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 一般警察特考 三等 警察法制人員 立法程序與法制作業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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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
100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30560
別: 三等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科: 警察法制人員
目: 立法程序與法制作業
考試時間: 2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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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謂復議?復議提出後與表決後的效力有何不同?請分別加以說明。(25 分)
二、何謂法規命令?法規命令之訂定須符合那些要件?請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加以說
明。(25 分)
三、直轄市法規經直轄市議會議決後,視其是否定有罰則而分別報經行政院核定或中央
各該主管機關轉請行政院備查。何謂自治條例?何謂核定?何謂備查?請依地方制
度法相關規定加以說明。(25 分)
四、法條分款方式有那幾種?請分別加以說明。(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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