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郵件郵遞契約書(11012範本) 編號:
茲因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局(以下簡稱甲方)接受○○○○○○○○(以下簡稱乙方)委託辦理大宗郵件遞送服務,雙方同意依郵政相關法令規章之規定,簽訂本契約共同遵守,其條款約定如下:
履約期間
一、自民國○○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間1年,上開期間屆滿前或依本契約規定延展之期限屆滿前,如任一方無意續約,應於期滿1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本契約之有效期間即自動展延1年。
二、履約期間任一方如欲提前終止本契約,應於終止前1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契約終止前已發生之權利義務關係,不生影響。
服務內容
乙方委託甲方遞送之大宗郵件,應依下列方式交寄,甲方同意依郵政法令規章及本契約約定,保持郵件在完整及安全之狀況下送達。(請擇一於□內打Ⅴ)
□一、自行前往甲方郵局交寄。
倘為自行加印郵資已付戳記之大宗郵件,應依下列方式交寄:
(一)新聞紙、雜誌不論是否預存郵資,概向指定之甲方郵局交寄。
指
定郵局(得不限一局):
(二)上(一)以外之其他函件種類當場交付郵資者,得向甲方所轄各郵局交寄;以預存郵資方式交寄者,限向指定之甲方郵局交寄。
指定郵局:
(三)國內包裹、代收貨款及快捷郵件限向指定之甲方郵局交寄。
指
定郵局:
□二、通知甲方上門收件
(一)乙方得向甲方申請上門收件服務。甲方所屬上門收件單位應確依規定執行上收作業。
(二)上門收件時間及地點雙方約定如下,約定之時間及地點有變動時,應經雙方合意以書面另訂之。
1.時間:
2.地點:
第三條遞送時效
原則上依甲方各類郵件公告之時效標準。
遞送時效例外得約定如下,但須經甲方公司核定後始生效力:
第
四條計費基準(請擇一於□內打Ⅴ)
一、適用牌告各類郵件資費表。
二、適用大宗函件分區捆紮郵資折扣要點。
三、其他專案議價者。其議價條件約定如下:
前項計費基準非適用甲方公司牌告各類郵件資費者,如遇市場運費波動時,雙方同意按市場價格,另行議價之。
專案議價以重量級距或寄達地區為條件者,其條件是否相符,按月依統計之交寄詳情核算之。
第五條大宗客戶種類(請擇一於□內打Ⅴ)
□一、一般大宗客戶。
□二、特約或專案議價大宗客戶。
第六條 交寄應注意事項
乙方交寄之大宗郵件,除有特殊情形經甲方同意外,應依本公司「自行加印郵資已付戳記交寄大宗郵件合約書」規定自行加印郵資已付戳記。
乙方交寄之郵件,須非郵件處理規則第37條明定之禁寄物品,並以符合上開法規規定之方式書寫收寄件人姓名、地址及3+3碼郵遞區號並妥為封裝,以利甲方履行郵遞服務內容。
除前款規定外,乙方交寄郵件之內容不得涉有意圖散布刑法妨害他人名譽及信用之事實或意圖散布未經證實之傳言攻訐他人、候選人、政黨或國家元首為目的。如有違反者,由乙方自負法律責任。
乙方交寄郵件時,應指派專人負責偕同甲方辦理點件作業。
乙方應於每次交寄郵件時,檢送樣張一份交收寄局或上收人員審核。
乙方交寄之郵件應於郵件(或單據)上加註下列無法投遞時之處理方式:
□1.請退回,並願按相關規定繳納退回費。
□2.免退回,並同意由郵局按規定處理。
乙方郵件未依前述註明者,一律退回,並按甲方規定另付或免付郵資,乙方不得異議。
乙方交寄大宗分區捆紮函件或專案議價郵件者,其郵資係當場繳清者,限以現金繳納,其以郵資票券支付者,不給予當次郵資折扣。
第七條 承諾事項
本契約存續期間內,乙方應將各類郵件全部交由甲方遞送。
本契約存續期間內,乙方承諾交寄郵件概況如附表所列,有不符時,依第10條第2款規定辦理。
乙方交寄之大宗函件須符合甲方現行大宗函件分區捆紮折扣要點規定,否則不得請求本契約相關優惠折扣。
