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勝利國小九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
一年級評量實施計畫
彙整者:盧淑貞
壹、計畫目標
一、運用多元化評量方式於整學期的教學評量,引導學生正確學習方向。
二、兼顧認知、技能、情意的評量內涵,激勵學生多元成長。
三、兼顧能力、努力的評量結果,鼓勵學生努力學習。
四、兼顧質化、量化的結果呈現,多元展現學生學習成果。
五、力求將知識活化為能力,並能在生活中實踐。
六、促進教師專業對話,增進教師評量專業成長。
貳、評量範圍:
領域 | 科目 | 單元 | 評量範圍 | 命題教師 | 教科書版本 |
語 文 | 國語 | 第一次 定期評量 | 首冊(全冊) | 各班級任導師 | 南一 |
第二次 定期評量 | 第一冊(全冊) | 王婧華 | 南一 | ||
本土 語言 | 第一次 定期評量 | 第一單元第一課~第二單元第二課 | 徐怡華 | 眞平 | |
第二次 定期評量 | 第二單元第三課~附錄、俗諺 | 徐怡華 | 眞平 | ||
數 學 | 數學 | 第一次 定期評量 | 第一單元~第五單元 〈含加油小站一〉 | 各班級任導師 | 南一 |
第二次 定期評量 | 第六單元~第十單元 〈含加油小站二〉 | 林莉婷 | 南一 | ||
生活課程 | 生活 課程 | 第一次 定期評量 | 第一單元~第三單元第二課 | 各班級任導師 | 翰林 |
第二次 定期評量 | 第三單元第三課~第六單元 | 各班級任導師 | 翰林 | ||
健康與 體育 | 健康 與 體育 | 第一次 定期評量 | 第一單元~第二單元 | 樊忠良 | 翰林 |
第二次 定期評量 | 第三單元~第四單元 | 樊忠良 | 翰林 | ||
綜合活動 | 綜合 活動 | 第一次 定期評量 | 第一單元~第二單元第一課 | 各班級任導師 | 康軒 |
第二次 定期評量 | 第二單元第二課~第三單元 | 各班級任導師 | 康軒 |
參、評量方式、計分:
一、各領域平時評量一覽表
領域 | 科目 | 單元 | 評量方式 | 評量工具 |
語 文 | 國語 | 平時評量 | 口語評量、實作評量、紙筆測驗、態度評量、觀察評量 | 課本、習作、學習單、詩路芬芳 |
本土 語言 | 平時評量 | 行為評量、口語評量、觀察評量、態度評量、實作評量 | 課本、習作、學習單、肢體表現 | |
數 學 | 數學 | 平時評量 | 實作評量、紙筆測驗、觀察評量、口語評量、態度評量 | 課本、習作、學習單 |
生活課程 | 生活 課程 | 平時評量 | 討論發表、實作評量、作品欣賞、創作表演、態度評量、觀察評量 | 課本、習作、學習單、學生作品 |
健康與 體育 | 健康 與 體育 | 平時評量 | 討論發表、合作分享、生活實踐、創作表演、觀察評量、運動技能檢測 | 課本、學習單、檢核表 |
綜合活動 | 綜合 活動 | 平時評量 | 討論發表、實作評量、合作分享、生活實踐、創作表演、觀察評量 | 課本、學習單、學生作品、檢核表 |
二、各領域總結性評量一覽表
領域 | 科目 | 單元 | 評量方式 | 評量工具 |
語 文 | 國語 | 第一次 定期評量 | 口語評量、實作評量、各班注音符號闖關 | 學習單、發表評量、 闖關活動單 |
第二次 定期評量 | 紙筆測驗 | 定期考查考卷 | ||
本土 語言 | 第一次 定期評量 | 口語評量、實作評量 | 學習單、發表評量 | |
第二次 定期評量 | 口語評量、實作評量 | 學習單、發表評量 | ||
數 學 | 數學 | 第一次 定期評量 | 口語評量、實作評量 | 學習單、發表評量 |
第二次 定期評量 | 紙筆測驗 | 定期考查考卷 |
三、各領域平時、定期考查成績比例
領域 | 科目 | 單元 | 評量項目百分比 |
語 文 | 國語 | 各單元評量50% (平時成績) | 課堂觀察評量:5% |
習作:20% | |||
學習單:20% | |||
詩路芬芳:5% | |||
總結性評量50% (定期考查成績) | 定期考查一:25% | ||
定期考查二:25% | |||
本土 語言 | 各單元評量50% (平時成績) | 課堂觀察評量:10% | |
各單元的教學評量單:15% | |||
學生課本習作:15% | |||
發表評量:10% | |||
總結性評量50% (定期考查成績) | 定期考查一:25% 看圖說故事 | ||
定期考查二:25% 背誦課文 | |||
數 學 | 數學 | 各單元評量50% (平時成績) | 觀察評量:10% |
課本、習作:20% | |||
學習單:20% | |||
總結性評量50%(定期考查成績) | 定期考查一:25% | ||
定期考查二:25% | |||
生活課程 | 生活課程 | 各單元評量100% | 觀察評量:20% |
學習單:20% | |||
習作:20% | |||
實作作品:20% | |||
創作表演:20% | |||
健康 與 體育 | 健康 與 體育 | 各單元評量100% | 觀察評量:20% |
課本、學習紀錄單:40% | |||
學習單、檢核表:40% | |||
綜合活動 | 綜合 活動 | 各單元評量100% | 觀察評量:20% |
課本、學習紀錄單:40% | |||
學習單、檢核表:40% |
肆、評量運用方法:
(一)本計畫各項評量應結合課本、習作教材之教學評量部分。
(二)各學年各單元評量(平時)、總結性評量(定期考查)之評量項目、標準、計分方式、所佔之百分比僅提供任課教師參考,教師可依實際教學需要調整之。
伍、補救教學:
(一)對學習表現欠佳或未達其應有水準者,施予必要之補救教學。
(二)先呈現優秀作品供需補救教學者參考,再請小組長或義工家長協助指導,最後由教師教
導。
陸、本計畫經組長、主任、校長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