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提升國民中小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關鍵能力在職進修實施計畫
壹、緣起:
九年一貫課程為培養現代國民應具備的基本能力,將國中小課程分成七大學習領域。「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旨在善用知識統整與協同教學,引導學習者透過體驗、省思與實踐的心智及行為運作活動,建構內化意義與涵養利他情懷,提升其自我發展、生活經營、社會參與、保護自我與環境的生活實踐能力。
目前擔任綜合課程之師資,於國中部份係由原師資培育之家政、童軍、輔導等類科而來,國小部分於師資培育期間無獨立類科,故教育現場晉用師資後,普遍遇到教師對本課程內涵理解不足、課綱解讀與轉化難以落實的困境;故為精進教師專業知能,確保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的教學品質,讓學生能真正透過體驗、省思、實踐等學習步驟,達成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各階段的能力指標,因此九年一貫課程實施至今,教師之專業能力亦應有階段性之成長;爰此,規劃此關鍵能力增能研習,以提升教師專業能力。
貳、目的:
一、提升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教學關鍵能力,落實課程綱要精神與理念。
二、培養教師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學知能,深化課程品質與內涵。
三、提升學校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學,促進正常化教學品質。
參、實施期程:自99年10月起,國中學習階段可分一至三年完成,國小學習階段可分一至六年完成增能培訓計畫。
肆、參加對象:依據100學年度實施之課程綱要規定,擔任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之教師(自100年8月起逐年實施,第一年由國小一年級及國中一年級開始)
一、國中:各校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具備「輔導活動」、「童軍教育」或「家政」證書之教師。
二、國小:各校教授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以編制內教師),倘報名人數過多則優先錄取國小一年級〈或低年級〉授課教師。
伍、辦理單位:教育部、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三峽暨豐原院區、各縣市政府、九年一貫課程推動工作課程與教學輔導組—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群
陸、實施方式:分為三部分辦理
一、子計畫一『種子講師培訓計畫』(詳附件1):由各縣市政府推薦符合培訓資格之教師,再經教育部培訓通過後,始得擔任實體課程之講師。
二、子計畫二『線上課程錄製實施計畫』(詳附件2)
三、子計畫三『實體課程培訓計畫』(詳附件3)
四、每年各縣市可視所屬教師需參加研習之人數與辦理條件,決定採取線上課程21小時加實體課程15小時模式或是36小時均以實體研習模式辦理,並於各縣市精進教學計畫中賡續辦理。
五、凡全程參加各場次研習之教師同意給予公假登記。另完成36小時研習之教師,則由各縣市政府統一製作研習證書後頒發。
柒、實施經費來源:由教育部補助各縣市精進教學計畫及另行編列專案經費項下支出。
捌、預期效益:
一、協助各校教師專業成長,落實綜合活動課綱精神與理念,提升教師教學能力。
二、透過相互的分享交流,激勵教師共同參與課程研究與發展,提升學生學習興趣。
三、充分建置資源人才庫,提供各校充裕的師資,使人才培育管道更加流暢。
玖、附則:36小時研習課程時數折抵辦法
一、已取得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進階教師』及『教學輔導老師』資格者,可折抵教學效能省思與精進之課程時數3小時。
二、已取得「教育部辦理直轄市縣(市)課程與教學輔導人才培育及認證課程」之國教輔導團輔導員認證綜合活動『初階證書』者,可折抵教學效能省思與精進課程時數3小時、多元教學理論課程時數3小時、多元評量理念課程時數3小時、課綱內涵解讀課程時數3小時,以上共可折抵線上研習課程時數12小時。
三、已取得「教育部辦理直轄市縣(市)課程與教學輔導人才培育及認證課程」之國教輔導團輔導員認證綜合活動『進階證書』者,可折抵教學效能省思與精進課程時數3小時、多元教學理論課程時數3小時、多元評量理念課程時數3小時、課綱內涵解讀課程時數3小時、課程規劃與發展課程時數3小時,以上共可折抵線上研習課程時數15小時。
