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宜大學教務處 通知
地 址: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 7段200 號
承 辦 人:陳佩菱
聯絡方式:04-26328001 轉11111
傳 真:04-26321884
受文者:全校專、兼任教師、各學系(院、系、所、中心、室)秘書
發文日期:111 年3月4日
發文字號:靜教綜字第 11100012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附件一-會考、監試申請及試卷印製、核銷相關作業、附件二-靜宜大學期中(末)考試作業準
則、附件三-靜宜大學學生考試請假及補考辦法、附件四-靜宜大學學生考試規則
主旨:110 學年度第 2學期期中、期末考試時間及相關事宜,敬請 查照。
說明:
一、 本學期期中考及期末考週考試時程:
【期中考】:111 年4月18 日至 4月22 日。
【期末考】:111 年6月13 日至 6月17 日。
【大四期末考】:111 年5月23 日至 5月27 日。
二、 本學期期中及期末統一會考考試時程:
【期中統一會考】: 111年4月16 日(六)、4月17 日(日)。
【期末統一會考】: 111 年6月11 日(六)、6月12 日(日)。
三、 教師個人如欲申請統一會考或需研究生協助監試,請於 3月7日(一)至3月17 日(四)登入 e校
園服務網『統一會考暨協助監考調查』系統申請。學院統整性課程會考,由學院秘書統一申請。
詳細說明請參閱附件一。
四、 統一會考、隨堂考協助監試申請及試卷印製、核銷與教師監考須知等,請參閱附件一。
五、 統一會考日期、時間及試場資訊,於考試前兩週公佈於綜合業務組網頁→校內考試以及寄發至
學生電子郵件信箱,請任課教師轉知各班學生。
六、 本校另訂有資訊應用概論會考、英文實力養成課程會考,此時間請勿安排考試,避免學生衝堂。
(1). 資訊應用概論:111年4月21 日(四)15:10~17:00,6月16 日(四)15:10~17:00
(2). 英文實力養成課程:111 年4月14 日(四)15:10~17:00,5月19 日(四)15:10~17:00。
七、 本校期中、期末考試相關作業依據『靜宜大學期中(末)考試作業準則』、『靜宜大學學生考試規
則』及『靜宜大學學生考試請假及補考辦法』辦理。(附件二~四)
八、 如遇 COVID-19 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停課,致影響考試作業,考試方式另行通知。
九、 如貴單位有外籍教師者,請系秘書轉知本通知相關訊息,以利外師遵循。
正本:全校專、兼任教師、各學系(院、系、所、中心、室)秘書
副本: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教務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