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研發專業發表研討會實施計畫
計劃緣起:
因應九年一貫課程改革,重視學校本位課程發展的觀念,並配合教育部家庭教育推展計畫,辦理教師家庭教育課程與教學專業發展,提升教師家庭教育課程與教材設計的能力,以落實實踐家庭教育的理想。
依據:
家庭教育法。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重大議題—家庭教育。
103年家庭教育中心家庭教育輔導團團務會議決議。
目的:
利用教育部所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庭教育課程參考大綱,研發相關教材、教案手冊,提供教師參考使用。
廣邀高、國中小學教師對家庭教育教材設計之創新發想,提升家庭教育教案之趣味性,讓學生能於教學中學習家庭教育之相關知識、建立正確之家庭觀。
藉由多元及創新之教材,給予學生淺顯易懂又富趣味化之教育觀念。
鼓勵教師家庭教育主題教學研究,增進教師家庭教育創新教學能力。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承辦單位:家庭教育輔導團、奎輝國民小學
協辦單位:新榮國民小學(辦理研討會)
參賽資格:桃園縣各高中職及國中小學現職教職員。
主題範圍:教育部所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庭教育課程參考大綱(請至家庭教育中心網站http://family.tyc.edu.tw/出版專區/搜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庭教育手冊」下載,p.232-p.244),編製家庭教育教案及家庭教育教材。
陸、辦理期程:
一、教學設計暨成果徵集:103年10月27日止。
二、初選結果公告並通知發表順序:103年10月30日。
三、課程研發專業發表與評選研討會:103年11月12日。
柒、實施方式:
一、初審與評選作業:初審採書面審查、評選採公開發表評選作業,外聘專家、學者與內聘實務教育工作者擔任評審委員共五人,評分標準由計畫主持人邀集評審委員訂定。
二、為鼓勵教學設計產出並貫徹教學執行,本計畫採徵集初審與評選發表研討會之方式進行。教學設計暨成果徵集評選階段擇優錄取,分為高中、國中、國小三組,共計特優3案、優等3案、甲等3案,佳作數案,未達錄取標準時,獎項得從缺。
三、經評審獲獎之優良教學設計及教學成果,將置於桃園縣政府家庭教育中心網頁與印製成果冊提供縣內各校及教師參考。
捌、競賽規則:
一、每案參與人數可以個人或團隊參加,團隊以4人為限。
二、每人(組)不限制參賽件數,惟參賽作品主題名稱及內容設計不得重複投稿;且不論同組或異組,同一件作品不得重複參賽,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三、參賽教案以尚未正式發表之著作為限,凡已在國內外參加競賽且獲得獎項之作品不得參賽。如經發現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或已在國內外參加競賽且獲得獎項之作品,且經活動主辦單位查驗屬實者,將撤銷其參賽資格。對已得獎者,除撤銷其參賽資格及所得獎勵,追回已發之獎狀及獎金。
四、參賽者請填具『授權書』,同意主辦單位出版發行,以利學術交流及分享研究成果。(參賽者為個人,請填具附件二之1,參賽者為團體,請填具附件二之2)
五、收件期間僅公開參賽作品名稱、作者及簡介,但於活動截止後,所有經評審獲獎的完整作品將公布於活動網站內提供下載,以利縣內教師參考。
六、參賽及獲獎之稿件作品,將編輯為手冊,所繳交之甄選資料恕不退回,
請自存備份。
七、「教學設計」應符合自製之原則,送件作品如為已公開發表之作品、仿冒或抄襲他人作品、著作權不明者、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著作權或商標、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等相關情事,不符合本徵選辦法者,一經發現,即取消參賽資格,所獲獎勵追回,參選者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八、獲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應讓予桃園縣政府家庭教育中心,並承諾放棄著作人格權,未依規定讓予著作財產權者,取消獲獎資格。
