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宜大學109學年度第二學期考試相關作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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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大學教務處 通知
址: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 7200
人:陳佩菱
電子郵件:plchen@pu.edu.tw
聯絡方式:04-26328001 11111
真:04-26321884
受文者:全校專、兼任教師、各學系(院、系、所、中心、室)秘書
發文日期:110 312
發文字號:靜教綜字第 11000023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附件一-靜宜大學期中()考試作業準、附件二-靜宜大學學生考試規則、附件三-靜宜大學
教師監考須知、附件四-統一會考暨協助監考調查操作手冊、附件五-A4 考試命題紙附件六
-試場座位分配表、附-靜宜大學學生考試請假及補考辦法、附件八-教師審核學生請假系
統操作說明
主旨:本校 109 學年度第 2學期期中、期末考試時間及相關事宜,敬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校期中、期末考試相關作業依據「靜宜大學期中()考試作業準則」辦理(附件一)
二、本學期期中、期末考試時程如下:
【期 考】110 419 日至 423 日。
【期 考】110 621 日至 625 日。
【大四期末考】110 524 日至 528 日。
三、期中、期末考試以原授課時間、原教室隨班考試為原則同一科目,授課班級數達 3()
或修習人數達 160 ()以上,可申請統一會考惟需配合本校統一會考日(詳見第九點)
並事先告知學生將安排六、日會考,以免影響學生假日活動。
四、為協助期中期末考試監試工作習人數達 50 ()以上除由授課教師負責主試外得申
請協助監考人員 1名,91 ()以上可申請 2名,151 ()以上可申請 3,且期中()
至多各申請 1次,申請後如有異動,需於考試前兩週,向綜合業務組提出書面申請。
五、統一會考考試日期次及監試人員由綜合業務組排,考試當日教師仍須親自到場全程督導
監試作業隨函檢附「靜宜大學學生考試規則」(如附件二)「教師監考須知」(如附件三),敬
請教師嚴格督導監試工作,防止作弊情形。
六、教師如欲申請統一會考或需人員協助監試自即日起至 321 ()23:59 登入 e校園服務
網→各類系統功能教務→「統一會考暨協助監考調查」系統申請操作說明請參閱附件四
學院統整性課程會考,需配合本校統一會考日期,並由學院秘書統一申請
七、教師如自行舉行隨班考試者務請嚴格監試以免學生投訴隨班考勿安排於行事曆訂定之統
一會考日期(如第九點)舉行考試,避免學生衝堂。
八、考試時間異動或租借教室煩請登入 e校園服務網各類系統功能→會總→「場地租借服務系
統」租借教室(審查需 3個上班日,請於借用日 3個上班日前申請)
九、【統一會考】日期及節次如下:
期中統一會考:110 417 ()418 ()
期末統一會考:110 619 ()620 ()
每日預計安排四節次,惟該次會考考試科數較多或考生衝堂情況嚴重時,視情況安排於第
五節次,每節次預設為 80 分鐘,如需延長作答時間請於調查系統中另行選取。
每日各節次起訖預設如下,實際起訖以公告日程表為準:
節次
1
2
3
4
5
時間
8:30
9:50
10:30
11:50
13:20~14:40
15:20~16:40
17:00~18:20
十、統一會考考試日期、時間及試場資訊,於考試前兩週公佈於綜合業務組網頁(綜合業務組
內考試)以及寄發至學生電子郵件信箱,請任課教師轉知各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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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校另訂有資訊應用概論會考英文實力養成課程會考,此時間請勿安排考試。時間如下
(1).110 415 ()15:10~17:00,英文實力養成課程期中會考。
(2).110 422 ()15:10~17:00,資訊應用概論期中會考。
(3).110 520 ()15:10~17:00,英文實力養成課程期末會考。
(4).110 624 ()15:10~17:00,資訊應用概論期末會考。
十二、自本學期起期中、期統一會考試題卷由綜合業務組委外印製並負責監印各科統一會考
試題請以 PDF 電子檔提交檔名為考試日期(7 )+班級+科目名稱+師,例如:1100417
企管三 A經濟學王大明。期中會考試題電子檔敬請於 331 ()前,期末會考電子檔敬
請於 67() e-mail 至綜合業務組陳佩菱小姐(plche[email protected]),以利印刷排程。
逾期恕無法協助印製,各單位須自行處理,敬請配合。
十三、期中、期末隨堂考試題(含畢業考試)等印刷作業,請教師或各單位自行負責印製及監印,
可透過現行支領影印卡就近於各樓層影印機印製或自行交由校外廠商印製自行監印需避
免試題外洩印製試題需留意試題毀損錯印等紙張應立即銷毀或妥善保管印製完成後
需檢查影印機是否殘留試題重要文件。答案紙請至各系辦公室或綜合業務組領取。
十四、煩請教師命題時試題原稿版面採 A4 大小(附件五或至綜合業務組→表單下載→「教師使
」下)字體以新細明體+ T imes New Roman字型大小 12文件格線以沒有格線邊界
1.5 公分設定,並編列頁碼,試題底稿列印時請以 A4 格式列印,以減少印刷耗材。
十五、教學單位以往送至印刷室印製之期中、期堂考試題卷(含畢業考試)已依各單位過往印
製數量及金額轉換至「學生實習費」項下。教學單位期中、期末隨堂考試題卷(含畢業考試)
印製核銷統一由此預算項下支應為便於稽核印製之文件試題卷底稿及收據影本請各單
位妥善保存至少一年以利查核。
十六、試場座位分配表如須代為安排,請於考試日前 3個上班日 e-mail 至綜合業務組陳佩菱小姐
([email protected])資料詳載如附件六
十七、考試簽到表,請教師自行上網列印(登入 e校園服務網各類系統功能教務「各學期修
習學生名單」點選學年度與學期別,列印考試簽到表),並於試場內交學生簽名以確認考
生人數與名單。
十八、採口試考試者,請以錄音方式記錄考試同時試卷學生報告口試錄音等資料請教師
自行保存一年存檔備查。
十九、學生考試請假如為期中考試由任課教師安排時間補考如為期末考試考,需上網申
。學生考試請假及補考辦法依據「靜宜大學學生考試請假及補考辦法」辦理(如附件)
教師審核學生請假系統操作說明請參閱附件八。
二十、學期成績評定標準請依該科課程綱要「評分方式及比重」欄 所載評分標準公告學生週知
勿以單項成績作為評定標準。
二十一、因 COVID-19 新冠肺炎疫情完成通報手續並列入追蹤個案之學生請假期間之缺課不列
入當學期該課程之缺曠課紀錄亦不扣減該科出席成績考試請假從寬處理並由教師自
行決定補考方式,並視科目性質,調整以補考或其他補救方式核定成績。
二十二、期中()考試週,如遇 COVID-19 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停課,致影響考試作業考試方式另
行通知。
二十三、如貴單位有外籍教師者,請系秘書轉知本通知相關訊息,以利外師遵循。
正本:全校專兼任教師、各學(院、系、所、中心、室)秘書
副本: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教務長 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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