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技術服務履約績效評量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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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13日府工採字第10030170000號函修正

(附件三)

術服務廠商履約績效評量實施方案

一、評量目的

為提升本府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案件之履約品質,並促擇優選商之良性循環,本府各機關辦理技術服務採購案件,應依「臺北市政府委託技術服務履約績效管理要點」對廠商進行履約績效評量,並將評量結果登載於本府「履約績效管理系統」,供作各機關辦理技術服務採購案件採購公開評選(評審、審查)參考,或供作辦理非經公開程序之限制性招標案件擇優選商之參考。

二、評量方式概述

技術服務廠商履約績效評量表(以下簡稱本表)之評量方式分為「履約績效評量」及「履約績效增減分」二部分。廠商整體履約績效評量計有「可行性研究、規劃或設計」、「監造」及「專案管理」3種類別,並以技術服務內容之品質、技術服務及工程進度之管控、工程經費之管控、技術服務人力之專業職能、技術服務廠商之參與程度等5個項目予以評量。再就廠商履約期間有無特殊優良事蹟或具體不良情事,分別再予增分或減分,以提高履約績效評量結果之參考價值及有效性。

三、履約績效評量表填表說明

()採購案件基本資料

填報本表第一項之技術服務採購案件之基本資料,並勾選技術服務採購案件之類別。

()廠商履約績效評量表

1.依所勾選之技術服務採購案件類別,辦理廠商履約績效評量。

2.廠商整體履約績效以5個項目評量,分別為技術服務內容之品質(權重占35%)、技術服務及工程進度之管控(權重占20%)、工程經費之管控(權重占10%)、技術服務人力之專業職能(權重占15%)、技術服務廠商之參與程度(權重占20%)

3.各評量項目之履約績效分為「很滿意」、「滿意」、「尚可」、「不太滿意」、「很不滿意」等5個級距,本表列出各級距分數範圍,並描述各級距相對應之履約情形,機關填表人員應依廠商實際履約情形,勾選該評量項目所屬之履約績效級距,並於該級距分數範圍內,給予適當之績效評分。

4.前揭5個評量項目之履約績效評分總和,即為本表第二項之廠商履約績效評分。技術服務採購案如同時包含「可行性研究、規劃或設計」、「監造」或「專案管理」等類別2種以上時,則以各類別評分之平均,代表該技術服務採購案之履約績效評分。

()廠商履約績效增減分

廠商有特殊優良事蹟或具體不良情事時,應於本表第三項分別再予增分或減分,並敘明該廠商之特殊優良事蹟或具體不良情事。

()廠商履約績效評等

1.本表第四項「履約績效評等」應先將本表第二項「履約績效評量」所得之廠商履約績效評分,及第三項「履約績效增減分」所列之增減分,計算總和即得履約績效總分。再依履約績效總分所在區間,給予履約績效評等。

2.評等說明:

(1)優【表現優異:90分≦總分】

(2)甲【表現良好:80分≦總分<90分】

(3)乙【尚符需求:70分≦總分<80分】

(4)丙【評價不佳:60分≦總分<70分】

(5)丁【評價甚差:總分<60分】

3.廠商履約績效評等列為丁等以下者(總分未達60分),並請敘明該廠商之具體履約績效不良情事。

四、內容之核定

機關辦理評量得由履約單位逕行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或由機關召開會議辦理評量,並得邀請評量標的相關之專業人士參與會議提供意見,評量結果亦應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五、填表人員與填報時機

()填表人員

考量對技術服務廠商履約績效之瞭解程度,本表原則由技術服務採購案之承辦單位人員填報,機關並得召開會議辦理評量,評量廠商履約情形後填報本表。

()填報時機

由本府函請各機關填報,各機關應於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監造或專案管理各階段分別完成後填報本表。若工程施工期間超過一年者,監造或專案管理案件仍應就廠商之履約情形,逐年辦理評量。

六、評量結果之應用

機關辦理技術服務採購案件之採購作業,應依「臺北市政府委託技術服務履約績效管理要點」第16點規定,將登載於本府「履約績效管理系統」之技術服務廠商履約績效評量結果,提供機關辦理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案件評選(評審、審查)時,評估廠商過去履約績效之參考;並作為機關以非經公開程序之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時,擇優選商之參考。

