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 原住民特考 四等 法警 法院組織法 試卷

pdf
63.48 KB
1 頁
win7 2007
侵權投訴
加載中. ..
PDF
10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
民航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試題
代號:60840 全一頁
考試別 原住民族特考
等別 四等考試
類科組 法警
科目 法院組織法
考試時間 1 小時 30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請接背面)
一、法院組織法第 58 條規定:「各級法院及分院各配置檢察署」,既曰「配置」,是否意
指檢察署隸屬於各級法院及分院?(25 分)
二、司法事務官得否承法官之命,就普通民事案件調查證據?檢察事務官受檢察官之指
揮詢問證人,得否命證人具結?(25 分)
三、法院組織法於民國 105 622 日增訂第 14 條之 11項前段規定「地方法院與
高等法院分設刑事強制處分庭,辦理偵查中強制處分聲請案件之審核」其設立之依
據及立法目的各為何?(25 分)
四、當事人依法院組織法第 90 條之 11項規定,聲請法院許可交付法庭錄音內容
法院裁定不予許可者依同條第 4項之規定得為抗告刑事訴訟法第 405 條規定:
「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之案件,其第二審法院所為裁定,不得抗告」被告甲因傷
害案件(屬於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之案件),繫屬於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中,具狀聲
請法院許可交付法庭錄音內容,經第二審法院裁定不予許可。請問:被告甲對該裁
定,得否抗告於第三審法院?(25 分)
收藏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