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 原住民特考 四等 法警 法院組織法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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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投訴
加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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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
及外交行政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
民航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試題
代號60740
別:原住民族特考
別:四等考試
組:法警
目:法院組織法
考試時間:1小時 30
座號:
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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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合議制之法院組織中,法院之職權與審判長之職權有何區別?法院開庭時,有妨
害法庭秩序或其他不當行為者,得禁止其進入法庭或命其退出法庭,此一禁止進入
及命令退出法庭之權力,係法院或審判長之職權,請詳述其理由。25 分)
二、法警之職務為何?除地方法院置有法警外,尚有那些機關亦有法警之配置?(25 分)
三、「判例」有廣義者,有狹義者,各何所指?最高法院所作成之判例,下級法院有無
遵守之義務?請詳述其理由。(25 分)
四、何謂:「檢察官」?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就其所承辦之案件,可否越區
到桃園縣執行搜索?於案件偵查終結後,可否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提起公訴?請附
理由詳細說明。(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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