技術服務廠商履約績效評量表

一、採購案基本資料

招標機關: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採購案件(契約名稱):

決標日期: 年 月 日

案號:

結案日期: 年 月 日

技術服務廠商:

契約金額: 元

案件類別(可複選):□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 □監造 □專案管理


二、技術服務廠商履約績效評量

()可行性研究、規劃或設計

評量項目

級距

說明

分數

1.技術服務內容之品質

(權重35%)

很滿意

90分≦A1≦100

  1. 規劃設計成果充實,能反映實際現況並滿足機關需求,內容經審查酌予修正後,無退件情況。

  2. 無發生可歸責於廠商之變更設計。如有依機關需要辦理變更設計時,能確實反映實際現況並滿足機關需求。

A1=

滿意

80分≦A190

  1. 規劃設計成果經審查修正意見不涉及重要項目,少部分內容經審查退件修正後,即能滿足機關需求。

  2. 發生些微可歸責於廠商之變更設計,辦理變更設計時,尚能反映實際現況並符合機關需求。

尚可

70分≦A180

  1. 規劃設計成果符合契約要求,惟仍有重要項目經審查退件修正後,方能符合機關需求。

  2. 雖發生可歸責於廠商之變更設計,惟未影響工程執行。

不太滿意

60分≦A170

  1. 規劃設計內容未符合相關法令規範,或規劃設計成果有疏漏之處,重要項目經多次審查退件修正後,始能符合機關需求。

  2. 發生可歸責於廠商之變更設計,致一定程度影響工程執行。

很不滿意

50分≦A160

  1. 規劃設計內容之法令規範引用錯誤嚴重,或規劃設計成果有明顯錯誤、疏漏,經過多次審查退件修正後,仍無法符合機關需求。

  2. 可歸責於廠商之變更設計時常發生,嚴重影響工程執行。

2.技術服務及工程進度之管控

(權重20%)

很滿意

90分≦A2≦100

  1. 規劃設計成果提送超前,且內容項目完整,明確列出重要議題,並提供有助於大幅縮短預定工期的實質建議。

  2. 未發生可歸責於廠商之變更設計,致影響工程進度。

A2=

滿意

80分≦A290

  1. 規劃設計成果準時提送,且內容項目完整,並提供縮短預定工期的實質建議。

  2. 發生些微可歸責於廠商之變更設計,致小幅影響工程進度。

尚可

70分≦A280

  1. 規劃設計成果部分作業延遲但不影響整體進度,內容項目尚符合契約要求,且符合機關之預定工期及預定發包時程。

  2. 發生可歸責於廠商之變更設計,致影響工程進度,雖對工期控管產生影響,但尚可接受。

不太滿意

60分≦A270

  1. 規劃設計成果遲交,或內容錯誤或項目漏列,影響技術服務履約進度及工程預定發包時程。

  2. 發生可歸責於廠商之變更設計,致影響工程進度,且對工期控管造成一定程度之影響。

很不滿意

50分≦A260

  1. 規劃設計成果遲交,或內容錯誤或項目漏列,須多次修改,嚴重影響技術服務履約進度及工程預定發包時程。

  2. 發生甚多可歸責於廠商之變更設計,致嚴重影響工程進度控管,使機關遭受損失。

3.工程經費之管控

(權重10%)

