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生命教育推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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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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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生命教育推動方案
Guidelines for Promoting Life Education Programs
111 720 日臺教學(二)字第 1112804009 號函訂定
壹、方案緣起
根據「教育基本法」第二條「教育之目的以培養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
法治觀念人文涵養愛國教育鄉土情懷資訊知能強健體魄及思考
判斷與創造能力並促進其對基本人權之尊重生態環境之保護及對不同國家
族群、性別、宗教、文化之瞭解與關懷,使其成為具有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
現代化國民。為實現前項教育目的,國家、教育機構、教師、父母應負協助之
責任。」教育是一段以生命影響生命的歷程,而生命教育的基礎源自長期的跨
領域研究其內涵包括哲學思考人學探索終極關懷價值思辨及靈性修養
透過培養學習者探索生命課題的知能,提升價值思辨的能力與情意,增進知行
合一的修養。
我國實施生命教育始自前省教育廳於 86 年頒布「臺灣省國民中學推展生
命教育實施計畫」教育部於 89 年成立「學校生命教育專案小組」為日後生
教育課程架構奠下基礎90 年教育部宣布該年「生命教育年」並初頒教育
部推動生命教育中程計畫」(90 年至 93 ),規劃從小學至大學的生命教育實
施,為我國推動生命教育的重要里程碑。自此,教育部在因應社會變遷以及校
園學生狀況每三年推動生命教育之中程計畫重點工作96 年至 98 年推動「校
園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使校園學生自我傷害防治工作得以
全面開展99 年至 102 年的計畫以「全人發展全人關懷全人教育」為主軸
強調學校、家庭與社會的關聯,加強整合延續,發展特色與創新等目標方向;
103 年至 106 年推動之方案,強化學前到成人之終身發展階段,更加強關懷特
殊與弱勢族群107 年至 111 年之生命教育中程計畫「以臺灣生命教育的回顧
深耕與前瞻」為整體規劃之指導方針,以政策發展與推動、課程教學與師資培
研究發展與國際接軌三大面向規劃教育行政機關及各級學校應辦理之工作
項目。
民國 103 年發布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以全人教育為基礎
揭櫫「身心素質與自我精進」核心素養的重要內涵,並復於民國 107 年公告
題融入說明手冊概念篇第四章十九項議題第 10 節生命教育,引導學校透過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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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與統整議題融入等方式於各領域/科目課程之教學設計與實施大專校院
部分則鼓勵其銜接十二年國教課程結合在地特色並深耕校園生命教育文化
讓生命教育透過傳承、資源與經驗共享,落實「自發」「互動」「共好」的理
念,讓生命教育陪伴不同生命階段的孩子,看見自己最美的那一面,成為自己
理想的大人 111 年起訂定教育部生命教育推動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
將因應社會發展,滾動修正以深化推動之效能。
貳、方案目標
本方案為深耕及推廣生命教育之整體政策目標在於透過學校家庭及社
會教育,讓學習者得以在不同的人生階段探索、內化並深化生命教育之核心素
養。適齡適性地引導其展現生命積極向上向善的意義與價值,以朝向全人教育
與幸福人生之願景
為促進各校生命教育推動的廣度及深度,本方案具體目標如次:
一、 組織政策方面建立有效的生命教育推動機制將生命教育理念融入相關
政策,落實生命教育之推動。
二、 校園文化方面整合校內外資源明列具體目標內涵及成效評估機制
有計畫且周延地透過校園願景正式課程非正式課程與潛在課程等
塑生命教育校園文化。
三、 師生素養方面建構生命教育師資培訓與專業成長機制深化教師生命素
養與教學知能使能引導學生適齡適性的探索生命根本課題實踐知行合
一與追求幸福人生之目標。
四、 社會推廣方面整合在地特色與社會資源推展家庭社區與社會之生命
教育,期與學校教育產生銜接與相輔相成的功效。
五、 研究發展方面扎根生命教育理論基結合跨領域學習及多媒體應用科
技,深化生命教育知識系統建構與應用。
六、 國際交流方面:發展生命教育國際化的機制與策略分享我國生命教育成
果,提升國際視野及跨國交流之機會
參、 實施策略
為有效落實方案目依教育部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及各級學校組織分工
以政策發展與方案推動、師資培育與知能精進課程教育與多元活動、社會實