四、曾於98至99年度間參與縣市輔導團辦理之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36小時主題工作坊者,檢附課表及研習手冊,由縣市輔導團先行審核其主題名稱、課程內涵及主講講師,倘均已依本部規劃辦理者,則可由縣市輔導團檢附相關文件,向本部綜合學習領域輔導群提出專案折抵之申請。
五、曾自民國92年起參與本部辦理之九年一貫課程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團講師培訓工作坊者,研習時數可折抵本案所規定之同類別課程時數。
六、曾自民國92年起單擔任本部辦理之九年一貫課程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團研習主講人,或曾參與本部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群所開設之研習課程者,可折抵同類別之課程時數。
附件1
子計畫一『種子講師培訓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提升國民中小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關鍵能力在職進修實施計畫
二、目的
(一)培訓各縣市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學關鍵能力講師,厚植「在地化」的課程教學內涵。
(二)建立優質的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講師人才庫,強調「客製化」的專業增能品質。
(三)提供暢通的教師關鍵能力教學資源平台,發展「永續性」的教學輔導管道。
三、辦理單位:教育部、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三峽暨豐原院區、各縣市政府、九年一貫課程推動工作課程與教學輔導組—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群。
四、實施期程
梯次
時間
地點
研習人數
第一梯次(北區)
11月22-26日
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
三峽院區
100人
第二梯次(中、南區)
12月6-10日
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
豐原院區
100人
五、參加對象
(一)各縣市現職國中小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國民教育輔導團輔導員國中小團員共4名(第一類)。
(二)縣市推薦之現職任教綜合活動學習領域之教師4名(需為曾榮獲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學卓越課程等競賽獎項者、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進階教師或教學輔導教師等,願意且適合擔任講師之人才)(第二類)。
(三)九年一貫課程推動工作課程與教學輔導組—綜合活動學習領域中央團教師。
(四)各縣市報名人數總計8名,(一)及(二)項之名額可相互流用。
六、實施原則
(一)全程參與者由教育部頒發證書,證書另行函發寄送。
(二)參與培訓人員依實際出席情形,核予公假派代,所需代課經費由精進教學計畫經費支應,並請攜帶相關教學檔案。
(三)如遇不可抗力之原因,無法全程參與,可擇其他梯次相同名稱之課程補訓。
七、課程內容(第一梯次課程)
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
第 期36小時研習種子講師培訓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表(A班~國中)
日 期 | 11/22 | 11/23 | 11/24 | 11/25 | 11/26 | ||||
星 期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
07:20 | 早 餐 | ||||||||
上 午 | 第一節 | 08:00 | 08:50 | 8:50專車由板橋火車站西側門出發至本處 | 綜合活動領域課綱內涵解讀與轉化 (央團教師) | 綜合活動領域課程規劃與發展 (央團教師) | 綜合活動領域多元教學與實務 (央團教師) | 簡報試講與回饋(A+B班)
(林如萍教授 或田耐青教授)
(薛梨真教授 或方德隆教授) | ||
第二節 | 09:00 | 09:50 | 報到 | 綜合活動領域教材選用與評鑑 (方德隆教授) | 綜合活動領域多元教學與實務 (蔡居澤教授) | 綜合活動教學資源整合與運用 (田耐青教授) | ||||
