 | ||||||||
專業能力測驗 | 8:30 ∫ 9:30 | |||||||||
面(口)試 | 9:45起 | |||||||||
試場注意事項 | 1.考試時應帶本證及國民身分證。 2.應考人應嚴守紀律不得擾亂試場秩序。 |
附件二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
112學年度高雄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輔導員
簡歷自傳
姓 名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性 別 | ||
學 歷 | |||||
經 歷 (工作內容簡述及表現) | |||||
專 長 | |||||
家庭 概況 | |||||
個人 理念 | |||||
工作抱負 與期許 | |||||
其 他 |
備註:本頁如不敷使用可自行加頁。
附件三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
112學年度高雄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輔導員
切 結 書
立切結書人 參加高雄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辦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12學年度英語教學資源中心推動外籍英語教學人員相關計畫輔導員甄選,如有下列情事之一時,除無異議放棄錄取資格外,若資料有偽造等情事,願負相關法律責任。
一、經錄取後未於規定時間內報到或無法於規定時間內繳交應附證
件。
二、資料及證明文件有偽造、變造或不實等情事。
三、本人與貴機關首長及出缺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者(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
四、有性侵害犯罪紀錄者。
此致
高雄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
立切結書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手機:
通訊處: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月 日
附件四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
112學年度高雄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輔導員
委 託 書
本人 因故無法親自辦理高雄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 112學年度英語教學資源中心推動外籍英語教學人員相關計畫輔導員甄選」報名,茲委託 君代表本人辦理報名手續,絕無任何異議。
此致
高雄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
委託人: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住址:
受委託人: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住址: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月 日
附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