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99年辦理各縣市家庭教育種子教師培訓計畫
壹、依據
一、家庭教育法第12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
二、教育部99年度補助地方政府配合推展家庭教育計畫說明。
貳、計畫目標
一、增進學校教師家庭教育專業知能,培養其家庭教育專業課程教學能力。
二、培育各縣市家庭教育專業師資,落實家庭教育法第12條之規定。
參、計畫期程
99年5月17日起至100年5月16日止
肆、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
三、協辦單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家庭教育中心
伍、分工方式
一、教育部:
(一)研擬計畫大綱。
(二)補助及督導各直轄市、縣市辦理家庭教育種子教師培訓及獎勵事宜。
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一)辦理前置規劃作業:
成立家庭教育教師培訓工作小組。
檢視國內九年一貫課綱、高中職課綱已列入與家庭教育相關的內涵:將檢視「語文領域-人際關係」、「社會領域--人類發展」、「社會領域--資源管理」、「社會領域--家庭倫理」、「生活領域--人類發展」、「生活領域--家庭倫理」、「健康與體育--人際關係」、「健康與體育--性教育」、「健康與體育--婚姻教育」、「健康與體育--家庭倫理」、「綜合活動--資源管理」、「性別議題、家政議題」等。
蒐集國外中等以下學校家庭生活教育課程規劃,作為參考:包括美國家庭關係協會(National Council on Family Relations)、美國各州所執行的家庭生活教育課程,例如美國維吉尼亞州的菲爾菲克斯郡公立學校(Fairfax County Public School)、美國北卡羅來納州(North Carolina)的新漢諾威郡學校(New Hanover County Schools)、新加坡的學校家庭教育等。
研商並擬定家庭教育種子教師培訓執行方案:包括課程綱要、培訓課程、教材、師資、教學設計等。
(二)辦理家庭教育種子教師培訓工作坊:教導受訓人員如何依據不同學習階段之家庭教育課程架構,應用部編之相關教材發展出適當的教學設計。詳見附件實施計畫。
(三)建置種子教師資料庫及研選優良家庭教育教案:
建置各縣市種子教師資料檔:將種子教師資料建檔,提供給各縣市家庭教育承辦人。
研選各縣市種子教師設計之優良家庭教育教案。
將研選之優良家庭教育教案上傳至本部家庭教育網站,充實家庭教育網路資源,俾提供各縣市學校推廣運用。
(四)辦理成果分享研討會及抽訪:辦理全國家庭教育種子教師推動家庭教育執行成果分享研討會(二場);另針對各縣市配合本計畫之辦理情形進行抽訪評鑑(至少10縣市),並提出建議事項。
(五)出版專書與光碟:將研選之優良家庭教育教案彙編成專書與光碟出版。
三、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家庭教育中心:
(一)成立縣(市)督導小組:成立「縣(市)家庭教育推動及督導小組」(已依法成立「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者,本項可免),協助本案督導、考核事宜。
(二)辦理學校家庭教育種子教師說明會與遴派參與家庭教育教師培訓工作坊之教師:為遴派適合參與家庭教育教師培訓工作坊之教師,請配合辦理說明會,向參與人員說明本計畫的目的與推動方式。參加對象優先順序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
(三)辦理成果分享研討會或課程觀摩研習會:各縣市遴派之種子教師於結訓後,請安排其返回所屬學校擔任家庭教育課程講座,並配合於99年12月24日(星期五)前辦理成果分享研討會或課程觀摩研習會。
(四)辦理優良家庭教育教案初選:協助辦理各縣市種子教師設計之優良家庭教育教案初選,並於99年12月31日(星期五)前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複選。
(五)籌組各縣市家庭教育輔導團:自所遴派之種子教師中選拔優秀人才,組成家庭教育輔導團,並自明(100)年開始於轄屬學校協助推展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
(六)辦理獎勵事宜:自行訂定相關獎勵措施,並針對推動家庭教育績優學校及教師辦理表揚。
陸、作業流程
本計畫作業流程詳如下圖1。
教育部 研擬計畫大綱。 補助及督導各直轄市、縣市辦理學校家庭教育種子教師培訓及獎勵事宜。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家庭教育中心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成立縣市督導小組 召開工作小組會議,辦理前置規劃作業。
辦理學校家庭教育種子教師說明會與遴派參與家庭教育種子教師培訓工作坊之教師。 辦理成果分享研討會或課程觀摩研習會。 辦理優良家庭教育教案初選。 籌組各縣市家庭教育輔導團。 辦理獎勵事宜。 成立家庭教育種子教師培訓工作小組 督導、考核
規劃、執行
各縣市種子教師返回所屬學校擔任家庭教育課程講座,並協助各縣市辦理轄屬學校家庭教育種子人員培訓。 辦理家庭教育種子教師培訓工作坊。