九、桃園縣家庭教育中心對獲選作品具有修改權。獲獎作品桃園縣家庭教育中心得視需要予以修改,做為後續規劃及應用,但不得做為商業用途之用。
玖、報名及收件:
收件日期:至103年10月27日(星期一)止。
收件方式:下載並填妥活動報名表(附件一)及授權書(附件二)後,於報名期限內將紙本文件一式5份及資料光碟1份,送至新榮國小教務處,地址:324桃園縣平鎮市中原路88號 電話:03-2806200 傳真:03-2806201(日期以郵戳為憑)。
拾、作品格式:
主題內容需符合家庭教育相關議題並依據教育部所編高級中等以下家庭教育課程參考大綱,以國民中小學及高中職適用為原則,教案內容為完整單元,自由創作,教學時間4節(含)以上、題目自訂,內容請著重親身體驗、主動探索、解決問題與合作學習等教學特質。
教案設計請依規定之格式繕寫(附件三)。請以電腦打字,版面以A4大小且版面設定為上、下、左、右邊界各2公分,內頁文字以14號標楷體由左至右橫打,標點符號以全形字,行距採單行間距。
作品不限字數,教材格式請以*.pdf、*.doc、*.txt、*.ppt、*.wmv等普遍格式製作為宜。若作品中有引用或擷取圖片、影像、文字等資源,請務必在引用處下方標明來源出處。
為協助得獎作品之後續推廣及使用者播放平台之方便性,投稿作品不宜指定使用特定瀏覽工具(Browser);若需額外使用外掛特定程式時,此程式必須為網路上可取得之免費或共享軟體。
所有參賽檔案放置於一資料夾內,並以所有參賽作者姓名命名後燒入光碟中。
拾壹、評選辦法:
一、評分項目:
項目
審查內容
佔分
1.教學活動與流程設計
活動安排之適合程度
教學目標之適當
使用策略合宜能啟發學習者
能維持學習動機
選用合宜教學媒體
家庭教育議題融入教學之適切
45%
2.教材設計與資源應用
內容正確
切合教案之教學目標;有完整內容、具備應有之深度與廣度
創新且實用、涵蓋範圍適合
教材符合實際教或學的需要
25%
3.學習成效評量的設計(含學習單及測驗題)
評量的方式能與學習目標及教材內容相契合
20%
4.其他項目
主題分類、關鍵字、摘要說明等填寫合宜
相關參考資源的規劃使用,如:軟體、書籍、網址等參考資源適宜
10%
二、103年10月-聘請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進行作品審查。
三、103年10月-將召開評選會議,入選者相關資訊皆公布於活動網站。
四、寄交之作品,將於評選會議前由執行單位彙整成表格文件,不附帶參賽者之基本資料,以維護比賽活動之公平性。
拾貳、參賽獎勵:本徵選比賽經評定後,依下列事實給與獎勵並依「桃園縣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核予著作分數。
一、特優:錄取3件,參賽者核敘嘉獎1次、著作分數共0.2分,並頒發獎品代金新臺幣8,000元。
二、優等:錄取3件,參賽者核頒獎狀乙紙、著作分數共0.1分,並頒發獎品代金新臺幣5,000元。
三、甲等:錄取3件,參賽者核頒獎狀乙紙,並頒發獎品代金新臺幣3,000元。
四、佳作:錄取數件,參賽者核頒獎狀乙紙,並頒發獎品代金新臺幣1,000元。
(獲獎作品若為多人參賽則著作分數及獎品均分,若參賽作品件數不足或水準不佳,主辦單位得逕行調整獲獎名額。)
五、視參與隊數多寡,主辦單位有權調整獲獎之件數。
拾參、得獎公布與頒獎:
得獎公布及頒發:得獎名單將公布於「桃園縣政府家庭教育中心網頁」並由主辦單位專函通知得獎者。
獎項頒發:公布於「桃園縣政府家庭教育中心網頁」。(詳細地點另行通知)
拾肆、獎勵:承辦學校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得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縣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點」及「桃園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基準」辦理敘獎。
拾伍、聯絡方式: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致電業務承辦人(03)382-2177分機21
奎輝國小史曉春主任。
拾陸、本實施計畫呈桃園縣政府家庭教育中心核准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補充修正。
