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6.23.修正版
附表B(四技一般生校外實習適用)
吳鳳科技大學 學生校外實習機構評估表
評估注意事項
1.實習機構是否違反勞動法令及性別平等工作法或發生重大職業災害情形,可參考「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及「重大職業災害公開網」查詢結果確實檢視實習機構適切性。
2.如於實習期間知悉實習機構違反勞動法令及性別平等工作法或發生重大職業災害情形,各系應重新評估實習機構適切性,確認實習機構違反規定改善情形以及是否有影響學生實習安全之疑慮,必要時召開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確認實習安全無虞。
一、實習公司工作或訓練概況及基本資料 | 評估時間: 年 月 日 | |||||
公司全銜 | 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號 | |||||
聯絡人姓名 | 職稱 | |||||
聯絡人電話 | ||||||
工作或訓練內容 | ||||||
需求條件或專長 | □不需要 □需要(證照/專長): | |||||
工作或訓練時間 | 每週訓練天數:天 每日訓練時數:小時 每日訓練時間:自時分 至 時分 | |||||
註:依勞動基準法工時規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另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得延長工作時間,其連同正常工時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延長工作時間總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但如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例外規定。另,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工作時間得採3個月總量管控,但1個月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 ||||||
學生福利 | 膳 食:不提供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餐, 元 住 宿:不提供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 元/月 交通車:不提供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元/月 保 險:不提供 提供:勞保 健保 團保 提撥勞退 其他 | |||||
實習津貼/薪資: 元/小時; 元/月 其 它:; 符合勞基法規範最低標準;無 | ||||||
機會來源 (合作途徑) | 廠商申請 老師推介 學生申請 系(校)友介紹 其它:__________ 公會 姐妹校 | |||||
是否因為實習變更住宿地點 □ 是(請另填校外實習住宿環境自我評估表) □否 | ||||||
二、實習工作或訓練評估(極佳:5;佳:4;可:3;不佳:2;極不佳:1) | ||||||
1.工作或訓練環境(含住宿安全) | □5 □4 □3 □2 □1 學生如果因為進行校外實習需變更住宿地點時,請進行校外實習住宿環境評估作業 | |||||
2.工作或訓練安全性 | □5 □4 □3 □2 □1 | |||||
3.工作或訓練專業性 | □5 □4 □3 □2 □1 | |||||
4.體力負荷 | (負荷適合)□5 □4 □3 □2 □1(負荷太重) | |||||
5.培訓計畫 | □5 □4 □3 □2 □1 | |||||
6.合作理念 | □5 □4 □3 □2 □1 | |||||
7.整體總評 | □5 □4 □3 □2 □1 | |||||
三、評估總分 | 分 (最高35分) | |||||
四、補充說明: | ||||||
五、評估結論:□推薦實習 □不推薦實習 | 推薦原則:1. 單項分數不得低於3分 2. 總分數不得低於25分 | |||||
填表單位: 系 | 填表人: | 系所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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