踐與家庭推廣、研究發展與國際接軌等面向,規劃實施策略,茲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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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部
(一)政策發展與方案推動
1.建置生命教育推動政策及相關歷史脈絡檔案
1)持續建置生命教育發展歷史資料
2)持續建置歷年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歷史檔案。
2.推動生命教育行政支持網絡與行政運作
1)落實「教育部生命教育推動諮詢小組」運作,定期召開諮詢會
議。
2推動「教育部生命教育中心」協助高等教育之生命教育校園文
化推廣及協助本部生命教育政策推展相關事務。
3推動「教育部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協助高等教育生命教育
學術研發、師資培育、課程教學與多元活動相關事務。
4推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生命教育學科中心」協助高級
中等學校生命教育必修課程與加深加廣選修課程之教材研發、
教學設計與教師專業增能相關事宜。
5推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生命教育專業發展中心」協助
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各級教育階段之校園文化形塑,生命教育議
題融入領域或學科課程及非正式課程與活動等之教材研發、教
學設計與教師專業增能等相關事宜。
6定期召開「教育部生命教育工作小組會議以深化生命教育跨
教育階段銜接與推動效能。
7定期召開中央與地方政府「中央與地方政府推動生命教育之
繫協調會報」,以落實生命教育政策、強化生命教育推動任務與
功能。
3.落實 12 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生命教育之推動
1結合課綱研修單位及課推系統蒐集之意見,以盤整生命教育
關課程實施現況與問題。
2)檢核生命教育議題融入相關領域教科書。
3輔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於各領域/科目融入「生命教育」學習
主題與實質內涵,並於彈性學習課程及校訂課程(含專題/議題
探究及特色課程等)中規劃與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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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師資培育與知能精進
1.辦理教師職前生命教育培訓
1鼓勵師資培育大學學生修習生命教育相關課程,強化師資職
生命教育知能。
2)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生命教育教學為精進及特色計畫。
3鼓勵各師資培育之大學依「教師專業素養指標 3-4 掌握社會變
遷趨勢與議題,以融入課程與教學」納入生命教育。
2.辦理教師在職進修
1補助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生命教育第二專長學分班或
能學分班。
2)辦理各級學校及幼兒園之校長、主任、園長、教師、行政團隊
之生命教育專業知能研習及教學實務研討活動。
3於境外生輔導人員研習強化境外生生命教育輔導工作宣導
(三)課程教學與多元活動
1.跨教育階段別部
1鼓勵各教育階段研發生命教育教(含數位化教材),促進生命
教育教學的多元與豐富性。
2每年遴選表揚推動生命教育具特色之學校及績優人員,並進行
經驗分享與宣導。
2.學前教育部分:鼓勵生命教育融入幼兒原有之學習及作息中,提供
幼兒覺察、體驗、探索之機會,如:例行性活動、轉銜活動、大肌
肉活動、學習區、教保活動課程、全園性活動等。
3.國民中小學部分
1將生命教育融入各學習領域及在彈性學習課程、校本課程中實
施。
2請縣市政府鼓勵國民中小學將生命教育課程納入「學校總體
程計畫」中推動並進行部分固定時數或時段之生命教育教學
3)鼓勵國民中小學運用晨光活動、導師時間、週()會、班會及
全校性活動等,規劃與實施生命教育內涵之教學。
4.高級中等學校部分
1)輔導高級中等學校將生命教育課程納入「學校課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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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輔導高級中等學校各領域/科目將生命教育議題融入課程中實
施。
3輔導學校運用各項非正式課程、潛在課程等多元方式,引導學
生思考生命的價值,以生命教育形塑校園文化。
5.大專校院部分
1鼓勵學校開設生命教育相關課程(含:碩博士班或分組),或將
相關議題融入通識教育及專業課程,啟發學生對於生命的價值
進行思辨、價值澄清與省思,並加以實踐。
2透過獎補助學校相關計畫(如國立大學績效型補助、國立技專
校院績效型補助獎勵私立大學校院發展計畫私立技專校院整
體發展獎補助計畫、補助私立大專校院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經
費及學校配合款實施要點、大專校院學務特色主題計畫等),鼓