第三節 | 10:00 | 10:50 | 綜合活動領域課綱內涵解讀與轉化 (林如萍教授) | |||||||
第四節 | 11:00 | 11:50 | ||||||||
地 點 | |||||||||
下 午 | 第五節 | 13:40 | 14:30 | 綜合活動領域課綱內涵解讀與轉化 (林如萍教授) | 綜合活動領域多元評量理念與實務 (李坤崇教授) | 綜合活動領域多元教學與實務 (蔡居澤教授) | 綜合活動領域教學效能省思與精進 (張淑芳教授) | 13:00-13:50 綜合座談 | ||
第六節 | 14:40 | 15:30 | 綜合活動領域課程規劃與發展 (薛梨真教授) | 14:10 | ||||||
第七節 | 15:40 | 16:30 | ||||||||
第八節 | 16:40 | 17:30 | 綜合活動領域多元教學與實務 (央團教師) | |||||||
地 點 | |||||||||
晚上 | 第九節 | 18:20 | 19:10 | 綜合活動領域課綱內涵解讀與轉化 (央團教師) | 綜合活動領域多元評量理念與實務 (央團教師) | 綜合活動領域課程規劃與發展 (央團教師) | ||||
第十節 | 19:20 | 20:10 | ||||||||
第十一節 | 20:20 | 21:10 | ||||||||
地 點 | |||||||||
備註 | 生活輔導員:林小麗、龍若蘭(二選一) 研習時數:5天40小時 研習人數:50人 承辦人: |
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
第 期36小時研習種子講師培訓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表(A班~國小)
日 期 | 11/22 | 11/23 | 11/24 | 11/25 | 11/26 | ||
星 期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
07:20 | 早 餐 | ||||||
上 午 | 第一節 | 08:00 | 08:50 | 8:50專車由板橋火車站西側門出發至本處 | 綜合活動領域課綱內涵解讀與轉化 (央團教師) | 綜合活動領域課程規劃與發展 (央團教師) | 綜合活動領域多元教學與實務 (央團教師) (試講簡報製作) | 簡報試講與回饋(A+B班)
(林如萍教授 或田耐青教授)
(薛梨真教授 或方德隆教授) |
第二節 | 09:00 | 09:50 | 報 到 | 綜合活動領域教材選用與評鑑 (待聘) | 綜合活動領域多元教學與實務 (待聘) | 綜合活動教學資源整合與運用 (待聘) | ||
第三節 | 10:00 | 10:50 | 綜合活動領域課綱內涵解讀與轉化 (待聘) | |||||
第四節 | 11:00 | 11:50 | ||||||
地 點 | |||||||
下 午 | 第五節 | 13:40 | 14:30 | 綜合活動領域課綱內涵解讀與轉化 (待聘) | 綜合活動領域多元評量理念與實務 (待聘) | 綜合活動領域多元教學與實務 (待聘) | 綜合活動領域教學效能省思與精進 (待聘) | 13:00-13:50 綜合座談 |
第六節 | 14:40 | 15:30 | 綜合活動領域課程規劃與發展 (待聘) | 14:10 | ||||
第七節 | 15:40 | 16:30 | ||||||
第八節 | 16:40 | 17:30 | 綜合活動領域多元教學與實務 (央團教師) (試講簡報製作) | |||||
地 點 | |||||||
晚上 | 第九節 | 18:20 | 19:10 | 綜合活動領域課綱內涵解讀與轉化 (央團教師) | 綜合活動領域多元評量理念與實務 (央團教師) | 綜合活動領域課程規劃與發展 (央團教師) | ||
第十節 | 19:20 | 20:10 | ||||||
第十一節 | 20:20 | 21:10 | ||||||
地 點 | |||||||
備註 | 生活輔導員:李岩勳、李潛龍(吳秀惠)研習時數:5天40小時 研習人數:50人 承辦人: |
八、報名流程
(一)各縣市承辦人於11月5日前將彙整表(附件1-1)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個人報名表(附件1-2)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99學年度輔導團員聘書、獎狀、證書等影本,連同核章後的彙整表,於11月10日前(郵戳為憑)將資料以限時掛號寄至臺北縣中和市光復國民小學教務處收。
(二)教育部邀請審核委員進行資格審查,錄取名冊公佈至國教社群網,另請縣市承辦人下載名冊後函知所屬教師公假派代參與研習,所需代課費由各縣市精進教學計畫經費支應;並於開課前1週內至教育研院網站報名(http://workshop.naer.edu.tw),始完成報名手續。
(三)聯絡人:臺北縣中和市光復國民小學 蔡佳雯主任(02)32348654分機112。
