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基金信託業務永續報告書編制工作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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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ying Wang 王祖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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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編製永續報告書

工作手冊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113129(完成版)



說明

  1. 我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下稱「投信事業」)係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經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有關業務。無論係發行基金商品或是受客戶委託進行投資,投信事業於管理投資組合時,依投資策略於多種資產類別間進行分散投資,包括股票、固定收益商品及基金投資等。客戶來源則包括個人之散客投資者至大型機構資產所有者之專業投資機構客戶。全球於2008年面臨之金融危機及隨後的監管體制發展,突顯了資產管理業者在爲客戶提供投資管理及於投資組合和總體經濟層面管理風險之重要性,故投信事業於全球永續轉型之浪潮,有其不可或缺之地位。

  2. 為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之「證券期貨業永續發展轉型執行策略」策略9「增進證券期貨業務永續發展資訊揭露」,投信事業須依資產管理規模分階段完成永續報告書之編製與申報,故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下稱「本公會」或「投信投顧公會」)訂定「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下稱「作業辦法」)及其附表並列於附錄一,以明確規範投信事業永續發展資訊揭露之方式及內容,本公會並研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編製永續報告書工作手冊」(下稱「本手冊」),俾利投信事業於編製永續報告書時參考。

  3. 本手冊之內容主要係以作業辦法為揭露架構,其內容非法令或本公會之自律規範且僅供各投信事業參考,未具強制性。本手冊之內容非各投信事業組織架構、政策及作業程序之規範,各界不宜以此作為檢視投信事業是否符合相關法規或自律規範之依據。本手冊之內容僅是提供永續報告書可能之編製方向,投信事業可自行決定是否參考本手冊之內容編製永續報告書。又,本手冊提供相關之範例文字皆僅供參酌,投信事業可自行決定是否參考並依公司實際情形說明。永續報告書仍應以作業辦法規範之揭露項目為最低揭露標準,並依實際推動之永續發展事項提供適當揭露資訊。本手冊之參考資料如附錄二。

  4. 投信事業於編製永續報告書時,可依其實務需求參考本手冊或其他資料,於編製永續報告書時可以視情形以圖表、統計圖或文字清楚呈現揭露資訊。又,依作業辦法之規定,投信事業於前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資產管理規模未達新臺幣一千億元者,得簡化永續報告書之內容,該種投信事業仍可參考本手冊之內容簡化其永續報告書。

























目錄


壹、一般揭露事項 4

一、公司組織及報告編製 4

二、商業活動與員工 6

三、永續發展事項之治理 11

四、政策及具體措施 14

五、利害關係人議合 15

貳、重大主題揭露 18

一、ESG投資流程資訊揭露 18

二、公司盡職治理情形 19

三、公司資訊安全 24

四、金融友善政策 27

五、氣候相關資訊揭露 31

六、永續揭露指標等其他應揭露之事項 32

附表一 第三條第三項第二款第二目揭露項目 33

附表二 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揭露項目-範疇一及範疇二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意見書 34

附表三之一 第九條揭露項目 36

附表三之二 第九條揭露項目 38

附表三之三 第九條揭露項目 39

附表四 第九條揭露項目 40

附件一 本公司將ESG因素納入投資與風險管理之內部規範 42

附件二 本公司參與被投資公司股東會議案投票情形 43

附件三 本公司與被投資公司議合情形 45

附件四 46

附錄一 本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 50

附錄二 本手冊之參考資料 55













  1. 一般揭露事項


  1. 公司組織及報告編製

  1. 說明公司組織資訊及永續報告書揭露範圍所包含之實體,如所投資之子公司與關係企業等。(作業辦法第三條第二項第一款第一目)

  1. 公司名稱及簡介;

  2. 公司總部、分支機構及營業處所之所在位置;

  3. 永續報告書揭露範圍所包含之實體。



A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介紹【請依公司實際名稱填寫】

A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A投信),成立於20002月,原名為「B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請依公司實際過往歷史沿革說明或補充,如無則免說明】。現為非公開發行之證券投資信託業者,屬A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0% 持股之子公司。【請依公司實際情形說明】

本公司總部位於臺北市大安區,分支機構共三處,分別位於新竹縣竹北市、臺中市北區及高雄市前金區。【請依公司實際分支機構及營業處所之所在位置進行說明】

本公司所投資之子公司與關係企業情形如下【請依公司實際所有權情形說明或繪製關係圖】。

  1. 永續報告書之報告期間、頻率及聯絡人。(作業辦法第三條第二項第一款第二目)

  1. 標明永續報告書揭露資訊所涵蓋之期間及頻率(應至少為一年一次);

  2. 標明負責報告資訊問題回應之聯絡人。



本報告書呈現我們於[2023 1 1 日至12 31 日]有關永續發展各面向的作為與績效。未來我們將每年編製永續報告書,持續透過永續報告書將我們的永續行動與成果分享予大眾,也期待透過永續報告書的資訊揭露,促進與大眾的雙向溝通。

・ 聯絡部門/人員:A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王小美

・ 聯絡電郵:[email protected]

・ 聯絡電話:(02)1234-5678

永續報告書資訊專區網址

  1. 商業活動與員工

  1. 說明公司所提供之產品、服務以及提供服務之市場,公司供應鏈及上下游關係。(作業辦法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一目)

  1. 說明公司之業務和相關之商品或服務,以及公司業務之市場範圍:

公司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規範所經營之業務種類,並說明該業務於報告期間內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的數量、規模。

公司業務之服務對象(例如:投資人結構、服務提供之對象,及占總資產規模之比例等)。

  1. 說明公司的供應鏈/上下游關係:



    1. 公司之組織活動、產品、服務,以及提供服務的市場:

本公司主要經營之業務包括公募基金業務、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及私募基金業務,資產管理業務之合併資產規模為新臺幣[]元,各項業務占資產規模比例如下:

















截至20231231日,本公司公募基金,數量為[]檔,其中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訂ESG相關主題基金為[]檔,分別資產規模為新臺幣[]元、新臺幣[]元,占合併資產規模之[]%、[]%。【請依公司實際情形填寫各基金類型之數據資料,例如股票型、平衡型、貨幣市場型…等,或按投資地區劃分填寫數據資料,例如:單一國家型,全球已開發市場、新興市場…等,亦可製圖表示各項數據資料】



截至20231231日,本公司全權委託業務資產管理規模為新臺幣[]元,占合併資產規模之[]%

本公司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委任資金來源主要來自政府機關所屬基金,另有來自投資型保單、法人及自然人之資金,分占[]%、[]%、[]%、[]%。【請依公司實際情形填寫,例如:投資型保單、政府機關所屬基金、法人資金、自然人資金,亦可製圖表示各項數據資料】

本公司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委任資產結構為:





截至20231231日,本公司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數量為[]檔,資產規模為新臺幣[]元。



    1. 公司之供應鏈/上下游關係

本公司係屬協助客戶或受益人管理資金並進行投資運用的資產管理業,主要係以募集或私募之方式向投資人取得資金並進行資產投資及管理,故並無傳統意義上之公司供應鏈或上下游關係,但基於本公司之商業架構,有合作之保管銀行及下單證券商與銷售通路等,以及就部分公司運作或業務有委託外部事業之情形(下稱「委外關係」),說明如下:【請依公司實際情形填寫】

本公司發行基金,並分別與基金保管機構簽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委託基金保管機構依本公司之運用指示從事保管、處分、收付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另外,本公司亦委託基金銷售機構進行銷售,以增加基金銷售通路。

目前,共有家銀行,擔任本公司所管理檔基金之基金保管機構;亦有下列機構擔任本公司之基金銷售機構:

基金銷售機構

合作情形

銀行

證券商

保險公司

合作社

郵局



本公司之運作上,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事項之規定委託他方進行資料處理,資料保存作業、基金海外投資業務、外匯兌換交易業務、匯率避險管 理業務、基金後台帳務處理作業、全權委託投資帳戶後台帳務處理作業、投資國外並委託所屬集團企業或國外投資顧問公司提供集中交易服務、申購或買回基金受益憑證之交易指示作業,以及基金持有國外股票,委託事業所屬集團企業行使投票表決權、委託專業機構提供股東會議案分析及輔助投票服務等。為利本公司與他方合作,雙方並簽訂書面契約。