勵學校推動生命教育。
3)補助大專校院學生社團至中小學辦理生命教育活動
4補助大專校院辦理職涯發展、自殺防治知能研習、情感教育課
程或活動。
5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生命教育校園文化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
由各校結合在地特色與校本特色,並就其學習主題與實質內涵
的選定學校推動策略措施與成效加以反思分享及推展
6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生命教育教學社群與課程發展」實施計畫
成立生命教育教學社群,發展具學校自主特色與生命教育內涵
之課程教案,建構各校生命教育課程模組。
(四)社會實踐與家庭推廣:
1.鼓勵青年參與志願服務,並將生命教育融入志願服務相關培訓或活
動,涵養思辨、反省與自主的行動能力,進而培養社會關懷能力。
2.鼓勵空中大學各縣市社區大學家庭教育中心樂齡學習中心
住民學習中心社教機構辦理生命教育相關課程及推廣活以提升
社會大眾與家長對生命教育之認知與實踐。
3.連結傳播媒體資源推動生命教育理念,或結合社會資源辦理相關宣
導及實踐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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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研究發展與國際接軌
1.定期蒐集國外生命教育相關研究與資料,以供國內生命教育學術研
究與政策規劃參考
2.鼓勵或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生命教育相關國內或國際生命教育學術研
討會或交流活動。
3.鼓勵大專校院補助師生赴國外出席生命教育國際學術研討會或參訪
活動。
4.出版生命教育研究期刊,強化生命教育理論系統之建構,促進相關
研究成果之發表。
5.獎助生命教育學位論文或相關研究,以增進生命教育研究議題之學
術水準。
6.定期調查各級學校生命教育推動情形以瞭解生命教育實施現況(含:
課程、師資及學生之認知態度與行為改變)並建立推動生命教育
對學生行為改變影響之長期性研究調查問卷,分析我國生命教育之
變化及趨勢。
7.根據調查結果進行反思與檢討,作為滾動修正生命教育方案及其重
要之學習主題與實質內涵之參考。
二、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一)政策發展與方案推動
1.各縣市政府應會同轄下之「生命教育中心學校」國教輔導團及課程
研發單位等組成「生命教育推動小組」負責推動轄屬高級中等以下
各級學校生命教育相關事項,並研擬具地方特色之生命教育推動方
案或計畫。
2.各縣市政府「生命教育推動小組應會同轄下各教育階段課程及教
學課程相關單位與「生命教育中心學校」,進行教材研發教學設計
與教師專業增能等相關事宜以落實各校生命教育文化形推動生
命教育議題融入領域或學科課程及其他非課程時間規劃活動。
3.定期參與「中央與地方政府推動生命教育之聯繫協調會報」以落實
生命教育政策、強化生命教育推動任務與功能。
(二)師資培育與知能精進
1.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教師、行政團隊之生命教育專業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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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及教學觀摩研討活動。
2.將生命教育學習主題列入中小學及幼兒園之校長、主任、園長、教
師與行政人員之培訓、進修及研習課程中。
3.提升縣市各學科/領域輔導團員生命教育議題融入課程知能使能協
助推廣至各學科/領域。
(三)課程教學與多元活動
1.學前教育部分:鼓勵生命教育融入幼兒原有之學習及作息中,提供
幼兒覺察體驗探索之機會例行性活動轉銜活動大肌肉
活動、學習區、教保活動課程、全園性活動等。
2.輔導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將生命教育課程納入「學校課程計畫」
中實施。
3.輔導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於各領域/科目融入生命教育議題並善
用彈性學習課程(或時間)與校定課程之規劃。
4.鼓勵學校運用各項非正式課程、潛在課程等多元方式,引導學生思
考生命的價值,以生命教育形塑校園文化。
5.鼓勵「生命教育特色學校」試行固定時數或固定時段推行生命教育
教學活動。
(四)社會實踐與家庭推廣
1.鼓勵青年參與志願服務,並將生命教育融入志願服務相關培訓或活
動,涵養思辨、反省與自主的行動能力,進而培養社會關懷能力。
2.鼓勵各縣市社區大學家庭教育中心樂齡學習中心新住民學習中
社教機構辦理生命教育相關課程及推廣活動以提升社會大眾與
家長對生命教育之認知與實踐。
3.透過媒體與網路介紹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推動案例,或結合社
會資源辦理相關宣導及實踐活動。
(五)研究發展與國際接軌:透過調查、論壇及研討,推展生命教育學習主
題與實質內涵;並加以推理思辨、價值澄清及討論實踐之道。
三、各級學校
(一)政策發展與方案推動