乙方應配合第2條第1款之指定郵局相關收寄作業規定,並就交寄郵件數量確實申報,如有不符,願依甲方欠資規定補足欠資及欠資手續費。
第八條 保密規定
雙方同意保守對方提供己方使用資料之秘密,如執行本契約需要而保有該資料者,應於契約屆滿、解除或終止後歸還或銷毀之。
第九條郵費繳付
一、乙方郵費之繳付分非記帳戶及記帳戶二種。前者於交寄當場繳付;後者按月結帳,並應收取預存郵資,但乙方如為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及股票上市之民營公司、國內企業其最低實收資本額已達上市公司最低實收資本額6億元、外國保險業及銀行業經我國政府許可於國內設立分公司者,均得免收預存郵資及免具保證。
二、乙方不符前款但書規定,倘為國內包裹及快捷郵件而有甲方公司所定「國內快捷郵件處理須知」第10點授權規定情形之一,經甲方核可為信用良好者,亦得免收預存郵資及免具保證。
三、郵費繳納方式,擇一如下:
□(一)自乙方第 號郵政劃撥儲金帳戶扣繳。
□(二)自乙方第 號郵政存簿儲金帳戶扣繳。
□(三)乙方自行劃撥繳入郵局第 號(由郵局填註)帳戶。
□(四)乙方自行繳費。
□(五)甲方派員向乙方收費。
四、郵費結算及繳納
(一)甲方會計單位按會計月份結帳日每月結算郵費(或依約定特約結帳日結算郵費),繕發繳費通知單1式3份註明收費日期,1份留底,2份通知乙方於次月15日前來局繳費〈自行繳費者〉或於次月15日前派員前往收費〈派員收費者〉,收妥後掣給郵件郵費收據,如乙方同意劃撥繳納郵費者,應書妥劃撥單隨附繳費通知單寄交乙方,俟乙方將款項存入郵局帳戶後,再掣發郵費收據。
(二)乙方得採郵政存簿或劃撥儲金轉帳之方式繳付郵費,其作業手續依甲方公司所定「郵件快捷特約記帳戶以存簿/劃撥儲金帳戶轉帳繳付快捷郵資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五、逾期繳納處理
(一)乙方如為特約記帳戶於當月15日未繳付上月郵費者,甲方即繕發催繳通知單(以原通知單底份影本加註催繳字樣),限於20日前付清,若當月底仍未繳納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1.停止原交寄特約郵件記帳之約定,並改為當場繳納郵資。
2.甲方得將乙方所積欠郵費,以其預存郵資扣回,如無預存郵資或不足者,通知乙方補繳,若預存郵資扣回有剩餘者,應通知乙方領回。
3.乙方逾期繳費者,甲方得按郵政1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要求加計遲延利息。
(二)乙方繳費期限,如有特殊情形,得經雙方合意後變更之,但變更繳費期限,非經雙方合意,作成書面紀錄,並簽名蓋章者,無效。繳費期限經變更後,如乙方仍逾期繳納者,依前目規定辦理。
第十條權利義務
一、乙方交寄郵件不符合郵政法令規章,經甲方通知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者,不得主張郵政法規之權利。
二、乙方為專案議價戶者,其交寄郵件違反第7條第2款之約定時,甲方得改按交寄當時各類郵件之牌告費率計費,但乙方符合大宗函件分區捆紮郵資折扣要點規定者,甲方得改按該要點給予郵資折扣。
三、乙方為專案議價戶者,應承諾於履約期間內不因其他遞送業者之削價競爭而將部分郵件(例如本縣市郵件)委託其遞送,如有違反約定者,願意自動放棄甲方所給予之專案優惠價格,並返還自違約之日起已受領之郵資折扣。
四、甲方同意乙方得調閱客戶簽收單正影本。調閱正本者,須親至甲方投遞單位辦理;調閱影本者,甲方應於乙方提出要求後3個工作天內交付之。
本契約載明甲方應提供之一切資料或文件,甲方均應以正本保存1年,備供乙方隨時調閱。
五、乙方1次交寄之大宗郵件中,村、鄉及市、鎮偏遠地區郵件比例在百分之60以上,且已知乙方為民營遞送業者或代民營遞送業交寄者,甲方不給予當次大宗郵資折扣。
六、乙方印有甲方核給之自印郵資已付戳記郵件,應向甲方交寄,如有將上述郵件交予民營業投遞之事實者,甲方有權撤銷許可並於正式通知到達乙方時生效,撤銷後乙方將無法享受大宗函件郵資折扣或其他優惠折扣。