九、經費概算:教育部專案經費補助。
十、預期效益
(一)培育縣市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種子講師團隊,落實課綱精神與理念,提升教學專業知能。
(二)透過相互分享交流,激勵教師共同參與課程研究與發展,提升教師課程表達知能。
(三)建置豐富的人才資源庫,提供各縣市專業師資,使人才培育管道多元流暢。
附件1-1
推薦參加研習學員報名彙整表
縣(市)99年10月 日
承辦人: 聯絡電話: 電子信箱:
編號 | 姓名 | 任教學校 | 聯絡電話 | 電子信箱 | 住宿 | 用餐 | 備註請註明(參加對象第1或2類) |
是、否 | 葷、素 | ||||||
附件1-2 推薦參加研習學員個人報名表
個人基本資料:
服務學校 | 報名類別 | 第( ) 類 | |
姓 名 | 職 稱 | ||
身份證字號 | 出生日期 | ||
行動電話 | 教學年資 | 年 月~ 年 月, 年 | |
最高學歷 | 專 長 | ||
電子郵件 | 學校電話 |
二、曾修習或參加綜合活動領域相關課程:(請列舉最重要之5項即可)
課程/種子教師訓練名稱 | 時間 | 學分或小時數 | 辦理此課程之單位 |
三、相關證件及資料
名稱 | 內容 |
附件2
子計畫二『線上課程錄製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提升國民中小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關鍵能力在職進修實施計畫
二、目的:提昇教師教學關鍵能力,確保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學品質。
三、辦理單位:九年一貫課程推動工作課程與教學輔導組—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群、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三峽院區
四、錄製課程內容:
講題1:綜合活動領域課綱內涵解讀
時間:3小時
講授重點:
(1)探討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的精神與內涵。
(2)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綱要分析。
講題2:綜合活動領域課程規劃與發展
時間:3小時
講授重點:
(1)課程規劃的理念與實施。
(2)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要領。
(3)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評鑑的內涵與規準。
講題3:綜合活動領域教材選用與評鑑
時間:3小時
講授重點:
(1)選用審訂教材原則〈如:符應課程綱要、領域精神及選用原則等〉
(2)彈性選編教材〈如: 拉近教材與生活經驗的距離、配合重要議題或校本課程〉
(3)專業自編教材〈如:規劃課程架構、編輯教材原則、自編教材的評鑑與改善…等〉
講題4:綜合活動領域教學資源整合與運用
時間:3小時
講授重點:
(1)認識教學資源
1) 教學資源的定義
2) 教學資源的種類與來源
3) 教學資源的整合
4) 綜合活動課程運用教學資源
的注意事項
(2)教學資源使用經驗分享與試作
講題5:綜合活動領域多元教學理論
時間:3小時
講授重點:
(1)多元教學方法與元素(如討論教學法、角色扮演法、合作學習法、問題解決教學法等)。
(2)體驗教學方法基本理念與案例介紹。
講題6:綜合活動領域教學效能省思與精進
時間:3小時
講授重點:
(1)運用綜合活動領域教學觀察與會談(教學前會談、教學觀察、回饋會談),以檢核與省思教學歷程與效能。
(2)分享綜合活動領域教學檔案(如:教學活動設計、教學札記、學生評量與回饋等),藉以省思並精進教學。
(3)探討如何透過綜合活動領域相關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有效運作,協 助教師省思與精進教學。
講題7:綜合活動領域多元評量理念
時間:3小時
講授重點:
(1)多元評量之基本概念。
(2)能力指標與多元評量設計。
(3)多元評量實例介紹。
(4)多元評量的迷思概念。
五、工作期程:
項目 | 說明 | 時間 | 負責單位 |
1.規劃課程內容 | 規劃21小時課程名稱、內容及確認拍攝影片講師名單 | 99年10月1日~15日 | 國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推動工作-課程與教學輔導組-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群 |