檢視國內九年一貫課綱、高中職課綱已列入與家庭教育相關的內涵。 蒐集國外中等以下學校家庭生活教育課程規劃,作為參考。 研商並擬定家庭教育種子教師培訓執行方案。
建置種子教師資料庫及研選優良家庭教育教案。 辦理成果分享研討會及抽訪。 出版專書與光碟。
充實家庭教育網路資源與推廣
圖 充實家庭教育網路資源與推廣
柒、執行進度
本計畫執行進度詳如表1甘梯圖。
表1執行進度甘梯圖
工作項目 | 99年5月 | 99年6月 | 99年7月 | 99年8月 | 99年9月 | 99年10月 | 99年11月 | 99年12月 | 100年1月 | 100年2月 | 100年3月 | 100年4月 | 100年5月 |
成立各縣市家庭教育督導小組 | |||||||||||||
成立家庭教育種子教師培訓工作小組,並召開工作小組會議 | |||||||||||||
檢視國內九年一貫課綱、高中職課綱已列入與家庭教育相關的內涵 | |||||||||||||
蒐集國外中等以下學校家庭生活教育課程規劃 | |||||||||||||
研商並擬定家庭教育教師培訓執行方案 | |||||||||||||
辦理各縣市所屬學校家庭教育種子教師初階培訓與遴派參與家庭教育教師培訓工作坊之教師。 | |||||||||||||
辦理家庭教育教師培訓工作坊 | |||||||||||||
建置各縣市種子教師資料檔 | |||||||||||||
各縣市種子教師返回所屬學校擔任家庭教育課程講座 | |||||||||||||
辦理各縣市成果分享研討會或課程觀摩研習會 | |||||||||||||
辦理全國家庭教育種子教師推動家庭教育執行成果分享研討會及抽訪。 | |||||||||||||
辦理各縣市優良家庭教育教案初選 | |||||||||||||
研選各縣市種子教師設計之優良家庭教育教案 | |||||||||||||
抽取並進行10縣市家庭教育推展訪視 | |||||||||||||
提出執行方案抽訪評鑑報告建議事項 | |||||||||||||
出版家庭教育專書 | |||||||||||||
籌組各縣市家庭教育輔導團 | |||||||||||||
辦理獎勵事宜 |
捌、經費來源
一、本計畫各工作事項所需經費由本部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家庭教育中心配合辦理本計畫所需經費(包括辦理學校家庭教育種子教師說明會、協辦家庭教育種子教師培訓工作坊、各縣市成果分享研討會或課程觀摩研習會、優良家庭教育教案初選作業所需費用、調訓人員差旅費、研習手冊或教案專輯印刷費等),得由本部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展99年度家庭教育工作計畫經費項下支應。
玖、本計畫未盡事宜,按相關規定依行政程序辦理。
99年度各縣市家庭教育種子教師培訓工作坊實施計畫
壹、依據
教育部99年辦理各縣市家庭教育種子教師培訓計畫。
貳、計畫目標
一、增進學校教師家庭教育專業知能,培養其家庭教育專業課程教學能力
二、培育各縣市家庭教育專業師資,落實家庭教育法第12條之規定。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
三、協辦單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家庭教育中心
肆、辦理時間
99年9月24日(星期五)至10月6日(星期三)
伍、參與對象
一、第一優先:各直轄市、縣市高中職、國中及國小家庭教育輔導團成員、具有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認證資格之教師。
二、第二優先:校長、主任。
三、第三優先:一般教師。
陸、執行方式
一、本計畫將辦理7個梯次培訓工作坊,預計培訓1,200位家庭種子教師,各梯次辦理地點、時間、調訓縣市、應調訓人數、主講人及總培訓人數,詳如表1:
表1 家庭教育種子教師培訓工作坊一覽表
編號 | 協辦單位 | 辦理地點 | 辦理時間 | 調訓 縣市 | 應調訓人數 | 主講人 | 總培訓 人數 |
一 | 臺北縣家庭教育中心 | 臺北縣家庭教育中心 | 99年9月24日(星期五) | 基隆市 | 20 | 唐教授先梅 | 200 |
臺北市 | 80 | ||||||
臺北縣 | 80 | ||||||
金門縣 | 10 | ||||||
連江縣 | 10 | ||||||
二 | 桃園縣家庭教育中心 | 桃園縣立同德國民中學 | 99年10月13日(星期三) | 桃園縣 | 120 | 唐教授先梅 | 200 |
新竹市 | 20 | ||||||
新竹縣 | 60 | ||||||
三 | 臺中縣家庭教育中心 | 臺中縣立文化中心 | 99年10月1日(星期五) | 苗栗縣 | 20 | 唐教授先梅 | 200 |
臺中市 | 40 | ||||||
臺中縣 | 110 | ||||||
彰化縣 | 30 | ||||||
四 | 雲林縣家庭教育中心 | 雲林縣教師研習中心 | 99年10月5日(星期二) | 南投縣 | 40 | 周教授麗端 | 200 |
雲林縣 | 90 | ||||||
嘉義市 | 20 | ||||||
嘉義縣 | 50 | ||||||
五 | 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 臺南市私立光華女中 | 99年9月24日(星期五) | 臺南市 | 70 | 周教授麗端 | 200 |
臺南縣 | 40 | ||||||
高雄市 | 30 | ||||||
高雄縣 | 30 | ||||||