很滿意

90分≦A3≦100

  1. 規劃設計內容符合機關預算範圍,並優於原規劃需求,且經費估算內容詳實符合市場行情,確實反映實際物價狀況,無項目或數量之錯置、漏列、短缺、浮報等情事發生。

  2. 未發生可歸責於廠商之變更設計,致追加()工程經費。

A3=

滿意

80分≦A390

  1. 規劃設計內容符合機關預算範圍,並符合原規劃需求,且經費估算內容詳實,確實合理反映實際物價狀況,無浮報項目或數量,僅少數錯置或漏列情事,且均能迅速修正。

  2. 發生些微可歸責於廠商之變更設計,致小幅追加()工程經費但對預算控管影響不大。

尚可

70分≦A380

  1. 規劃設計內容尚符合機關預算範圍及原規劃需求,經費估算內容尚稱合宜,項目或數量無嚴重錯置、漏列、短缺、浮報等情事發生,均能適時修正。

  2. 發生可歸責於廠商之變更設計,致追加()工程經費,雖對預算控管產生影響,但尚可接受。

不太滿意

60分≦A370

  1. 發生過度設計,項目或數量明顯錯置、漏列、短缺、浮報等情事,經多次修改後方能符合機關預算範圍及契約需求。

  2. 發生可歸責於廠商之變更設計,致追加()工程經費,且對預算控管造成一定程度影響。

很不滿意

50分≦A360

  1. 發生過度設計,項目或數量明顯錯置、漏列、短缺、浮報等情事,經多次修改後仍未能符合機關預算範圍及契約需求。

  2. 發生甚多可歸責於廠商之變更設計,致追加()工程經費,嚴重影響預算控管,使機關遭受損失。

4.技術服務人力之專業職能

(權重15%)

很滿意

90分≦A4≦100

  1. 規劃設計人員穩定且能預防問題發生,完全掌握機關需求,技師、建築師及規劃設計人員並能提出更好的解決問題方案,使專案執行更順利。

  2. 專案參與人數充裕,除符合契約需求外,且安排額外支援人員處理突發事件。

A4=

滿意

80分≦A490

  1. 規劃設計人員穩定且具備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技師、建築師及規劃設計人員充分了解專案狀況。

  2. 專案參與人數充裕,足以彈性調度且準確完成專案交付事項。

尚可

70分≦A480

  1. 規劃設計人員偶有異動,惟技師、建築師及規劃設計人員尚能了解專案狀況,能即時反應遇到的問題。

  2. 專案人員數量符合契約約定需求,但無人力調度應變之彈性。

不太滿意

60分≦A470

  1. 規劃設計人員常異動,以致於不太了解專案狀況,且專業知識不足,技師、建築師及規劃設計人員遇到問題只能反應,提不出好的建議。

  2. 專案人員數量稍嫌不足,許多工作無固定人員負責。

很不滿意

50分≦A460

  1. 規劃設計人員異動頻繁,專業知識嚴重不足,技師、建築師及規劃設計人員對工程了解程度不足,遇到問題無法提供解決方案。

  2. 專案人員數量嚴重不足,相關工作指派人力甚少無法勝任,且影響專案進行。

5.技術服務廠商之參與程度

(權重20%)

很滿意

90分≦A5≦100

  1. 技師、建築師及規劃設計人員對於規劃設計審查會議或應赴工程現場勘察時機之配合參與度良好,且主動協助相關會議之進行。

  2. 廠商溝通協調能力良好,規劃設計人員與機關主動配合溝通,經常以各種方式聯繫,積極預防問題發生且解決問題相當有效率。

A5=

滿意

80分≦A590

  1. 技師、建築師及規劃設計人員規劃設計審查會議或應赴工程現場勘察時機之配合參與度良好,並能協助相關會議之進行。

  2. 廠商溝通協調能力良好,規劃設計人員與機關溝通界面順暢,經常以各種方式聯繫,且解決問題相當有效率。

尚可

70分≦A580

  1. 技師、建築師及規劃設計人員規劃設計審查會議或應赴工程現場勘察時機之配合參與度依契約要求進行。

  2. 廠商溝通協調能力尚可,規劃設計人員與機關經常以各種方式聯繫,但問題處理較慢。

不太滿意

60分≦A570

  1. 技師、建築師及規劃設計人員偶爾出席規劃設計審查會議或應赴工程現場勘察之時機,被動協助相關會議之進行。

  2. 廠商溝通協調能力不良,規劃設計人員僅在固定會議或發生問題時才聯繫機關,問題處理效率不彰。

很不滿意

50分≦A560

  1. 技師、建築師及規劃設計人員於規劃設計審查會議或應赴工程現場勘察時機常常缺席,配合度不佳。

  2. 廠商溝通協調能力不良,規劃設計人員僅在固定會議或發生問題時才聯繫機關,但問題常未解決。

評分合計(A = A1*35% + A2*20% + A3*10% + A4*15% + A5*20%

A =


()監造

評量項目

級距

說明

分數

1.技術服務內容之品質

(權重35%)