  1. 說明公司性別平等之情形,並提供員工總數、員工性別比例及管理階層性別比例之統計(附表一)(作業辦法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二目)

請以文字就公司員工聘雇情形、主要專業背景作描述,並於作業辦法附表一提供實際統計數字。



本公司支持聯合國人權政策,秉持以公平公正且尊重的精神對待每一位同仁,不因社會或生理等因素影響聘用決定,故本公司管理階層之選任係以其專業背景作為評估標準。

管理階層名單如下:【管理階層範圍由公司內部政策自行決定,以及公司可將管理階層之專業背景以簡要文字說明】

職稱

部門

專業背景

董事長OOO

N/A

公司決策管理及財務控管

總經理OOO

N/A

基金管理及資產管理相關法律

副總經理OOO

投資研究處

半導體及高科技產業知識與投資分析研究

副總經理OOO

風險管理處

投資風險及公司營運風險控管

副總經理OOO

業務處

顧客經營及銷售管理



以下本公司人力數據統計至20231231的在職人數,包含台灣各營運據點,2023年員工總人數為100人,男性員工比例為40%,女性員工比例為60%

【請於下方提供依作業辦法於附表一填寫之實際統計數字】

附表一

員工總數、員工及管理階層之性別比例統計


員工總數

100


男性員工

女性員工

占公司員工總數之比例

40%

60%

占管理階層之比例

30%

70%

填表說明:

1、管理階層定義依公司內部政策決定。

2、性別依身分證定義。

  1. 永續發展事項之治理

  1. 說明公司治理架構,包括董事會及其設立之功能性委員會或工作小組及公司指派負責之部門或人員,其設立程序及運作方式等。(作業辦法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第一目)

  2. 說明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或工作小組及高階管理階層,以及公司所指派負責之部門或人員之職能及權責劃分。(作業辦法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第二目)

可於此部分參考本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說明公司編製永續報告書之程序及職能分工,例如另成立功能性委員會或工作小組以協助檢視永續報告書之資訊等。

  1. 說明公司為推動永續發展事項須至少按季提供董事會評估執行成效之情形。(作業辦法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第三目)

包括說明評估執行成效的方式、程序、頻率,以及針對評估結果採取之行動或目標設立。



為促使公司永續發展,本公司董事會為永續發展事項的最高治理單位,負責監督與管理公司於ESG議題下面對之風險與機會,並推動本公司整體ESG策略與政策。



董事會轄下設立「永續發展委員會」,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旨在協助董事會:一、企業永續發展事項年度計畫及策略方向之審定。二、企業永續發展事項各項執行方案之審定。三、企業永續發展事項各項執行方案之督導與成效檢討。四、永續報告書編製架構之審定。五、檢視和核准永續報告書資訊。六、其他與企業永續發展相關事項之審定。委員會按季召開會議,並按季提供董事會評估執行成效之情形,視需要得召開額外會議。

「永續發展委員會」下設有「永續發展小組」,負責制定及執行本公司之氣候策略、統籌永續發展和氣候變遷相關事務,確保本公司經營ESG相關活動之協調和融合。小組會議定期召開以追蹤執行進度及目標達成率,必要時提供資源與指導協助檢視其運作情形。



  1. 說明公司擔任有利害關係之公司董事,以及有利害關係之公司擔任公司董事,其所生之利益衝突與減緩利益衝突之方式。(作業辦法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第四目)


本公司目前並無擔任有利害關係之公司董事,亦無利害關係之公司擔任本公司董事之情形,惟為避免未來有任何利益衝突之風險,本公司仍遵循相關法令並依此明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

本公司之董事為自己或他人從事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時,應根據法令之要求事先分別取得股東會或董事會核准。另外,本公司之董事亦需遵循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有關利害關係人之控管措施,及投信投顧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有關關係企業間之利益衝突防範規定。


  1. 說明公司所設置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管道(作業辦法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第五目)。


內部檢舉管道:內部申訴/檢舉專線及電子信箱管道

外部檢舉管道:官網上之申訴/檢舉專區,網址:_______



  1. 揭露董事、監察人、高階管理階層及員工,進修永續發展相關課程之情形。(作業辦法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第六目)


本公司積極鼓勵董事、監察人、高階管理階層及員工,接受公司內部或外部永續發展相關課程。


董事、監察人進修情形(參考本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及進修地圖)


課程領域

時數(hrs)

核心課程-董事的法律義務與責任

1hr

核心課程-董事會的成員與架構

1hr

核心課程-提升董事會績效

1hr

核心課程-董事會成員和管理團隊之間的關係與合作

1hr

核心課程-董事與股東會事務

1hr

核心課程-其他

1hr

專業課程-公司所屬產業之業務、商務

1hr

專業課程-財務、會計、風險管理、內部控制

1hr

專業課程-環境(E)社會(S)及治理(G)永續責任

10hrs

專業課程-其他

1hr


高階管理階層、員工進修情形(包括但不限於:訓練、演講、講座、研討會、座談會及論壇等)

課程

時數(hrs)

參與人員

ESG投資

6hrs

投資研究部員工

永續責任

3hrs

總經理、副總經理

友善環境

3hrs

總經理、副總經理、員工

ESG風險管理

6hrs

總經理、副總經理

  1. 政策及具體措施

  1. 說明公司為推動永續發展事項所訂定之短期、中期或長期政策,以及將政策轉化為各年度之具體措施。(作業辦法第三條第二項第四款第一目)

  2. 說明各具體措施完成或未完成情形。(作業辦法第三條第二項第四款第二目)


為推動本公司之永續發展,「永續發展委員會」及「永續發展小組」針對各永續發展議題【請公司視情形列出其認為重大之永續發展議題,並自行補充增加】訂定短期、中期及長期政策如下,並分別擬定具體措施或實施計畫



永續發展議題

短期政策

中期政策

長期政策

具體措施或實施計畫

完成情形/未完成情形

減緩碳排(僅供參考)

將公司採購紙張及衛生用紙逐步轉換為再生用紙

印刷品採購紙張量較基準年2023減少 %

印刷品採購紙張量較基準年2023減少 %

由永續發展小組負責制定具體執行及追蹤計畫,並每年報告予永續發展委員會

相較前一年度,本公司目前採購紙張及衛生用紙已有

%轉換為再生用紙

責任投資(僅供參考)

評估所有投資標的之ESG 績效

ESG績效表現不佳之投資標的進行議合溝通

除去ESG績效不佳之投資標的,並增加與ESG績效改善者之投資或合作機會

透過外部及內部ESG 評分系統,定期瞭解投資標的之ESG績效,並定期整理出需議合之對象

目前已利用外部ESG 評分系統評估,內部ESG評分系統尚在建置



  1. 利害關係人議合

說明與利害關係人如經營夥伴、交易對手,有關永續發展事項之議合情形。(作業辦法第三條第二項第五款)


本公司認為推動永續發展,瞭解本公司利害關係人對ESG 議題的期待與需求,並與利害關係人進行溝通是其中重要之過程。因此,本公司參考AA 1000 利害關係人議合標準(Stakeholder Engagement Standards, SES)五大原則:即依賴性、責任性、影響力、多元觀點及關注力,鑑別出本公司的六類利害關係人:員工、合作夥伴(包括但不限於合作對象、銷售通路及委外事業等)、政府及主管機關、客戶、股東及被投資公司。【請依公司實際情形說明】

