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郵政限時掛號大宗郵件執據填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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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寄局碼 郵件種類碼

(由收寄局填寫)


中 華 民 國 郵 政

    限時掛號

交寄大宗掛  號函件執據

    快捷郵件

郵局郵戳

華民國      日    

寄 件 人          

     名稱:       

寄件人代表          詳細地址:           電話號碼:      

順序

號碼

掛號號碼

    收    件    人

是否

回執()

是否

印刷物()

重量

郵資

限時小包掛號或快捷郵件內裝物品名稱

姓   名

寄達地名(或地址)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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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0









  1. 上開限時掛號

    掛號函件/   件照收無誤

    快捷郵件


    郵資共計        元


                  

           經


    保存期限2

    約定事項:

    單填寫12份。

  2. 限時掛號、掛號函件與快捷郵件不得同列一單,請將標題塗去其二。

  3. 函件背面應註明順序號碼,並按號碼次序排齊滿20件為1組分組交寄。

  4. 將本埠與外埠函件分別列單交寄。

  5. 郵件應妥為封裝,如為小包或快捷郵件,內裝易脆物品者,請於封面正面加貼「脆弱郵件小心搬運」紅杯標籤。

  6. 如有證明郵資、重量必要者,應由寄件人自行在聯單相關欄內分別註明, 並結填總郵資,交郵局經辦員逐件核對。本執據僅作交寄郵件郵資及重量 之證明,不得移作其他用途。

  7. 日後如須查詢,應於交寄日起6個月查詢。如上網查詢,請參考本表左上角收寄局局碼及種類碼輸入完整14碼(掛號號碼+收寄局碼+郵件種類碼)。

  8. 掛號函件全部遺失或被竊時之補償金額,每件為新台幣575元。

  9. 錢鈔或有價證券請利用報值或保價交寄。

  10. 交寄限時小包掛號或快捷郵件,請詳填內裝物。

  11. 郵件不得裝寄危險物品或禁寄物品,凡裝寄前述物品遭海關或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扣留或處以罰鍰者,應由寄件人負全部責任。

寄件人簽章:         查詢網址:www.pos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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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寄局碼 郵件種類碼

(由收寄局填寫)


中 華 民 國 郵 政

    限時掛號

交寄大宗掛  號函件存根

    快捷郵件

郵局郵戳

華民國      日    

寄 件 人          

     名稱:       

寄件人代表          詳細地址:           電話號碼:      

順序

號碼

掛號號碼

    收    件    人

是否

回執()

是否

印刷物()

重量

郵資

限時小包掛號或快捷郵件內裝物品名稱

姓   名

寄達地名(或地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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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上開限時掛號

    掛號函件/   件照收無誤

    快捷郵件


    郵資共計        元


                  

           經


    保存期限2

    約定事項:

    單填寫12份。

  2. 限時掛號、掛號函件與快捷郵件不得同列一單,請將標題塗去其二。

  3. 函件背面應註明順序號碼,並按號碼次序排齊滿20件為1組分組交寄。

  4. 將本埠與外埠函件分別列單交寄。

  5. 郵件應妥為封裝,如為小包或快捷郵件,內裝易脆物品者,請於封面正面加貼「脆弱郵件小心搬運」紅杯標籤。

  6. 如有證明郵資、重量必要者,應由寄件人自行在聯單相關欄內分別註明, 並結填總郵資,交郵局經辦員逐件核對。本執據僅作交寄郵件郵資及重量 之證明,不得移作其他用途。

  7. 日後如須查詢,應於交寄日起6個月查詢。如上網查詢,請參考本表左上角收寄局局碼及種類碼輸入完整14碼(掛號號碼+收寄局碼+郵件種類碼)。

  8. 掛號函件全部遺失或被竊時之補償金額,每件為新台幣575元。

  9. 錢鈔或有價證券請利用報值或保價交寄。

  10. 交寄限時小包掛號或快捷郵件,請詳填內裝物。

  11. 郵件不得裝寄危險物品或禁寄物品,凡裝寄前述物品遭海關或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扣留或處以罰鍰者,應由寄件人負全部責任。

    寄件人簽章:         查詢網址:www.pos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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