很滿意

90分≦B1≦100

監造人員對於施工廠商工程品質、安全衛生、送審文件等事宜,善盡監督、審查責任;督促施工廠商採行預防措施,避免發生缺失。

B1=

滿意

80分≦B190

監造人員對於施工廠商工程品質、安全衛生、送審文件等事宜,善盡監督、審查責任;主動發現缺失並督促施工廠商改善。

尚可

70分≦B180

監造人員對於施工廠商工程品質、安全衛生、送審文件等事宜,依契約約定辦理監督、審查事宜,尚能督促施工廠商改善缺失。

不太滿意

60分≦B170

  1. 監造人員對於施工廠商工程品質、安全衛生、送審文件等事宜,未盡監督、審查責任;發現缺失仍未能有效督促施工廠商改善。

  2. 監造單位假藉審查施工廠商相關計畫、型錄等文件或施工查驗、品質抽驗等作業,涉及不當限制之情事,已主動檢討修正。

很不滿意

50分≦B160

  1. 監造人員對於施工廠商工程品質、安全衛生、送審文件等事宜,未盡監督、審查責任;除未能發現缺失外,對於外部查核所發現之缺失,亦無法督促施工廠商改善。

  2. 監造單位假藉審查管理作業,涉及不當限制之情事,且情節嚴重。

2.技術服務及工程進度之管控

(權重20%)

很滿意

90分≦B2≦100

工程材料品質及數量審查作業,相關文件之提送,均能於契約約定時程前完成,且有助於加速工程執行進度。

B2=

滿意

80分≦B290

工程材料品質及數量審查作業,相關文件之提送,均能於契約約定時程前完成,未影響工程執行進度。

尚可

70分≦B280

工程材料品質及數量審查作業,相關文件之提送,均符合契約約定時程。

不太滿意

60分≦B270

工程材料品質及數量依契約時程進行審查作業,惟相關文件提送進度落後,致影響工程執行進度。

很不滿意

50分≦B260

工程材料品質及數量未依據契約時程進行審查作業;相關文件提送進度落後,嚴重影響工程執行進度。

3.工程經費之管控

(權重10%)

很滿意

90分≦B3≦100

監造人員對於工程估驗計價、結算等資料內容,主動積極審查管控,且審查結果正確無誤。

B3=

滿意

80分≦B390

監造人員對於工程估驗計價、結算等資料內容,盡責審查且結果尚稱詳實。

尚可

70分≦B380

監造人員對於工程估驗計價、結算等資料內容,審查結果偶有錯誤但無重大瑕疵。

不太滿意

60分≦B370

監造人員對於工程估驗計價、結算等資料內容,審查結果經多次修改後方能符合工程實際施工狀況。

很不滿意

50分≦B360

監造人員對於工程估驗計價、結算等資料內容,審查結果經多次修改後仍未能符合工程實際施工狀況。

4.技術服務人力之專業職能

(權重15%)

很滿意

90分≦B4≦100

  1. 監造人員穩定、品德操守、服務態度良好且具備完整專業能力,技師、建築師及監造人員完全掌握工地現場狀況,並提出更好的解決問題方案,使專案執行更順利。

  2. 監造人員數量、工程經驗優於契約約定或機關審定之用人計畫,除符合契約需求外,且安排額外支援人員處理突發事件。

B4=

滿意

80分≦B490

  1. 監造人員穩定,品德操守、服務態度良好且技師、建築師及監造人員充分了解工地現場狀況,具備即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2. 監造人員數量、工程經驗符合契約約定或機關審定之用人計畫,足以彈性調度且準確完成專案交付事項。

尚可

70分≦B480

  1. 監造人員偶有異動,無品德操守問題,技師、建築師及監造人員尚能了解工地現場狀況,能即時反應遇到的問題,並設法解決。

  2. 監造人員數量、工程經驗符合契約約定或機關審定之用人計畫。

不太滿意

60分≦B470

  1. 監造人員品德操守不良,技師、建築師及監造人員不太了解工地現場狀況,且專業知識不足,遇到問題只能反應,提不出好的解決方案。

  2. 廠商未依契約約定或機關審定之用人計畫辦理,無固定人員負責監造,影響工程進度及品質查核作業之進行。

很不滿意

50分≦B460

  1. 監造人員品德操守嚴重瑕疵,專業知識嚴重不足,技師、建築師及監造人員對工地現場了解程度不足,遇到問題無法提供解決方案。

  2. 廠商未依契約約定或機關審定之用人計畫辦理,致監造人員數量不足且無法勝任,嚴重影響工程進度及品質查核作業之進行。

5.技術服務廠商之參與程度

(權重20%)