本公司對於所鑑別出之利害關係人,持續以下述溝通管道回應其關注議題,協助利害關係人瞭解本公司如何實踐企業永續,利害關係人亦適時提出反饋意見。

利害關係人之鑑別

與利害關係人之溝通管道與頻率

利害關係人關注之重大議題及議合結果說明

員工

員工為本公司重要的資源,員工的意見將直接影響本公司之營運。而在面對產業變化快速的背景下,招募、培育以及留任優質、跨領域的人才,亦是本公司永續經營的關鍵。

      • 內網員工專區討論區:不定期

      • 勞資會議:每3個月舉辦1/不定期召開

      • 性騷擾專線:不定期

      • 董事長信箱:不定期

      • 教育訓練:線上與實體每年4/ 不定期舉辦

      • 誠信經營與道德行為

      • 經營績效

      • 員工訓練與培育

      • 員工薪資福利與職業安全

【請公司依實際議合之議題及結果說明】

合作夥伴

本公司之部分營運須由外部合作夥伴協助,故與外部合作夥伴溝通討論,以發展永續服務。

      • 電話/Email / 會議:每年2/不定期

      • 活動/ 論壇交流:不定期

      • 發展永續商品與服務

【請公司依實際議合之議題及結果說明】

政府及主管機關

投信事業為受主管機關高度監管之行業,相關金融法規時常更新,因此,本公司追蹤政府及主管機關最新的法規政策動態,以遵循相關法令。

      • 研討會/ 座談會:不定期

      • 公文/ 電話/Email:不定期

      • 金融檢查:定期/不定期(依主管機關指示)


      • 公司治理

      • 誠信經營與道德行為

      • 經營績效

      • 系統性風險管理



      • 金融友善

      • 資訊安全管理

【請公司依實際議合之議題及結果說明】

客戶

本公司係屬協助客戶管理資金並進行投資運用的資產管理業,故本公司與客戶建立良好溝通管道,以隨時瞭解客戶需求。

      • 官網會員中心/ 官網信件諮詢:不定期

      • 官網客服:不定期

      •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證期局/本公會等申訴管道:不定期

      • 誠信經營與道德行為



      • 金融友善

      • 資訊安全管理

【請公司依實際議合之議題及結果說明】

股東

揭露本公司發展策略及重大營運變化,維繫與股東間之溝通。

      • 股東會:每年1次

      • 公司網站/股東服務:不定期

      • 股東會年報:每年1次

      • 營運績效、股票價值

      • 公司治理與誠信經營

      • 永續發展實踐情形

      • 資訊揭露透明度

【請公司依實際議合之議題及結果說明】

被投資公司

為降低投資部位風險,並善盡投資後之責任以發揮正面影響力,本公司藉由企業議合之方式促使被投資企業持續改善,以實現本公司企業永續精神與公司治理之價值。

      • 電話訪問/Email/視訊:每年2/不定期

      • 實地拜訪:每年2/不定期

      • 參與法人說明會:定期/不定期(依被投資公司之舉辦情形參與)

詳細有關與被投資公司議合之情形請參考第貳部分重大主題揭露之「二、公司盡職治理情形」

【請公司依實際議合之議題及結果說明】



本公司透過上述多元的溝通管道,了解並回應利害關係人的訴求與期待,為利害關係人提供可理解和可取得的資訊;並同時評估利害關係人對於永續報告書資訊揭露之意見,以作為本公司持續發展、執行、評估與改善營運的基礎。

  1. 重大主題揭露

  1. ESG投資流程資訊揭露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於其永續報告書內揭露環境、社會及治理(ESG)納入投資流程之資訊,至少應包含下列項目:

  1. ESG納入投資與風險管理之治理機制運作情形。(作業辦法第四條第一 款)

  2. ESG因素納入投資管理流程所採取作業程序及管理措施。(作業辦法第四條第款)

  3. 辨識、評估、管理及監控ESG相關風險之作業程序及管理措施。(作業辦法第四條第三款)



  1. ESG納入投資與風險管理之治理機制運作情形。

本公司於制定投資方針、風險胃納、策略及營運計畫時,已將所辨認之ESG因素納入考量,並訂定將ESG因素納入投資與風險管理之治理機制。(請參考附件一,頁42【請公司將ESG因素納入投資與風險管理之內部規範置於附件一,頁42】)本公司以董事會為首負責規劃長期策略,核定ESG納入投資與風險管理政策、制度,並監督ESG考量因素是否納入投資及風險管理決策流程,並對ESG納入投資與風險管理負有最終之責任。董事會下設有「永續發展委員會」,「永續發展委員會」下設有「永續發展小組」,並定期召開內部會議,組織架構請參考上述第壹部分一般揭露事項之三、永續發展事項之治理。【請依公司實際內部規範說明】

「永續發展小組」訂定ESG納入投資與風險管理細部架構及流程,並維護更新本公司之ESG資料庫,供投資研究及決策部門參考,另定期召開會議以檢視執行措施之有效性,並配置充分人力資源,給予必要之訓練。同時,「永續發展委員會」亦按季向董事會報告ESG相關投資及風險管理執行情形;除定期報告外,「永續發展委員會」如發現重大異常或特殊情況將立即依內部規範採取因應措施,並提報董事會。【請依公司實際內部規範說明】

此外,本公司之投資研究部門負責進行永續投資研究及盡職治理調查,對於所有潛在投資標的應依據其ESG內外部資訊,評估潛在標的之ESG表現是否與本公司之投資決策相符;針對已投資標的,則瞭解被投資公司是否善盡環境保護、公司治理及社會責任等,定期進行投資檢討,並衡量採取盡職治理行動。



  1. ESG因素納入投資管理流程所採取作業程序及管理措施。

本公司就ESG因素納入投資與風險管理且建立相關審核流程,並整合納入投資決策,參考內外部資訊將潛在投資標的分為排除名單、高關注名單,高度風險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風險之名單。設定執行相關業務公司為排除名單,禁止投資;將ESG評分為後段、發生重大爭議性事件、碳排量高等具潛在ESG投資風險條件的企業,設定為高關注名單,通過控管流程後,始可投資。【請依公司實際作業程序或管理措施說明】



  1. 辨識、評估、管理及監控ESG相關風險之作業程序及管理措施。

本公司參酌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組織(UNPRI) 發布之PRI Reporting Framework Main definitions20181【請依公司實際之決策,說明參酌資料】判斷ESG因素,檢視被投資標的來自於專業機構Bloomberg【請填入公司依憑之機構】及本公司內部之ESG評估分析,以辨識、評估、管理及監控ESG相關風險。投資研究單位於投資後亦持續監控、分析與評估投資標的之ESG相關資訊,並定期進行追蹤,以瞭解對投資期限、投資風險和回報概況等影響。如投資標的經評估後認為具較高之ESG風險,本公司將加強控管機制,如密切追蹤投資標的之表現、進行關係人議合,並留存相關紀錄。


  1. 公司盡職治理情形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於其永續報告書內揭露盡職治理之情形,至少應包含下列項目:

(公司可參照目前之盡職治理報告進行揭露)

  1. 盡職治理政策。(作業辦法第五條第一款)


本公司已聲明遵循「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並制定及揭露盡職治理政策,確保落實盡職治理,以增進本公司本身、客戶及股東等之價值。

投信事業運用其專業與影響力,善盡資產管理人責任,以增進本身及資金提供者之長期價值,並秉持責任投資的核心原則,充分揭露ESG資訊使用情形、投資決策過程中ESG相關評估條件及ESG具體執行方案,期以專業機構投資人的角色,帶動產業、經濟及社會整體向上發展,促使被投資公司改善公司治理品質,進而推動永續發展。為此,本公司已於【請填入年度】訂定「盡職治理政策」,並遵循主管機關推動之「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且依照實際情況揭露。【請依公司實際情形按附件二及附件三格式揭露,請勿更動附件二及附件三之格式,若有需要各公司可以增加圖表或文字說明】

本公司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揭露網頁,以及年度盡職治理報告亦揭露盡職治理情形。



  1. 利益衝突管理政策。(作業辦法第五條第二款)


投信事業屬於受主管機關高度監管之金融業,故就投信事業經營面、人員管理面及投信事業運用基金、全委資產之交易等皆設有相關之利益衝突規範(請參附件四,頁4649),本公司已將相關利益衝突規範納入本公司管理政策。

此外,本公司理解所投資運用之資金對市場及被投資公司影響重大。故當面臨利益衝突或潛在之利益衝突時,我們將以履行資金提供者(包含客戶及受益人)之長期利益為優先考量,致力於保護客戶和受益人的權益。故我們除前述之法規定期宣導更新外,亦整理出可能發生的利益衝突態樣,並擬定管理措施及流程,以供員工依循。