澎湖縣 | 10 | ||||||
屏東縣 | 20 | ||||||
六 | 宜蘭縣家庭教育中心 | 宜蘭縣家庭教育中心 | 99年9月28日(星期二) | 宜蘭縣 | 80 | 周教授麗端 | 80 |
七 | 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 | 花蓮縣立鑄強國民小學 | 99年10月6日(星期三) | 花蓮縣 | 110 | 唐教授先梅 | 120 |
臺東縣 | 10 |
二、報名日期: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家庭教育中心請於99年9月17日(星期五)前將受訓人員名冊(請參考附表範例)函送至各協辦單位承辦窗口彙整,俾完成報名手續。
三、本次培訓工作坊旨在教導受訓人員如何依據不同學習階段之家庭教育課程架構,應用部編之相關教材發展出適當的教學設計。培訓課程規劃詳如表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庭教育課程架構詳如表3。
表2 家庭教育種子教師培訓工作坊課程表
研討時間 | 主題 |
08:00-08:30 | 報到 |
08: 30-09:30 | 開幕式及專題:家庭教育推展理念與推展政策 主講人:教育部長官 |
09:30-10:20 | 主題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庭教育課程架構—家人關係 主講人:周教授麗端或唐教授先梅 |
10:20-10:40 | 茶敘 |
10:40-11:30 | 主題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庭教育課程架構—家人關係 主講人:周教授麗端或唐教授先梅 |
11:30-12:20 | 主題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庭教育課程架構—家人關係 主講人:周教授麗端或唐教授先梅 |
12:20-13:30 | 午餐時間 |
13:30-14:20 | 主題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庭教育課程架構—家庭生活管理 主講人:周教授麗端或唐教授先梅 |
14:20-15:10 | 主題五: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庭教育課程架構—家庭生活管理 主講人:周教授麗端或唐教授先梅 |
15:10-15:30 | 茶敘 |
15:30-16:20 | 主題六: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家庭教育推動議題與策略分組討論 主講人:周教授麗端或唐教授先梅 |
16:20~17:10 | 主題七:分組報告 帶領人:周教授麗端或唐教授先梅 |
17:10~ | 賦歸 |
表3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庭教育課程架構一覽表
學習階段 | 家人關係 | 家庭生活管理 |
(每一年級至少4小時) | ||
一、二年級 | 一、瞭解家庭
二、關懷家人
| 一、家庭資源與管理
二、家庭生活規劃與管理
|
三、四年級 | 一、瞭解家庭
二、關懷家人
| 一、家庭資源與管理
二、家庭生活規劃與管理
|
五、六年級 | 一、瞭解家庭
二、關懷家人
| 一、家庭資源與管理
二、家庭生活規劃與管理
|
七、八、九年級 | 一、瞭解家庭
二、關懷家人
三、預備建立家庭
| 一、家庭資源與管理
二、家庭生活規劃與管理
|
高中、職 | 一、瞭解家庭
二、關懷家人
三、預備建立家庭
| 一、家庭資源與管理
二、家庭生活規劃與管理
|
柒、獎勵
一、全程參與者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本權責核發教師研習時數8小時。
二、針對表現優異之家庭教育種子教師,除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本權責予以從優敘獎外,本部另規劃於「101年度甄選推展家庭教育個人暨團體實施計畫」將其列入推薦對象中,依規定甄選出績優家庭教育種子教師,並透過公開表揚予以鼓勵。
○○縣參加99年度各縣市家庭教育種子教師培訓工作坊
受 附表
姓名 | 性 別 | □男 □女 | |
服務機關/學校 | 職 稱 | ||
授課年級 (職稱為教師者需填) | □國小低年級 □國小中年級 □國小高年級 □國中□高中職 | ||
聯絡方式 | 電話(O): | ||
手機: | |||
用餐情況 | □ 葷 □ 素 | 梯次編號 | |
姓名 | 性 別 | □男 □女 | |
服務機關/學校 | 職 稱 | ||
授課年級 (職稱為教師者需填) | □國小低年級 □國小中年級 □國小高年級 □國中□高中職 | ||
聯絡方式 | 電話(O): | ||
手機: | |||
用餐情況 | □ 葷 □ 素 | 梯次編號 | |
姓名 | 性 別 | □男 □女 | |
服務機關/學校 | 職 稱 | ||
授課年級 (職稱為教師者需填) | □國小低年級 □國小中年級 □國小高年級 □國中□高中職 | ||
聯絡方式 | 電話(O): | ||
手機: | |||
用餐情況 | □ 葷 □ 素 | 梯次編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