很滿意

90分≦B5≦100

  1. 監造人員持續性監督及查證施工廠商履約參與度良好,且主動協助相關會議之進行。

  2. 廠商溝通協調能力良好,監造人員與機關主動配合溝通,經常以各種方式聯繫,積極預防問題發生且解決問題相當有效率。

B5=

滿意

80分≦B590

  1. 監造人員持續性監督及查證施工廠商履約參與度良好,能協助相關會議之進行。

  2. 廠商溝通協調能力良好,監造人員與機關溝通界面順暢,經常以各種方式聯繫,且解決問題相當有效率。

尚可

70分≦B580

  1. 監造人員監督及查證施工廠商履約均依契約要求進行。

  2. 廠商溝通協調能力尚可,監造人員與機關經常以各種方式聯繫,但問題處理較慢。

不太滿意

60分≦B570

  1. 監造人員偶爾監督及查證施工廠商履約,被動協助相關會議之進行。

  2. 廠商溝通協調能力不良,監造人員僅在固定會議或發生問題時才聯繫機關,問題處理效率不彰。

很不滿意

50分≦B560

  1. 監造人員監督及查證施工廠商履約配合度不佳。

  2. 廠商溝通協調能力不良,監造人員僅在固定會議或發生問題時才聯繫機關,但問題常未解決。

評分合計(B = B1*35% + B2*20% + B3*10% + B4*15% + B5*20%

B =


()專案管理

評量項目

級距

說明

分數

1.技術服務內容之品質

(權重35%)

很滿意

90分≦C1≦100

專案管理廠商善盡各階段諮詢、審查及契約約定之責任,且能適時提出專業上的建議與看法。

C1=

滿意

80分≦C190

專案管理廠商善盡各階段諮詢、審查及契約約定之責任。

尚可

70分≦C180

專案管理廠商各階段之諮詢及審查,尚依契約約定辦理。

不太滿意

60分≦C170

專案管理廠商未善盡各階段諮詢、審查及契約約定之責任。

很不滿意

50分≦C160

專案管理廠商各階段諮詢及審查不實,或未依契約約定辦理,致機關遭受損害。

2.技術服務及工程進度之管控

(權重20%)

很滿意

90分≦C2≦100

各項作業提前,或提出有效縮短工程履約期限之建議。

C2=

滿意

80分≦C290

各項作業未有延宕。

尚可

70分≦C280

部分作業延遲但不影響進度。

不太滿意

60分≦C270

部分作業延遲且影響進度。

很不滿意

50分≦C260

多數作業延遲或嚴重影響進度。

3.工程經費管控與執行

(權重10%)

很滿意

90分≦C3≦100

審定(或複核)估驗及結算資料,其作業迅速,且結果正確。

C3=

滿意

80分≦C390

審定(或複核)估驗及結算資料,其作業未延宕,且結果正確。

尚可

70分≦C380

審定(或複核)估驗及結算資料,尚依契約約定辦理。

不太滿意

60分≦C370

審定(或複核)估驗及結算資料,其作業有所延宕,結果有錯誤或遺漏。

很不滿意

50分≦C360

審定(或複核)估驗及結算資料,其作業有所延宕,結果與實際不符。

4.技術服務人力之專業職能

(權重15%)

很滿意

90分≦C4≦100

  1. 專案管理人員穩定、品德操守、服務態度良好且具備完整專業能力,完全掌握工地現場狀況,並提出更好的解決問題方案,使專案執行更順利。

  2. 專案管理人員數量、工程經驗優於契約約定或機關審定之用人計畫,除符合契約需求外,且安排額外支援人員處理突發事件。

C4=

滿意

80分≦C490

  1. 專案管理人員穩定,品德操守、服務態度良好,且充分了解工地現場狀況,具備即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2. 專案管理人員數量、工程經驗符合契約約定或機關審定之用人計畫,足以彈性調度且準確完成專案交付事項。