七、乙方有前款情形者,甲方除撤銷許可及收回已付郵資折扣外,並得向乙方請求相當於預估1個月交寄郵資1至5倍之違約金。
八、前款違約金得於撤銷許可生效後於乙方預存郵資中扣抵、或由乙方於撤銷許可生效後1個月內以現金、支票交付甲方或以劃撥存入甲方指定之相關帳戶。逾期不為交付時,甲方得以訴訟請求之。
九、乙方如為代客交寄之業者,其委託人(實際寄件人)與甲方無涉,僅得依其與乙方之契約關係向乙方主張之。
第十一條 損失補償
本契約遞送郵件之損失補償條件及基準,悉依郵政法、郵件處理規則及甲方公司郵務營業規章有關郵件補償之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通知方式
本契約雙方間應為或允為之通知,應以書面為之;雙方指定應通知之對象及地址如下:
甲方: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局
地址:
乙方:
地址:
前項甲、乙雙方之地址任何一方如有變更時,應以書面通知他方;如怠於通知地址變更或因其他可歸責於受通知人之事由致前項通知無法達到時,以該通知函發出日,視為已合法通知。但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所致者,不在此限。
第十三條 契約爭議及訴訟之處理
一、因契約之履行所引起之爭端,甲乙雙方之任一方,如欲提起訴訟,應向(甲方所在地管轄法院)地方法院提出,並以該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二、本契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第十四條 本契約書未載明之事項,依郵政相關法律與法規命令及甲方公司郵務營業規章之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契約正副本
本契約書正本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副本甲方Ο份、乙方Ο份,由甲乙雙方及相關單位分別執用。副本如有誤繕,以正本為準。
立契約書人:
甲 方: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局
經 理:○○○(職章)(私章)
地 址:
電 話:
乙 方:
負 責 人:
地 址:
電 話:
統一編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乙方承諾交寄郵件概況表附表
郵件概況 | 1.件數 |
| |||
2.尺寸規格 | (1) ≦60cm者:比重約為%(2) 61cm-90cm者:比重約為% (3)91cm-120cm者:比重約為%(4)121cm-150cm者:比重約為% (5) 實際尺寸:長cm、寬cm、高cm | ||||
3.重量 | 國內包裹:
比重%
比重約%
比重約%
比重約%
比重約%
比重約% | 國內快捷 (1) ≦0.25kg:比重約 % (2) 0.26-1 kg:比重約% (3) 1.1-5 kg:比重約% (4) 5.1-10 kg:比重約% (5) 10.1-15 kg:比重約% (6) 15.1-20 kg:比重約% | 國內小包 每件約公克 印刷物 每件約公克 雜誌 每件約公克 其他: | ||
4.寄達地區 | 國內包裹或國內快捷郵件部分: (1)同縣市者:比重約% (2)外縣市者:比重約% (3)外 島 者:比重約% | 國內小包、印刷物或雜誌部分: (A)本地:比重約% (B)外地:比重約% (C)其他: | |||
5.運輸(如屬國內快捷務請填寫) 是否利用航空運輸:是 ,否 | |||||
6.其他特殊情況 | (1) 承諾保證全年交寄件數約件。 (2) 同一收件人者件數高達 件。 (3)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