1.分析學生特質、學校資源、在地環境並結合學校願景與發展特色,
凝聚全校共識,建構生命教育之校園文化,並將生命教育納入「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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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發展計畫」
2.成立學校層級之生命教育推動小組或專責單位,主責生命教育之規
劃與實施,研擬具學校特色之「生命教育推動計畫」。
3.各級學校應鼓勵各領域/學科教師將生命教育議題融入課程。
4.將生命教育課程納入「學校課程計畫」中實施,並落實生命教育課
程之專長授課。
(二)師資培育與知能精進
1.辦理或鼓勵教師參加生命教育成長活動,以深化教師生命素養,落
實教師為典範之言教及身教。
2.辦理生命教育議題內涵與融入課程知能研習,以提升教師對生命教
育學習主題之理解與應用。
3.鼓勵建置生命教育教師或議題融入之共備社群,發展教師專業角色
與生命教育知能。
(三)課程教學與多元活動
1.於各領域/科目融入生命教育議題並善用彈性學習課(或時間)
校本課程之規劃。
2.鼓勵創新多元教學方法研發生命教育之教學資源與成效評量方法
積極辦理生命教育推動成果分享。
3.運用各項非正式課程、潛在課程等多元方式與活動,引導學生思考
生命的價值,以生命教育形塑校園文化。
(四)社會實踐與家庭推廣
1.統整運用校內外社會資源,推動生命教育相關活動
2.辦理生命教育之親職與社區活動,將生命教育融入親師生與社區互
動。
(五)研究發展與國際接軌
1.建立學校定期自我檢核與改善機制,深化生命教育之永續實施與效
能提昇。
2.運用生命教育議題融入國際交流或雙語教學等機制、促進生命教育
推動與國際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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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經費
本方案所需經費由本部各單位分年度編列預算支應;另直轄市、縣市政府
與各級學校,亦得運用年度預算支應,或列入相關專案計畫以申請補助。
伍、組織分工
教育部由本部相關單位依權責業務進行分工督導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執
行推動,並強化單位間之橫向整合與縱向聯繫,積極推動。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依據本方案理念及地方特色需求擬具生命教育方
案或計畫,由府內相關單位依權責進行分工,並強化各單位橫向整合與
縱向聯繫,督導所屬單位積極推動。
三、各級學校:依據本方案理念及學校特色與需求,擬具生命教育方案或
由校內各單位依權責進行分工並強化各單位橫向整合與縱向聯繫
積極具體落實推動
陸、獎勵與考核
一、教育部
()每年遴選表揚推動生命教育具特色之學校與績優人並將其經驗進行
分享與多元整合宣導。
()將生命教育列為所轄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獎補助申請計畫之內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
工作實施計畫)
()將生命教育列為國立大學及技專校院績效型補助之考核指標(如:國立
大學績效型補助、國立技專校院績效型補助等)
()將生命教育列入本部獎勵私立大學校校務發展計畫及私立技專校院
整體發展獎補助計畫之核配基準。
二、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遴選表揚推動生命教育具特色之學校並將其經驗進行分享與多元整合
宣導。
()獎勵表揚致力推動生命教育之教育行政人員教師學生家長及民間
團體等,並將其經驗進行分享與宣導
()鼓勵各校將生命教育辦理成果進行自我檢核並將生命教育列入教育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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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項目。
三、各級學校
()獎勵表揚致力推動生命教育之教育行政人員教師學生家長及校內
社團,並將其經驗進行分享與宣導。
()建立學校定期自我檢核與改善機制,深化生命教育之永續發展。
柒、成效評估指標
一、完各級學校生命教育推動之現況調查鼓勵各級學校依據地方/校特
色,擬定各校推動生命教育之實質內涵
二、深化生命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由其依據教育願景、學生特性及學校資
在校務發展計畫中納入生命教育訂有生命教育之目標策略方法
成效自我檢核與改善機制;整合校內外資源,結合課程、生活教育及課
外與社區服務等多元活動,透過傳承、資源及經驗共享,推動學校、家
長及社區的生命教育價值與實踐。
三、將「生命教育」推動成果,列入各級教育階段相關獎補助申請計畫之參
考核配指標,並將其辦理生命教育之成果,納入校長遴選、表揚之重要
參據。
透過質化與量化研究結果回顧前曕之研討以滾動修正生命教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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