  1. 本公司列出可能發生的利益衝突態樣如下:【請依公司實際情況列舉及說明】

態樣一:不同客戶或受益人間之利益衝突。

態樣二:本公司與客戶或受益人間之利益衝突。

態樣三:員工與客戶或受益人間之利益衝突。

態樣四:本公司與員工間之利益衝突。

態樣五:本公司與被投資公司間之利益衝突。

態樣六:本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之利益衝突。

態樣七:本公司代表客戶投資本公司關係企業之股權。

態樣八:被投資公司表決之對象是本公司的客戶。

態樣九:基金或全權委託帳戶間之利益衝突。

  1. 針對上開利益衝突態樣,本公司採取之具體管理措施如下:【請依公司實際情況列舉及說明各措施實施方式】

  1. 教育訓練宣導。

  2. 權責分工/分層負責。

  3. 資訊控管。

  4. 防火牆設計。

  5. 偵測/監督控管機制。

  6. 合理之薪酬制度。

  7. 自有資金投資運用限制。

  8. 禁止收受或提供不當報酬及收受饋贈或款待之規範。

  9. 訂定利害關係人交易管理作業辦法。

  10. 彌補措施。

  1. 利益衝突管理流程:【請依公司實際情形說明】

於發生利益衝突之情形時,員工向所在單位主管反映,再由該單位主管呈報總經理,以客戶或受益人利益為優先的前提下,適用相應之管理措施,如無合適之管理措施,則應盡可能即時提出改善方式。



  1. 投票政策及投票情形。(作業辦法第五條第三款)


  1. 投票權行使門檻【請依公司實際情形說明】

本公司行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持有股票之投票表決權皆遵循相關規範辦理。基於秉持機構投資者之專業判斷能力及盡職治理責任,本公司原則上均指派人員出席被投資公司股東會2,或以電子投票方式行使投票表決權,以落實股東行動主義。僅於部分情形下(請參考下方本公司行使投票權之門檻),考量資源有限,得不派員出席被投資公司股東會或不行使投票表決權。

投資情形

是否行使表決權/

行使方式

是否派員出席股東會

任ㄧ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持股未達一千股

不行使表決權

不派員出席

任ㄧ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持股未達三十萬股

且全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持股未達一百萬股

以電子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

不派員出席

外國股票發行公司

以書面方式行使表決權

不派員出席

單一基金若規模達新台幣三百億元且投資外國股票流通在外股數達1%

以書面方式行使表決權

指派外國代理人或代表人員出席



基於受益憑證持有人之最大利益,且本公司並不直接或間接參與被投資公司經營。本公司投資團隊將審慎評估被投資公司的股東會議案,非絕對支持經營階層所提出的所有議案。

  1. 投票權行使之決定過程【請依公司實際情形說明】

本公司就參與投票之股東會議案訂有內部評估流程:

一般議案:由投資團隊評估投資處主管審核總經理核定。

重大議案(如薪酬制度、董監報酬、併購、重大經營策略、董監選舉或經營權變動等):由投資團隊評估投資處主管審核總經理審核董事長核定。

  1. 投票政策【請依公司實際情形說明】

本公司主要以議案內容是否符合客戶最佳長期經濟利益及ESG原則,作為行使表決權支持、反對或棄權之標準,並將投票標準明確訂於本公司之盡職治理政策,具體說明股東會議案評估原則。

本公司之投票標準主要係判斷議案內容是否不利於永續發展之原則,若有下列情形,則可能以棄權或投下反對票之方式不支持該等議案。

(1)涉及重大交易爭議,或負面新聞,對於被投資公司未來營運可能產生不利影響之財務報告承認議案。

(2)嚴重稀釋股東權益、減資比例過高、未能說明合理性及必要性而有損股東權益之增減資或其他股權交易議案。

(3)董事兼任職務過多、董事會出席率過低,不利董事對於該被投資公司投入程度之解除董事競業禁止議案。

(4)未提供充分資訊,無法進行適當評估之議案。

本公司並於股東會後,將實際行使表決權之相關記錄及結果上呈總經理,並於本公司內部留存資料。本公司本年度參與被投資公司股東會議案之投票情形請參考附件二,頁4344之統計表格。【請於集保下載電子投票情形】



  1. 與被投資公司有關永續發展事項之對話、互動或議合情形及揭露議合次數,並說明至少一例與被投資公司之議合情形。(作業辦法第五條第四款)


本公司已訂定與被投資公司有關永續發展事項之議合政策,透過被投資公司之管理、策略、營運及公司治理等面向了解評估及研究分析,以充實投資決策參考資訊,同時提供相關建議予被投資公司,以促進投資利益以及企業之永續發展。

【有關與被投資公司之議合情形請填寫附件三,頁45之表格】


勝利股份有限公司於2023年度前並未編製永續報告書,經本公司投資團隊透過參與法人說明會與該公司進行議合,以促使勝利股份有限公司編製相關報告。該公司將自2024年度起開始編製永續報告書,並上傳至公司官方網站進行揭露。未來將持續關注勝利股份有限公司是否確實揭露,及揭露內容是否充分,以利進一步進行議合活動。


  1. 公司資訊安全

為強化證券期貨業永續經營及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投信事業因應數位化、網路化時代下新興科技與金融科技的發展所帶來之資安威脅與風險,強化現行人力及安全防護措施,避免因系統異常或資安事件阻礙正常營運而影響投資人權益。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於其永續報告書內揭露其經營與資訊安全主題相關之資訊,至少應包含下列項目:

  1. 公司於監控相關風險之治理流程,並揭露年度內公司維持核心營運系統及設備持續營運所需之資源、評估或管理資訊安全相關議題之指標或目標。(作業辦法第六條第一款)


本公司設有資訊安全委員會【請填入公司負責資安之組織單位】負責資安政策之擬議、管控規劃與措施,其係由【請填入公司負責資安之組織單位之組成人員】組成,並召開會議針對資安管理指標達成情形、重大資安專案辦理進度及近期資安事故等進行呈報與說明,如遇重要議題則另行安排至董事會呈報,其職掌如下:【請依公司實際情形說明】



資訊安全委員會



資訊安全小組

緊急應變小組

執行小組




本公司之資安風險政策暨治理流程如下:【請填入公司建立之資安風險之治理流程,例如資訊管理辦法及案件管理流程等】

管理政策

內部政策:《A投信資訊管理政策》

外部依循:《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

資訊安全內部控制制度》

權責單位

資訊安全委員會

投入資源

資訊安全人力總計為 5 名,包含經理 1 位與同仁 4

評估機制

  • 本公司稽核室專案查核。

  • 資訊安全小組自行查核、自行評估作業。

  • 依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資訊安全內部控制制度》檢核資訊安全整體執行情形。

  • 金管會檢查局定期或不定期查核。

指標和目標

  • 依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資訊安全內部控制制度》定期評估本公司資訊安全政策。



  1. 公司如何識別與資訊安全相關之風險。(作業辦法第六條第二款)


本公司資訊安全委員會透過建立完整之風險分析、風險評估及風險處理程序,將資訊資產分類,判斷其價值與重要性,作出弱點及威脅分析,將風險管理與資訊安全互相結合,並透過本公司之風險管理程序降低資訊風險並監控內部資安環境變化,主動且即時發現資安問題並採取因應措施,並對資安曝險程度較高或資安習慣較差之部門進行加強宣導。【請填入公司負責資安之組織單位及如何識別與資訊安全相關風險之政策或程序】



  1. 公司所識別與資訊安全相關之風險,對公司經營和財務,所生實際及潛在之影響。(作業辦法第六條第三款)


【請填入公司所識別之資訊安全相關風險,對公司經營和財務,所生實際及潛在之影響,例如:營運機密與客戶資訊保密性、完整性、正確性及可用性遭受破壞】


風險

風險描述

對營運的衝擊或影響

FinTech應用之資安風險

資訊網路環境中,主要資安威脅有「針對式駭客攻擊」、「釣魚信件」、「勒索軟體」、「分散式阻斷式服務(DDoS)攻擊」與「資料外洩」等。

面對駭客技術與網路犯罪方法日益進步、攻擊模式多元化,鑒於資訊系統是公司營運中樞,倘若發生重大資安事故,輕則影響公司商譽、業績、或客戶申訴求償等,嚴重則會導致企業營運中斷。