附件一
桃園縣政府家庭教育中心103年辦理家庭教育教學設計競賽暨
課程研發專業發表研討會實施計畫
報名表(詳列每位參賽成員資料)
作品繳交數量 | 收件號碼 |
教案份、光碟片份、競賽授權書份、其它 | (由收件學校填寫) |
作品名稱 | |||||
參賽方式 | □個人□團體 | ||||
作者姓名 | 性別 | □男□女 | |||
服務單位 | 職稱 | ||||
服務單位地址 | |||||
聯絡電話 | (O):(H):(M): | ||||
團體參賽須填下以下表: | |||||
作者姓名 | 性別 | □男□女 | |||
服務單位 | 職稱 | ||||
服務單位地址 | |||||
聯絡電話 | (O):(H):(M): | ||||
作者姓名 | 性別 | □男□女 | |||
服務單位 | 職稱 | ||||
服務單位地址 | |||||
聯絡電話 | (O):(H):(M): | ||||
作者姓名 | 性別 | □男□女 | |||
服務單位 | 職稱 | ||||
服務單位地址 | |||||
聯絡電話 | (O):(H):(M): | ||||
作者姓名 | 性別 | □男□女 | |||
服務單位 | 職稱 | ||||
服務單位地址 | |||||
聯絡電話 | (O):(H):(M): | ||||
作品摘要 (限500字) | |||||
備註 |
*如有製作學習單,亦請以A4格式設計。
送件學校:校長:
附件二之1
桃園縣政府家庭教育中心103年辦理家庭教育教學設計競賽暨
課程研發專業發表研討會實施計畫
個人授權書
本人(以下簡稱甲方)同意授權「桃園縣政府家庭教
育中心103年辦理家庭教育教學設計競賽暨課程研發專業發表研討會實施計畫」(以下簡稱乙方)將本人撰寫(或拍攝)之「」乙稿(或影像),重複刊登使用或轉製成數位教材發送高中、國中小學校供教師使用或於網路播放,甲方仍擁有該著作之著作權,並可作其他用途使用,本著作使用後,閱聽人對於教材內容若有所疑義,由甲方協助答覆。
甲方應保證其撰寫(或拍攝)之稿件(或影像)係自行編製或創作,如有利用他人著作之情形,均根據學術規範註明出處或已取得合法之授權,且無任何侵犯第三人著作權或其他權益之情事,謹此立書為證。
立書人:(簽章)
身分證字號:
地址:
電話:
中華民國年月日
附件二之2
桃園縣政府家庭教育中心103年辦理家庭教育教學設計競賽暨
課程研發專業發表研討會實施計畫
團體授權書
本團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為代表人,代表本團隊同意授權「桃園縣政府家庭教育中心103年辦理家庭教育教學
設計競賽暨課程研發專業發表研討會實施計畫(以下簡稱乙方)將本人撰寫(或拍攝)之「」乙稿(或影像),重複刊登使用或轉製成數位教材發送高中、國中小學校供教師使用或於網路播放,甲方仍擁有該著作之著作權,並可作其他用途使用,本著作使用後,閱聽人對於教材內容若有所疑義,由甲方協助答覆。並同意由代表人擔任本團隊授權聲明書之授權代表,及作為獎勵贈品之受領人。
甲方應保證其撰寫(或拍攝)之稿件(或影像)係自行編製或創作,如有利用他人著作之情形,均根據學術規範註明出處或已取得合法之授權,且無任何侵犯第三人著作權或其他權益之情事,謹此立書為證。
立同意書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團隊全體人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
身分證字號:
地址:
電話:
中華民國年月日
附件三
桃園縣政府家庭教育中心103年辦理家庭教育教學設計競賽暨
課程研發專業發表研討會實施計畫
教學活動設計(範例)
主題名稱 | 學校 | ○○國民/中小學 | ||||||
設計者 | 年級 | 年級 | ||||||
參考資料 | 人數 | 人 | ||||||
節數 | 節 | |||||||
設計理念 | ||||||||
學生先備 知能分析 | ||||||||
教學資源 | ||||||||
教學方法 | ||||||||
對應家庭教育指標 | 九年一貫能力指標 | |||||||
教學架構與安排 | ||||||||
指標對應 | 教學流程 | 時間 | 教學 資源 | 教學評量 | ||||
例如: 家庭教育 Ⅰ-1-1-2 |
※表格可依實際教案設計需要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