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培育中等學校歷史主修專長教師學分認定表

格式
doc
大小
115 KB
頁數
4
上傳者
nccu
收藏 ⬇️ 下載檔案
提示: 文件格式为 Word(doc / docx),轉換可能會出現排版或格式的些許差異,請以實際檔案為準。
此檔案建立於 2012-04-25,离现在 13 183 天,建議確認內容是否仍然適用。

表單編號:QP-1T3-01-04

保存年限:1

立政治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認定表

九年一貫學習領域:

04社會學習領域歷史主修專長

申請日期: 年 月

學 號

姓 名

系所年級別

緊急聯絡電話

備 註






專門科目學分認定欄(由學生確實填寫)

審核欄(審核人員填寫)

規定專門科目

學分數

已修習專門科目

學分數

成績

可採認學分

審核人簽章

備註

領域核心課程

1

社會學習領域概論

2








  • 領域核心課程應修2-4學分。

  • 「社會學習領域概論」之課程性質及內容,均有別於「社會科學概論」。

  • 超修之學分數可計於專門課程選修。

  • 專門課程選修共需4-16學分。

  • 社會學習領域需修備總學分數為34-54

2

社會學習領域課程設計

2







或社會科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

(與教育學分擇一抵免,不得重複採認)







歷史主修專長

1

台灣史

2-4







  • 應修備左列至少4科,本主修專長至少修備16學分。

  • 13項至少三選一。

  • 修習歷史主修專長者,另應修地理、公民二專長至少各6學分。

  • 超修之學分數可計於專門課程(選修)

2

中國通史(一)

2-4







中國通史(二)

2-4







中國通史(三)

2-4







中國通史(四)

2-4







中國通史(五)

2-4







3

世界通史(一)

2-4







世界通史(二)

2-4







世界通史(三)

2-4







世界通史(四)

2-4







4

史學理論

2-4







或史學導論







或史學方法







5

如:明清思想史

西洋藝術史

近代台灣城市史

中美關係史

台灣民族史

2-4

2-4

2-4

2-4

2-4































6

專題領域 

如:近代史專題

台灣史專題

2-4

2-4














地理專長

1

地學概論或普通地理學

4-8







  • 24項至少三選一。

  • 57項至少三選一。

  • 本專長至少6學分。

  • 「自然地理」加「人文地理」等同於「地學通論」。

  • 超修之學分數可計於專門課程(選備)

2

地圖學

2-4







3

地理資訊系統

2-4







4

計量地理

2-4







5

台灣地理

2-4







6

中國地理

2-4







7

世界地理

2-4







公民專長

1

公民教育

(中華民國憲法與國家發展領域課程)

2-4







  • 本專長至少6學分。

  • 超修之學分數可計於專門課程(選修)

  • 26項至少五選三。

2

經濟學

2-4







3

法學緒()

2-4







4

政治學

2-4







5

社會學

2-4







6

倫理學

2-4







必備:_________學分 選備:___________學分 合計:_________學分

繳交本表時,請將成績單正本裝訂於後。

備註1

 哲學系學生修畢「中國哲學史」、「西洋哲學史」、「歷史哲學」;

 外交系學生修畢「中國外交史」、「西洋外交史」、「西洋政治思想史」、「中國政治思想史」、「美國外交史」、「中美關係(一)」、

 「中美關係(二)」;

 民族系學生修畢「中國民族史」、「滿族史」、「中亞史」、「台灣民族史」、「百越民族史」、「平埔民族史」、「俄國民族史」、「東 

 南亞民族史」、「北亞游牧民族史」、「青康藏民族史」;

 以上各科均得採計為專史領域2-4學分。除以上三系外,本校其他各系科目內容與歷史相關者,亦從寬認定為專史。

備註2:各系「專題」領域不得抵免。

本學習領域之召集系所核心課程審核單位師資培育中心

本學習領域公民主修專長課程審核單位國發所

本學習領域歷史主修專長課程審核單位歷史系

本學習領域地理主修專長課程審核單位地政系



師資培育中心主任簽章

認定學分數

本科合格

本科未合格








教育學分認定欄 (由學生確實填寫)

審核欄(審核人員填寫)

規定專門科目

學分數

已修習專門科目

學分數

成績

可採認學分

審核人簽章

備註

1

分科教材教法與實習

4







必備




師資培育中心主任

師資培育中心承辦人





4

版權說明: 檔案資源由用戶上傳,僅供學習交流使用,尊重著作權。 若您認為內容涉及侵權,請點擊「侵權舉報」提交相關資料,我們將儘快核實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