  1. 公司如何管理與減輕與資訊安全相關之風險(包括但不限於資訊外洩與個資相關的資訊外洩事件後續處理情形等)(作業辦法第六條第四款)


發生資訊外洩之事件,依本公司資訊外洩處理程序進行相關通報及進行後續應變及因應措施。例如:通知公司資訊安全委員會處理、依規定通報主管機關,以及視情形通知當事人以避免損害擴大。


  1. 國際資安管理標準之導入情形、資安人員國際證照或專業證照之取得情形及公司有關資訊安全主題落實於年度預算或教育訓練計畫之項目。(作業辦法第六條第五款)


本公司已通過相關國際資安管理制度認證,已於【請填入年份】年導入國際級資安管理標準,取得【請填入公司已取得之資料保護管理認證,例如ISO 27001SGS所核發之BS 10012,使企業減少未知的資安風險,打造安全可信賴的資訊環境,以保障客戶權益。本公司之資安人員亦已於【請填入年份】年取得【請填入資安人員已取得之國際證照或專業證照,例如CISMCRISCCISA,證照,建議可參考行政院資安委員會所公布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清單所列技術類證照】。透過建立完整的管理組織及系統管控,落實嚴謹的資安管理,過去一年並無重大資訊安全事故。【公司請依作業辦法第十一條第二項之時程導入國際資安管理標準及取得資安人員國際證照或專業證照】


為確認資安管理的有效性,本公司亦執行資安系統盤點與風險評鑑等作業,要求各單位辨識各項作業流程中出現之個人資料,並進行個人資料盤點。為提升本公司同仁對資訊安全之認知,舉行教育訓練及各式宣導活動與資訊安全人員培訓,提升資安及網路安全意識,並保護資訊資產免受任何因素之干擾、破壞、入侵、或有任何不利之行為與企圖,以落實資安控管。本公司就有關資訊安全主題落實於教育訓練計畫及本公司商品及服務之說明如下:【請公司依實際情形說明】

資訊安全教育訓練

  • 每年全體員工應接受「資訊安全教育訓練」達 3 小時, 2023 年員工完訓率達 100%

  • 資訊安全專責單位人員每年至少接受15 小時以上專業資訊安全訓練。

商品及服務之資安設計

  • 本公司之商品或服務於設計初期,即將資訊安全納為考量因子。

  • 每項商品、服務或商業模式萌芽初期,及安排資安人員參與其中,並進行資訊安全設計,協助其他同仁一併瞭解關心資安議題。



  1. 金融友善政策

為促進永續發展中重要之良好工作及經濟成長,強化金融包容性發展,拓展所有人均享有金融服務之機會。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於其永續報告書內揭露其經營與金融友善相關之資訊,至少應包含下列項目:


  1. 針對不同客戶族群提供適合之服務、商品規劃。(作業辦法第七條第一款)【請依公司實際情形說明所提供之服務或商品規劃等,亦可加強說明公司針對ESG或退休主題之相關服務或商品規劃等】




  1. 對於高齡者之投資保護機制。(作業辦法第七條第二款)


因應臺灣將邁入超高齡社會,六十五歲以上人口比例將超過百分之二十之前景,並考量投信事業之金融包容性發展,本公司已提供金融友善服務,符合「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辦理高齡金融消費者金融商品或服務適合度評估準則」,於本公司之金融產品對於六十五歲以上之高齡長者訂有投資保護機制如下

    1. 對於六十五歲以上之高齡金融消費者,提供相關文件及契約之字體已特別加大,並於客戶有需要時,安排人員詳實說明契約重要內容。

    2. 提供本公司之金融商品或服務時,設有適合高齡金融消費者之風險承受度評估項目。針對高齡金融消費者之金融商品或服務風險等級評估,已考量影響風險等級分類較高之因子,並充分反映其風險等級。

此外,本公司配合主管機關政策及避免高齡金融剝削之情形,就客戶年齡達到為六十五歲以上者,本公司將其風險屬性調降為低度風險,除有例外情形而經本公司專員瞭解並調高風險屬性外,低度風險之客戶適合申購基金風險等級為低度風險(RR1,RR2)之產品。

    1. 對高齡金融消費者提供證券投資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時,已考量KYCKYP結果,妥適評估擬推介金融商品或服務之適合度及推介理由,並確認所行銷商品或服務確實適合該高齡金融消費者。

    2. 對高齡金融消費者之特殊行為,已建立關懷因應機制,提醒注意交易風險以防範高齡金融消費者受詐騙。另外,如高齡金融消費者以他人代為指示交易時,本公司已建立管控措施,輔導高齡金融消費者委任授權交易並核實代為指示者之身分。

    3. 如係經評估後屬弱勢高齡金融消費者,本公司已設有交易前控管,即由業務人員以外員工執行交易或經高階主管核准或以電腦系統控管)

弱勢高齡金融消費者進行之金融商品交易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公司將辦理交易後回訪:

(1)高風險基金定期定額等事先約定條件之投資新增扣款額度或頻率。

(2)新增高風險定期定額等事先約定條件之投資契約或單筆新申購。



  1. 若公司建置網站、提供行動裝置應用程式(如: APP)或應用其他金融科技等多元管道服務之方式。(作業辦法第七條第三款)

【請簡介公司之服務管道,例如但不限於:專人服務管道、網站、行動裝置應用程式(如:APP)或應用其他金融科技等】





  1. 溝通管道:

大樓一樓有專人為您引導服務。

客服專線:(02)1234-5678由專人為您服務。

客服信箱:

線上文字客服:請至本公司官網「聯絡我們」留下您的資訊,將有客服專員與您聯繫服務。

  1. 24小時網路交易專區

可隨時透過網路交易功能進行基金交易暨個人投資與交易查詢。

  1. 「客服專區」電子表單下載

可透過客服專區下載各式表單並填妥相關文件以郵寄或傳真辧理。

  1. 公司員工接受金融友善教育訓練及對大眾提供理財教育或有關投資主題公益宣導之辦理情形。(作業辦法第七條第四款)


本公司之員工接受公司內部或外部之金融友善教育訓練,以確保本公司之員工均有金融友善之意識並熟悉本公司之相應機制。同時,本公司亦不定期對大眾提供理財教育或有關投資主題公益宣導。【請公司填入所辦理之活動與辦理情形】

名稱

類型

日期

A投信金融友善教育訓練

公司內部定期舉辦之教育訓練,員工每年至少應參加一場

2023315日、2023615日、2023915日、20231215

OOO基金會-如何服務視障者

外部之金融友善教育訓練

20231220


名稱

類型

日期

地點

參與人數

快速掌握投資理財的基礎知識-投資工具介紹

實體座談會-提供大眾理財基礎知識

2023817

A投信台北總公司

150

2023824

A投信新竹分公司

100

投資宣導專區

官網建立資訊分享專區

N/A

A投信官方網站

(網站連結:_____)

N/A

反詐騙資訊或專區

A投信市場週報

官網每周更新市場投資情形分析

N/A

A投信官方網站

(網站連結:_____)

N/A


  1. 氣候相關資訊揭露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於其永續報告書內揭露氣候相關資訊,至少應包含下列項目:

  1. 氣候變遷對公司造成之風險與機會及公司採取之相關因應措施:

  1. 說明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對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治理、進行評估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所使用的指標或目標,以及說明辨識、評估及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流程,與該辨識、評估及管理之流程如何整合於公司整體風險管理制度。(作業辦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

  2. 公司考量營業活動對氣候變遷之衝擊,以及公司所面臨之(氣候)轉型風險與(氣候)實體風險。若氣候相關風險係屬重大,並應制定相關應對策略。(作業辦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目)

  3. 說明所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作業辦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目)

  4. 評估氣候風險對產品及服務之衝擊,包括產品及服務在不同情境下面臨財務損失之韌性。(作業辦法第一項第一款第四目)

【就上開234部分,請公司以本公會所編製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氣候變遷資訊揭露指引(TCFD)範例之內容為參考】

  1. 範疇一及範疇二溫室氣體排放進行之盤查及確信情形(附表二)(作業辦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公司對溫室氣體排放進行盤查及確信,請依作業辦法第十一條第三項及第四項所訂定之時程辦理】

