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學生考試違規記錄表
一、時間:年月日sup 16(上 )午時分~時分
二、地點:教室
三、科目名稱:【科目代碼】:
四、違規情形:
院別 | 系級 | 學號 | 姓名 | 違規事實 | 學生簽名 |
此 致 教 務 處
Combin: (簽章)
※一、監考人員發現考生有違規事實,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將違規事實記錄於本記錄表,並請違規同學簽名,主試監試亦簽名。
2.保存試卷、試題及違規之相關證物。若為使用手機可拍照(含其查看螢幕)供參。
3.考試結束,主試監試將上列所述相關文件證物交系所(或開課單位)辦公室依程序後續辦理。
二、系所(或開課單位)於收件後,應立即處理,將本表及相關證物併同學生「一般懲處建議表」或「重大懲處建議表」(http://life.dsa.fju.edu.tw/form.html),送教務處課務組承辦人員依行政程序辦理。
http://www.academic.fju.edu.tw/administration.jsp?labelID=21 110.12H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