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夥 契 約 書
第一條:本商業依據商業登記法之規定,訂名為。
第二條:本商業所在地設於 。
第三條:本商業所營業務如下:
第四條:本商業資本額為新台幣元整,各合夥人姓名、出資額及住址如下:
姓 名
身分證字號
出資額 (新台幣元)
住 址
第五條:選任為本商業負責人,對內負責一切業務,對外代表本商業。
第六條:本商業之盈餘及虧損應按照合夥人出資比例分派之,各合夥人出資額得由其繼承人繼承。
第七條:本商業年度結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再分配予合夥人。
商業名稱:
簽章
全體合夥人: 簽章
中華民國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