公司揭露範疇一及範疇二的溫室氣體排放和相關風險。溫室氣體排放可按照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HGProtocol)規定的方法計算以便於不同公司和地區的總和比較,並於永續報告書揭露範疇一及範疇二溫室氣體排放之盤查及確信情形。

  1.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宜於永續報告書揭露範疇三溫室氣體排放之盤查及確信情形。(作業辦法第八條第二項)【公司揭露範疇三溫室氣體排放之盤查及確信情形,請依前述附表二之格式及內容揭露】


  1. 永續揭露指標等其他應揭露之事項

  1.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所編製之永續報告書除第三條至第八條所述內容外,應 依附表三之一至附表三之三揭露。(作業辦法第九條第一項)


本公司揭露永續揭露指標如附表三之一至附表三之三【請按作業辦法附表三之一至附表三之三規定之項目進行揭露】。

  1.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依附表四揭露永續報告書內容對應 GRI準則之內容索引,並註明各揭露項目是否取得第三方確信或保證之情形(作業辦法第九條第二項)


本公司揭露本永續報告書內容對應 GRI準則之內容索引,並註明各揭露項目是否取得第三方確信或保證之情形如附表四。【請按作業辦法附表四規定之項目進行揭露】。













附表

附表一 第三條第三項第二款第二目揭露項目

員工總數、員工及管理階層之性別比例統計


員工總數

100


男性員工

女性員工

占公司員工總數之比例

40%

60%

占管理階層之比例

30%

70%

填表說明:

1、管理階層定義依公司內部政策決定。

2、性別依身分證定義。







附表二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揭露項目-範疇一及範疇二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意見書

範疇一

總排放量

(公噸CO2e)

密集度

(公噸CO2e/千元)(2)

確信機構

確信意見書(3)

本公司

98.88

0.00030613

真實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於本公司網站提供確信意見書。


子公司

98.82

0.00030612

真實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於本公司網站提供確信意見書。


(1)



合計



範疇二


總排放量

(公噸CO2e)

密集度

(公噸CO2e/千元)(2)

確信機構

確信意見書(3)

本公司

597.33

0.001849226

真實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於本公司網站提供確信意見書。


子公司

597.32

0.001849225

真實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於本公司網站提供確信意見書。


(1)



合計



範疇三(得自願揭露)




於本公司網站提供確信意見書(得自願揭露)







填表說明:

  1. 公司可參考下列標準進行溫室氣體盤查:

    1. 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reenhouse Gas Protocol, GHG Protocol)。

    2. 國際標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ISO)發布之ISO 14064-1

  2. 確信機構應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永續報告書確信機構管理要點」所訂之資格條件。

  3. 子公司可個別填報、彙整填報(如:依國家別、地區別)、或合併填報(1),若無子公司則填寫無。

  4. 溫室氣體排放量之密集度得以每單位產品/服務或營業額計算之,惟至少應揭露以營業額(新臺幣千元)計算之數據(2)

  5. 公司於其溫室氣體盤查範圍所計算之排放量為總排放量,其中未揭露溫室氣體盤查結果之營運據點或子公司占總排放量之比重不得高於5%

  6. 於公司網站提供確信意見書(3)



附表三之一 第九條揭露項目


揭露項目

揭露內容

  1. 受處罰之情形



  1. 受處罰之情形:列示前一年度公司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分及糾正之時間。

2023年度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裁罰共計1件,於2023425日收受處分書,因辦理基金及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不符投資流程規定,未善盡監督所屬人員個人交易管理責任,內部控制制度核有嚴重缺失,違反投信相關法令規定,故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裁罰,停止7個月與客戶新增簽訂全權委託投資契約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及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1. 訴訟或非訟事件


()訴訟或非訟事件:公司目前尚在繫屬中之重大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受益人權益有重大影響者,應揭露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及訴訟開始日期。

所揭露訴訟或非訟事件,為基金公開說明書已揭示之案件,係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二十二條第六款辦理。目前尚在繫屬中之重大訴訟共計1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及訴訟開始日期如下:

  1. 系爭事實:原告全權委託公司投資業務,公司以○○○為投資經理人,該經理人意圖為自己不法之利益,於受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期間內,隱暪其本人利用他人名義交易與其受託全權代理操作之基金買賣相同之股票,而利用上開職務上機會所獲知之資訊,為自己從事有價證券買賣之交易,買進與自己代操之基金預定買賣、持有相同的股票,或基於職務上機會所知悉投資資訊而選擇短線操作高報酬、可供來回操作強勢股票,並先行買進個股,再出具分析報告書使原告之基金買進相同個股,於個股股價墊高後,即於原告之基金買進個股之同日或相隔12個交易日後,再先出脫持股,未同時或先行以較佳價格為原告之基金賣出持股,致原告之基金嗣後賣出承受跌價損失。

  2. 標的金額為新台幣16,085,426元。

  3. 訴訟開始日期為202165日。


()公司與客戶爭議之事件

()公司與客戶爭議之事件:公司與客戶於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爭議之案件數量。

直至本報告書出具之日,公司與客戶於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爭議之案件數量共計3件。


填表說明:揭露受處罰之情形,係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五款辦理。










附表三之二 第九條揭露項目

揭露項目

揭露內容

()資訊外洩事件數量、與個資相關資訊外洩事件占資訊外洩事件數量之比例、因資訊外洩事件而受影響的客戶數

()資訊外洩事件數量5


  1. 與個資相關資訊外洩事件占資訊外洩事件數量之比例:100


()因資訊外洩事件而受影響的客戶數:35


()公司員工接受金融友善教育訓練及對大眾提供理財教育之辦理情形

()接受公司內部金融友善教育訓練之員工人次70


()接受公司外部金融友善教育訓練之員工人次55


()對大眾提供理財教育之次數52


填表說明:有關對大眾提供理財教育之次數部分,係指投信事業以線上或實體之方式,提供大眾理財教育之次數,該部分不包括對銷售機構之教育訓練或說明。


附表三之三 第九條揭露項目


揭露項目

揭露ru, 揭露內容

()ESG相關主題之基金(依民國110 72日金管證投字第1100362463號函所規定環境、社會與治理(ESG)相關主題審查監理原則所發行之基金)

1. 總檔數:4


2. 年底規模(新臺幣)134億元


()所募集發行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1. 總檔數:40


2. 年底規模(新臺幣)990億元


填表說明:本項目係揭露永續報告書報告期間募集發行之基金總檔數及其年底規模。


附表四 第九條揭露項目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永續報告書揭露內容

與國際永續資訊揭露準則之對應

永續報告書頁次

是否取得第三方確信或保證

GRI準則 一般揭露




第三條 第二項




一、公司組織及報告編製

GRI 2-1 ~ GRI 2-3

4-5

二、商業活動與員工

及附表一

GRI 2-6 ~ GRI 2-7

SASB FN-AC-330a.1

6-11&33

三、永續發展事項之治理

GRI 2-9 ~ GRI 2-18

GRI 2-25 ~ GRI 2-26

SASB FN-AC-510a.2

11-14

四、政策及具體措施

GRI 2-22 ~ GRI 2-24

14-15

五、說明與利害關係人如經營夥伴、交易對手,有關永續發展事項之議合情形

GRI 2-29

15-17

重大主題




第四條

環境、社會及治理納入投資流程之資訊

SASB FN-AC-410a.2

18-19

第五條

盡職治理情形

SASB FN-AC-410a.3

19-24

第六條

資訊安全

GRI 418

24-27

第七條

金融友善

GRI 406

27-31

第八條

氣候相關資訊

GRI 305

31-32&34-35

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附表二

加強揭露項目

第九條

附表之一

GRI 2-27

SASB FN-AC-270a.1

SASB FN-AC-270a.2

SASB FN-AC-510a.1

36-37

附表之二

GRI 418-1

38-

附表之三

SASB FN-AC-410a.1

SASB FN-AC-000.A

39

第十一條

GRI 2-5

24-27&31-32&34-35

填表說明:有關「是否取得第三方確信或保證」欄位註記「-」部分,係指本作業辦法未強制須由第三方確信或保證之揭露


附件一 本公司將ESG因素納入投資與風險管理之內部規範





















附件二 本公司參與被投資公司股東會議案投票情形

股東會議案分類投票統計(使用電子投票彙總表-15分類)