2.試拍攝影片 | 預先拍攝1小時之課程,放置國教教育研究院數位課程平台 | 99年10月15日~25日 | 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國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推動工作-課程與教學輔導組-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群 |
3.上線測試 | 將拍攝後影片上傳至國教教育研究院數位課程平台,測試使用情形 | 99年10月26日~ 99年11月17日 | 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 |
4.拍攝影片及完成線上測試 | 完成21小時課程影片拍攝與評量系統 | 99年10月6日~ 99年12月31日 | 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國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推動工作-課程與教學輔導組-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群 |
5.完成線上課程及公告各縣市使用 | 完成21小時課程拍攝、線上使用並公告各縣市辦理辦法 | 100年1月1日~ 100年1月31日 | 本部國教司、各縣市政府 |
6.全國25縣市上線 | 全國教師上線研習 | 100年2月~105年8月(師資認證第一年至六年) | 本部國教司、各縣市政府 |
7.國小第7年及國中第4年起新進教師認證計畫 | 全國教師上線研習 | 105年9月~ | 本部國教司、各縣市政府 |
六、經費來源:教育部專款補助。
七、本計畫奉教育部核定後實施,修正亦同。
附件3
子計畫三『實體課程培訓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提升國民中小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關鍵能力在職進修實施計畫
二、目的:
(一)透過實體課程演練和討論互動,提升綜合活動領域教師教學關鍵能力。
(二)培養教師綜合活動領域教學知能,促進領域正常化教學。
(三)提升學校綜合活動教學品質,培養學生生活實踐的能力。
三、辦理單位:各縣市政府
四、實施時間:100年2月21日~105年8月
五、實施原則:
六、課程內容:(如縣市條件允許,可視狀況辦理36小時實體課程研習)
綜合活動領域教師關鍵能力實體課程15小時研習計畫 | |||||
日期 | 時間 | 課程內容 | 主持人/主講人 | 研習地點 | 時數 |
第一天 | 08:30-08:50 | 報到 | 承辦學校教務主任 | 視聽室 | |
6小時 | 08:50-09:00 | 開幕式 | 承辦學校校長 | 視聽室 | |
09:00-12:00 | 從教學實例談綜合活動能力指標分析與轉化 | 視聽室 | 3 | ||
14:00-17:00 | 綜合活動領域多元教學實務-1 | 視聽室 | 3 | ||
第二天 | 08:30-09:00 | 報到 | 視聽室 | ||
6小時 | 09:00-12:00 | 綜合活動領域多元教學實務-2 | 視聽室 | 3 | |
14:00-17:00 | 綜合活動領域多元評量實務 | 視聽室 | 3 | ||
第三天 | 08:30-09:00 | 報到 | 視聽室 | ||
3小時 | 09:00-12:00 | 綜合活動領域課程規劃與發展 | 視聽室 | 3 | |
14:00-17:00 | |||||
合計 | 15 |
講師:教育部「教育部提升國民中小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關鍵能力在職進修實施計畫」子計畫一種子講師培訓計畫中培育認證後之種子講師;自98學年度起九年一貫課程推動工作課程與教學輔導組—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群辦理的分區工作坊中培訓之種子教師。
研習證明核發:研習證書由縣市統一製作及頒發。
全程參與線上21小時與實體15小時研習課程並繳交研習作業、研習心得且完成評量,經檢核通過則核發36小時研習證書。
全程參與線上21小時與實體15小時研習課程但未繳交研習作業及研習心得,不核發36小時研習證書,僅核給研習時數。
未在同一年度取得36小時研習證書者,得持核發之研習時數證明,6年內向各研習承辦學校報名補足時數,並於該校檢核通過後取得研習證書。
七、每場次辦理之規模(如每場次約60人,所需經費約5萬元)
八、實施方式:列入各縣市政府精進教學計畫之子計畫。
九、實施經費來源:由各縣市精進教學計畫項下支出。
十、預期效益:
(一)協助各校教師專業成長,落實綜合活動課綱精神與理念,提升教師教學能力。
(二)透過相互的分享交流,激勵教師共同參與課程研究與發展,提升學生學習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