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30470
等 別:三等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類 科:警察法制人員
科 目:立法程序與法制作業
考試時間: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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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分別說明下列組織法制草案的提案與審查程序: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修正案。(9分)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織法制定案。(8分)
國家公園管理處組織準則訂定案。(8分)
二、臺北市政府向臺北市議會提出預算案之覆議案。試問:
預算案可否提出部分預算案之覆議案?(8分)
臺北市議會可否不召開臨時會審議上開覆議案?(8分)
臺北市議會如維持原決議致市政業務窒礙難行,臺北市政府如何因應?(9分)
三、直轄市與縣(市)對於自治條例和自治規則之立法程序有何不同?試舉例說明之。
(25 分)
四、試比較說明內政部事涉警察法制之修正案與廢止案的法制作業。(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