戶名:

 

 

 

統一編號/稅籍編號:

 

 

 

 


股東會期間:

 

 

 

 

製表日期:

 


使用電子投票家次:

 

家次

 

 

使用電子投票表決權數:

 

 

 

 


類別

議 案

總議案數

投票總權數

贊成

反對

棄權

反對理由


議案數

%

權數

%

議案數

%

權數

%

議案數

%

權數

%


1

營業報告書與財務報告之承認

 

 

 

 

 

 

 

 

 

 

 

 

 

 

 


2

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

 

 

 

 

 

 

 

 

 

 

 

 

 

 

 


3

章程或作業程序修訂

 

 

 

 

 

 

 

 

 

 

 

 

 

 

 


4

董監事選舉

公司家次
(
得選舉案數)

 

投票家次
(
選舉案數)

 

 

 



5

董監事解任

 

 

 

 

 

 

 

 

 

 

 

 

 

 

 


6

解除董事競業禁止

 

 

 

 

 

 

 

 

 

 

 

 

 

 

 


7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8

低於市價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9

庫藏股低於實際平均買回價格轉讓員工

 

 

 

 

 

 

 

 

 

 

 

 

 

 

 


10

公司解散、合併、收購、股份轉換或分割

 

 

 

 

 

 

 

 

 

 

 

 

 

 

 


11

增資(盈餘/資本公積/紅利分派轉增資或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2

私募有價證券

 

 

 

 

 

 

 

 

 

 

 

 

 

 

 


13

減資/現金減資(彌補虧補或現金退還)

 

 

 

 

 

 

 

 

 

 

 

 

 

 

 


14

行使歸入權

 

 

 

 

 

 

 

 

 

 

 

 

 

 

 


15

其他

 

 

 

 

 

 

 

 

 

 

 

 

 

 

 



(2)逐公司逐案投票一覽表

公司名稱

股東會日期

議案案由

決議結果

贊成

反對及棄權理由

 健康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23623

 董監事選任

 

V,候選董事兼任多項職務,甚至是其他公司的執行長,且未詳細說明兼任職務對公司的重要性

 

 

 

 

 

 

 

 

 

 

附件三 本公司與被投資公司議合情形

(1)與公開發行公司(被投資公司)議合統計






議合家數

議合家次統計

出席股東會家次

實地拜訪(含輔導面會)家次

電話(或視訊)家次

電子郵件討論家次

參與法說會家次

其他

 460

 1039

 288

 10

189

 366

 186

 

(2)與被投資公司互動議合的情形說明(至少一例)






公司

ESG分類

形式(實地拜訪、電話訪問、電子郵件或其他)

互動議和內容

後續影響與進度追蹤




勝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永續事項揭露

參與法人說明會、電話訪問

促使勝利股份有限公司編制相關永續報告。

該公司自2021年度起已開始編製永續報告書,並上傳至公司官方網站進行揭露。




附件四 

(下列利益衝突規範僅供參考,投信事業仍須自行檢視及更新相關法規)


A投信事業

利益衝突規範整理

一、公司經營面


控管項目

法規名稱

受託資產應委託保管機構保管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902

21條、第53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93.10.30訂定)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005

15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029

11條第1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理守則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012

10

不得擔任保管機構之情形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902

22

投信事業自有資金運用之限制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93.10.30訂定)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005

12

內控應訂定防範利益衝突之機制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93.10.30訂定)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005

12條之1

通訊設備管理及資訊區隔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理守則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012

6條、第9

關係企業間利益衝突防範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069

22

客戶利益優先原則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互相兼營與兼營他事業或由他事業兼營之利益衝突防範辦法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905

2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與兼營他事業或由他事業兼營之利益衝突防範實務守則」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098

5

兼營之場地設備區隔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與兼營他事業或由他事業兼營之利益衝突防範實務守則」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098

5.6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互相兼營與兼營他事業或由他事業兼營之利益衝突防範辦法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905

6

兼營之資訊區隔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與兼營他事業或由他事業兼營之利益衝突防範實務守則」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098

5.2.4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及他事業兼營者從事證券投資分析業務人員行為準則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150

7


二、人員管理面


控管項目

法規名稱

限制人員從事股票或具股權性質之衍生性商品交易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902

77條、第78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029

19條之1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理守則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012

6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互相兼營與兼營他事業或由他事業兼營之利益衝突防範辦法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905

3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與兼營他事業或由他事業兼營之利益衝突防範實務守則」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098

5.2.55.2.6條、第5.4.15.4.2條、第5.5.25.5.3

業務人員原則專任例外兼任之規範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118

7條第1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118

8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029

8

人員原則專任例外兼任之規範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互相兼營與兼營他事業或由他事業兼營之利益衝突防範辦法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905

4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與兼營他事業或由他事業兼營之利益衝突防範實務守則」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098

5.2.2


三、投信事業運用基金、全委資產之交易規範


控管項目

法規名稱

執行投資或交易之分析、決定、執行及檢討等作業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902

17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029

28

投信事業運用基金及全權委託投資資產之禁止規定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902

19條、第59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029

14條第1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理守則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012

9

禁止操縱有價證券之交易價格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互相兼營與兼營他事業或由他事業兼營之利益衝突防範辦法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905

5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與兼營他事業或由他事業兼營之利益衝突防範實務守則」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1098

5.2.5





附錄一 本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


第一條

為利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推動永續發展(即環境、社會及治理, ESG)事項,明確規範永續發展資訊揭露之方式及內容,特訂定本作業辦法。


第二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依本作業辦法之規定編製與申報前一年度中文版本之永續報告書。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建立永續報告書編製及申報之作業程序,並納入內部控制制度。


第三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參考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sGRI)發布之通用準則,編製前一年度之永續報告書,內容應包含第二項一般揭露事項及第四條至第八條有關經濟、環境及社會之重大主題。

永續報告書內容應包含下列一般揭露事項:

一、公司組織及報告編製

(一)說明公司組織資訊及永續報告書揭露範圍所包含之實體,如所     投資之子公司與關係企業等。

(二)永續報告書之報告期間、頻率及聯絡人。

二、商業活動與員工

(一)說明公司所提供之產品、服務以及提供服務之市場,公司供應     鏈及上下游關係。

(二)說明公司性別平等之情形,並提供員工總數、員工性別比例及     管理階層性別比例之統計(附表一)。

三、永續發展事項之治理

(一)說明公司治理架構,包括董事會及其設立之功能性委員會或工     作小組及公司指派負責之部門或人員,其設立程序及運作方式    等。

(二)說明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或工作小組及高階管理階層,以及     公司所指派負責之部門或人員之職能及權責劃分。

(三)說明公司為推動永續發展事項須至少按季提供董事會評估執行     成效之情形。

(四)說明公司擔任有利害關係之公司董事,以及有利害關係之公司     擔任公司董事,其所生之利益衝突與減緩利益衝突之方式。

(五)說明公司所設置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管道。

(六)揭露董事、監察人、高階管理階層及員工,進修永續發展相關  課程之情形。

四、政策及具體措施

(一)說明公司為推動永續發展事項所訂定之短期、中期或長期政策,以及將政策轉化為各年度之具體措施。

(二)說明各具體措施完成或未完成情形。

五、說明與利害關係人如經營夥伴、交易對手,有關永續發展事項之議合情形。

永續報告書除揭露第四條至第八條已鑑別之重大主題外,公司得自行揭露其他鑑別出之重大主題,並於永續報告書說明鑑別重大主題之程序。


第四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於其永續報告書內揭露環境、社會及治理( ESG)納入投資流程之資訊,至少應包含下列項目:

一、ESG納入投資與風險管理之治理機制運作情形。

二、ESG因素納入投資管理流程所採取作業程序及管理措施。

三、辨識、評估、管理及監控ESG相關風險之作業程序及管理措施。


第五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於其永續報告書內揭露盡職治理之情形,至少應包含下列項目:

