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契約書
立契約書人ˍˍˍˍˍ(以下簡稱甲方) ˍˍˍˍˍˍˍ(以下簡稱乙方)
ˍˍˍˍˍ(以下簡稱丙方)
茲就合夥經營○○店事宜,合意訂定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 本○○店(經營業別)定名為____ˍˍˍˍˍˍˍˍ(以下簡稱本店),營業地址設在__________。
二、 本店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______萬元正。合夥人出資數額如下:
甲方ˍˍˍ_ˍˍ萬元正 乙方ˍˍˍ_ˍˍ萬元正
丙方ˍˍˍ_ˍˍ萬元正
三、 本店職務分配:甲方擔任營業登記負責人及行政事務總管理人,乙方擔任業務經理,丙方單任財務經理。
四、 廚房由丙方負責一切事務,惟有關○○人員之聘雇、待遇事宜,應經甲方及乙方同意始得辦理之。
五、 業務經理負責業務推廣、人事及管理本店○○○等之一切安全事宜。
六、 財務經理負責對外公共關係(如警察局、稅捐處、銀行、消防隊、衛生局等及總務。
七、 副理、顧問及會計人員由甲方聘用;○○人員由乙方聘任。
八、 本店合夥人每ˍˍ月召開乙次會議,由__方負責召集之。遇有必要時,得隨時召開臨時會議。
九、 合夥人會議,應有合夥人半數以上出席,以出席過半數表決之同意作成決議。
十、 合夥人之表決權分為___個單位,每出資____萬正元有一表決權。
十一、合夥人對持分權如有意轉讓時,應經過其他合夥人全體同意,方為有效。
十二、合夥人不得向本店借款,亦不得以本店之名義對外借款。如有私人對外借款時,均由私人負責償還。本店之支票,禁止任何合夥人私人使用。
十三、凡支出費用在新台幣___元以下者,由__方或__方決定支付;如超過上述金額時,須召集合夥人會議決定之。人
十四、本店每__月分配盈餘乙次,,如有盈餘時,除提撥百分之十為公積金外,其餘須按出資比率分配之。如有虧損時,亦應按出資比率分擔補足資本額。
十五、本契約如有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之。如有訴訟發生時,合夥人同意以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六、本契約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人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地 址:
丙 方: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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