尚可

70分≦C480

  1. 專案管理人員偶有異動,無品德操守問題,尚能了解工地現場狀況,能即時反應遇到的問題,並設法解決。

  2. 專案管理人員數量、工程經驗符合契約約定或機關審定之用人計畫。

不太滿意

60分≦C470

  1. 專案管理人員品德操守不良,不太了解工地現場狀況,且專業知識不足,遇到問題只能反應,提不出好的解決方案。

  2. 廠商未依契約約定或機關審定之用人計畫辦理,無固定人員負責專案管理,影響工程進度及品質查核作業之進行。

很不滿意

50分≦C460

  1. 專案管理人員品德操守嚴重瑕疵,專業知識嚴重不足,對工地現場了解程度不足,遇到問題無法提供解決方案。

  2. 廠商未依契約約定或機關審定之用人計畫辦理,致專案管理人員數量不足且無法勝任,嚴重影響工程進度及品質查核作業之進行。

5.技術服務廠商之參與程度

(權重20%)

很滿意

90分≦C5≦100

  1. 專案管理人員持續性督導監造廠商及施工廠商履約,參與度良好,且主動協助相關會議之進行。

  2. 廠商溝通協調能力良好,專案管理人員與機關主動配合溝通,經常以各種方式聯繫,積極預防問題發生且解決問題相當有效率。

C5=

滿意

80分≦C590

  1. 專案管理人員持續性督導監造廠商及施工廠商履約,參與度良好,能協助相關會議之進行。

  2. 廠商溝通協調能力良好,專案管理人員與機關溝通界面順暢,經常以各種方式聯繫,且解決問題相當有效率。

尚可

70分≦C580

  1. 專案管理人員督導監造廠商及施工廠商履約,尚符契約要求。

  2. 廠商溝通協調能力尚可,專案管理人員與機關經常以各種方式聯繫,但問題處理較慢。

不太滿意

60分≦C570

  1. 專案管理人員偶爾督導監造廠商及施工廠商履約,被動協助相關會議之進行。

  2. 廠商溝通協調能力不良,專案管理人員僅在固定會議或發生問題時才聯繫機關,問題處理效率不彰。

很不滿意

50分≦C560

  1. 專案管理人員督導監造廠商及施工廠商履約,配合度不佳。

  2. 廠商溝通協調能力不良,專案管理人員僅在固定會議或發生問題時才聯繫機關,但問題常未解決。

評分合計(C = C1*35% + C2*20% + C3*10% + C4*15% + C5*20%

C =


三、技術服務廠商履約績效增減分

增減分

說 明

優良事蹟或不良情事

增減分

1.增分事項

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監造或專案管理各階段,廠商履約如有特殊優良事蹟時,可酌增該優良事蹟發生階段之評分,每一優良事蹟視情形酌予增分1~3分,最多可增10分。

例如:工程經施工查核結果列為優等;獲評優良廠商;獲頒工程設計獎章;規劃設計廠商提創意可行方案且節省預算經費;設計成果對環保、節能減碳或省水等重大政策著有績效。

請敘明廠商之特殊優良事蹟:

D1=

2.減分事項

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監造或專案管理各階段,廠商履約如有具體不良情事時,可酌減該不良情事發生階段之評分,每一不良情事視情形酌予減分1~3分,最多可減10分。

例如:工程經施工查核結果列為丙等;廠商或廠商受雇人員犯採購法第87條至第92條之罪;廠商受僱人員違反法令規定致主管機關予以懲戒;廠商規劃設計錯誤、監造不實或管理不善,致機關遭受損害;廠商有「臺北市政府委託技術服務履約績效管理要點」所定之履約績效不良情事。

請敘明廠商之具體不良情事:

D2=-

增減分合計(D=D1-D2

D =


四、技術服務廠商履約績效評等

1.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之履約績效總分: A+D=

評等為

2.監造之履約績效總分: B+D=

評等為

3.專案管理之履約績效總分: C+D=

評等為

技術服務廠商履約績效評等列為丁等者(總分未達60分),並請於本欄位敘明該廠商之具體履約績效不良情事:


評等說明:優【表現優異:90分≦總分】

甲【表現良好:80分≦總分<90分】

乙【尚符需求:70分≦總分<80分】

丙【評價不佳:60分≦總分<70分】

丁【評價甚差:總分<60分】

核 章 欄 位

承辦單位

審 核

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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