一、盡職治理政策。

二、利益衝突管理政策。

三、投票政策及投票情形。

四、與被投資公司有關永續發展事項之對話、互動或議合情形及揭露議合次數,並說明至少一例與被投資公司之議合情形。


第六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於其永續報告書內揭露其經營與資訊安全主題相關之資訊,至少應包含下列項目:

一、公司於監控相關風險之治理流程,並揭露年度內公司維持核心營運系統及設備持續營運所需之資源、評估或管理資訊安全相關議題之指標  或目標。

二、公司如何識別與資訊安全相關之風險。

三、公司所識別與資訊安全相關之風險,對公司經營和財務,所生實際及潛在之影響。

四、公司如何管理與減輕與資訊安全相關之風險(包括但不限於資訊外洩與個資相關的資訊外洩事件後續處理情形等)。

五、國際資安管理標準之導入情形、資安人員國際證照或專業證照之取得情形及公司有關資訊安全主題落實於年度預算或教育訓練計畫之項目。


第七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於其永續報告書內揭露其經營與金融友善相關之資訊,至少應包含下列項目:

一、針對不同客戶族群提供適合之服務、商品規劃。

二、對於高齡者之投資保護機制。

三、若公司建置網站、提供行動裝置應用程式(如: APP)或應用其他金融科技等多元管道服務之方式。

四、公司員工接受金融友善教育訓練及對大眾提供理財教育或有關投資主題公益宣導之辦理情形。


第八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於其永續報告書內揭露氣候相關資訊,至少應包含下列項目:

一、氣候變遷對公司造成之風險與機會及公司採取之相關因應措施:

(一)說明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對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     治理、進行評估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所使用的指標或目標,以及說明辨識、評估及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流程,與該辨識、評估及管理之流程如何整合於公司整體風險管理制度。

(二)公司考量營業活動對氣候變遷之衝擊,以及公司所面臨之(氣候)轉型風險與(氣候)實體風險。若氣候相關風險係屬重大,並應制定相關應對策略。

(三)說明所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

(四)評估氣候風險對產品及服務之衝擊,包括產品及服務在不同情    境下面臨財務損失之韌性。

二、範疇一及範疇二溫室氣體排放進行之盤查及確信情形(附表二)。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宜於永續報告書揭露範疇三溫室氣體排放之盤查及確信情形(附表二)。


第九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所編製之永續報告書除第三條至第八條所述內容外,應依附表三之一至附表三之三揭露。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依附表四揭露永續報告書內容對應 GRI準則之內容索引,並註明各揭露項目是否取得第三方確信或保證之情形。


第十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前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資產管理規模未達新臺幣一千億元者,得簡化永續報告書之內容,揭露第三條第二項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四款、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一款及第五款、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四款與第八條第一項之項目。


第十一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依下列時程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

一、資產管理規模達新臺幣六千億元以上者,應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三年起編製與申報前一年度永續報告書。

二、資產管理規模新臺幣三千億元以上未達六千億元者,應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四年起編製與申報前一年度永續報告書。

三、資產管理規模未達新臺幣三千億元者,應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五年起編製與申報前一年度永續報告書。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依下列時程導入國際資安管理標準及取得資安人員國際證照或專業證照:

一、資產管理規模達新臺幣六千億元以上者,其資安人員應於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二年取得國際證照,並應於一百一十三年導入國際資安管理標  準。

二、資產管理規模新臺幣三千億元以上未達六千億元者,其資安人員應於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三年取得國際證照或專業證照。

三、從事自動化理財業務者,其資安人員應於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三年取得國際證照或專業證照。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依下列時程辦理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之盤查:

一、資產管理規模達新臺幣六千億元以上者,應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四年起完成前一年度之盤查。

二、資產管理規模新臺幣三千億元以上未達六千億元者,應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五年起完成前一年度之盤查。

三、資產管理規模新臺幣一千億元以上未達三千億元者,應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六年起完成前一年度之盤查。

四、資產管理規模未達新臺幣一千億元者,應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七年起完成前一年度之盤查。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依下列時程辦理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之確信:

一、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資產管理規模達新臺幣六千億元以上者,應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六年起完成前一年度之確信。

二、資產管理規模新臺幣三千億元以上未達六千億元者,應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七年起完成前一年度之確信。

三、資產管理規模新臺幣一千億元以上未達三千億元者,應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八年起完成前一年度之確信。

四、資產管理規模未達新臺幣一千億元者,應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九年起完成前一年度之確信。

前四項所訂之資產管理規模為前一年度各月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所管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含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資產總額、全權委託投資契約金額、對客戶資產具運用決定權之證券投資顧問契約其契約金額及擔任境外基金總代理人其代理之境外基金國內投資人持有金額加總後予以平均。


第十二條

辦理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溫室氣體之確信人員及所屬機構,應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永續報告書確信機構管理要點」所訂之資格條件。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將永續報告書公布於公司網站專區及向本公會申報。但依第九條取得第三方確信或保證者,得延至九月三十日前完成。


第十三條

本作業辦法報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錄二 本手冊之參考資料

      1. 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sGRI)發布之GRI準則(2021版)。

      2. 財團法人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氣候相關財務揭露範例(銀行業)(20226月版)。

      3. 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SASB)訂定之資產管理業永續會計準則(ASSET MANAGEMENT & CUSTODY ACTIVITIES 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202112月版)。

      4. 國際永續準則委員會(ISSB)發布之全球永續揭露標準IFRS S2Appendix B Industry-based disclosure requirements Volume B15—Asset Management & Custody Activities。(https://www.ifrs.org/issued-standards/ifrs-sustainability-standards-navigator/ifrs-s2-climate-related-disclosures.html/content/dam/ifrs/publications/html-standards-issb/english/2023/issued/ibg/ )

      5.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2022產業調查報告。

      6. 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盡職治理報告

      7. 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2022盡職治理報告書」。

      8. 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ESG 投資與風險管理政策

      9. 街口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環境、社會及治理(ESG)投資與風險管理作業要點」。

      10. 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永續報告書」。

      11. 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2021年永續報告書」、「2022年永續報告書」。

      12.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之永續報告書」、「2022年之永續報告書」。

      13. 國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之永續報告書」。

      14. 摩根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202297日公告之「高齡客戶強化保護措施」。

      15. 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於官網公告之「金融友善服務措施」。


後記


本手冊係本公會提供予投信事業,作為編製永續報告書之參考,本手冊研擬完成後徵詢所有投信事業之意見,感謝所有公司協助確認,並特別感謝元大投信、富邦投信、摩根投信、群益投信及國泰投信(按會員編號順序)提供寶貴的修正意見,參考會員公司之意見調整後終完成本手冊,爰說明如上,以資銘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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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據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組織(UNPRI) 發布之PRI Reporting Framework Main definitions2018),ESG議題包括但不限於:

(1)Environmental(E):與自然環境和自然系統的品質和運作有關的問題,包括:生物多樣性喪失、溫室氣體 (GHG) 排放、氣候變化、再生能源、能源效率、空氣、水或資源的枯竭或污染、廢棄物管理、平流層臭氧消耗、土地利用變化、海洋酸化以及氮磷循環變化。

(2) Social (S):與人民和社群的權利、福祉和利益有關之問題,包括:人權、供應鏈中的勞工標準、童工、奴隸和抵債奴役、工作場所之健康和安全、結社自由和言論自由、人力資源管理和員工關係;多樣性;與當地社群的關係、衝突地區的活動、健康和獲得藥物的機會、愛滋病毒/愛滋病、消費者保護;以及具有爭議性之武器。

(3) Governance (G):與公司和其他被投資實體的治理有關之問題,在上市股權之背景下,包括:董事會結構、規模、多樣性、技能和獨立性、高階管理層之薪酬、股東權利、關係人互動、資訊揭露、商業道德、賄賂和貪腐、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以及處理公司管理層、董事會、股東和其他利益相關者之間關係的問題。此類別還可能包括商業策略問題,包含商業策略對環境和社會問題的影響,以及策略的實施方式。在非上市資產情形下,治理問題還包括基金治理問題,例如諮詢委員會的權力、估值問題、費用結構等。

2有關投信事業行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持有股票之投票表決權相關規範,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518日金管證投字第1050015817號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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